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整治活動總結 篇1
中央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召開后,我市高度重視、迅速響應,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扎扎實實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
(一)強化組織領導,形成掃黑除惡合力。成立以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書記為組長,市政府副市長、公安局長為副組長,各相關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的全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領導小組,統籌負責全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各項工作。同時,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檢察院等市直部門和各鄉鎮也組建了相應的組織機構,共同形成了上下互動、左右互補的工作體系。制定印發《XX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實施方案》《XX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工作規則(試行)》等文件,對全市上下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提出具體要求,對領導小組各項工作作出具體安排。
(二)健全工作機制,推動掃黑除惡落實。不斷健全掃黑除惡工作機制,明確并壓實各項工作責任,確保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打出聲威、取得實效。建立掃黑除惡日常排摸工作責任制,將各鄉鎮黨委書記、派出所所長確定為排摸工作第一責任人,將轄區民警確定為摸排工作具體責任人,確保摸排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問,真正形成常態。建立專案專辦打擊機制。凡屬涉黑涉惡案件,由市公安局刑偵大隊統一辦案、統一偵查、統一協調指揮、統一資料管理。同時刑偵大隊對收集到的涉黑涉惡犯罪線索實行專案專辦、一查到底、依法懲處,做到及時發現、露頭就打。建立責任倒查追究制,對工作不認真、不細致,黑惡勢力明顯存在卻排查不出、發現不了,或者排查出來以后瞞報、漏報、遲報的以及違反工作紀律,為黑惡勢力通風報信的,嚴肅追責問責,以問責倒逼工作責任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