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責任書精選范文 篇1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推進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的落實,強化學校安全教育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促進學校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林區人民政府、林區教育局對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的要求,制定本安全工作責任書。
一、責任對象
各中心學校校長、教學點負責人、班級班主任、學生寢室管理員、食堂負責人、校園超市經營者是學校安全和安全教育的直接責任人,對在本校、本班、寢室、食堂、小賣部活動的學生的安全教育負全面責任。
二、責任目標
1、認真貫徹執行教育局、中心學校關于安全教育的方針、政策,負責制定本校、班、寢室、食堂、小賣部的安全教育年度工作計劃和安全管理制度。每月對安全工作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保存好檢查整改工作記錄。
2、認真組織開展針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搞好“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等宣傳教育活動,營造安全氛圍,增強學生在人身、財產、飲食衛生、放火、防盜、防水、交通等方面的安全意識。
3、各校(班)要切實加強對學生的良好行為習慣和組織紀律教育,防止因學生違紀違規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發生。
4、各校(班)要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并認真履行職責。
5、各班組織學生參加的一切外出活動和大型集體校外活動必須制定嚴格的安全防范方案,并報請中心學校批準后方可。否則,將追究班主任的責任。
6、各校(班)在校內組織的各項活動,如運動會、晚會以及各項競賽活動,也比促有嚴格的安全防范措施,杜絕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