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范本(通用19篇)
2024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范本 篇1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規定執行(如國家無統一規定,則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沖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違約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至 年 月 日
2024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范本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規定執行(如國家無統一規定,則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沖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違約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鑒(公)證意見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帳號: 電話: 關
電掛:
郵政編碼:
簽約地點:
有效日期至
開戶銀行: 帳號:
電話: 電掛: 郵政編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經辦人 鑒(公)證機(章) 年 月 日
2024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范本 篇3
出租方(甲方): 李 融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4223228 身份證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于東莞市南城區晶城3棟401。 裝修情況為:精裝修
第二條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三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5月2日,共計12個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口頭續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1200元/月,大寫:壹仟貳佰元/月。
(二)租金支付時間:每月1日前;簽訂合同當日支付當月租金。
(三)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向甲方銀行帳戶按月支付租金
第五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2400元(大寫:貳仟四百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六條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視收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乙方應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于20xx年5月1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斗课莞綄僭O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相關物品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后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于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后對于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八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
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5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于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轉租
(一)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
第十條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于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范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15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15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1200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余額退還乙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一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五)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違約金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其中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證: 身份證: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2024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范本 篇4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__小區______________號樓_______號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計____ 個月。
2、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元。
3、乙方同意預交________元押金和前______個月的房租_______元,甲方給乙方開具押金和房租收據。
待甲方下次繳納租金給房主時,乙方繳納給甲方相同月份的租金,甲方給乙方開具房租收據。
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否則甲方有權停租并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等租期圓滿結清所有費用后,甲方將押金如數退還給乙方。
4、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燃氣費由乙方和甲方平均分擔。
乙方無需承擔供暖費、物業費用、衛生費。
乙方每月上網網費為________元,按乙方繳納房租月份繳納。
5、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
乙方在租賃期限期間不得私自轉租轉借。
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一個月房租作為違約金。
6、 甲方提供設施如下:空調 臺,熱水器 臺,電視 臺,冰箱 臺,床 張,電風扇 臺,沙發 組,餐桌 張,寫字臺 張以及部分家具。
以上設施保證能正常使用,經乙方檢驗后認可簽字生效。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
7、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
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8、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
如果乙方因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9、乙方使用該房屋應注意防火、防盜,遵守物業管理規定。
水表: 電表: 燃氣表:
10、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答復。
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11、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12、本合同連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范本 篇5
甲方姓名(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月租金為____元,繳租為____支付一次,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____元),
以后應提前___天支付。
三、約定事項
1、乙方入住時,應及時更換門鎖若發生意外與甲方無關。因不慎或使用不當引起火災、電、氣災害等非自然災害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2、乙方無權轉租、轉借、轉賣該房屋,及屋內家具家電,不得擅自改動房屋結構,愛護屋內設施,如有人為原因造成破損丟失應維修完好,否則照價賠償。并做好防火,防盜,防漏水,和陽臺擺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損失責任自負。
3、乙方必須按時繳納房租,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協議終止。
4、乙方應遵守居住區內各項規章制度,按時繳納水、電、氣、光纖、電話、物業管理等費用。
5、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如遇拆遷,乙方無條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滿天數退還。
6、備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另水;_____噸氣;____立方電;___度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4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范本 篇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友好協商,訂立租賃合同如下:
一、房屋現狀及構造
甲方將其自有的位于租賃給乙方使用。乙方對承租房屋的情況已完全了解,同意按房屋的現有狀況接收房屋。
二、租賃期限
本合同房屋租賃期限為二十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賃費的計算及交納時間
本合同房屋租賃費用二十年共計____元,乙方于簽訂合同時一次性支付二十年的租金。乙方交清房租后,甲方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四、合同期內,租賃房屋及相關水、電、曖設施的維修由乙方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在合同期內,乙方有權合法使用承租房屋,自主生產、自主經營,甲方有義務給予保證,但乙方不得影響甲方及其他村民的正常生活。
