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采購框架合同(精選15篇)
2024采購框架合同 篇1
供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需方向供方采購、供方向需方供應產品簽訂本合同。
一、供貨方式及交貨周期:
1.由需方以《物料訂購單》傳真方式向供方下達采購訂單,供方須按照訂單要求提供產品。
2.供方在收到《物料訂購單》傳真后應回傳確認函(合同),如有任何問題必須在半個工作日(4小時)內書面通知需方,否則視為默認。
3.需方有權根據生產計劃的變更以及供方產品的供貨質量、采購訂單的執行情況、售后服務質量等條件對供方的供貨品質及數量進行及時調整,供方有義務積極配合。
4、交貨期以雙方協商確定的交貨期為準。
二、產品的質量要求和品質保證:
1.供方應按需方認可的產品供貨,未經需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對產品本身和生產場地有任何改變。
2.供方需嚴格按照經需方認可的質量和技術規格要求生產和供應產品,如有任何改變,需方負責知會供方更新有關圖紙等,供方積極跟進相關的變化。
3.供方應保證所生產或供應的產品均符合有關環保法規要求及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4.供方應保證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需方要求,對未曾使用過的原輔材料的變更,必須提前書面報需方確認。
5.供方應建立有效的質量保證體系以滿足需方要求,需方有權隨時對此進行檢查考核。
6.供方供貨前應嚴格按要求自檢,其檢測項目不得少于需方標準和圖紙所規定的進貨檢測項目,并有書面記錄。
7.對需方提出的質量問題和要求整改意見,供方必須及時解決和整改,若在規定期限內未得到解決和整改,需方有權停止供方供貨。
8、質保期限:供方對提供的產品實行3年保修。
三、包裝要求:
供方須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裝,并在外包裝上標識訂單工作令號、物料名稱、材質、型號、規格、數量等,包裝物應適應裝卸、長途運輸,符合防潮、防震、防塵要求,因包裝、運輸不當引起的銹蝕、損壞等由供方負責。
四、交貨地點及運輸、裝卸費用承擔:
交貨地點:
五、價格及付款方式:
1.價格構成:
供、需雙方均應不斷改進,通過提高質量與效率來降低成本及價格,并讓利給最終客戶,雙方確認努力保持這種降低成本的趨勢。
2.供、需雙方同意在本合同明確的交貨條件及付款條件下,共同遵守經買賣雙方協商后的價格。
3.付款條件和付款方式:每月根據發票進賬情況支付貨款,12月30日前全部付清。付款方式原則上采取電匯方式,可采用承兌匯票付款。
六、交貨及驗收:
1.供方須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裝,并按訂單要求的交貨時間將貨物送至指定地點,并附上《送貨清單》及供方的出貨自檢報告或證明(必要時需提供第三方檢測的材料性能測試報告)供需方備查。《送貨清單》須列明需方訂購單號及物料信息(制造批號、物料名稱、材質、規格、顏色、數量等)。
2.需方依據雙方約定的品質標準、技術要求和檢測方案,并參照原封樣件的要求進行檢驗和判定是否合格(為初步驗收)。
3.需方檢測不合格應及時通知供方,供方如對檢測結果有異議,應及時向需方提出書面申請意見復檢,否則視同接受。
4.雖已檢驗合格入庫,但在需方裝配和使用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品,供方仍應承擔質量責任,并及時配合需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補救。
5.需方對供方產品所行使的檢驗,并不能免除供方對產品質量的責任。
七、供方違約責任:
1.供方交付的產品品種、型號、規格等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供方負責挑選、返修或退換,所發生的費用由供方負責;如使用緊急需挑選、返修時,則供方應立即組織挑選、返修或需方直接組織挑選、返修,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供方承擔;供方不能返修或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2.供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供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供方應當償付需方該不合格包裝物重新包裝的所有費用。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丟失的,供方應當負責賠償。
3.,供方必須事先與需方聯系,說明原因和解決方案,并獲得需方同意后方可實施,并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違約金按每逾期一天一千五元計算,同時供方還須賠償因逾期供貨而給需方造成的損失。如供方交貨時間完成,需方未提貨,壹個月內不收滯庫費,超過壹個個月部分按銀行同期利率結算。
4.供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顏色等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發生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由供方承擔;供方提前交貨,需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絕提前提貨。
5.因供方產品不合格進行挑選、返修或退換,而造成需方生產停工待料時,需方有權視情況嚴重程度要求供方支付違約金,每延誤一個工作日支付至少壹仟元違約金,延誤需方出貨期而致需空運交貨或遭到需方客戶延誤交期索賠而產生的費用由供方承擔。
6.因供方提供需方的產品質量問題導致需方客戶投訴,造成需方損失的,需方對其有形損失(費用、索賠)及無形損失(公司信譽)進行核算后,以書面通知供方,經供需雙方對質量問題確認后從供方貨款中扣除,如供方對質量問題有異議,可提交合同簽訂地質量技術監督局進行質量鑒定,。
八、保密條款:
1.在未取得雙方事先許可的情況下,不得將本協議內容向第三方公開或泄露。
2.供方從需方得到的圖紙、規格書、技術文件、模具和樣品等,未經需方同意,供方不得向第三者轉讓、公開、泄露或被使用。
3.供方絕不允許把需方提供的圖紙、技術文件和模具轉讓給第三方加工、制作產品出售,其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方負全部責任。
4.本規定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有效。
九、合同解除:
1.供方有以下任何事項時,需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馬上解除本合同:
A.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的行為或事實時;
B.在供應期間內,不能滿足需方數量及品質要求,無能力供應時;
C.被政府機關停止或取消營業資格處罰。
2.協議一旦解除,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應立即歸還需方所提供的模具、圖紙、技術文件等,并償還一切債務。
3.因違反合同條款造成需方損失的,需方有權要求供方賠償損失。但買賣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或延遲履行銷售合同義務時,均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應指遭受不可抗力方無法預見的且超出其合理控制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力、自然災害、勞工糾紛、封鎖、戰爭狀態、暴亂、陰謀破壞、火災、履行銷售合同的關鍵設備癱瘓、運輸阻滯或交通事故、政府行為(例如但不限于修改法律規定和取消進口許可)以及疫情的爆發。
十、合同糾紛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合同簽訂地或合同履行地仲裁會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期限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鑒于供、需雙方合作的長期性和穩定性,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如合同一方提出需延長合同的有效期,經另一方確認后可延長合同期限。
十二、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為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采購框架合同 篇2
供方:需方:
(以下簡稱供方)
簽訂地點:上海(以下簡稱需方)簽訂時間:20xx年1月1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需方向供方采購、供方向需方供應產品簽訂本合同。
一、供貨方式及交貨周期:
1.由需方以《物料訂購單》傳真方式向供方下達采購訂單,供方須按照訂單要求提供產品。
2.供方在收到《物料訂購單》傳真后應回傳確認函(合同),如有任何問題必須在半個工作日(4小時)內書面通知需方,否則視為默認。
3.需方有權根據生產計劃的變更以及供方產品的供貨質量、采購訂單的執行情況、售后服務質量等條件對供方的供貨品質及數量進行及時調整,供方有義務積極配合。
4、交貨期以雙方協商確定的交貨期為準。
二、產品的質量要求和品質保證:
1.供方應按需方認可的產品供貨,未經需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對產品本身和生產場地有任何改變。
2.供方需嚴格按照經需方認可的質量和技術規格要求生產和供應產品,如有任何改變,需方負責知會供方更新有關圖紙等,供方積極跟進相關的變化。
3.供方應保證所生產或供應的產品均符合有關環保法規要求及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4.供方應保證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需方要求,對未曾使用過的原輔材料的變更,必須提前書面報需方確認。
5.供方應建立有效的質量保證體系以滿足需方要求,需方有權隨時對此進行檢查考核。
6.供方供貨前應嚴格按要求自檢,其檢測項目不得少于需方標準和圖紙所規定的進貨檢測項目,并有書面記錄。
7.對需方提出的質量問題和要求整改意見,供方必須及時解決和整改,若在規定期限內未得到解決和整改,需方有權停止供方供貨。
8、質保期限:供方對提供的產品實行3年保修。
三、包裝要求:
供方須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裝,并在外包裝上標識訂單工作令號、物料名稱、材質、型號、規格、數量等,包裝物應適應裝卸、長途運輸,符合防潮、防震、防塵要求,因包裝、運輸不當引起的銹蝕、損壞等由供方負責。
四、交貨地點及運輸、裝卸費用承擔:
交貨地點:
五、價格及付款方式:
1.價格構成:供、需雙方均應不斷改進,通過提高質量與效率來降低成本及價格,并讓利給最終客戶,雙方確認努力保持這種降低成本的趨勢。
2.供、需雙方同意在本合同明確的交貨條件及付款條件下,共同遵守經買賣雙方協商后的價格。
3.付款條件和付款方式:每月根據發票進賬情況支付貨款,12月30日前全部付清。付款方式原則上采取電匯方式,可采用承兌匯票付款。
六、交貨及驗收:
1.供方須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裝,并按訂單要求的交貨時間將貨物送至指定地點,并附上《送貨清單》及供方的出貨自檢報告或證明(必要時需提供第三方檢測的材料性能測試報告)供需方備查。《送貨清單》須列明需方訂購單號及物料信息(制造批號、物料名稱、材質、規格、顏色、數量等)。
2.需方依據雙方約定的品質標準、技術要求和檢測方案,并參照原封樣件的要求進行檢驗和判定是否合格(為初步驗收)。
3.需方檢測不合格應及時通知供方,供方如對檢測結果有異議,應及時向需方提出書面申請意見復檢,否則視同接受。
4.雖已檢驗合格入庫,但在需方裝配和使用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品,供方仍應承擔質量責任,并及時配合需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補救。
5.需方對供方產品所行使的檢驗,并不能免除供方對產品質量的責任。
七、供方違約責任:
1.供方交付的產品品種、型號、規格等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供方負責挑選、返修或退換,所發生的費用由供方負責;如使用緊急需挑選、返修時,則供方應立即組織挑選、返修或需方直接組織挑選、返修,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供方承擔;供方不能返修或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2.供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供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供方應當償付需方該不合格包裝物重新包裝的所有費用。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丟失的,供方應當負責賠償。
