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工程合同格式(精選19篇)
2024工程合同格式 篇1
委托方(甲方):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托乙方對承包內容進行供貨及安裝施工。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及部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
第二條:工程價款
雙方以共同協商的種材料價格定價110元/㎡,人工鋪磚費45元/㎡,其材料款支付由以下第六條:付款方式為準。
第三條:產品規格及單價
第四條:工程施工
1、應盡量提供給甲方需要的施工材料及輔料,如故意拖延耽誤施工時間,乙方責任自負。
2、一方應盡量按照甲方驗收標準及工程期限施工。
3、甲方施工過程中所遇乙方材料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誤工費及材料款。
第五條:質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需雙方認可。
2、材料質量需按原廠實物為準。
第六條: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起,十月份商場開業后,十一月份付清所有工程款。
第七條:工程工期
雙方按照具體情況協商,進場后20個工作日完成。
第八條:其他事項
第九條: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有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需經雙方協商;人和一方擅自變更或終止本合同應承擔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雙方蓋章或簽字后生效。
2、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簽章)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024工程合同格式 篇2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裝飾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調一致,簽字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范圍和內容:
四、工程承包方式:
五、本工程合同工期為天(陽歷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六、本工程開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七、本工程期限的變更條件:
八、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元。
九、雙方負責事項:
(1)甲方負責協調施工現場關系,解決水、電、庫房等事項。
(2)乙方應遵守甲方現場管理制度和技術要求,嚴格把關。
十、工程付款方式、分三期付清:
(1)一期:
(2)二期:
(3)三期:
十一、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每延遲一日應向乙方支付千分之三的違約金或乙方有權停止施工。
(2)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日期按時竣工,每延遲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千分之三的違約金(應在支付的價款中扣除)。
十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工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中施工工程量以工程結束驗收為準,并作為結算根據。施工中增加或減少工作量及項目,在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后,進行施工,其相關費用在結算時計算。
十四、本合同簽定后,甲乙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或增加條款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十五、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裝飾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十六、本合同附件,施工結構圖,技術要求和工程項目預算表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校驗,結清工程尾款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蓋章):
委托代理人(蓋章):
開戶銀行:
賬號:
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蓋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蓋章):
開戶銀行:
賬號:
電話:
郵政編碼:
簽約日期:年
簽定地點:
2024工程合同格式 篇3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
3、承包范圍:九—十七層電梯間墻面干掛、電梯門套、地面大理石鋪貼、樓梯踏步大理石鋪貼、衛生間洗漱臺面、淋浴房地面、門檻石、窗臺。
第二條承包方式:包材料、包鋪料、包安裝、包質量、包安全、包進度
第三條質量等級:以甲方和業主審定的優良樣品為準;如果批量材料到場與樣品不符所造成的損失將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四條施工圖紙:按照建設方提供的為準。如有變動甲方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提供提供技術交底、施工圖紙一份。
第五條甲方駐地代表:________
乙方駐地代表:________
第六條基礎工作:
甲方提供安全場地,提供臨時水、電使用(費用自理)。乙方提供大理石樣品,供甲方選樣。提供樣品清單以及大理石加工費、安裝人工費清單。
第七條工程進度計劃
根據建設方和甲方總進度要求,乙方提供施工計劃表。
第八條工程監督
建設方、發包方、施工方三方共同監督。上一道工序驗收合格;
再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九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款結算依據:
1、工程量計算以實際完成面為準。
2、以乙方上報的.大理石價格清單由甲方核定的價格為準。
3、工程暫估價大寫________元;
4、支付方式按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付款方式同步付款,預留5%作為質保金。
第十條工程驗收
按照國家建筑裝修行業標準實行驗收;達不到驗收標準造成返工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工期延誤造成甲方損失的將以每天1000元作為賠償金。
第十一條決算
本合同及合同以外增加部分同時計入決算。
第十二條保修
自竣工驗收起乙方承擔施工范圍內工程二年維修義務,費用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爭議
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雙方不能達成一致,可以提請勞動部門仲裁。還不能達成一致可以到________法院提起上訴。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甲方如果不能按時按合同履行合約賠償乙方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乙方如果不能按時按合同履行合約賠償甲方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當事人各執____________份。本合同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的效力。
發包方:________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
單位名稱(章):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日期:________
2024工程合同格式 篇4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_____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建設工程合同格式,并嚴肅履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圍: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筑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造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為__________天(日歷天),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______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并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_________________