六、在合同期內,乙方可以將房屋轉租,但需與甲方協商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出賣或抵押承租房屋。
七、租賃期間,乙方應依法妥善保護合理使用、管理租賃物,并保持良好的狀態。租賃期內,乙方因需要,可對租賃房屋進行改造,但需征求甲方同意,不能影響房屋的整體安全,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合同期內,雙方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履行,如一方違約單方終止履行合同,應按合同的租金總額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九、由于不可抗拒的地震、水火等自然災害,政策變動或政府干涉等,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另行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租賃費按乙方實際使用期限計算。
十、合同期內,因政策或政府的拆遷改造,本合同自行終止,乙方必須將承租房屋交還給甲方,租賃費甲方根據乙方未租用時間返還,室內附著物補償款歸乙方所有,土地補償款等其他補償款歸甲方所有。
十一、合同期滿后,乙方若繼續使用承租房屋,續簽合同。甲方承諾可減免前期租賃款的20%。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作出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新的協議未達成前,仍執行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乙方交付租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
2024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范本 篇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房產狀況
甲方擁有位于 的房產一套,建筑面積為平方米。該房使用狀況良好,屋內墻壁、屋頂、地面均光滑平整無凹痕,供水、煤氣、暖氣管道良好,供電正常,乙方經過勘查和了解,自愿承租甲方上述房產。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20__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賃期滿前2個月內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重新簽定租賃合同。
2.甲方應當在租賃起始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并保證乙方在合同期內依據合同中承諾的用途正常使用該房屋。
3.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居住辦公使用。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的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 ),租金總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
2.租金支付方式為
、倜 個月一付,每次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乙方需在每個租賃支付周期第一天之前3日內向甲方預付該租金支付周期的支付款項。
②一次性預付全部租賃金額。
經甲乙雙方協商并同意,租金支付采用上述第 種支付方式。
第四條 房屋租賃承諾
1.乙方自入住該套房屋之日起應小心使用該套房屋,嚴禁對屋內入住前所有設施(包含但并不限于地面、墻壁、屋頂、門窗、有線及電話預留箱)進行任何拆改或破壞。所謂破壞包含但不限于:
、賶γ、地面或屋頂有明顯凹痕,凹痕深度大于5mm或面積大于10cm。②墻面、地面或屋頂有裂痕。③地采暖設施受損。④供水及排污管道受損或堵塞。⑤窗戶玻璃破損或框架變形。⑥單元門受損。
所謂拆改或破壞不包括:乙方出于暫住需求而進行的加裝坐便、洗手池、淋浴等設施,但應以不損壞或堵塞相應管道為前提。
2.乙方應在租期結束后進行相應的清理打掃工作,恢復租房前衛生狀況。
第五條 租賃期間的相關費用
1.租賃期間,乙方應自行承擔租賃期間產生的水費、電費、天然氣費。乙方還應承擔的其他費用為: 。
2.租賃期間,非乙方原因產生的房屋及其設施修繕、安裝、改造等事宜費用由甲方承擔。
3.房屋擔保費用:為保證乙方租用期間可能產生的違約行為不致使甲方造成損失,乙方須在甲方交房前繳納人民幣 元(大寫)作為房屋擔保費用,如果產生任何違約行為按照違約責任中相關協定,從擔保費中進行扣除并于擔保費全部扣完后補繳剩余的違約金。若乙方在租賃期間無任何違約行為,甲方應在房屋租賃結束后的收房驗收過程結束后全額退還該項擔保費用。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終止
1.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若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條件,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有任何違反合同行為或在承租房內存放危險物品、從事非法活動等行為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房屋或違反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的,應全額退還乙方所繳全部款項。
2.乙方如提前解除合同,租房已繳款項無權要回,但甲方收房驗收結束后無異常應全額退還乙方房屋擔保費用。
3.租賃期內,乙方因違反房屋租賃承諾造成的維護費用,應按照市場價格1.5倍予以賠償。
第八條 其他約定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2024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范本 篇8
出租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住址:__________身從證號: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住址: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公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期限、用途:
1、 該房屋租賃期限為一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商業用房使用。
3、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所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要求續租的,則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門面的年租金為:元。
2、 租金按年支付,即次年的租金須在上年的 月 日前支付,收到租金后,甲方應向乙方開據有效的收款收據。
三、有關稅費承擔:
在門面租賃期間,因門面租賃所產生的一切國家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四、房屋的維護:
租賃期間,乙方應正確使用所租房屋,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施、設備的損壞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對房屋進行檢修,乙方應積極配合,不得阻撓施工,乙方需對所租房屋進行裝修須征得甲方同意,裝修費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需對房屋所進行的裝修改造等,租房期滿后無償交于甲方管理,乙方無權撤走。
五、房屋的轉讓、轉租:
房屋租賃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給第三人。
六、合同的終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并收回房屋,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1、
2、
3、
4、
5、 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租、轉讓、轉借第三人的; 擅自拆改房屋結構或改變租房用途的; 拖欠租金達一個月的; 利用承租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本合同至租期滿后自行終止。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
訂立日期:__________ 訂立日期: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2024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范本 篇9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建物地址
甲方將其所有的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在良好狀態下出租給乙方_________使用。
二、房屋面積
出租房屋的登記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
三、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為期_____________年,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將房屋騰空并交付乙方使用。
四、租金
1.數額:雙方商定租金為每月_________元整(含管理費)。乙方以_________形式支付給甲方。
2.租金按月為壹期支付;第一期租金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付清;以后每期租金于每月的_________日以前繳納,先付后。ㄈ粢曳揭詤R款形式支付租金,則以匯出日為支付日,匯費由匯出方承擔);甲方收到租金后予書面簽收。
3.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七天,則每天以月租金的0.3%支付滯納金;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十天,則視為乙方自動退租,構成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五、押金
1.為確保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之安全與完好,及租賃期內相關費用之如期結算,乙方同意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給甲方押金_________元整,甲方在收到押金后予以書面簽收。
2.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應于租賃關系消除且乙方遷空、點清并付清所有應付費用后的當天將押金全額無息退還乙方。
3.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而產生的違約金、損壞賠償金和其它相關費用,甲方可在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十日內補足。