3.,供方必須事先與需方聯系,說明原因和解決方案,并獲得需方同意后方可實施,并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違約金按每逾期一天一千五元計算,同時供方還須賠償因逾期供貨而給需方造成的損失。如供方交貨時間完成,需方未提貨,壹個月內不收滯庫費,超過壹個個月部分按銀行同期利率結算。
4.供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顏色等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發生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由供方承擔;供方提前交貨,需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絕提前提貨。
5.因供方產品不合格進行挑選、返修或退換,而造成需方生產停工待料時,需方有權視情況嚴重程度要求供方支付違約金,每延誤一個工作日支付至少壹仟元違約金,延誤需方出貨期而致需空運交貨或遭到需方客戶延誤交期索賠而產生的費用由供方承擔。
6.因供方提供需方的產品質量問題導致需方客戶投訴,造成需方損失的,需方對其有形損失(費用、索賠)及無形損失(公司信譽)進行核算后,以書面通知供方,經供需雙方對質量問題確認后從供方貨款中扣除,如供方對質量問題有異議,可提交合同簽訂地質量技術監督局進行質量鑒定,。
八、保密條款:
1.在未取得雙方事先許可的情況下,不得將本協議內容向第三方公開或泄露。
2.供方從需方得到的圖紙、規格書、技術文件、模具和樣品等,未經需方同意,供方不得向第三者轉讓、公開、泄露或被使用。
3.供方絕不允許把需方提供的圖紙、技術文件和模具轉讓給第三方加工、制作產品出售,其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方負全部責任。
4.本規定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有效。
九、合同解除:
1.供方有以下任何事項時,需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馬上解除本合同:
A.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的行為或事實時;
B.在供應期間內,不能滿足需方數量及品質要求,無能力供應時;
C.被政府機關停止或取消營業資格處罰。
2.協議一旦解除,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應立即歸還需方所提供的模具、圖紙、技術文件等,并償還一切債務。
3.因違反合同條款造成需方損失的,需方有權要求供方賠償損失。但買賣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或延遲履行銷售合同義務時,均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應指遭受不可抗力方無法預見的且超出其合理控制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力、自然災害、勞工糾紛、封鎖、戰爭狀態、暴亂、陰謀破壞、火災、履行銷售合同的關鍵設備癱瘓、運輸阻滯或交通事故、政府行為(例如但不限于修改法律規定和取消進口許可)以及疫情的爆發。
十、合同糾紛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合同簽訂地或合同履行地仲裁會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期限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鑒于供、需雙方合作的長期性和穩定性,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如合同一方提出需延長合同的有效期,經另一方確認后可延長合同期限。
十二、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為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其他事項:
需方單位名稱:(蓋章)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2024采購框架合同 篇3
采購合同框架協議
買受人(甲方):
工商注冊號:
出賣人(乙方):
工商注冊號: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2.在執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有需要經甲乙雙方同意,可對產品的數量進行調整,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設備包裝。
4.包裝物由 方提供,不計費、 回收。
5.無包裝物。
3.如甲方無法方便地從
2024采購框架合同 篇4
采購合同框架協議
買受人(甲方):
工商注冊號:
出賣人(乙方):
工商注冊號: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2.在執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有需要經甲乙雙方同意,可對產品的數量進行調整,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設備包裝。
4.包裝物由 方提供,不計費、 回收。
5.無包裝物。
3.如甲方無法方便地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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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采購框架合同 篇5
甲方:(需方) 簽訂日期 乙方:(供方) 簽訂地點
鑒于本合同雙方同意建立一種長期的合同關系,使乙方得以依據本合同中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向甲方提供貨物和/或服務; 據此,雙方經友好協商,現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章 全部交易文件
第一條 全部交易文件
1.1雙方確認,本合同、訂單、以及雙方達成的書面協議構成供應采購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乙方提出的任何與本合同條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須經甲方以加蓋公章的形式明確書面同意,否則不產生約束力。甲方除以加蓋公章的形式書面同意外的任何行為(包括其已知乙方提出了對立或背離本合同條款和條件的要求但還是接受乙方任何貨物和/或服務的行為)均不表示甲方已經同意了乙方的該要求。如發生上述情況,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中的相應條款和條件規定執行。
第二條 本框架合同
2.1雙方承認,本合同應為確立雙方在中國境地內就貨物和/或服務達成的供應采購關系中權利及義務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三條 采購條件
3.1雙方進一步承認,在甲方與乙方依據本合同進行任何交易前,雙方應詳細討論乙方將提供的貨物和/或服務,并針對某些具體問題在合同附件內達成一致。
3.2對采購條件達成一致后應由乙方發出報價單,甲方確認。合同附件可以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而不時地進行修改,但該修改也必須有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第四條 訂單
4.1除本合同以及合同附件外,甲方與乙方之間的每個具體交易應以訂單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 采購和供貨
第五條 貨物或/和服務登記
5.1通常情況下,在依據本合同進行交易之前,乙方與甲方協商并在甲方登記其將向甲方提供的貨物或/和服務。
5.2通常情況下,按上述規定登記后,甲方應當優先從已登記貨物或/和服務中向乙方訂購,且乙方只應向甲方供應已登記的貨物。
5.3乙方貨物或/和服務登記為要約,甲方一經向乙方發出訂單視為承諾。
第六條 訂貨和接受
6.1本合同項下的每一具體交易中,應由甲方向乙方發出訂單采購貨物或要求服務。
6.2本合同項下的訂單均應以書面形式出具并應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雙方確認的方式發至乙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乙方變更地址,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后即視為有效訂單。
6.3有效訂單一經按6.2款規定發給乙方即應視為乙方收到,乙方在收到有效訂單后無須予以確認。
6.4如收到無效訂單(即乙方無法按訂單要求供貨),乙方應拒絕供貨,同時應于一個工作日向甲方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發出書面通知,該書面通知包括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雙方確認的方式。
6.5如收到訂單并認為無法按照該訂單的規定供貨,乙方可拒絕供貨,但應于一個工作日內按照6.4款的規定通知。但若甲方在訂單發出后一個工作日內沒有收到乙方的上述通知,該訂單即成為有效訂單。
6.6甲方有權根據每一具體交易內容對訂單樣本進行必要的改動或補充,從而形成實際供貨的訂單。乙方應依據甲方發出的每一具體交易實際采購的訂單進行供貨。
第七條 不中斷供應
7.1乙方應就雙方商定的某種貨物保持足夠庫存,以確保甲方對該貨物的必要銷售量。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上述“足夠庫存”應相當于根據前1個月甲方對該貨物的平均需求數量。
7.2如乙方違反本條約定引起無法及時、全面、實際供貨,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違反的每份訂單的全部購買金額百分之十(10%)的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由此蒙受的損失,乙方還應承當賠償。甲方有權自應付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如應付款項不足以支付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乙方應在七日內補足。
8.1甲方和乙方可以在某一階段內固定某種貨物或/和服務的價格(下稱“購買價格”)。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經固定的購買價格的提高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并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提價。同時在提價前乙方必須保證滿足對甲方公司的供貨數量要求,不得擅自減少。如乙方自行降價必須在執行降價前十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公司。如違反本規定,乙方每次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伍仟元(RMB 5000)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由此蒙受的損失,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自應付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如應付款不足支付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乙方應在七日內補足。
8.2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本合同項下的購買價格應為“門到門”價格,即應包括將貨物送到指定的交貨地點的最后一個門口(下稱“交貨地點”)產生的或與之相關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裝、運輸、保險以及裝卸、安裝等方面的費用,以及按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對此銷售行為征收的各項稅收和其他單位收取的費用。
