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重大事項報告工作,確?h人民政府及時準確掌握并快速處置各類重大事項,避免工作失誤,確保政令暢通,制定了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下面是小編收集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
一、重大事項請示報告的主要內容
(一)重大突發事件
全縣范圍內發生的或與我縣密切相關急需解決的重特大突發性事件,包括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
(二)重要工作事項
1.貫徹落實中央、區、州、縣委重要指示、決定、命令以及縣人大會審議意見過程中的重要情況;
2.中央、區、州、縣委研究制定的事關經濟社會和重大民生工作的政策措施;
3.中央、區、州批復的我縣重大規劃、重大項目情況以及對我縣相關工作的重要通報;
4.各鄉鎮人民政府、政府職能部門年度工作目標任務、工作要點、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階段性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
5.各鄉鎮人民政府、政府職能部門涉及全縣工作的重要事項決策、重大項目建設、重要資金安排情況。
(三)重要會議
縣人民政府全體會議、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縣人民政府黨組會議、縣人民政府工作例會以及以縣人民政府名義召開的行業會議或其他重要會議。
(四)重要活動
1.需要縣人民政府縣長、副縣長出席的公務活動;
2.以縣人民政府名義舉辦、申辦的重要公務活動;
3.各鄉鎮人民政府、政府職能部門組織的重要公務外出考察活動。
(五)重要接待
1.上級領導或其他重要客人,以及國內外知名的專家、學者、企業界人士到我縣開展公務性活動的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