4.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在租賃期內正常租用該物業,甲方應立即全額無息退還押金予乙方,且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六、甲方義務
1.甲方須按時將房屋及附屬設施(詳見附件)交付乙方使用。
2.房屋設施如因質量原因、自然損耗、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受到損壞,甲方有修繕并承擔相關費用的責任。如甲方未在兩周內修復該損壞物,以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設施,乙方有權終止該合約,并要求退還押金。
3.甲方應確保出租的房屋享有出租的權利,如租賃期內該房屋發生所有權全部或部分轉移、設定他項物權或其他影響乙方權益的事件,甲方應保證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或其他影響乙方權益的第三者能繼續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反之如乙方權益因此遭受損害,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4.甲方應為本合同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如因未辦理相關登記手續致該合同無效或損害乙方租賃權利,應由甲方負責賠償,且甲方應承擔該合同相關的所有稅費。
七、乙方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押金。
2.乙方經甲方同意,可在房屋內添置設備。租賃期滿后,乙方將添置的設備搬走,并保證不影響房屋的完好及正常使用。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承租的房屋轉租或分租,并愛護使用該房屋如因乙方過失或過錯致使房屋及設施受損,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合法使用該房屋,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存放危險物品。否則,如該房屋及附屬設施因此受損,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5.乙方應承擔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費、收視費、一切因實際使用而產生的費用,并按單如期繳納。
八、合同終止及解除的規定
1.乙方在租賃期滿后如需續租,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由雙方另行協商續租事宜。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2.租賃期滿后,乙方應在日內將房屋交還甲方;任何滯留物,如未取得甲方諒解,均視為放棄,任憑甲方處置,乙方決無異議。
3.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未經雙方同意,不得任意終止,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
九、違約及處理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對方諒解的情況下,不履行本合同規定條款,導致本合同中途終止,則視為該方違約,雙方同意違約金為_________元整,若違約金不足彌補無過錯方之損失,則違約方還需就不足部分支付賠償金。
2.若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事情時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未經雙方同意,不
得任意終止,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
十、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甲、乙雙方如有特殊約定,可在本款另行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
2024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范本 篇10
出租人:_________(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租賃合約,達成以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1、甲方同意將珠海市房一套,租給乙方作居住使用。租期為___個月,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元(___元整),并在每月___日前將當月租金交清。如拖欠租金達10天以上,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該住宅,并沒收押金。
3、簽訂本租賃合約時,乙方須向甲方繳交人民幣___元(元整),作為履約保證金和財物押金。合同期滿后,如乙方無違約或把房內財物丟失、損壞等情況,甲方須如數退回押金給乙方。
4、租賃期間,該住宅的出租管理費由方負責繳納,有線電視費、水電費、電話費及小區管理費等應由方全部負責。
5、乙方應維護該房清潔衛生,注意防火、防盜等到安全防范,不得在房內做任何違法行為,否則由此帶來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6、甲方承擔該房屋工程質量及維修責任。乙方在室內裝修時須得到甲方的同意,但不能改變房屋的墻體、結構及用途,乙方故意或過失造成該房及配套設施、財物損壞或丟失,應恢復其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
7、租賃期間,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壹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并雙倍返還乙方租房押金;如乙方需退房,必須提前壹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所交押金退回。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有權沒收押金。
8、如合同期滿,乙方有權優先租賃的權利;租賃期滿后,乙方應將房屋交回甲方使用,并繳清負責的費用,經雙方移交無誤,甲方須退回押金經乙方。
9、配備用品:_________。
10、補充事項:_________。
11、本合同一式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12、雙方共同確認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簽訂于珠海市。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2024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范本 篇11
出租方:___,男/女,__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承租方:___,男/女,__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__市__街道__小區_號樓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計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五、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天內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元。
七、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連一式_份,甲、乙雙方各執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2024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范本 篇12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
居間人(丙方):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丙方的居間撮合下,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ㄒ唬┓课葑溆诒本┦衉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_街道辦事處(鄉鎮)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
。ǘ┓课輽鄬贍顩r: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ㄒ唬┳赓U用途:________________;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___________,最多不超過_________人。
。ǘ┤缱赓U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當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并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____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注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____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租賃期限
。ㄒ唬┓课葑赓U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________年_____個月。甲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視為交付完成。
。ǘ┳赓U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押金
。ㄒ唬┳饨饦藴始爸Ц斗绞剑篲___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押_____付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押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居間服務
。ㄒ唬┍綉斦J真負責地為甲乙雙方訂立房屋租賃合同提供機會或媒介服務,如實報告有關訂立房屋租賃合同的事項,并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物業交驗。
(二)本合同簽訂后(□即時/□____日內),甲方應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_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作為傭金,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乙方應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_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作為傭金,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甲乙雙方支付的傭金總合應不超過月租金標準。
。ㄈ┍竞贤炗喓螅缱赓U雙方解除、中止或變更租賃關系的,租賃雙方仍應向丙方支付所約定的傭金。
