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崗位職責 篇1
1、保障本單位各項消防安全工作符合有關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對本單位發生的火災事故負領導責任。
2、將消防安全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批準實施本單位消防安全制度、標準和操作規程,確定逐級、各崗消防安全責任制。
4、批準實施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5、批準實施本單位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6、定期召開會議,聽取消防工作匯報,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7、監督防火檢查,監督火災隱患整改落實情況,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8、監督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對專兼職消防干部、義務消防組織給予必要的`支持和工作條件保障。
9、對于新建、擴建、改建、裝修的工程,責成有關部門按規定辦理消防審批手續。
10、帶領員工撲救初級火災,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及處理火災事故。
11、獎勵、表彰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績的部門和個人。
消防安全崗位職責 篇2
1、審核本單位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對本單位管轄區域發生的火災事故負直接領導責任。
2、審核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審核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并組織其落實。
3、審核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并組織其落實。
4、組織本單位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落實工作。
5、組織開展對義務消防隊、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