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員工自查報告 [范例] 篇1
依據函[]27號關于仔細實行《支行員工不良行為排查實施方案》的通知進行自查,自查狀況如下:
(一)思想道德方面:
1、在日常工作中,未出現差錯較多、任務完成不剛好、敷衍、推諉等責任心不強、作風不扎實的行為;
2、未有常常遲到、曠工、早退等不遵守勞動紀律和心情低落、工作消極的行為;
3、未有常常無故不參與政治學習、業務學習等集體活動的行為;
4、未有利用工作便利收受客戶紅包、手續費,索取財物或借用通訊設備、交通工具、報銷各種費用、謀取個人私利的行為;
(二)日常生活行為方面:
1、未有常常出入歌舞廳、賓館、消遣場所等,消費與正值收入嚴峻不符的行為;
2、未有常常以錢物為賭注打牌、打麻將或參加賭、玩嬉戲機等其他變相賭博的行為;沒有涉嫌“黃、毒、黑”等違法違紀行為;
3、未有長期拖欠貸款、借款不還,或信用卡惡意透支,或常常找人借錢的行為;
4、未有從事其次職業或做生意,或利用工作之便幫助親戚、摯友做生意的行為;沒有上班時間傳呼、電話不斷,與社會不良人員交往的行為;沒有常常在上班時間買賣股票、期貨或參加傳銷的行為;
5、未有因家庭重大變故,造成心情波動較大的行為;沒有常常深夜不歸或夜不歸宿的行為。
(三)業務管理方面:
1、未有對金融規章制度及上級的精神不仔細傳達學習和實行的狀況,明確本單位或本部門各業務操作崗位職責;
2、未有對業務工作中存在的漏洞不剛好實行有效措施解決的狀況,剛好解決網點須要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