第七條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ǘ┳赓U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并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九條合同解除
。ㄒ唬┙浖滓译p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ǘ┮虿豢煽沽е卤竞贤瑹o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ㄋ模┮曳接邢铝星樾沃坏模追接袡鄦畏浇獬贤,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條違約責任
。ㄒ唬┘追接械诰艞l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九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日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ㄋ模┘追轿窗醇s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ㄎ澹┍教峁┨摷傩畔ⅰ㈦[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傭金外,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或乙方造成的損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三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丙方執______份,___________執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國籍:
聯系方式:委托代理人:
聯系方式: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間人(丙方)簽章:經紀執業人員簽字:
聯系方式:資格注冊證書編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范本 篇13
為更好提高單位房屋的使用率,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座落于縣城親民中路汽車站運達商場靠車站東大門一間面積為____平方米的臨街門面租賃給乙方,用作四季沐歌太陽能銷售專賣店使用。
二、租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即:____年)。
三、年租金________元整,乙方于每年元月份一次性向甲方交清當年的租金,但甲方必須提供稅務發票。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后,乙方應向甲方交付____萬元押金(不計利息),合同期滿押金退回。
五、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額每日收取____%的違約金。
六、承租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可進行裝修裝飾;期滿不續租,其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若拆除,其費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復原貌。
七、合同期內,甲方應提供水、電供應。
水、電費按月按表由甲方計收。
同時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的水、電管理規定,如有違反,按甲方的水電管理辦理。
因甲方責任停水、停電,致使乙方損失,甲方按全年租金總額0.5%支付違約金,并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續和費用由乙方負責。
八、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房屋主體結構的正常維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
若甲方拖延維修或不作委托維修造成房屋毀損,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賠償。
其室內的各種設施(包括門窗)維修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九、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
十、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租給第三方,或改變用途,租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
十一、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擴建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還也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違約,除退還押金外另賠償違約金___元,并賠償不足部分損失;如乙方違約不得要求返回押金,并賠償不足部分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乙方如需續租,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請人民法院處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024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范本 篇14
對房屋租賃合同效力認定問題
出租人和承租人訂立房屋租賃合同,雙方就租賃的房屋、租金、期限、違約責任等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后,合同視為成立。房屋租賃合同有無效力,根據有關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規的規定,對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主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審查:
一、審查合同的主體是否適格。
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有效民事行為的構成要件。如是否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等。
二、審查租賃的標的物是否為法律法規禁止出租。
但只要法律法規沒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應是可以出租的。廣東省人大常委會1994年通過的《廣東省城鎮房屋租賃條例》第六條規定,不得出租的房屋有:1、未取得產權或者經營管理權的;2、產權有爭議或者產權受到限制的;3、不可分割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4、屬于違章建筑的;5、不符合安全標準的;6、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7、法律、法規禁止的。
而建設部1995年以第42號令發布的《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權屬有爭議的;
(五)屬于違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七)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九)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審查是否進行過登記備案。
1994年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和《廣東省城鎮房屋租賃條例》,都規定了租賃各方應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義務!冻鞘蟹康禺a管理法》還規定登記備案后有關機關頒發的《房屋租賃證》是租賃行為合法有效的憑證。
簡言之,非經登記備案,未取得《房屋租賃證》的租賃合同是無效的。分析作此立法的目的,應是規范房屋租賃市場和確保國家稅收之策。
有人認為,房屋租賃登記制度沒有存在的必要了,經濟的發展和交易日益頻繁,一切交易手續應越簡便越好,登記制度會制約交易的進行。此論回避了房屋的特殊性,房屋作為不動產有其自身的特征,與一般流通物不同,房屋交易應有權屬登記備案,房屋租賃作為房屋所有權中占有權及使用權出讓,當然也應予以登記備案。
還有人認為,現行合同法在規范租賃合同內容及出租人義務時,并未出現關于提供出租權證書以辦理租賃登記手續的規定。鑒于低位階法律所負荷的價值不得與高位階法律所負荷的價值相抵觸,以及新法吸收舊法的原則,房屋租賃可以不進行登記備案。這種說法似乎有道理,但分析一下也站不住腳。
合同法關于租賃的規定僅是范指而已,包括房屋,也包括其他財產的租賃。但房屋的租賃,作為一種特殊財產有特別法規來規定,并不違背法理。特殊法效力大于一般法效力,因而合同法與房屋租賃專門法規同時調整房屋租賃法律關系時,優先適用房屋租賃專門法規。實際上,合同法無對租賃要辦理租賃登記手續的規定,并沒有否定有要求辦理租賃登記手續的必要性,也不存立法價值的抵觸問題。所以,筆者認為,沒有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租賃合同是無效的。
四、審查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
在審判實踐中許多房屋租賃合同約定逾期支付租金、水電費等的滯納金按每日3%計,因其滯納金過高,導致滯納金的約定無效。有人認為:只要出租房屋不存在法律、法規所禁止出租的情形,承租人應當參考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付租金等款項的違約金。此外,還要審查房屋出租是否用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若是,則在出租人明知情況下,租賃合同無效。
【問題二】 承租人對房屋進行的裝修,在租賃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被解除后如何處理
(一)對承租人裝修物價值的認定。
承租人一般是在租賃房屋期內根據租賃合同的用途對房屋進行裝修的,在房屋租賃合同中,一般均規定,裝飾物在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歸出租人無償收回。但在合同履行期間,往往因為合同無效或者當事人約定出租人提前收回裝修物,這就存在對裝飾物現價值的確認問題。筆者認為,首先應由租賃雙方對裝修物進行協調,這樣既解決了問題,同時也節省減少損失;如果協商不成,則由法院委托評估評估機構對裝修物的價值進行評估。一般評估是按照裝修物的正常使用年限計算折舊,房屋裝修物的使用年限應與租賃期限相符,故裝修物收回時的現價值應當按照租賃期限的計算標準的折舊。
(二)對承租人裝修物的處理及補償。
裝修物在法律上屬于添附物!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86條對添附物的規定是:非產權人在使用他人的財產上增添附屬物的,財產所有權人同意增添,并就財產返還時附屬物如何處理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沒有約定又協商不成的,能夠拆除的可以責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價歸財產所有人;造成財產所有人損失的,應當負賠償責任。這是對裝修物如何處理法律上作出的原則規定。由于我國的《民法通則》對添附物的處理沒有直接規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又過于籠統,所以在審判實踐中難以把握。對承租人裝修物的處理及補償主要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考慮:
