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承諾書 篇1
為了深入開展“火災隱患”清剿行動,筑牢社會單位“防火墻”工程建設,進一步加強社會單位“四個能力”建設,切實加強單位內(nèi)部的消防管理工作,全面預防各類火災事故,鄭重承諾如下:
一、保證場所消防合法,不隨意改變房屋結構,場所改建、內(nèi)部裝修或變更用途等情況,如實上報公安消防部門,并經(jīng)審批合格后方可繼續(xù)營業(yè);
二、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健全單位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三、按照國定標準、行業(yè)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四、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存檔備查;
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建筑外窗不設置金屬防盜柵欄,確保防火防煙分區(qū)、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六、按要求做好防火檢查、巡查,及時消除各類火災隱患。加強用火、用電安全管理,不亂拉亂接臨時電線,因施工等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的,按規(guī)定辦理審批手續(xù),采取停止營業(yè)等安全措施,確保消防安全。
七、每半年組織一次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八、切實加強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教育,保證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確保消控室值班操作人員持證上崗。
九、以上系我單位做出的保證,我單位將承諾信守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