8.3能夠為公共獲知的一般價格通知或報價單不得作為上述第8.1條中規定的有關價格變動的通知。
8.4乙方必須承諾其向甲方提供的貨物或/和服務的價格(以下簡稱:甲方價格)為甲方行政區域內市場最低供貨價或零售渠道統一供貨價格(以下簡稱:他方價格),且零售價具競爭力。否則,一經發現,乙方給予的甲方價格高于他方價格,則甲方有權要求對于即將或正在采購的貨物或/和服務乙方按照他方價格調價,且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對于甲方乙方已經采購的貨物或/和服務包括已銷售商品以甲方進貨價的50%予以結算。
第九條 包裝
9.1乙方應按接受的訂單或供貨條件中規定的包裝標準向甲方訂購的貨物進行包裝。如果在訂單或供貨條件中沒有規定,則應按照中國國家或行業包裝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在不存在適用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時,乙方應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標準盡其最大努力包裝貨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護。
9.2乙方應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提供的貨物包裝上準確加注所有必要的標記、標識或其他信息。
第十條 送貨
10.1乙方應按照其已接受訂單和甲方訂單中的要求送貨。
10.2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應自付費用并組織自己的人員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運送貨物。
10.3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應使貨物在甲方指定的交貨正常工作時間到達交貨地。乙方應在貨物到達之前向甲方發出適當通知以便其作相應的接貨準備。
10.4乙方應在訂單中列明的日期交貨(下稱“交貨日”)。
10.5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貨物在交貨日之前到達,乙方應事先通知甲方。若乙方未能通知,則甲方有權拒收貨物且乙方應承擔被拒收貨物運回的全部費用,或者要求乙方支付甲方因此多支出的費用。
10.6如果發生或將要發生使乙方無法在訂單中規定的交貨日交付貨物的事件,乙方應立即將此事件以及貨物最早到達日期通知甲方。
10.7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到達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一份交貨清單對已交付貨物予以說明,甲方可以就乙方依據本合同交付貨物數量、種類、規格予以簽收。但是此行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釋為甲方已經接受或驗收了這些貨物,也不能被解釋為對這些貨物的質量表示認同。同時,這種行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簽發的實收商品對賬單。 10.8乙方不得憑借甲方根據上述第10.7條的簽收向甲方要求付款。
第十一條 過量交貨及交貨不足
11.1乙方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應與其已接受訂單中確定的數量相同。
11.2如果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超過訂單中已確定的數量,則甲方有權選擇接受或拒絕超過部分的貨物。 11.3如甲方選擇接受過量交付的送貨,該過量交付的送貨應視為贈品。
11.4如果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不足訂單中確定的數量,則甲方有權選擇完全拒收已交付貨物,或接收已交付貨物。如選擇接收已交付貨物,乙方應按10.8條的規定承擔交貨不足部分的違約和賠償責任。
11.5乙方提供服務的,同本條。
第十二條 驗收
12.1自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到達交貨地后,甲方應進行并完成對已交付貨物的驗收。
12.2甲方對貨物進行驗收以確定其是否與供貨條件中規定的標準相符,如果發現不相符貨物,則甲方有權做出如下處理決定: 12.2.1拒收全部貨物并終止合同(如果貨物嚴重不符合標準,無法正常使用,在這種情況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每份不符合條件的訂單金額的百分之十的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由此承受的損失,乙方還應承擔賠償,甲方有權自應付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應付款項不足支付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乙方應在七日內補足;
12.2.2拒收不符合標準的貨物,并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在特定時間內糾正不符合標準的貨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種類及同一數量的符合標準的貨物替換不符合標準的貨物;在這種情況下,乙方應自負費用糾正貨物中的缺陷或替換不符合標準的貨物。
12.3依據本合同由甲方拒收的貨物應由乙方自行保管并自費運回。
單應包括對已交付貨物、已驗收貨物及貨物符合標準情況的說明。
12.5實收商品對賬單作為甲方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標準的貨物的表面證據。但是,若有關貨物的質量問題在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時尚不能被發現或全部發現或者有關貨物的質量問題要通過一定的檢測設備才可以明確或者被政府部門(或其委托/指定機構)認為是不合格產品,則甲方仍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2.6在甲方依據上述第12.4條規定出具實收商品對賬單后,乙方應依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就已驗收確認的貨物向甲方出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該發票上的總價應為已驗收確認貨物之購買價格。
12.7除上述規定外,如甲方發現在已交付貨物中有任何隱蔽性缺陷則應及時將該缺陷通知乙方。乙方應及時糾正該缺陷或替換有此缺陷的貨物,否則甲方仍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退貨
13.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被政府部門認為不合格產品等情況,甲方應將上述情況立即通知乙方,并有權退貨。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內自費運回上述退貨。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該商品,且費用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失都由乙方賠償。 第十四條 貨損風險
14.1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條、12.5條中規定外,在貨物到達交貨地且已被安放于可由甲方接收并處置的狀態時并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起,依據本合同交付貨物的貨損風險應由乙方轉移到甲方。
第十五條 付款、付款和所有權的轉移
15.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應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條發出的實收商品對賬單及交貨清單復印件,和乙方按上述第12.6條向甲方出具的發票復印件后,按甲方采購條件確認書和訂單中的規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將款項付至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15.2乙方已交付貨物的所有權,應在按上述第15.1條規定就該貨物的付款進行并完成之后轉移至甲方。但在以銀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況下,相關貨物的所有權應在該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銀行有效承兌之后方轉移到甲方。
15.3依據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為不得被解釋為甲方對已付款貨物的質量表示完全認同。
第三章 合同變更和解除、爭議解決、效力及其它約定
第十六條 合同變更和解除
16.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方式變更或解除合同。
16.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過錯方可以解除合同:
16.2.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16.2.2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交付貨物,經催告后7日內仍未交貨;
16.2.3貨物質量不符合約定,且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采取必要補救措施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有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16.2.4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貨物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6.3合同變更或解除,不能免除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17.1因本合同發生的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仲裁委仲裁。
第十八條 效力及其它約定
18.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18.2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18.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16.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時間: 時間:
2024采購框架合同 篇6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聯系人:郵編:
聯系電話:傳真:email:
供應商:
注冊地址(或住址):
營業執照號碼(或身份證號碼):
聯系人:郵編:
聯系電話:傳真:email:
鑒于本合同雙方同意建立一種長期的合同關系,使供應商得以依據本合同中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向*公司提供貨物和/或服務;
鑒于,*公司承諾,其擁有充分的權利和權限與供應商達成本合同。供應商承諾,其擁有充分的權利和權限和能力與供應商達成本合同。
據此,雙方經友好協商,現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章全部交易文件
第一條全部交易文件
1.1雙方確認,本合同、采購條件確認書、訂單、以及雙方達成的書面協議構成供應采購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供應商提出的任何與本合同條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須經*公司以加蓋公章的形式明確書面同意,否則不產生約束力。*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除以加蓋公章的形式書面同意外的任何行為(包括其已知供應商提出了對立或背離本合同條款和條件的要求但還是接受供應商任何貨物和/或服務的行為)均不表示*公司已經同意了供應商的該要求。如發生上述情況,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中的相應條款和條件規定執行。
第二條本框架合同