1、房屋租賃合同合法有效,因出租人違約導致租賃合同被解除,承租人對房屋進行裝修形成的裝修物,如果是征得出租人同意或者按合同約定的承租目的而合理添置的,對裝修物的處理有約定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又協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會嚴重影響其價值的可以責令承租人自行拆回。不能拆除的可以對裝修物現價值進行評估,并歸出租人承頂;若出租人不同意裝修或和承租人并非按合同約定的承租目的裝修的,對裝修物的處理有約定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又協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會影響其價值的可以責令承租人自行拆除,不能拆回的,進行評估,其裝修物的損失由出租人對承租人作適當的補償。如果是承租人的過錯造成房屋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修復或賠償。
2、房屋租賃合同合法有效,因承租人違約導致租賃合同被解除,承租人對房屋進行裝修及形成的裝修物,若是征得出租人同意或者按照合同約定的承租目的而合理添置的,對裝飾物的處理有約定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又協商不成,拆除后并不會嚴重影響其價值的可以責令承租人自行拆回,不能拆回的,可對裝修物進行評估,其裝修物損失由出租人對承租人作適當的補償。若出租人不同意裝修或承租人并非按合同約定的承租目的裝修的,對裝飾物的處理有約定的從約定,沒有約定的又協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會嚴重影響其價值的可以責令承租人自行拆回,不能拆回的,其裝修物無償歸出租人所有,因承租人有過錯造成房屋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修復或賠償。
3、房屋租賃合同合法有效,因雙方違約導致租賃合同被解除的,承租人對房屋進行裝修形成的裝修物,若是征得出租人同意或按合同約定的承租目的而合理添置的,對裝飾物的處理有約定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又協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會嚴重影響其價值的可以責令承租人自行拆回,不能拆回的,可對裝修物的現價值進行評估,其裝修物的損失根據雙方違約責任的大小來分擔。若是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或并非按合同約定的承租目的裝修的,對裝飾物的處理有約定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又協商不成,拆除后并不會嚴重影響其價值的可以責令承租人自行拆回,不能拆回的,裝修無償歸出租人所有。
【問題三】 違章建筑的租賃合同糾紛的問題
房屋屬違章建筑物,對此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和《廣東省城鎮房屋租賃條例》,對此都有了明確的規定,本是無庸置疑的。但就目前廣東的情況來看,農村為發展經濟,積極招商引資辦廠,沒有經過任何規劃、報批、報建,建起了大量的廠房、工棚,表面上是以廠房出資他人(多為臺商、港商)合作辦廠,實質上是出租廠房收取租金。顯然這樣的'租賃行為是非法的,是不應受到法律保護的,F實中,農村集體收入很大一部分是靠這種違章建筑出租獲取的,村民的分紅也就靠這一塊。不幸的是很多外商賺足了錢后,有的長期拖欠租金,有的逃跑了,有的甚至留下一身債務要村集體來背。這種現狀目前較突出,起訴到法院,法院又無法依法予以保護,村民怨氣大。
法院現在處于一種兩難境地。一方面要依法辦案,不能明知是違章建筑出租,也給予保護。另一方面,法院作為地方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的維護者,又不忍看到村民受到巨大的經濟損失,而且因為法院的依法辦案導致村民對法院工作的誤解,是任何法院領導都不愿看到的。對類似這樣的違章建筑出租問題,我們在審判實踐中究竟應如何處理,是困擾基層法院法官的一大難題。
對違章建筑出租案件如何處理,有多種觀點。
一是認為租金可以適當保護。即首先認定違章建筑出租是非法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實際已租用房屋或場地,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仍應給予一定的補償,因為租賃合同的無效不象其他買賣合同,可以返還,租賃是一種行為合同,沒法返還。在計算補償費時按房管部門評定的租金標準計算。筆者認為,不管采用何種計算方法,只要對租金予以了支持,就是等于承認了違章建筑出租的合法性,與認定違章建筑出租是非法的前提相矛盾。
二是認為,對于違章建筑出租的非法所得應依照《民法通則》第134條第3款的規定對非法活動的所得予以收繳,以懲罰亂建亂租,沖擊、擾亂正常的房屋租賃市場的行為。站在村民的角度來看,違章建設的廠房、工棚出租的租金不能通過合法途徑收回來,感情上是很難接受的。但早知如此何必當初,違法亂建的后果不是不知道的,只是在利益的驅動下冒險而已。同時,要批評的是我們的有關政府職能部門的失職、失察和縱容。如果政府職能部門對農村的違章建筑加大監督、處罰力度,相信不會造成今天的尬尷局面。
對違章建筑的非法所得應予以依法收繳。這是法律的要求,也是規范房屋建筑、租賃市場的需要,這個代價遲早要有人來付出。更嚴格地說,行政執法部門沒有對這種違章建設行為進行處罰,已是很照顧農村經濟發展了。其實,這樣的光收房租、坐吃山空的經濟發展是沒有多大價值的。
以上就是本次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有關如何解決怎么解決房屋租賃合同到期糾紛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房屋損壞賠償的典型案例
本文就東北軍用儲運站與沈陽華宇快運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相關房屋損害侵權問題展開。詳細分析損害賠償的構成要件以及賠償方式,希望對您有幫助。
東北軍用儲運站與沈陽華宇快運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約定,東北軍用儲運站將其住所地的庫房及場地出租給華宇快運部,該房地產年租金為人民幣57萬元,租金按季度結算。東北軍用儲運站負責出租庫房、場地的其他相關事項。同時約定,華宇快運部如遇特殊情況,需終止合同,應當提前三個月通知東北軍用儲運站,并向東北軍用儲運站支付未滿租期的半額租金,作為對東北軍用儲運站的經濟補償。合同經雙方簽章后,東北軍用儲運站為履行合同,終止了其與沈陽市博雅裝飾材料商場簽訂的租賃庫房的租賃合同,并退還博雅商場10個月租金4.2萬元,對場地南側圍墻拆除、樹木砍伐,為此東北軍用儲運站支付人工費用1800元。合同履行未到期,華宇快運部單方向東北軍用儲運站提出解除合同并拒絕繼續履行合同,F東北軍用儲運站訴請華宇快運部因違約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12萬余元。
二、法院的認定與判決
一審法院認定:東北軍用儲運站與華宇快運部簽訂房地產租賃合同系雙方在平等、自愿基礎上簽訂的,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有效。雙方均應遵循誠信原則,按合同所約定條款履行應盡義務,行使相應權利。合同生效后,雙方按合同約定分別履行了其相應義務,東北軍用儲運站終止了其與沈陽市博雅裝飾材料商場的租賃合同,退還其租金42000元,為拆圍墻、伐樹支出工資1800元,已造成經濟損失43800元。因華宇快運部單方無故解除合同,除造成東北軍用儲運站上述損失外,還造成其因該合同未能履行所期待的利益損失。因此,華宇快運部應承擔因其單方違約致東北軍用儲運站的各種損失。判決:一、沈陽華宇快運部于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內給付東北軍用儲運站經濟損失43800元;二、沈陽華宇快運部于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內給付東北軍用儲運站違約金23750元;三、駁回雙方其他訴訟請求。沈陽華宇快運部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二審法院以調解結案。
三、相關法律問題分析
本案判決能否損害賠償金與違約金并存的問題。如果不考慮合同效力的問題(違約責任以合同有效成立為前提,若合同不成立、不生效、無效、被撤銷,縱使當事人有過失,對方有損失,也不發生違約責任),筆者認為本案不應既支持損害賠償金又支持違約金。
違約金是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或法律直接規定的,在合同債務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時,向對方當事人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未約定則不產生違約金責任。從立法和司法實踐來看,均承認違約金具有雙重性質,即懲罰性和賠償性的性質。我國合同法第114條第2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從這條可以看出,主張違約金時,可以損失額作為要求增加或者減少的法定依據。由此可看出違約金主要體現為補償性,其以補償為首要的、基本的功能,但合同法114條第3款規定:“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边@就說明在專為遲延履行而約定違約金場合,違約金與實際履行可以并存,此時有懲罰性違約金存在的空間,但此為例外。
損害賠償是指違約方因不履行合同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依法或根據合同規定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其責任構成如下:(1)違約行為;(2)債權人受有損失;(3)違約行為與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4)違約一方沒有免責事由。作為民事責任的一種,損害賠償的突出特點表現在補償性上,一般不具有懲罰性。它以違約行為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事實為基礎。沒有損害事實就談不上損害賠償。這是損害賠償不同于違約金的根本所在。賠償損失也有一定的限制,即損害賠償額應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即合理預見規則。損害賠償直接關系到當事人雙方的物質利益分配,體現著違約責任的作用,是一種較普遍的責任方式。但也有少數例外情況,欺詐違約行為的損害賠償具有懲罰性就是例外情況。我國《合同法》第113條第2款規定:“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薄断M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边@個規定只是損害賠償的例外,并非損害賠償的一般原則。
