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建設承諾書 篇1
施甸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
為認真貫徹落實扶貧項目廉政承諾制度,從制度上保證干部廉潔,做到“項目”、“資金”、“干部”安全,確保項目圓滿完成,我鎮現就組織實施好“甸陽鎮王家寨自然村20xx年度第二批扶貧重點村”項目做出如下廉政承諾:
一、嚴格執行扶貧項目管理相關政策、法規,保證所提供項目建設內容真實合法。
二、嚴格執行項目事業計劃書,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審批一律不準變更事業計劃,保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項目建設任務,確保項目取得實效。
三、認真執行《云南省財政扶貧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和《施甸縣財政扶貧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嚴格資金管理,確保資金安全,最大限度提高扶貧資金效益。
四、堅決杜絕貪污、挪用、拉用、冒領扶貧資金等違法違紀行為發生,確保資金落到實處,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保證財務真實合法。
五、嚴格執行項目資金公示公告制,做到群眾明白,干部清白。
六、嚴格履行本廉政承諾,如有違反,將依據相關規定接受處理,相關負責人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承諾單位(公章):甸陽鎮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簽章):
二○一一年七月三十日
項目建設承諾書 篇2
**鎮人民政府:
為改善人居環境,本戶申請新建房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所建房屋主體工程。在建房過程中,本人服從鎮政府領導,遵守農民建房有關政策規定,具體承諾事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