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持股協議書 篇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有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股份相關事宜,在遵循公正、平等、自愿原則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委托內容
1、甲方是該公司的股東,投資金額,持有該公司____%股份,因甲方個人原因,自愿委托乙方作為該公司的名義持股人,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
2、該公司的股份實際是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有,其所有權和分紅權益屬甲方所有,即甲方是該公司____%股權的實際出資人,甲方以隱名股東身份,通過乙方享有該公司股東權利、享有全部投資收益。
第二條委托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
1、由乙方以乙方的名義在該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代表甲方以該公司股東身份參與該公司相應活動;
2、代甲方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乙方表決權的行使應當在開會前征求甲方意見)、以及行使公司法與章程授予該公司股東的其他權利。
3、按照甲方要求和授權將全部或部分代持的股份轉讓、抵押或進行其他處置。
第三條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該公司股權的期限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份轉讓給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時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