綜上,違約金、損害賠償均以補償性為其基本功能,功能的基本重合性決定了二者原則上不能并用。違約金與損害賠償在補償性上,都能使違約相對方得到全面的補償,違約金或損害賠償單獨適用,違約相對方的利益都能得到全面、充分的保護。根據公平原則和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違約金與損害賠償亦不應當并用。因此,本案原審法院既支持損害賠償金又支持違約金是不符合立法本意的。但是,也不能認定違約金與損害賠償本質上等同,違約金責任(意定性)是不同于損害賠償金(法定性)的。合同法它強調違約金是一種約定的條款,因此它是優先于損害賠償的。也就是說我們按照合同自由原則應尊重當事人的合同自由,合同自由其中也包括當事人自由選擇合同的補救方式以及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賠償數額。如果當事人約定了違約金,首先實行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條款,在當事人沒有確定違約金條款的時候,這樣可以使用法律的損害賠償責任,同時在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補償非違約方損失的時候,可以在繼續使用損害賠償責任。所以,違約金是優先于損害賠償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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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房地產糾紛)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房地產糾紛)
(法釋[20xx]11號,20xx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9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于20xx年6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9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為正確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結合民事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第一條 本解釋所稱城鎮房屋,是指城市、鎮規劃區內的房屋。
鄉、村莊規劃區內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可以參照本解釋處理。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當事人依照國家福利政策租賃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產生的糾紛案件,不適用本解釋。
第二條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第三條 出租人就未經批準或者未按照批準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筑,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筑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延長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延長使用期限內的租賃期間有效。
第四條 當事人以房屋租賃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房屋租賃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條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當事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持。
當事人請求賠償因合同無效受到的損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和本司法解釋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處理。
第六條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訂立數份租賃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承租人均主張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順序確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經合法占有租賃房屋的;
(二)已經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賃房屋的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條 承租人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擴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仍不予恢復原狀,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的規定處理。
第八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租賃房屋無法使用,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租賃房屋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
(二)租賃房屋權屬有爭議的;
(三)租賃房屋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于房屋使用條件強制性規定情況的。
第九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合同無效時,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雙方各自按照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分擔現值損失。
第十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或者合同解除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第十一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合同解除時,雙方對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因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應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應在利用價值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三)因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的事由導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按照公平原則分擔。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十二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時,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補償附合裝飾裝修費用的,不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或者擴建發生的費用,由承租人負擔。出租人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四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擴建,但雙方對擴建費用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辦理合法建設手續的,擴建造價費用由出租人負擔;
(二)未辦理合法建設手續的,擴建造價費用由雙方按照過錯分擔。
第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但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賃合同產生的糾紛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第十七條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時,次承租人請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以抗辯出租人合同解除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轉租合同無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為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超出其應付的租金數額,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償。
第十八條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履行期限屆滿或者解除,出租人請求負有騰房義務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騰房占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九條 承租人租賃房屋用于以個體工商戶或者個人合伙方式從事經營活動,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經營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請求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條 租賃房屋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承租人請求房屋受讓人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租賃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設立抵押權,因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發生所有權變動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第二十一條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情形,承租人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請求確認出租人與第三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條 出租人與抵押權人協議折價、變賣租賃房屋償還債務,應當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請求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三條 出租人委托拍賣人拍賣租賃房屋,應當在拍賣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參加拍賣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四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張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的;
(二)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
