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結算賬戶自查報告 篇1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開立、轉賬、現金支取業務管理的通知》的要求,我行對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辦理的各項支付結算業務及相關管理工作進行了全面細致的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 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自查情況
(一) 銀行結算賬戶內部控制管理情況。我行日常工作中能夠嚴格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反洗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業務,按照“了解你的客戶”的原則,建立了客戶身份登記制度,嚴格執行開戶程序,審查開戶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通過聯網核查系統確認開戶單位法人和經辦人的身份,根據審慎性原則認真對重要客戶的經營范圍、經營規模、經營特點及資金流向進行分析,對其賬戶的現金交易以及賬戶交易及時進行監控,建立了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及保密制度,按規定保管和使用客戶賬戶資料及預留印鑒卡:按照“誰的錢進誰的賬,根據客戶要求辦理資金收付業務,進一步加強與客戶預留印鑒的核對,防范詐騙風險。
(二) 單位銀行結算賬戶辦理情況。我行現有賬戶: 個,其中:基本賬戶:個,一般存款賬戶:個,專戶 18 個,開立注冊驗資戶1個,經自查,開立的基本戶和核準類專戶都具人民銀行核準的開戶許可證,開戶單位提供的開戶資料和證明真實、齊全,符合人民銀行結算賬戶的管理和使用要求,注冊驗資戶提供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驗資戶的匯繳人與出資人名稱一致,在驗資期間做到了該賬戶只收不付。全部賬戶在賬戶管理系統中及時進行了登記或向人們銀行備案,賬戶管理系統操作員設置正確,口令管理嚴密,無違規開立多頭賬戶問題,無臨時存款賬戶超期使用現象,無出租、出借、轉讓賬戶和改變賬戶性質等行為,賬戶的查詢、凍結、扣劃一律按規章制度辦理,無支付高息及手續費、放寬開戶條件等違規辦理開戶,通過調閱存款分戶賬進一步核查,沒有發現一般存款賬戶、臨時賬戶提取現金的現象,專用存款賬戶支取現金嚴格按人民銀行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