2.1雙方承認,本合同應為確立雙方在中國境地內就任何貨物和/或服務達成的供應采購關系中權利及義務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三條采購條件
3.1雙方進一步承認,在*公司與供應商依據本合同進行任何交易前,雙方應詳細討論供應商將提供的貨物和/或服務,并針對某些具體問題在采購條件確認書中達成一致。
3.2對采購條件達成一致后應由雙方簽字確認。采購條件確認書可以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而不時地進行修改,但該修改也必須有雙方簽字確認。
第四條訂單
4.1除本合同以及采購條件外,*公司與供應商之間的每個具體交易應以訂單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采購和供貨
第五條貨物或/和服務登記
5.1通常情況下,在依據本合同進行交易之前,供應商與*公司協商并在*公司登記其將向*公司提供的貨物或/和服務。
5.2通常情況下,按上述規定登記后,*公司應當優先從已登記貨物或/和服務中向供應商訂購,且供應商只應向**公司供應已登記的貨物。
5.3供應商貨物或/和服務登記為要約,*公司一經向供應商發出訂單視為承諾。
第六條訂貨和接受
6.1本合同項下的每一具體交易中,應由*公司向供應商發出訂單采購貨物或要求服務。
6.2本合同項下的訂單均應以書面形式出具并應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雙方確認的方式發至供應商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供應商變更地址,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后即視為有效訂單。
6.3有效訂單一經按6.2款規定發給供應商即應視為供應商收到,供應商在收到有效訂單后無須予以確認。
6.4如收到無效訂單(即供應商無法按訂單要求供貨),供應商應拒絕供貨,同時應于一個工作日向*公司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發出書面通知,該書面通知包括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雙方確認的方式。
6.5如收到訂單并認為無法按照該訂單的規定供貨,供應商可拒絕供貨,但應于一個工作日內按照6.4款的規定通知。但若在訂單發出后一個工作日內沒有收到供應商的上述通知,該訂單即成為有效訂單。
6.6*公司有權根據每一具體交易內容對訂單樣本進行必要的改動或補充,從而形成實際供貨的訂單。供應商應依據*公司發出的每一具體交易實際采購的訂單進行供貨。
第七條不中斷供應
7.1供應商應就雙方商定的某種貨物保持足夠庫存,以確保*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對該貨物的必要銷售量。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上述“足夠庫存”應相當于根據前三個月*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對該貨物的平均銷售量確定的相當于八個星期銷售量的貨物數量。
7.2如供應商違反本條約定引起無法及時、全面、實際供貨,供應商應向*公司支付相當于違反的每份訂單的全部購買金額百分之十(10%)的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公司由此蒙受的損失,供應商還應承當賠償。有權自應付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如應付款項不足以支付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供應商應在七日內補足。
7.3為保證依據本合同對*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供應不間斷,供應商或其代表可以在經*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事先同意后在其正常對外營業時間訪問*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了解有關銷售情況。
第八條價格
8.1*公司和供應商可以在某一階段內固定某種貨物或/和服務的價格(下稱“購買價格”)。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經固定的購買價格的提高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向*公司提出,并經*公司書面同意后方可提價。同時在提價前供應商必須保證滿足對**公司的供貨數量要求,不得擅自減少。如供應商自行降價必須在執行降價前十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公司。
如違反本規定,供應商每次應向*公司支付人民幣五千元(rmb5000)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公司由此蒙受的損失,供應商還應承擔賠償責任。*公司有權自應付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如應付款不足支付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供應商應在七日內補足。
8.2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本合同項下的購買價格應為“門到門”價格,即應包括將貨物送到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最后一個門口(下稱“交貨地點”)產生的或與之相關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裝、運輸、保險以及裝卸、安裝等方面的費用,以及按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對此銷售行為征收的各項稅收和其他單位收取的費用。
8.3能夠為公共獲知的一般價格通知或報價單不得作為上述第8.1條中規定的有關價格變動的通知。
8.4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供應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銷售價格。
8.5供應商必須承諾其向*公司提供的貨物或/和服務的價格(以下簡稱:價格)為行政區域內市場最低供貨價或零售渠道統一供貨價格(以下簡稱:他方價格),且零售價具競爭力并保證*公司足夠的毛利。否則,一經發現,供應商給予的價格高于他方價格,則*公司有權要求對于即將或正在采購的貨物或/和服務供應商按照他方價格調價,且供應商必須無條件執行。對于*公司供應商已經采購的貨物或/和服務包括已銷售商品以*公司進貨價的50%予以結算。
第九條包裝
9.1供應商應按接受的訂單或供貨條件中規定的包裝標準向*公司訂購的貨物進行包裝。如果在訂單或供貨條件中沒有規定,則應按照中國國家或行業包裝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在不存在適用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時,供應商應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標準盡其最大努力包裝貨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護。
9.2供應商應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提供的貨物包裝上準確加注所有必要的標記、標識或其他信息。
第十條送貨
10.1供應商應按照其已接受訂單和采購條件確認書中的要求送貨。
10.2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供應商應自付費用并組織自己的人員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運送貨物。
10.3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供應商應使貨物在*公司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正常工作時間到達交貨地。供應商應在貨物到達之前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發出適當通知以便其作相應的接貨準備。
10.4供應商應在訂單中列明的日期交貨(下稱“交貨日”)。
10.5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貨物在交貨日之前到達,供應商應事先通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若供應商未能通知,則上述主體均有權拒收貨物且供應商應承擔被拒收貨物運回的全部費用,或者要求供應商支付上述主體因此多支出的費用。
10.6如果發生或將要發生使供應商無法在訂單中規定的交貨日交付貨物的事件,供應商應立即將此事件以及貨物最早到達日期通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
10.7如供應商延期交貨,*有限公司有權拒收貨物并終止本合同,并要求供應商賠償損失。
10.8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到達后,供應商應向*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指定人員或商家提交一份交貨清單對已交付貨物予以說明,上述主體可以就供應商依據本合同交付貨物數量、種類、規格予以簽收。但是此行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釋為*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已經接受或驗收了這些貨物,也不能被解釋為對這些貨物的質量表示認同。同時,這種行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按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簽發的實收商品對賬單。
10.9供應商不得憑借*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指定人員或商家根據上述第10.8條的簽收向*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指定人員或商家要求付款。
第十一條過量交貨及交貨不足
11.1供應商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應與其已接受訂單中確定的數量相同。
11.2如果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超過訂單中已確定的數量,則*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指定人員或商家(以下簡稱:接收主體)有權選擇接受或拒絕超過部分的貨物。
11.3如接收主體選擇接受過量交付的送貨,該過量交付的送貨應視為贈品。
11.4如果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不足訂單中確定的數量,則接收主體有權選擇完全拒收已交付貨物,或接收已交付貨物。如選擇接收已交付貨物,供應商應按10.8條的規定承擔交貨不足部分的違約和賠償責任。
11.5供應商提供服務的,同本條。
第十二條驗收
12.1自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到達交貨地后,接收主體應進行并完成對已交付貨物的驗收。
12.2接收主體對貨物進行驗收以確定其是否與供貨條件中規定的標準相符,如果發現不相符貨物,則*公司有權做出如下處理決定:
12.2.1拒收全部貨物并終止合同(如果貨物嚴重不符合標準,無法正常出售,在這種情況下,供應商應向*有限公司支付相當于每份不符合條件的訂單金額的百分之十二的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公司由此承受的損失,供應商還應承擔賠償,*公司有權自應付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應付款項不足支付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供應商應在七日內補足;
12.2.2拒收不符合標準的貨物,并以書面形式要求供應商在特定時間內糾正不符合標準的貨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種類及同一數量的符合標準的貨物替換不符合標準的貨物;
在這種情況下,供應商應自負費用糾正貨物中的缺陷或替換不符合標準的貨物。
12.3依據本合同由接收主體拒收的貨物應由供應商自行保管并自費運回。
12.4在驗收之后,接收主體應就其認為符合標準的貨物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本合同附件3),并將此實收商品對賬單連同供應商按第11.1條規定向接收主體提供的交貨清單一起發給接收主體。此實收商品對賬單應包括對已交付貨物、已驗收貨物及貨物符合標準情況的說明。