(四)第三人善意購買租賃房屋并已經辦理登記手續的。
第二十五條 本解釋施行前已經終審,本解釋施行后當事人申請再審或者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的案件,不適用本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房地產糾紛)
怎么處理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合同必須嚴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項基本原則。但是,當事人可依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而享有解除權,以便從合同的束縛中解脫出來。
在房屋租賃合同關系中,除當事人約定外,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雙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權:
1.承租人的解除權。在租賃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權利瑕疵),致使承租人無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響,或者在相當期間內不能進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賃房屋毀損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條規定:“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達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們認為,對于租賃房屋的瑕疵,不論是物的瑕疵還是權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規定,承租人可以主張解除合同。對于承租人因租賃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張解除合同的,應滿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礙必須達到嚴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賃房屋對于承租人有特別利害關系的,則該障礙即使未達到嚴重程度,也應允許承租人解除合同。(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內進行修繕。但在修繕為不可能或者雖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無利益的,則無需催告即可主張解除合同!逗贤ā返诙偃龡l規定的用語是“可以隨時解除”。但應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賃房屋的瑕疵已達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種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響其解除合同。這一點與一般的合同解除規則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絕對保護人的生命與健康。對此條作相反解釋,就是,如果租賃房屋的瑕疵不會導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該瑕疵在訂立合同時即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將不得主張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權。包括:(1)承租人違反約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賃房屋的性質而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逗贤ā返诙僖皇艞l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2)承租人遲延支付租金,經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內支付租金的!逗贤ā返诙俣邨l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于第三人的!逗贤ā返诙俣臈l第二款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雙方均有的解除權。不定期的房屋租賃合同,雙方均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實踐中,因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而發生的糾紛也比較多。處理此類糾紛時,應注意:
1.當事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則只能根據法律的規定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否則,將構成違約。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條件而當然發生,而應以有解除權的一方行使為必要。這里需要區分合同的解除與附解除條件的合同兩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約定的條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權,其效力的發生以實際行使解除權為必要;后者則因約定(不可能是法定)條件成就,而當然發生合同消滅的效力。行使解除權,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六條規定,應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礙以訴訟的方式來行使,因為起訴本身可以視為一種通知。
3.要嚴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條件。當事人只有在符合約定或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條件的情況下,即使發出解除通知,也不能產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構成違約。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怎么處理?
原告(反訴被告)薛,男,19xx年X月29日出生,漢族,住廣州市路X號地下。
委托代理人王思魯,廣東環球經緯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盧愿光,廣東環球經緯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反訴原告)李,男,19xx年X月16日出生,漢族,住廣州市天河區銀河橋X號之一。
委托代理人王,廣東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反訴被告)薛與被告(反訴原告)李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xx年3月20日受理后,依法由審判員張獨任審判,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反訴被告)薛委托代理人王思魯、盧愿光,被告李委托代理人王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反訴被告)薛訴稱,我與被告于20xx年10月22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我與被告在合同中約定:被告租給我位于廣州市白云區心誼路51-53號首層,建筑面積65平方米(前廳、樓梯間),首層建筑面積(后座)95平方米及二層1100平方米建筑面積;我租賃該房屋經營小童羊食府;租賃期6年,從20xx年10月18日起至20xx年10月18日;押金相當于2個月租金的數額,租金為45960元/月;我在合同簽訂時即向被告交付押金91920元;被告應協助我辦理臨時商業用途并負責費用(正常費用支付)。20xx年1月18日,我與被告在原租賃合同的基礎上簽訂了《補充協議》,約定:在原合同不變的前提下,我新增租首層(后座)建筑面積94平方米;我新增租94平方米,月租金68元/平方米,總計租金為每月6392元,協議押金為12784元。我與被告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被告已十分清楚我租用該物業的目的是經營小童羊食府,被告已經承諾協助我辦理臨時商業用途并負責費用(正常費用支付)。被告作為該物業的產權人,為租賃物業辦理臨時商業用途是被告的義務,而不僅僅是協助義務,如僅是協助義務,被告不必負責費用,雙方也不必多此一舉在該條款上摁手印。后我要求被告為該物業辦理商業用途時,被告卻意圖以“協助”的字樣逃避義務。《房屋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簽訂后,我積極履行合同義務,分別于20xx年10月22日、20xx年2月5日向被告支付了租賃押金91920元、12784元,押金共計104704元,并支付了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的房屋租金。我為小童羊食府的經營作了一系列的工作,包括物業裝修(該裝修損失非經過折舊后的評估價值為1157271元),辦理了消防許可證、臨時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多次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因被告此前拒不協助我辦理租賃物業臨時商業用途等相關手續,導致上述經營場所無法辦理營業執照。我為催促被告履行協助辦理臨時商業用途的義務,多次與被告商談,而被告每次要求我交租后卻出爾反爾,不協助辦理臨時商業用途。為此,我委托律師于20xx年8月26日、20xx年9月12日、20xx年9月23日多次發《律師函》給被告,明確要求被告協助我辦理租賃
2024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范本 篇15
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電話: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法典》等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1. 房屋位2!
2. 房屋產權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 租期
1. 租期為
2. 租期屆滿,甲方若繼續出租乙方有權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租賃!
第三條 租金
1. 房屋租金為每年
2. 簽訂合同時乙方付給甲方押金元,合同期滿甲方退還乙方!
3. 租期內未經協商一方不得變化租金。
第四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保證房屋符合質量標準,能用于正常辦公,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2. 甲方應于租期開始前將房屋交予乙方,延遲交付應承擔違約金!
3. 甲方保證房屋證件齊全真實,無所有權、使用權糾紛,因出賣、抵押等產生的房屋權利糾紛由甲方負責, 并承擔由此給乙方帶來的損失;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賠償損失。
4. 甲方負擔支付房屋物業費用。
5. 甲方對房屋進行裝修并提供供暖、供水、供電、電話、網絡、消防設施,對自然損壞應及時進行修理!
