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農村小學安全責任書 篇1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及財產不受損害,維護學校良好的育人環境。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與各班班主任制定本責任書。
一、學校責任
1、學校校長為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教務負責人為第二責任人,對學校安全工作負總責。
2、學校負責建立安全工作管理機構,制定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措施到位,責任到人。
3、建立切實可行的工作計劃和工作目標,定期進行檢查,及時督促改正。
4、學校要加強師生安全教育的管理,建立學校安全檔案和安全工作備忘錄,學校每學期與班主任、任課教師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
5、學校要多角度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特別注重學生在校時間、往返學校的路途安全、車輛接送學生的安全、飲食安全、課內外活動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措施落實到位的問題,努力完善各種硬件建設(如電路的檢修與整改),定期向學生宣傳講解交通安全知識,鼓勵學生家長購買各種保險。在充分利用現有客觀條件的情況下,在學校內有安全隱患的地帶都要采取最有效的防控措施,杜絕一切事故的發生,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
二、班主任責任
1、班主任為學校安全工作第三責任人,同時也是班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本班安全工作方方面面的實施。
2、對其責任范圍內的社會治安及各種不安定因素,做到底數清、情況明、信息靈,并做好必要的記載,且定期向學校領導匯報情況,每周一小查,每月一次拉網式排查,并依法及時處置突發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