12.5實收商品對賬單作為*公司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標準的貨物的表面證據。但是,若有關貨物的質量問題在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時尚不能被發現或全部發現或者有關貨物的質量問題要通過一定的檢測設備才可以明確或者被政府部門(或其委托/指定機構)認為是不合格產品,則*公司仍有權要求供應商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2.6在接收主體依據上述第12.4條規定出具實收商品對賬單后,供應商應依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就已驗收確認的貨物向*公司或其指定的商家或人員出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該發票上的總價應為已驗收確認貨物之購買價格。
12.7除上述規定外,如*公司發現在已交付貨物中有任何隱蔽性缺陷則應及時將該缺陷通知供應商。供應商應及時糾正該缺陷或替換有此缺陷的貨物,否則*公司仍有權要求供應商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退貨
13.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滯銷、顧客要求退貨、被政府部門認為不合格產品等情況,*公司應將上述情況立即通知供應商,并有權退貨。供應商應在接到*有限公司通知后七日內自費運回上述退貨。否則,*公司有權自行處理該商品,且費用由供應商承擔,全部損失都由供應商賠償。
第十四條貨損風險
14.1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條、12.5條中規定外,在貨物到達交貨地且已被安放于可由接收主體接收并處置的狀態時并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起,依據本合同交付貨物的貨損風險應由供應商轉移到*公司。
14.2如果貨物采取郵寄方式交付,則貨損風險應自接收主體收到該貨物且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起或在本合同約定時間內既不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也不對貨物情況提出異議轉移至*公司。
第十五條付款、付款折扣和所有權的轉移
15.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公司應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條發出的實收商品對賬單及交貨清單復印件,和供應商按上述第12.6條向*公司出具的發票復印件后,按采購條件確認書和訂單中的規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將款項付至供應商指定的銀行賬戶。
15.2供應商已交付貨物的所有權,應在按上述第15.1條規定就該貨物的付款進行并完成之后轉移至*公司。但在以銀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況下,相關貨物的所有權應在該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銀行有效承兌之后方轉移到*公司。
15.3依據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為不得被解釋為*公司對已付款貨物的質量表示完全認同。
15.4供應商同意,*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有權出售所有權未轉移的貨物,同時也有權收取因銷售此等貨物而產生的應收賬款。但為了供應商的利益,因出售所有權未轉移貨物已經收取的款項以及應收的款項,在扣除*公司應得利益后,在*公司未按合同規定付款的情況下,該利益和請求權應歸相應的供應商所有;在*公司按合同規定付款時,已經收取的款項以及應收的款項均歸*公司所有。
15.5付款折扣
15.5.1定價優惠。貨物采購價格一般應以采購條件確認書的規定為準。供應商保證在交貨日以前當時生產廠商和供應商自行降低的價格或合法競爭下的市場最低價向*公司供應貨物;如當時供應商向第三方出售相同或相似貨物價格更低或條件更優惠,則供應商給予*公司的價格條件應立即將低至同等水平。在*公司開始銷售供應商所供應貨物后的最低期限內,供應商不得要求變更該貨物價格,該最低期限以*公司通知為準。
15.5.2現金折扣。如*公司在規定付款期限前付款,則可享受相應的現金折扣。現金折扣根據雙方議定的折扣率和發票金額進行計算。
15.5.3銷量折扣。根據*公司購買貨物的數量和批次,供應商應給予*公司相應批量的折扣。銷量折扣根據雙方議定的方法及貨物批量進行計算。
15.5.4獎勵和補償。為促進貨物的銷售、彌補*公司可接受的
2024采購框架合同 篇7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上海(以下簡稱需方)簽訂時間: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依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需方向供方采購、供方向需方供應產品簽訂本合同。
一、供貨方式及交貨周期:
1.由需方以《物料訂購單》傳真方式向供方下達采購訂單,供方須按照訂單要求提供產品。
2.供方在收到《物料訂購單》傳真后應回傳確認函(合同),如有任何問題必須在半個工作日(4小時)內書面通知需方,否則視為默認。
3.需方有權根據生產計劃的變更以及供方產品的供貨質量、采購訂單的執行情況、售后服務質量等條件對供方的供貨品質及數量進行及時調整,供方有義務積極配合。
4、交貨期以雙方協商確定的交貨期為準。
二、產品的質量要求和品質保證:
1.供方應按需方認可的產品供貨,未經需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對產品本身和生產場地有任何改變。
2.供方需嚴格按照經需方認可的質量和技術規格要求生產和供應產品,如有任何改變,需方負責知會供方更新有關圖紙等,供方積極跟進相關的變化。
3.供方應保證所生產或供應的產品均符合有關環保法規要求及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4.供方應保證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需方要求,對未曾使用過的原輔材料的變更,必須提前書面報需方確認。
5.供方應建立有效的質量保證體系以滿足需方要求,需方有權隨時對此進行檢查考核。
6.供方供貨前應嚴格按要求自檢,其檢測項目不得少于需方標準和圖紙所規定的進貨檢測項目,并有書面記錄。
7.對需方提出的質量問題和要求整改意見,供方必須及時解決和整改,若在規定期限內未得到解決和整改,需方有權停止供方供貨。
8、質保期限:供方對提供的產品實行________年保修。
三、包裝要求:
供方須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裝,并在外包裝上標識訂單工作令號、物料名稱、材質、型號、規格、數量等,包裝物應適應裝卸、長途運輸,符合防潮、防震、防塵要求,因包裝、運輸不當引起的銹蝕、損壞等由供方負責。
四、交貨地點及運輸、裝卸費用承擔:
交貨地點:
五、價格及付款方式:
1.價格構成:
供、需雙方均應不斷改進,通過提高質量與效率來降低成本及價格,并讓利給最終客戶,雙方確認努力保持這種降低成本的趨勢。
2.供、需雙方同意在本合同明確的交貨條件及付款條件下,共同遵守經買賣雙方協商后的價格。
3.付款條件和付款方式:每月根據發票進賬情況支付貨款,____月____日前全部付清。付款方式原則上采取電匯方式,可采用承兌匯票付款。
六、交貨及驗收:
1.供方須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裝,并按訂單要求的交貨時間將貨物送至指定地點,并附上《送貨清單》及供方的出貨自檢報告或證明(必要時需提供第三方檢測的材料性能測試報告)供需方備查。《送貨清單》須列明需方訂購單號及物料信息(制造批號、物料名稱、材質、規格、顏色、數量等)。
2.需方依據雙方約定的品質標準、技術要求和檢測方案,并參照原封樣件的要求進行檢驗和判定是否合格(為初步驗收)。
3.需方檢測不合格應及時通知供方,供方如對檢測結果有異議,應及時向需方提出書面申請意見復檢,否則視同接受。
4.雖已檢驗合格入庫,但在需方裝配和使用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品,供方仍應承擔質量責任,并及時配合需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補救。
5.需方對供方產品所行使的檢驗,并不能免除供方對產品質量的責任。
七、供方違約責任:
1.供方交付的產品品種、型號、規格等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供方負責挑選、返修或退換,所發生的費用由供方負責;如使用緊急需挑選、返修時,則供方應立即組織挑選、返修或需方直接組織挑選、返修,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供方承擔;供方不能返修或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2.供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供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供方應當償付需方該不合格包裝物重新包裝的所有費用。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丟失的,供方應當負責賠償。
3.,供方必須事先與需方聯系,說明原因和解決方案,并獲得需方同意后方可實施,并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違約金按每逾期一天一千五元計算,同時供方還須賠償因逾期供貨而給需方造成的損失。如供方交貨時間完成,需方未提貨,壹個月內不收滯庫費,超過壹個個月部分按銀行同期利率結算。
4.供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顏色等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發生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由供方承擔;供方提前交貨,需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絕提前提貨。
5.因供方產品不合格進行挑選、返修或退換,而造成需方生產停工待料時,需方有權視情況嚴重程度要求供方支付違約金,每延誤一個工作日支付至少壹仟元違約金,延誤需方出貨期而致需空運交貨或遭到需方客戶延誤交期索賠而產生的費用由供方承擔。
6.因供方提供需方的產品質量問題導致需方客戶投訴,造成需方損失的,需方對其有形損失(費用、索賠)及無形損失(公司信譽)進行核算后,以書面通知供方,經供需雙方對質量問題確認后從供方貨款中扣除,如供方對質量問題有異議,可提交合同簽訂地質量技術監督局進行質量鑒定,。
八、保密條款:
1.在未取得雙方事先許可的情況下,不得將本協議內容向第三方公開或泄露。
2.供方從需方得到的圖紙、規格書、技術文件、模具和樣品等,未經需方同意,供方不得向第三者轉讓、公開、泄露或被使用。
3.供方絕不允許把需方提供的圖紙、技術文件和模具轉讓給第三方加工、制作產品出售,其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方負全部責任。
4.本規定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有效。
九、合同解除:
1.供方有以下任何事項時,需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馬上解除本合同:
A.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的行為或事實時;
B.在供應期間內,不能滿足需方數量及品質要求,無能力供應時;
C.被政府機關停止或取消營業資格處罰。
2.協議一旦解除,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應立即歸還需方所提供的模具、圖紙、技術文件等,并償還一切債務。
3.因違反合同條款造成需方損失的,需方有權要求供方賠償損失。但買賣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或延遲履行銷售合同義務時,均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應指遭受不可抗力方無法預見的且超出其合理控制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力、自然災害、勞工糾紛、封鎖、戰爭狀態、暴亂、陰謀破壞、火災、履行銷售合同的關鍵設備癱瘓、運輸阻滯或交通事故、政府行為(例如但不限于修改法律規定和取消進口許可)以及疫情的爆發。
