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團委規章制度 篇1
一、校團委書記崗位職責
1、主持團委全面工作,及時傳達黨委和上級團委的指示、決議,經常向黨委和上級團委反映情況,請示工作,并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和人才培養目標,提出各學期工作計劃的初步意見,經團委充分討論后,制定具體計劃和實施方案。
2、加強團委一班人的團結,定期召開團委辦公會議和學院團委書記會議,討論團的工作。搞好團委班子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關心團干部思想、學習、工作與生活,充分發揮他們積極性和創造性,努力提高他們各方面的素質,為他們成長搭建平臺。
3、了解團員思想、工作和學習情況,及時、準確的地向校黨政部門和上級團組織反映團員青年的呼聲、意見和要求,代表和維護青年教工和團員學生的合法權益。
4、按照各階段學校的中心工作要求,經常督促、檢查、指導和幫助各部門、各學院團委的落實情況,并抓好日常工作。
5、協調好各方面的關系,主動爭取黨委的重視和各方面的支持,努力完成團的各項工作任務和上級交辦的有關事宜。
二、校團委副書記崗位職責
1、協助書記處理日常工作。
2、具體負責指導校學生會工作。
(1)組織學生會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積極做好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強學生會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
(2)及時收集和反映來自學生中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掌握學生會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況,并向上級黨團組織進行匯報。在學生會中積極開展德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