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消防安全責任書范文 篇1
消防安全責任書
為了強化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河北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教育局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結合我中心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責任書。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明確的消防安全工作機構,明確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其職責,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到位。
2.制定、完善、落實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嚴格按照國家消防技術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標志,并經常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不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及器材。
3.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內容,同布置、同檢查、同考核,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保障學校消防安全防范設施,做好宣傳教育工作。
5.保障學校用電設施完好、安全,及時排查,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進一步加大攻堅力度,制定整改計劃,做到人員、資金、措施“三落實”,切實加快整改進度,并及時向上級銷號。
6.加強學校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的管理,不亂拉亂拉電線,不違法使用、儲存、經營各種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品。
7. 堅決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不鎖閉安全出口,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采取強有力的措施保證單通道教學樓學生進出有序,防止發生通道擁擠踩死踩傷學生事故發生。
8.及時處理學校及上課期間發生的一般事故,對重、特大事故,第一時間上報的同時,主要領導及具體負責人立即趕赴現場,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盡一切可能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防止事態擴大。積極處理事故善后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