十、合同糾紛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合同簽訂地或合同履行地仲裁會員會申請仲裁。
十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期限為: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g___年____月3____日。
鑒于供、需雙方合作的長期性和穩定性,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如合同一方提出需延長合同的有效期,經另一方確認后可延長合同期限。
十
二、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為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
四、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購框架合同范本精選
2024采購框架合同 篇8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2、甲方是東莞XX公司(以下簡稱特爾)指定供貨商;乙方受XX公司的委托,以自己的名義代表XX公司與甲方簽署本《購銷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及采購本合同約定的貨物。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3、交貨時間、地點、方式:甲方應于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在乙方指定的地點將貨物交付給乙方指定收貨人。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交貨,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交貨部份貨款總值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交貨地址1 1F B A,GD E BDG,.11, FA EE,E .收貨聯系人:阿瑩EFE
Ae: FA:0085X4563
4、 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運輸方式:由甲方自行確定;運輸費用由甲方負擔。
5、 驗收辦法:貨物原廠外包裝完好,乙方予以簽收,否則乙方有權拒收。乙方對貨物的簽收不代表對貨物質量的認可,貨物質量由XX公司確認。
6、 貨物質量:按產品說明書的技術標準,由XX公司予以驗收確認。若甲方貨物存在質量問題,按國家三包規定執行。(請酌情增加)
7、 結算方式、期限:乙方以遠期90天C方式付款,甲方應提前向乙方開具發票。
8、 因本《采購框架合同》發生任何爭議的,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乙方或乙方分支機構所在地法院解決。
9、 本《采購框架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加蓋有效章后生效。傳真件為有效文件。
10、本協議任何一方的商業秘密,對方均有義務保守,未經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亦不得用于履行本協議約定之外的事務。保密義務的有效期限為本協議簽署之日起________年。
1
1、如因甲方原因對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賠償乙方全部損失的義務。如因乙方原因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賠償乙方全部損失的義務。如因甲乙雙方原因造成的,需雙方界定、協商各自應承擔的責任,如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原因造成的損失各方自行承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采購框架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瓷磚(詳見附件)采購事宜協商一致,簽署訂立本框架協議,內容如下:
一、價格執行:
雙方將嚴格按照框架協議約定的價格執行,供貨周期內價格原則上不進行調整;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將依照本框架協議等所確定的產品范圍向乙方采購。
2、甲方根據實際使用要求,確定最終采購的貨物、規格型號、數量和相關服務的內容。
3、甲方有權按照本框架協議對乙方的履約行為進行監督和檢查。如發現乙方違反本框架協議的有關規定或承諾,甲方有權依照相關規定、本框架協議,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直至停止乙方的供貨資格,情節嚴重的,列入不良供應商名單。
4、甲方應按照約定及時支付貨款。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承諾為甲方提供的貨物皆為符合國家標準和采購計劃要求的合格品。
2、乙方保證依據本框架協議和采購計劃要求,及時向甲方提供高質量的產品和服務。乙方在框架協議供貨期內按照雙方協定的價格供貨。乙方保證在供貨周期內供貨價格不變。在雙方確認原材料價格上下浮動超過10%時,雙方可就供貨價格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照原定價格供貨。協商期間或協商不成,乙方保證正常供貨。
3、當乙方供貨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時,乙方承諾進行退貨、換貨或重新提供服務。對由于供貨產品或服務存在問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供貨資格,并追究乙方相關責任。
4、貨物交期:乙方保證在甲方提出采購需求后三天內供貨,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期,需征得甲方同意。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時供貨給甲方、施工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5、乙方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供貨數量、價格等相關信息。
四、貨款的支付及結算方式
1、甲方確定訂單后,支付貨款的30%;乙方生產完成后,通知甲方提貨,支付貨款的70%,完成產品供貨。
2、乙方需開具符合甲方要求的發票,開具發票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方:
乙方:
2024采購框架合同 篇10
甲方(蘇寧):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明確權責、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訂購 用于促銷禮品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二、采購物品明細
乙方承諾所提供價格為市場供貨最低價,如在市場上發現相同物品更低價位時,則要按低價格結算。
甲乙雙方約定在目前市場原材料價格無波動或者上漲5%(含5%)的情況下,按照乙方的報價執行,如原材料上漲超過5%,乙方須提供原材料價格上漲的有效證明,雙方協商定價:如原材料價格下跌,乙方須相應降價。
三、品質保證
乙方向甲方出售的產品質量合格,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不得向甲方提供已過產品保質期、假冒偽劣、串規串檔的產品,并應履行相應的產品三包規定;如因乙方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甲方或者第三人損失的,乙方應當對所有損失進行賠償,并承擔一切責任。
四、訂貨及送貨方式
1、甲方以傳真件方式向乙方下加蓋蘇寧行政專用章的訂貨確認單,訂貨確認單上須注明貨物的數量、規格及送貨時間、地點、聯系人等事項;乙方在收到訂貨通知單后須及時組織準備貨源,保證按時供貨。對于甲方緊急需要的貨物,而乙方備貨不足時,乙方應當優先組織準備,以保證按時供貨給甲方;
2、交貨時間、交貨地點:以甲方傳真件規定時間為準,乙方不得隨意變更交貨地點及交貨時間。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免費送貨,若不能按時送貨即視為違約,甲方可另行采購。乙方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承擔甲方另行采購產生的費用及其造成的損失。
五、結算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貨物并檢驗合格后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甲方根據每月實際使用數量(剩余貨物退回乙方)及時通知乙方開具17%增值稅發票,在收到乙方發票并確認無誤后 個工作日內以 方式結清所有款項。
六、退換貨條款
甲方在收貨的過程中,僅對貨物的品種、數量及包裝要求進行初步檢驗,如發現乙方未按甲方傳真要求供貨,或在正常使用貨物過程中發現貨物存在質量問題時,甲方有權要求無償退貨,所有退換費用(包括退貨運費及二次發貨運費)應由乙方自行承擔。
如甲方促銷活動原因,導致乙方的促銷品未實際發放使用完,甲方有權無條件退貨,甲方有權按實際使用數量結算貨款;貨款如已結算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價退貨退款。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恪守本合同各條規定全面履行,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額的10%作為違約金,并賠償一切損失。
2、由于乙方產品質量問題造成顧客投訴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壹仟元,同時乙方應承擔因此產生的所有費用;被媒體曝光或被國家有關部門或消費者協會處理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叁萬元,同時乙方應承擔因此產生的所有費用。
八、爭議解決
雙方出現分歧或有合同未盡事宜時,雙方應盡力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訴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九、生效事項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其他事項
以下空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地址:
經辦人: 經辦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2024采購框架合同 篇11
合同編號:
甲方(供方):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乙方(需方): 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之規定,本著友好合作、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購買 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標的物(規格、型號、單位、數量等):
二、質量標準:
1、甲方提供的產品應符合現行或最新國家標準、行業有關標準以及乙方提供或經乙方會簽的產品圖樣、技術要求及驗收規范等;屬國家強制認證(簡稱“3C”)產品應有認證證書并在產品上附“3C”標志;沒有國家、行業、企業等相關標準的,按照本合同項下產品使用目的和乙方的解釋予以履行。
2、產品質保期自乙方投入使用后算起 壹 年。質保期內甲方對產品質量實行三包,甲方對產品質量及其產生的不良后果承擔全部責任。
三、包裝方式:甲方應為產品提供適宜運輸的包裝方式,并附有相關資料和明顯標識,對于由于包裝不良所發生的損失及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損毀,甲方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全部損失。
四、交貨方式、地點及費用承擔:
1、乙方每月月底前以傳真或者電子郵件的方式向甲方下達次月訂單(訂單應注明產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品牌及交貨日期),作為甲方交貨的依據。
2、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訂單后 4個小時內回復,并確認回傳給乙方;確認后的訂單甲方必須嚴格執行。