1.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暢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設備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5.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8.由于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并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四.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準,并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條施工準備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申請領取建筑執照;清除施工場地范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樹木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暢通;應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__________份;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二、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內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物資供應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或指標:________________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采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于工程。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材料需要復驗的,應允許復驗。經復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復驗費由要求復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復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筑工程規范、規格和標準進行施工,并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第六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一、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____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材料設備差價____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金額_____________.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后必須在______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后,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三______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_________________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后,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安全施工
一、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因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三.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第七條.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2.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后,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第八條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關于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后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______日后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糾紛解決辦法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項處理:_________________(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發包方報送-----------------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后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后,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2024工程合同格式 篇5
熱門私人工程合同范本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拆遷戶(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建筑安裝工程的建設需要,經規劃部門和拆遷房屋主管機關批準,拆遷乙方現有住房。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保證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遵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圍內共有________結構的住房____幢____間,共__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積的數量,私有房屋以產權證標明自住的39;數量為準;租住公房以承租數量為準,單位公用房屋以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為準),全部交給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應付給乙方拆除費)。甲方負責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單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撥給相應的投資、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潛力自行遷建,或由甲方在____市規劃管理部門批準的地區內進行遷建)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則上不超過原住房面積,乙方原住房過寬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對其安置時應適當壓縮,但對壓縮面積應按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規定作價補償;乙方原住房嚴重擁擠不便的,應按其家庭人口情況給予適當照顧)。
第二條乙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轉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轉房),甲方于乙方搬遷后____日內一次付給乙方搬遷費________元。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在臨時周轉期間按下列情況給予補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轉,每人每月補助________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單位解決乙方周轉房致使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____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簡易房周轉的,周轉期間免收房租。簡易周轉房沒有取暖裝置的,取暖季節每人每月補助________元取暖費,并按規定補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費用。
第四條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__,共____套____間,____層____號,配有____等裝備。
第五條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員(18歲以上者)____等____人一致簽字同意____作為乙方代表人,授權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件上簽字。甲方付給乙方的.各項費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__領齲甲方對乙方家庭成員中發生與拆遷房屋有關的分家析產、繼承糾紛等,一律不負責任。
第六條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種費用,逾期____日,應按所欠款額的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如不按時按量向乙方單位撥給相應的投資、材料和遷建用地,每逾期____日,應向乙方償付____元違約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地點和面積、層次給乙方安置住房,應向乙方償付____元的違約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義務。
