項目安全生產責任書 篇1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落實公司《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的考核條款,按照“誰施工,誰負責”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把安全生產責任目標落實到實處,特簽訂××××項目施工安全生產責任書。
一、項目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所管轄項目施工安全負直接責任,并承擔施工安全事故的經濟、法律責任。施工時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把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管理、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納入項目管理的重要議事日程,主持和解決本項目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一切問題。
二、認真按照××××標準進行施工安全的檢查和評價。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生產“三級”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對施工現場搭設的架子、通道、防護欄、安全警示標志、電器設備、機械設備及所有安全防護裝置,都必須組織驗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三、做到不違章指揮,組織本項目部的員工和外用工學習和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教育員工和外用工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
四、項目部在工程施工前,必須先探明地下管網情況,并采取有效保護措施后,才能進行施工作業,并在作業時要有現場專人監護。
五、嚴格執行施工現場文明施工規定,施工現場必須設置“五牌一圖”;管理人員佩戴工作牌;溝槽(坑)開挖施工,必須在槽坑邊1米-5米距離沿線上,牢固、整齊、規范設置安全護欄,懸掛安全警示標志,安設警示紅燈。現場材料堆放整齊;道路平整、暢通和不揚塵,現場生活設施必須符合衛生要求,施工作業場地無泥漿、積水,控制粉塵和噪音;食堂從業人員要有健康證。設置符合消防安全的消防設施。現場作業達到便民、利民、不擾民,做到文明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