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小區合同(精選3篇)
2023小區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甲方將產權屬自己的云漢商業小區區號鋪位(復式)租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
租賃面積:平方米,其中底層鋪面建筑面積平方米,二樓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 四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保證金、租金、設施費、管理費等
1、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為人民幣 伍仟 元,租賃期滿,費用結算清楚并經甲方驗收商鋪合格后,甲方退回上述保證金給乙方(不計息)。
2、乙方應在每月10號前向甲方繳交當月的以下費用。
從__年月日起至__年月日,當月租金:人民幣元。
設施費每月分攤人民幣 元。
③當月管理費(含公共衛生、保安、消防、公共綠化等管理費用)每月每平方米2元。
3、電費、水費按有關部門規定的商業用電、用水價格收費(含損耗、區內路燈分攤)。次月10號前應交清上月的水電費。
第四條: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在小區內配備消防設施、公共衛生、供水、供電設施,并負責上述設施的維修保養。
2、甲方負責制定《云漢商業小區的綜合管理規定》和小區內的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對商業小區進行日常管理,甲方負責配備相應的管理、服務員(如保安員、清潔工、電工、水工),做好保安、防火、防盜、清潔、供電、供水等項目工作,維護小區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合同期內的租賃稅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乙方責任
1、乙方完全自愿自覺遵守甲方制定《云漢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見附件)和商業小區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證小區的正常運作。
2、乙方在承租商鋪之后,應立即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和到稅務管理部門辦理稅務登記手續,不得無證經營。乙方必須自行辦理小區內自己的財產和人身保險。
3、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得在商鋪內(包括二樓)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占用公共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并因此導致商業小區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動,拆除鋪位內的建筑結構和裝修設備。
5、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設備、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甲方對商鋪、設備、公共設施的檢修工作,不得妨礙檢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項應交費用的理由。
7、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商鋪進行內部裝飾、裝修,應將裝修設計方案報知甲方,批準后方能施工。乙方遷出時,商鋪內所增設的一切的嵌裝在建筑物結構內的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乙方在小區內張貼宣傳品或設置廣告,應按小區的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并服從甲方統一規劃。
8、乙方承租的鋪位只限于經營服裝和服裝輔料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經營其他商品。
9、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承擔。
10、__年1月1日該小區開張之日乙方務必開門營業,此后乙方連續停業、空置、歇業不得超過七天,否則按本合同第七條第6項處理。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乙方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后,乙方須繳清應繳費用,乙方所交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提出將商鋪的承租權轉租給第三者經營的,須經甲方審核同意,中途轉租的,按乙方所交的保證金的50%退還給乙方(不計息),其余50%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征用等原因,確需收回商鋪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交還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乙方應繳的費用后,將余額退回乙方(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乙方所應交的費用,則由乙方補足差額。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交付出租商鋪給乙方使用的,甲方按實際交付時間計收租金。
2、乙方在租賃期內違約或人為損壞小區建筑物、設施的,先以保證金賠償,保證金如不足以賠償時應補足差額;扣除保證金后,乙方應在5天內補足原保證金數額,如不按期繳納或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3、租金、設施費、管理費和水電費等乙方應繳費用,乙方應如期繳交,否則每逾期一天,按應繳總費用額的每日千分之一加收違約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須繳清所欠費用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商鋪,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4、乙方如違反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甲方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扣除保證金、單方解除合同的處理。如導致甲方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5、乙方如擅自改動、拆除鋪位的建筑結構、裝修,除必須恢復原狀外,并賠償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6、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使用性質和經營項目;不得擅自轉租、分租;不得連續停業、空置、歇業超過七天;不得將商鋪作經濟擔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鋪進行非法活動。如乙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解除合同,保證金不再退還,并由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7、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退還商鋪,并將存放在鋪位內的一切財物搬走,三天內不搬走,視乙方放棄該財產,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放棄財產進行處分,而不作任何補償給乙方。
第八條:其它
1、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減免停業期間的租金(須致使乙方連續停業達25天以上,方計入甲方減免收乙方租金的范圍,否則乙方應正常繳交租金給甲方),若因災害影響連續兩個月還不能使用該商鋪的,則作本合同自動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2、合同期內如乙方無違約行為,則在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繼續承租,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甲方審核同意后雙方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甲方將另行安排其它租戶。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廣東廣中律師事務所見證。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見證律師各執一份。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仍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2023小區合同 篇2
業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小區內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小區業主公約是為了更好的管理小區內秩序、環境、保障小區內住宅的安全、維護住宅區內公共秩序、營造良好生活氛圍,而由小區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經協商一致而簽訂的文本。在約定公約的時候,應當盡可能將小區物業管理過程總可能產生的內容寫出,并合理約定。業主與物業雙方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按照《_________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執行;本公約約定與《_________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及相關法律法規相沖突的,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為加強住宅區各類物業管理,保障本住宅區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小區業主與物業公司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公約,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住宅區情況