3、甲方按乙方訂單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貨物完全交付乙方,訂單未指定地點的,交本合同乙方所在地工廠;產品途中運輸費、裝卸費及乙方接收之前的一切風險及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每次供貨時必須隨貨提交產品自檢的合格報告書及送貨清單(注明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含稅單價),并蓋章確認。
五、產品的驗收及異議:
1、乙方依據質量標準要求條款對每批到達的產品進行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產品有權拒收,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甲方應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2、乙方僅對產品的數量、規格、型號與外觀進行初步驗收,初步驗收合格不代表甲方對產品潛在的質量問題免責。乙方有權以實際使用過程為期限對產品的質量問題提出異議。
3、甲方收到乙方通過傳真、郵件、電話等方式的反饋后,應當于4個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對乙方的反饋進行回復,并在2日內將存在質量問題的產品按同等數量替換為合格產品,否則,即視同默認乙方的處理意見,處理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對甲方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回存在質量問題的產品不負保管責任;甲方對取回的產品質量持有異議,可以取回產品的三日內提出書面異議與權威見證性資料,否則,視同接受乙方的意見。
六、質量保證金:
甲方以貨款 萬元作為本合同產品的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于最長一項產品質保期屆滿后10個工作日內結清,保證金不計利息。
七、結算及付款:
1、甲方每月 28日前開具當月貨款全額的增值稅發票,乙方收到發票并經核對無誤后于次月 30日前結清上月貨款(不含保證金)。
2、付款方式:銀行轉賬或承兌匯票。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乙方訂單或發貨通知要求交付,每逾期 1日,甲方應當支付給乙方當筆訂單總價款5‰的違約金并同意乙方從當月貨款或保證金中扣除,逾期超過 5日者,視為無法交貨,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甲方無法交貨或產品質量無法按約定標準執行(包括但不限于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和質量等不合規定或約定),甲方應當支付給乙方當次訂單貨款總額30%的違約金,若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還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乙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支付給甲方應付金額5‰的違約金。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完全履行的,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 3日內向對方通報,并盡最大努力予以補救,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其它約定: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 3 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
2、本合同簽訂后,產品價格漲幅超過 20 %時,雙方對于價格可另行協商,但不包括甲方已確認訂單;遇降則降。
3、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郵箱或傳真號碼以 書面 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后的 3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對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擔責任。
4、本合同所含的條款應在法律許可的最大范圍內予以執行,如上述條款的適用性在任何程序上被依法解釋為全部或者部分無效或者不可執行,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應當繼續完全有效和履行。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本著真誠合作的態度,另行友好協商,并作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一經雙方簽字蓋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壹 年,但甲方對產品質量的保證和保密責任不因合同的終止而免除。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三、本合同書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貳份。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指定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地址:代表(簽字):電話:電子郵箱:開戶行:帳號:郵編:(章)傳真:
乙方: 地址: 代表(簽字):電話: 電子郵箱: 開戶行: 帳號: 郵編: (章) 傳真:
2024采購框架合同 篇12
簽約地點:
簽訂時間: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是東莞___云終端系統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康特爾)指定供貨商;乙方受康特爾公司的委托,以自己的名義代表康特爾公司與甲方簽署本《購銷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及采購本合同約定的貨物。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1、 交貨時間、地點、方式:甲方應于年5月 日前,在乙方指定的地點將貨物交付給乙方指定收貨人。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交貨,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交貨部份貨款總值 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交貨地址 , , 收貨聯系人:
2、 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運輸方式:由甲方自行確定;運輸費用由甲方負擔。
3、 驗收辦法:貨物原廠外包裝完好,乙方予以簽收,否則乙方有權拒收。乙方對貨物的簽收不代表對貨物質量的認可,貨物質量由康特爾公司確認。
4、 貨物質量:按產品說明書的技術標準,由康特爾公司予以驗收確認。若甲方貨物存在質量問題,按國家三包規定執行。(請酌情增加)
5、 結算方式、期限:乙方以遠期90天方式付款,甲方應提前向乙方開具發票。
6、 因本《采購框架合同》發生任何爭議的,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乙方或乙方分支機構所在地法院解決。
7、 本《采購框架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加蓋有效章后生效。傳真件為有效文件。
8、本協議任何一方的商業秘密,對方均有義務保守,未經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亦不得用于履行本協議約定之外的事務。保密義務的有效期限為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五年。
9、如因甲方原因對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賠償乙方全部損失的義務。如因乙方原因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賠償乙方全部損失的義務。如因甲乙雙方原因造成的,需雙方界定、協商各自應承擔的責任,如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原因造成的損失各方自行承擔。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月日:
2024采購框架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質量第一、共同發展”之目的,為督促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高質量的產品和服務,滿足甲方對原材料質量的要求,雙方達成一致共識,并簽訂采購協議。
協議經雙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本協議之解釋權屬于湖北興澤科技有限公司。
1、報價要求
供應商所提供的報價單之內容須包含:客戶料號、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材質要求、產品單價(含稅價)、交貨周期、付款方式、包裝方式,且有授權人簽字和蓋章方可生效。
2、承認書
2.1凡與我公司發生交易的產品,都必須得到我公司簽署的樣品和實物樣品,否則不能交貨。
2.2樣品承人上的任何一頁都需蓋上公章方可生效。承認書內頁須有產品圖紙。材質證明,測試報告等,附樣品10pcs
3、采購訂單框架協議
3.1供應商收到我司采購訂單后,在2個工作內確認交貨日期并回傳采購訂單我公司,在規定的時間內未確定回傳,以每份采購訂單扣款50元作處罰。
3.2為了保證甲方的生產活動順利進行,部分供應低價值產品的廠商每次送貨須免費送1%備品給我司,且備品分開包裝。(低價值產品包括貼子、pe袋、扎線、螺絲、螺母)
3.3供應商依照雙方確認的交貨日期交貨,每批交貨延遲交貨金額的1%,以此累計計算(1%扣款金額不足200按200扣款)。交貨延遲造成我司生產停線,我廠停工待料的損失費用和延遲交貨客戶索賠費用全部轉嫁給廠商。
4交貨時間管理
4.1我公司正常送貨時間為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其余時間送貨一定要事先知會當時對方收件人,如未通知不予收貨。
5對賬單的要求
本公司現月結截止時間為每月30日或31日,供應商務必在次月對賬單傳到我公司,逾期均轉到下月對賬結算處理
6增值稅票提交要求
供應商務必在次月25號前將當月25號前將當月對賬金額所對應增值稅票提交到我司,逾期貨款安排也將順延到下月處理
7、交貨
7.1
乙方應嚴格按照采購訂單要求的交貨日期進行交貨,將產品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并附上送貨單/驗收單和乙方的出貨檢驗報告或證明,以供甲方檢查;若乙方未依據規定提供送貨單驗收單及出貨檢驗報告或證明,甲方有權拒收該批交貨。
7.2若乙方延遲交貨,乙方同意賠償甲方因延遲交貨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損失,包括甲方停工待料、倉庫、保管。
1)因交貨延誤引起甲方停工待料,乙方應賠付相應的停工待料人工等費用。
2)因交貨遲誤引起甲方運輸方式更改,乙方需賠付運費差額等費用。
3)因交通遲誤引起甲方客戶損失,乙方需賠付相應客戶的損失。
7.3除甲方同乙方事先同意分批交貨外,如果乙方實際交付的產品少于采購單上數量時,對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7.4在乙方已確定采購單后無法交貨時,甲方有權解除已生效的采購單,乙方除需完全歸還甲方所付的支票類的單據等,另需支付該批貨物金額10%的懲罰性違約金,并賠償甲方所造成的損失及費用。
7.5乙方必須保證交付的產品其內容與報關文件完全相吻合,如有不符,至甲方遭受行政上或司法上的處罰,乙方同意賠償甲方因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及損失。
8.收貨:
8.1收貨時數量由甲方依據送貨單|驗收單進行點數抽樣檢查確認,數量準確方可以進行收貨,若甲方在裝配和使用過程中發現不合格或數量不足時,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及時配合甲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補救,以滿足甲方生產需要。
8.2若乙方交付的產品與甲方要求或描述不符時,甲方有權選擇不符合要求的產品,并要求乙方退款和補償甲方已支付的檢驗、測試、運輸費用,以及甲方另行采購所需增加的費用等。
9適用的法律:
