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治理責任書 篇1
為進一步改變我鎮城鄉面貌,改善人居環境,加快城鄉一體化的進程,推動全鄉城鄉環境治理工作上新水平,經鄉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將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納入全鎮重點工作之一,特制定以下目標責任書。
一、工作范圍
全鎮7個村、2個社區。
二、工作重點
整治重點為2個社區、7個村居民集居點及其周邊,魏羅路過境段及周邊、村道公路。
三、工作標準
(一).衛生管理
1、認真抓好清掃保潔工作。配備了保潔員的重點區域要做到每天有專人負責清掃和保潔,做到路面、街面無可視垃圾,及時清理公路
2、及時督促垃圾的清運,責任區內做到無垃圾溢池現象,督促保潔人員將責任區內的垃圾入池、入桶,保證垃圾池、桶周圍的清潔。不在場口和人口聚集地焚燒垃圾。
3、重點督促建房戶的建筑垃圾和建材堆碼規范。
(二).村(社區)、場鎮容貌管理
1、不得違規擺攤設點,不得占道經營,不得影響道路交通安全。
2、各建房戶不得亂堆亂放建材和建筑垃圾,建材要堆碼整齊且不得占道堆碼。
3、汽車、自行車、摩托車、板架車、三輪車等不得亂停亂放,必邊溝淤泥、雜草、白色垃圾等,保證責任區內無衛生死角和白色垃圾。
須按規定地點規定方法進行停放。
4、不亂倒垃圾,保持房前屋后整潔;不得亂搭亂建、亂堆亂放柴草;不亂倒亂排污水。
5、不得在門面、戶外其他地方張貼小廣告(牛皮癬),發現牛皮癬要及時清理;不得損壞公路、門前樹木,嚴禁在公路上,樹木上釘釘、牽繩、晾曬衣物;公路上不得亂拉廣告、橫幅,兩側不得隨意擺攤設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