1。 地點: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路;
2。 總占地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3。 總建筑面積: 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 __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__ 平方米(商業用房__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__平方米);
4。 樓宇_______棟_______套;其中:高層樓宇_______棟_______套,多層樓宇 _______棟_______套;
5。 業主數量: _______個;
6。 管委會財產:
(1) 公用設施專用基金:_______元;
(2) 物業管理用房 _______方米,其中:管委會_______平方米,物業管理公司_______平方米;
(3) 商業用房_______平方米;
(4)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
7。 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狀況:
(1) 道路:車行道_______方米;人行道_______平方米;
(2) 園林綠化地面積:_______平方米;
(3) 教育設施:幼兒園_______所,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小學_______所,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幼教啟蒙機構_______所,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
(4) 文體設施:文娛活動中心_______個,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網球場_______個,占地面積_______平方米;門球場_______個,占地面積_______平方米;游泳池_______個,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兒童游樂場所_______個,占地面積_______平方米;
(5)路燈_______盞;庭園燈_______盞;其他為燈:____________。
(6)污水檢查井_______個,排污管_______米;雨水檢查井_______個,雨水管_______米;化糞池_______座;明溝_______米;暗溝_______米;
(7)消防水泵頭接口_______個;
(8)停車場_______個,總占地面積_______平方米,車位_______個;
(9)綜合樓____座,建設面積____平方米,其中:________________。
(10)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所有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預計________年_____月可交會使用。
8。 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業主大會召集和決定住宅區重大事項的方式
1。 業主大會的召集:
(1) 第一次業主大會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達到50%以上時,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先舉產生管委會。
A。 由區住宅管理部門牽頭與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組成業主大會籌委會(以下簡稱籌委會),籌委會可邀請市住宅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單位的人員參加;
B。 籌委會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在充分征求業主的意見后提出管委會員候選人名單,并作發大會議程、資料準備等工作;
C。 籌委會在業主大會召開十四天前將大會召開日期、地點、內容、方式程序及籌委會候選人名單街頭住宅區內公告‘
D。 籌委會主任按規定的程序主持業主大會,選出第一屆籌委會,完成大會各項議程;
E。 第一屆籌委會產生后,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核準登記成立,依法行使各項權利;
F。 住宅所有有投票權的已入住業主,均應按籌委會公告要求,按時出席業主大會,參加投票,行使法定權利,承擔法定責任;
G。 各業主明白如不出席業主大會并參加投票表閃,將由自己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
(2) 管委會成立后,負責召集此后的業主大會,并每個_____至少召開一次。
經持有10%以上抽標權的業主提議,管委會應于接到該項提議后十四天內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如開業主大會。
管委會應于如開業主大會七天前將會議地點、時間、內容、方式及其他事項予以公告。
業主大會由管委會主任主持,如管委會主任缺席,則由管委會副主任主持。
2。 業主大會必須有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出席才能舉行;如經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決定,可以推遲召開業主大會。
3。 業主大會的出席人數達到法定人數時,在會上是出的一切事項,由出席會議的業主表決,以過半數通過。表決可采用書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數相等,則會議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還可投一票決定票。
4。 大會投票實行住宅房屋一戶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設面積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產權證書的非住宅房屋每證一票。
5。 在業主大會上,業主應親自或筍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須于會議召開前一天或管委會主任批準的時間內,向管委會出具授權委托書,否則該項委托無效。授權委托書必須有業主簽字。如業主為法人,則須蓋該法人公章。
6。 業主可以一棟或數棟樓房為單位,推選樓長,作為推選人的共同代表,參加業主大會,并行使業主的其他物業管理權利。
第三條 業主的權利、義務
(一) 業主的權利
1。 依法享有對自己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 依法合理使用房屋體公用設施(樓梯、通道、電梯、上下水管道、加壓水泵、公用天線、陽臺、消防設備等)和住宅區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道路、文化娛樂場所、體育設施、停車場、單車房等)的權利;
3。 有權按有關規定在允許的范圍內進行室內裝修、維修和改造;
4。 有權自己或聘請他人對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種管道、電線、水箱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維修養護;
5。 有機根據房屋的墻面、樓梯間、通道、屋面、下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善,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組織維修養護,其費用從住宅維修基金中支出;
6。 有權根據住宅的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棚)等到住宅區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從管理服務費中支出;
7。 有機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內種違章建筑、違章裝修以及違反物烽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予以制止、糾正;
8。 有權參加業主大會,并對住宅區的各項管理決策擁有表決權;
9。 有權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管委會、和業管理公司提出質詢,并在三日內得到答復;
10。 有權要求管委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規定的期限定期公布住宅區物業管理收支帳目;
11。 有權對住宅區的牧業管理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右要求管委會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違反事同或有在規定的行為進行干預、處罰;
12。 有權對同其他業主就某一議題要求管委會如集業主大會;
13。 有權就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投拆或提出意見與建議;
14。 有權要求毗連部位的其他維修責任人承擔維修責任,對方不維修的,可要求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維修養護,并按規定分攤維修費用。
(二) 業主的義務
1。 在使用、經營、轉讓其名下物業時,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 在使用住宅區物業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 未經市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和用途;
(2) 不得對房屋內外承重墻、梁、柱、樓板、陽臺、天臺、屋面及通道進行違章鑿、拆、搭、占;
(3) 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 不得利用房屋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