本合同成立、生效、解釋及履行,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準,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以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而須提出訴訟時,以湖北當陽市人民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甲方:
乙方:
日期
2024采購框架合同 篇14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上海(以下簡稱需方)簽訂時間:20xx年1月1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需方向供方采購、供方向需方供應產品簽訂本合同。
一、供貨方式及交貨周期:
1.由需方以《物料訂購單》傳真方式向供方下達采購訂單,供方須按照訂單要求提供產品。
2.供方在收到《物料訂購單》傳真后應回傳確認函(合同),如有任何問題必須在半個工作日(4小時)內書面通知需方,否則視為默認。
3.需方有權根據生產計劃的變更以及供方產品的供貨質量、采購訂單的執行情況、售后服務質量等條件對供方的供貨品質及數量進行及時調整,供方有義務積極配合。
4、交貨期以雙方協商確定的交貨期為準。
二、產品的質量要求和品質保證:
1.供方應按需方認可的產品供貨,未經需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對產品本身和生產場地有任何改變。
2.供方需嚴格按照經需方認可的質量和技術規格要求生產和供應產品,如有任何改變,需方負責知會供方更新有關圖紙等,供方積極跟進相關的變化。
3.供方應保證所生產或供應的產品均符合有關環保法規要求及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4.供方應保證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需方要求,對未曾使用過的原輔材料的變更,必須提前書面報需方確認。
5.供方應建立有效的質量保證體系以滿足需方要求,需方有權隨時對此進行檢查考核。
6.供方供貨前應嚴格按要求自檢,其檢測項目不得少于需方標準和圖紙所規定的進貨檢測項目,并有書面記錄。
7.對需方提出的質量問題和要求整改意見,供方必須及時解決和整改,若在規定期限內未得到解決和整改,需方有權停止供方供貨。
8、質保期限:供方對提供的產品實行3年保修。
三、包裝要求:
供方須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裝,并在外包裝上標識訂單工作令號、物料名稱、材質、型號、規格、數量等,包裝物應適應裝卸、長途運輸,符合防潮、防震、防塵要求,因包裝、運輸不當引起的銹蝕、損壞等由供方負責。
四、交貨地點及運輸、裝卸費用承擔:
交貨地點:
五、價格及付款方式:
1.價格構成:
供、需雙方均應不斷改進,通過提高質量與效率來降低成本及價格,并讓利給最終客戶,雙方確認努力保持這種降低成本的趨勢。
2.供、需雙方同意在本合同明確的交貨條件及付款條件下,共同遵守經買賣雙方協商后的價格。
3.付款條件和付款方式:每月根據發票進賬情況支付貨款,12月30日前全部付清。付款方式原則上采取電匯方式,可采用承兌匯票付款。
六、交貨及驗收:
1.供方須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裝,并按訂單要求的交貨時間將貨物送至指定地點,并附上《送貨清單》及供方的出貨自檢報告或證明(必要時需提供第三方檢測的材料性能測試報告)供需方備查。《送貨清單》須列明需方訂購單號及物料信息(制造批號、物料名稱、材質、規格、顏色、數量等)。
2.需方依據雙方約定的品質標準、技術要求和檢測方案,并參照原封樣件的要求進行檢驗和判定是否合格(為初步驗收)。
3.需方檢測不合格應及時通知供方,供方如對檢測結果有異議,應及時向需方提出書面申請意見復檢,否則視同接受。
4.雖已檢驗合格入庫,但在需方裝配和使用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品,供方仍應承擔質量責任,并及時配合需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補救。
5.需方對供方產品所行使的檢驗,并不能免除供方對產品質量的責任。
七、供方違約責任:
1.供方交付的產品品種、型號、規格等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供方負責挑選、返修或退換,所發生的費用由供方負責;如使用緊急需挑選、返修時,則供方應立即組織挑選、返修或需方直接組織挑選、返修,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供方承擔;供方不能返修或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2.供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供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供方應當償付需方該不合格包裝物重新包裝的所有費用。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丟失的,供方應當負責賠償。
3.,供方必須事先與需方聯系,說明原因和解決方案,并獲得需方同意后方可實施,并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違約金按每逾期一天一千五元計算,同時供方還須賠償因逾期供貨而給需方造成的損失。如供方交貨時間完成,需方未提貨,壹個月內不收滯庫費,超過壹個個月部分按銀行同期利率結算。
4.供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顏色等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發生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由供方承擔;供方提前交貨,需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絕提前提貨。
5.因供方產品不合格進行挑選、返修或退換,而造成需方生產停工待料時,需方有權視情況嚴重程度要求供方支付違約金,每延誤一個工作日支付至少壹仟元違約金,延誤需方出貨期而致需空運交貨或遭到需方客戶延誤交期索賠而產生的費用由供方承擔。
6.因供方提供需方的產品質量問題導致需方客戶投訴,造成需方損失的,需方對其有形損失(費用、索賠)及無形損失(公司信譽)進行核算后,以書面通知供方,經供需雙方對質量問題確認后從供方貨款中扣除,如供方對質量問題有異議,可提交合同簽訂地質量技術監督局進行質量鑒定,。
八、保密條款:
1.在未取得雙方事先許可的情況下,不得將本協議內容向第三方公開或泄露。
2.供方從需方得到的圖紙、規格書、技術文件、模具和樣品等,未經需方同意,供方不得向第三者轉讓、公開、泄露或被使用。
3.供方絕不允許把需方提供的圖紙、技術文件和模具轉讓給第三方加工、制作產品出售,其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方負全部責任。
4.本規定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有效。
九、合同解除:
1.供方有以下任何事項時,需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馬上解除本合同:
A.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的行為或事實時;
B.在供應期間內,不能滿足需方數量及品質要求,無能力供應時;
C.被政府機關停止或取消營業資格處罰。
2.協議一旦解除,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應立即歸還需方所提供的模具、圖紙、技術文件等,并償還一切債務。
3.因違反合同條款造成需方損失的,需方有權要求供方賠償損失。但買賣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或延遲履行銷售合同義務時,均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應指遭受不可抗力方無法預見的且超出其合理控制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力、自然災害、勞工糾紛、封鎖、戰爭狀態、暴亂、陰謀破壞、火災、履行銷售合同的關鍵設備癱瘓、運輸阻滯或交通事故、政府行為(例如但不限于修改法律規定和取消進口許可)以及疫情的爆發。
十、合同糾紛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合同簽訂地或合同履行地仲裁會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期限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鑒于供、需雙方合作的長期性和穩定性,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如合同一方提出需延長合同的有效期,經另一方確認后可延長合同期限。
十二、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為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采購框架合同 篇15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合同號: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甲方是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__________)指定供貨商;乙方受__________爾公司的委托,以自己的名義代表__________公司與甲方簽署本《購銷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及采購本合同約定的貨物。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3、 交貨時間、地點、方式:甲方應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在乙方指定的地點將貨物交付給乙方指定收貨人。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交貨,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交貨部份貨款總值 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交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貨聯系人:___________。
4、 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運輸方式:____________由甲方自行確定;運輸費用由甲方負擔。
5、 驗收辦法:貨物原廠外包裝完好,乙方予以簽收,否則乙方有權拒收。乙方對貨物的簽收不代表對貨物質量的認可,貨物質量由康特爾公司確認。
6、 貨物質量:按產品說明書的技術標準,由康特爾公司予以驗收確認。若甲方貨物存在質量問題,按國家三包規定執行。(請酌情增加)
7、 結算方式、期限:乙方以遠期90天L/C方式付款,甲方應提前向乙方開具發票。
8、 因本《采購框架合同》發生任何爭議的,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乙方或乙方分支機構所在地法院解決。
9、 本《采購框架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加蓋有效章后生效。傳真件為有效文件。
10、本協議任何一方的商業秘密,對方均有義務保守,未經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亦不得用于履行本協議約定之外的事務。保密義務的有效期限為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五年。
11、如因甲方原因對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賠償乙方全部損失的義務。如因乙方原因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賠償乙方全部損失的義務。如因甲乙雙方原因造成的,需雙方界定、協商各自應承擔的責任,如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原因造成的損失各方自行承擔。
甲方: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蓋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年月日: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