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責任書 篇1
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安全生產責任書
為了加強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安全順利實施,落實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強化安全工作目標管理,確保完成本年度的安全生產工作任務,根據上級安全生產工作部署,并結合管理工作實際,直屬大隊履行以下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和完成以下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并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具體內容為:
1、主要領導要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明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必須親自抓,負總責,將安全生產責任制層層分解落實,一級對一級負責,防范日常執法工作中安全事故的發生。
2、認真完成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工作部署,積極組織開展對執法員進行安全文化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提高執法隊員安全防患意識。
3、執法過程中,既要文明執法又要嚴格做到執法依據規范、程序規范、結果合法,要時刻保持高度的安全防患意識,注重執法隊員自身人身安全保障,防止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4、各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要建立臺賬,每天有日志,每周有小結,每月有匯總并進行部門間的檢查評比,結果納入部門當月考核及年終考評。
5、落實安全生產重大事故“一票否決”制度。
6、嚴格貫徹大隊《車輛管理規定》要求,杜絕酒后駕車,確保執法車輛的安全使用。日常執法巡查過程中,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
7、嚴格資產和財經安全管理,對執法車輛、貴重辦公設備,要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明確責任。
8、辦公區域防火、防盜、防電等,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安全檢查每季度進行一次,由各中隊長組織自查,消除安全隱患,并將自查情況上報隊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