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音樂教學工作計劃范文 篇1
一、指導思想
音樂是一門情感的藝術,在音樂的教學過程中要以審美為核心,以興趣愛好為動力,讓學生與音樂保持密切聯系、享受音樂、用音樂美化人生的前提。根據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和審美心理特征,以豐富多彩的教學內容和生動活潑的教學形式,激發和培養學生的學習興趣。教學內容應重視與學生的生活經驗相結合,加強音樂課與社會生活的聯系。音樂教學要面向全體學生,注重個性發展,重視學生的音樂實踐和音樂創造能力的培養。
二、教學目標
感受與鑒賞
1.音樂表現要素
(1)對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種音響感到好奇和有趣,能夠用自己的聲音或樂器進行模仿。能隨著熟悉的歌曲或樂曲哼唱,或在體態上作出反應。
(2)能聽辨不同類型的女聲和男聲。知道常見的中國民族樂器和西洋樂器,并能聽辨其音色。
(3)在感知音樂節奏和旋律的過程中,能夠初步辨別節拍的不同,能夠聽辨旋律的高低、快慢、強弱。
(4)能夠感知音樂主題、樂句和段落的變化,并能夠運用體
態或線條、色彩作出相應的反應。
2.音樂情緒與情感
(1)聽辨不同情緒的音樂,能用語言作簡單描述。
(2)夠體驗并簡述音樂情緒的變化。
3.音樂體裁與形式
(1)聆聽少年兒童歌曲、頌歌、抒情歌曲、敘事歌曲、藝術歌曲、通俗歌曲等各種體裁和類別的歌曲,能夠隨著歌曲輕聲哼唱或默唱。
(2)聆聽不同體裁和類別的器樂曲,能夠通過律動或打擊樂對所聽音樂作出反應。能夠區別齊唱與合唱、齊奏與合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