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發明專利?
我國專利法規定可以獲得專利保護的發明創造有發明、實用新型和外專利法書籍觀設計三種,其中發明專利是最主要的一種。專利申請程序如下:
申請發明專利的程序
申請人提供原始技術資料和個人(單位)信息;
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簽定委托代理協議,撰寫一份符合專利法要求的專利申請文件;如果需 要,可先行檢索。
向國家專利局提交該專利申請文件,取得專利申請號,并按規定交納專利申請費用;
進入初步審查經審查合格后,于申請日起的18個月后,將在專利公報和網站上公開該發明專利申請;根據申請人的要求,也可以在申請日起的15個月內隨時要求提前公開;
進入實質審查(實審)階段:申請人自申請日起的3年內可隨時向專利局提起實審,也可以在該專利申請公開后提起實審,提起實審須按規定交納專利實審費用;
經實質審查,該專利符合發明的實用性、新穎性、創造性,授予專利權,按規定交納專利申請維持費、當年年費、印刷費、證書工本費,取得發明專利證書;授權的發明專利將予以公告。
如果要求在先發明專利申請的的優先權,則應當提供在先申請的相關情況。
申請發明專利需要提供的技術資料
權利要求書:說明要求保護的發明內容,該內容是指該發明的實質性技術特征。
說明書摘要:概括說明該發明(300字以內)。
說明書:說明本發明所屬技術領域;說明與發明有關的背景技術;說明本發明的目的;詳細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說明該技術方案的達到的效果和優點;證明該效果和優點的相關實驗和數據。具體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