(5) 不得侵害他人的正當權益。
3。 業主如需將其住宅裝修,必須遵守《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并填寫裝修申請表,報物業管理公司審查批準后方可施工,接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監督;
4。 房屋室內部分以及供電、供水、供氣等分戶表后部分(往用戶方向)和表前至第一個閥門部分用戶負責維修養護;
5。 凡房屋及附屬設施有影響市容或可能危害毗連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規定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修繕的,業主應及時進行修繕。拒不進行修繕的,由管委會授權物業管理公司修繕,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6。 業主應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場所違章搭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懸掛、棄置物品、垃圾,不得損壞、拆除、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備;
7。 在住宅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 踐踏、占用綠化地;
(2) 占用樓梯間、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而影響其正常使用功能;
(3) 亂拋垃圾、雜物;
(4) 影響市容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等;
(5) 損壞、涂劃園林藝術雕塑;
(6) 聚眾喧鬧;
(7) 隨意停放車輛和鳴喇叭;
(8) 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9) 排放有毒、有害物質;
(10) 經營鍛造、鋸木、建筑油漆、危險品、殯儀業以及利用住宅開舞廳、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業;
(11) 防礙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
(12) 法律、法規及市政府規定禁止的其它行為。
8。 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公司人員在出示工作證(牌)或有關證明后,在合理時間內(上午11:45-12:45,下午6:00-7:00)進入本住宅區任何樓宇內部及共公共部位進行檢查、維修、養護或檢查業主公約的有關條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實施的巡視行為,業主應提供方便,不得拒絕或阻撓;
9。 按規定繳納應支付的管理服務費和住宅維修基金等;
10。 業主應同時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規、規定,并承諾接受管委會或物業管理公司居此而進行的管理及處罰:
(1) _________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2) _________市公共衛生條例;
(3) _________市園林綠化管理條例;
(4) _________市環境噪聲管理暫行規定;
(5) _________市房屋租賃管理條例;
(6) _________市消防管理暫行規定;
(7) _________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市區飼養家禽家畜的通告;
(8) _________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本市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9) _________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
(10) 其他有關住宅區的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11。 業主應承諾自己與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繕、改造有關物業的法律關系時,告知對方并要求對方遵守住宅牧業管理規定和本業主公約中的有關規定條款。
第四條 業主應付的費用
1。 業主應按月到和業管理公司繳納管理服務費。管理服務費的標準是:開發建設單位自行或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期間,執行市物價主管部門和市住宅主管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管委會成立后,由其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制訂,并交業主大會通過后實施。管理服務費的用途:住宅區的通道、路燈、溝、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場所、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柵)等公共設施和公共場所(地)的管理、維修、養護。
2。 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住宅維修基金。住宅維修基金的標準是:0。5元/平方米。由物業管理公司以房屋本體為單位設立專帳代管、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
3。 業主如進行室內裝修,則應在辦理申請手續時按有關規定繳納裝修押金,裝修完工后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檢查,如無違章情況則予以返還,否則不予以返還。
4。 業主如請物業管理公司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則應支付有關費用。
5。 業主使用本住宅區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公共場所(地)時,應按規定繳納費用。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違反業主義務中第2、6、7款規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進行強制恢復,包括采用停水,停電,停氣等催改措施;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賠償。
2。 業主進行室內裝修,如違反《_________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按其中有關規定處理。
3。 業主如延期繳納應交的管理服務費,住宅維修基金以及有關賠償款,罰款等費用的,處以每日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物業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電,停氣等催繳措施。
4。 業主無理拒絕,阻撓物業管理公司對房屋本體公用設施和區內公共場所,公用設施的檢查、維修、養護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動,由此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第六條 其它事項
1。 本業主公約由前期物業管理單位如實填寫第一條“本住宅區情況”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區入住率達到30%后組織已入住業主簽訂。
2。 本業主公約已入住業主中持有過半數以上投票權的業主簽訂后生效。已生效的業主公約對本住宅區所有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具有約束力。
3。 業主大會可以依支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對本業主公約進行修改補充,并報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備案。修改補充條款自業主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無須經業主重新簽訂。
修改補充條款不得與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相抵觸,否則區住宅管理部門有權予以糾正或撤消。
4。 本業主公約一式二份,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各執一份。
業主(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3小區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房屋租賃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甲方出租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于 _ _ ___,房屋內附著設施及物品清單見附件一。
第二條 租賃期限。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該房屋租金為每年(00人.0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拾__元整。
第四條 付款方式。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第一次預付 月租金 元。后周期付款時提前五天支付,直到合同終止。
第五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 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煤氣費;
3、電話費;
4、物業管理費;
5、互聯網費;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已收房租不予退還(且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第八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