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安全責任書 篇1
一、甲方按照344號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嚴格要求,利用自身的優勢資源,通過艱苦的努力和工作申報取得了道路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的運輸資質。乙方為了促進和發展自身的經營活動,購置并掛靠車輛,以分享甲方的運輸資質和資源并獲得相應利益。因此,甲乙雙方有責任和義務嚴肅維護甲方的資質、名譽和形象。
二、甲方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交通部、交通廳、交通局及運管處等職能部門的行業標準要求分別制定并實施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事故報告制度》(含劇毒品、甲醇、酒精三大類)、《六大操作規程》(共11條),《安全管理制度》、《運輸管理制度》、《車輛管理制度》、《駕駛員管理制度》、《押運員崗位責任狀》、《駕駛員崗位責任狀》、《安全學習制度》、《車輛保養、維修和檢驗制度》、《技術管理制度》、《劇毒品安全管理制度》、《劇毒品勞動保護和洗刷制度》,各級安全部門職責,各級從業人員職責,以及經營、管理、財務、統計等方面制度,制作了每車一卡的《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技術說明卡》(針對專車專用品名)。甲乙雙方必須督促自己的從業人員認真學習并領會相關的制度,企業法人和負責人必須清楚自己的責、權、利。編輯推薦: 預備黨員思想匯報
三、為了更好地維護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的嚴肅性,保證雙方共同遵守,乙方須向甲方交納:(1)每車3000元風險押金。(2)專職駕駛員每人1000元學習押金。(3)兼職駕駛員每人1000元學習押金。(4)押運員每人200元學習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