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物業管理工作方案 篇1
為保證全市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的順利實施,進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學校舍抗震設防和綜合防災能力,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_〕34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省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遼政辦發〔_〕39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構建創建平安和諧校園、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為宗旨,立足全市中小學校建設布局總體規劃,全面改善安全現狀,進一步提高中小學校舍建筑質量,徹底消除安全隱患,推動建立中小學校舍維修長效機制,保障全市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二、目標和任務
(一)目標。按照國家和省統一要求,對全市中小學校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舍進行抗震加固改造或重建,使其達到抗震設防標準,并符合對各種各類自然災害的防災避險要求。
(二)主要任務。從_年開始,用3年時間,按抗震加固、綜合防災的要求,基本消除現有d級危房,改造、加固b級和c級危房,遷移處于災害易發地區的校舍,徹底消除中小學校舍安全隱患。_年及以后新建、改擴建的中小學校舍,要嚴格按照《防震減災法》規定的抗震設防要求和中小學校建設標準建設,確保校舍安全。同時建立全市中小學校舍信息管理系統,實時監控校舍安全狀況,為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和安全管理提供服務。
三、工作步驟
(一)全面排查中小學校舍情況。各縣(市)區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組織教育、建設、房產、國土資源、水利、地震等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中小學校舍(不含在建項目)進行全面普查,摸清危房底數,查實校舍所處地域災害隱患程度,掌握總體情況,并形成對每一座建筑的鑒定報告,建立校舍安全檔案。要于_年8月15日之前不漏一校、不漏一棟地完成所有中小學校舍的排查,并形成排查報告上報市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_年2月15日前完成所有鑒定工作(_年5月以后已經排查并形成鑒定報告的校舍不再重新進行鑒定)。為保證排查工作的高效運行,排查階段各縣(市)區政府要在排查階段組織相關部門專職人員集中辦公,各級財政要做好排查、鑒定、辦公等專項經費的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