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幼兒園食品安全責任書 篇1
為切實加強學校食堂的衛生管理,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事件的發生,確保廣大就餐者的飲食安全和身體健康,增加責任意識,落實管理責任,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中、省、市、縣有關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食品安全責任書。
家長注意飲食衛生,不吃腐爛變質的食物,不允許幼兒帶零食入園,若幼兒在吃零食時發生安全事故,幼兒園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學校校長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第二責任人,學校食堂工作人員為直接責任人。學校要組織從業人員定期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知識及法律、法規的培訓。
二、從事食堂工作的人員須經崗前培訓,并取得健康證后方可上崗。
三、嚴格按《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進行采購、儲存、加工、保管、索證、登記。
四、嚴禁售賣“三無”食品和過期食品;嚴禁采購、加工經營《食品安全法》所禁止經營的不合格食品,特別是含有食品非法添加劑的原材料及其制品。
五、嚴禁采購未經食品檢疫、檢驗、部門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
六、嚴禁食堂出現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發生。
七、建立健全食堂臺賬和飯菜留樣制度,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及原材料。
八、食品儲存應當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定期檢查,禁止存放有毒、有害及個人生活用品。
午睡室要勤于打掃,幼兒被褥勤換洗并定期晾曬消毒,做好清潔衛生工作,幼兒睡眠時值班教師要經常巡視幼兒,觀察幼兒的精神狀態及睡眠情況,及時幫幼兒蓋好被子,以免著涼,及時發現并糾正幼兒不良睡姿,切忌蒙頭睡覺,以免發生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