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業主管理制度 篇1
為迎接新業主入住,便于工作人員積極、有序地開展工作,本單位特制訂以下管理制度。
一、入住前的準備
1.物業服務管理部在業主入住前一個月制訂入住工作計劃,該計劃中應明確業主的入住時間、負責入住工作的人員及其職責、入住手續、入住過程中使用的文件和表格。入住工作計劃應由管理處主任批準。
2.綜合部應提前一個月向業主發出入住通知單,詳細說明需業主準備的證明材料、需業主填寫的表格、辦理入住手續的`程序。小區辦理入住手續的工作現場應張貼入住公告和明確的指示標識,并指定專人負責業主辦理入住手續時的各類咨詢和引導。
二、入住時的審查登記
1.綜合部應建立入住登記表,對業主提交的入住通知書進行查驗,確認無誤后收取入住通知書,在入住登記冊中注明。
2.給入住申請人發放的資料應包括入住說明、住戶手冊、住戶公約、管理協議、預交費用標準、裝修須知、住戶登記表、裝修審批表、驗收交接表,這些發放的資料應在入住登記冊中由業主簽收,或由管理人員注明。
3.提供給業主的入住說明中應明確由業主填寫并提交的資料,這包括身份證、工作證復印件、業主登記表、購房合同的正本及復印件、已簽署的住戶公約、管理協議等。
4.工作人員應當對業主的資料進行審核驗證,其驗證的內容應當包括表格填寫是否完整、正確和清晰;公約和管理協議是否已簽署;身份證明文件與購房合同及業主登記表是否一致。
5.所有手續審查通過后,入住管理員可收取購房合同復印件、業主登記表、住戶公約、管理協議各一份,并在入住通知書中注明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