6. 房屋或其內設施非因乙方故意或使用不當而損壞,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3天內進行維修,若超過3天 未維修應賠償乙方因此所受損失;若乙方自行維修甲方應承擔費用!
第五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應及時足額繳納房租,若超過____月未繳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沒收押金!
2. 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如需改造房屋須經甲方同意!
3. 乙方因工作需要并經甲方同意方可對房屋進行裝修。
4. 乙方自行承擔水、暖、電、網、電話費用!
5. 乙方保證對房屋進行辦公用,不進行違法活動!
6. 乙方應合理使用房屋及設施,因故意損壞或使用不當應承擔修理或重換責任!
7.租賃期內甲方轉移房屋所有權不影響租賃合同效力。
8.租賃期滿乙方不再續租則應自行搬離,但甲方應給予7天搬遷時間!
第六條 任何一方若提前終止合同須提前____月通知對方。
第七條 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合同權利義務!
第八條 因不可抗力如政府拆遷、地震造成房屋損壞雙方互不負責,本合同自動解除。
第九條 產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應在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訴訟中除爭議部分外合同其他條款效力不受影響!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追剑ㄉw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____日期: ____日期
2024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范本 篇16
三
合同編號:民宅版第______號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出租人與承租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租賃房屋狀況
租賃房屋坐落于沈陽市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________號,門牌號為__________,樓房為____室____廳____衛____廚,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朝向為____________,裝修狀況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具備基礎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屋內設施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盡可能詳細),有其它條件可設附頁。
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______日內按照乙方要求對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
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用途與租賃期限
租賃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一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
租金標準:_____元人民幣/月(大寫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人民幣/月); 租金總額為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租金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6)_______________(7)______________(8)______________
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并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改善或增設他物。裝修、改善或增設他物的范圍是:________;租賃期限屆滿后,對租賃房屋的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處理方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甲方出售房屋,須在_____個月前通知乙方,雙方協商解決后續問題。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按協議約定用途使用房屋或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5)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6)拖欠房租累計_____日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_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3.乙方應于房屋租賃期滿后,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的________%作為違約金。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_________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除應返還預收乙方的剩余租期的租金外,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____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該項費用總額的________%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________%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________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____倍的滯留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2024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范本 篇17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作居住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共__________月,甲方從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備注: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房屋租賃用途,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抵押,入股的;
2.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進行非法活動及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累計一個月以上)及物業管理,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等各項費用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并修復的;
第三條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_______元,抵押金______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后用。
備注:
1.乙方需先預交半______年租金給甲方。
2.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從抵押金中扣除相應的費用(相等于一個月的租金)作為補償。
3.租賃合同期滿終止后,待甲方核查房屋及附屬設施,若完好無損,各項費用均無拖欠后,將抵押金歸還乙方;反之,甲方可照價從抵押金中扣除相應費用。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2024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范本 篇18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特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積:
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使用,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
二、租賃的用途:辦公、賓館等商務。
三、租賃期限:
該房屋租期為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至。租賃期滿,乙方如果繼續續租,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權,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見,雙方可在租金期限重新協商后,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簽訂合同時付清房租________元。
第二年租金為_________元整,于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第三年租金為_________元整,于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于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2、租金一現金方式支付,每逾期一天,則甲方有權向乙方按照每月租金的百分之_________收取滯納金。房屋的裝飾、拆除后無法保證完整的實施無償歸甲方所有,有權拒絕乙方任何要求。
五、租賃雙方的變更:
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并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在轉移給第三方時,如非乙方購買,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六、其它費用:
依法在租賃期間,實際使用經營所產生的所有費用應由乙方自行承擔,(其中包括水、電、電話、有線電視、保潔、物業等費用)并按單如期繳納;房屋租賃所產生的房產稅、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義務:
1、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權屬清楚。
2、甲方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之前,負責水、電到位,但乙方需要改裝及增加容量由乙方負責。
八、租賃期間:
甲方負責房屋保險及房屋稅費,乙方負責房內財產保險。
九、乙方義務:
1、在租賃期內保證在該租賃屋內的所有活動均能合乎國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規,無任何違法行為。
2、乙方應按合同之規定,按時支付租金。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變所有租賃的結構,乙方不得將所租賃房屋整體轉租給他人,一經發現,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如部分轉租,須通知甲方參與并同意,轉租人不得再轉租。
4、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全法使用租賃房屋,不得存在危險品及國家規定的不合法之物品,如因此發生損害,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租賃期間,甲方承擔租賃房屋結構的維修,保養。
十、終止及解除規定:
1、在租賃期內加以雙方均不能提前終止合同,加以雙方任何乙方提前終止合同,均構成違約。
2、在租賃期滿后,乙方應及時將房屋交還給甲方,甲方有權收回房屋,房屋的裝飾、拆除后無法保證完整的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并有權拒絕乙方的任何要求。
十一、違約的處理: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未按照合同的條款履行,導致中途合同終止,則視為違約,違約金雙方約定為_________元整;同時甲方有權收回房屋,房內的裝飾、拆除后無法保證完整的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并有權拒絕乙方的任何要求。
2、凡在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事情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未果,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3、房屋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澇、戰爭)及房屋拆遷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雙方互相不承擔責任。如乙方管理不到位,造在的火災及人為損壞房屋,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二、其它條款:
1、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照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合同規定索賠。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
3、本合同連附件共____頁,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由同等法律效力,簽字后生效。
出租房(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
2024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范本 篇19
本人收到因承租本人自有房屋支付的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的房租共計人民幣(大寫)(¥)租賃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簽字:
收款日期:
房屋租賃業主收款收據
本人收到因承租本人自有房屋支付的押金保證金共計人民幣(¥)
租賃房屋位于單元室
收款人簽字:
收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