乙方如經甲方按合同規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遷的,由甲方申請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對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遷的,每逾期____日,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乙方如遇陰雨天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時搬遷,時間順延,但必須告知甲方情況。
第七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經雙方協商仍不能解決的,可提請當地房產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縣)房地產管理局、_________銀行、建委、計委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拆遷戶(乙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工程合同格式 篇6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建設單位(甲方)和施工單位(乙方)的義務、責任,經雙方協商達成協議,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工程名稱:
第二條 工程主要內容:
第四條 承包方式:
乙方按合同價承包,包工包料、包進度、包質量。
第四條 工程量以預算所列工程量為準。
第五條 施工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經雙方協商工期可相應順延:
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因重大設計變更,工程量增加較大影響了工程進度。
第六條 合同總價:
第七條 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經甲方驗收工程合格后,應付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第八條 工程結算依據
1、合同價。
2、甲方工程管理部門簽字認可的設計變更。
第九條 工程質量
1、嚴格按照有關施工規范、規程和標準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監理、監督。
2、本工程質量經雙方檢查驗收合格。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由乙方購置的主要材料,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2)隱蔽工程完工后,必須經監理人員驗收簽證,乙方作出隱蔽記錄方能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主要隱蔽項目乙方應書面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驗收并辦理有關簽證手續。如甲方與設計單位屆時未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并做好記錄備查,甲方應予承認。如甲方事后提出檢查,檢查結果不符合要求者,其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檢查符合要求,其檢查費用由甲方負責。
3)乙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甲方及設計單位,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
應經建設單位共同研究方案同意后實施。如乙方對事故的處理未經甲方和設計部門驗收合格,甲方有權拒付工程進度款,由此造成返工浪費,均由乙方自理。
4)工程竣工后,乙方對工程實行保修,自竣工日期算起一年為保修期。
第十條 施工及設計變更
1、施工中發現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監理人員及甲方,甲方在2日內提出修改意見和變更文件,經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后繼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有中途停緩建及影響工程正常施工的有關問題時,乙方應對在建項目做好安全管理,由此引起工程的有關問題和費用由主管部門仲裁。
第十一條 工程竣工驗收
1、乙方應書面提出工程竣工驗收申請,甲方在接到驗收申請后,應于3日內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驗收,需提前通知乙方。
工程竣工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有關施工及驗收規范、標準、規程、和設計變更等為依據。
2、工程驗收達不到國家質量合格標準時,乙方負責返修處理,如乙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處理,甲方有權另行委派他人進行處理,其費用在乙方費用中扣除。
3、正式驗收前2日,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所有施工記錄,驗收簽證、竣工圖紙、竣工報告等移交手續。如所需資料不全,甲方有權拒絕驗收。
4、工程竣工3日內,乙方應按規定向甲方提交符合現場實際的竣工圖及全部施工資料。 第十二條 雙方職責
1、甲方責任
1)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撥付工程進度款。
2)審查乙方編制的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施工方案、進度計劃,并監督實施。委派工地代表和監理人員負責現場工程質量、進度的監理監督,并辦理有關簽證。
3)負責及時安排施工停電、施工協調工作。
4)組織工程的竣工驗收
2、乙方責任
1)負責施工場地臨時用電、用水管線的架設維護。
2)負責編制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施工進度計劃,報甲方審查完善后遵照執行。
3)嚴格按照施工設計圖紙和規范要求,精心組織工程備料和施工,在施工中認真組織自檢、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4)負責申請施工過程中的停電計劃,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管理工作。
5)負責工程驗收前的施工場地清理,并負責拆除臨時設施。
6)負責工程保修期內乙方原因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的無償修理。
第十三條 安全責任
1、乙方對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人員、設備安全負全面責任。
2、開工前必須由甲、乙雙方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或乙方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責任與義務而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違約方應承擔合同價款10% 的違約金。乙方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范要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賠償相應損失。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延期一天扣乙方施工費200元。因掃障等原因受阻造成工期延長,不扣乙方延誤工期費。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申請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陽泉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驗收、尾款結清、保修期滿之日終止。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2份,副本2份,甲方執正本1份、副本1份,乙方執正本1份、副本1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2024工程合同格式 篇7
發包方:
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本著誠信守約、平等互惠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塔機安裝合同。
(一)、安裝塔機的概況
1.1塔機型號:QZT-63
1.2塔機生產廠家、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
1.3塔機安裝說明書
1.4塔機安裝高度說明:
(二)、安裝塔機時間地點
2.1地點:蘭大渝中校區
2.2時間:20xx年4月26日
(三)、費用及付款
3.1安裝費、安檢費資料費。
3.2安裝完畢驗收合格付款80%,經安檢部門認可的檢測單位檢測合格付清余款。
(四)、甲方責任
4.1提供安裝塔機的全部技術資料
4.2提供安裝塔機的整件和合格配件。
4.3提供《甘肅建筑起重機械登記表》
4.4 督促施工總包方單位創造安裝塔機的施工條件。
4.5 協助安裝單位做好安裝塔機全過程的安全技術工作。
(五) 乙方責任
5.1應提供安裝單位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5.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應提供單位名稱及證書)
5.3安裝塔機,專職安全生產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必須親臨現場,加強管理。
5.4編制塔機安裝方案,并嚴格執行,確保塔機安裝的質量。
5.5應與施工總包單位簽訂安裝塔機的安全協議書,并嚴格執行,確保塔機安裝過程的安全。
5.6安裝完畢應提供塔機安裝相關資料和驗收記錄。
(六) 其它
6.1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則通過所在地法院裁決。
6.2 合同一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
6.3 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發包方:
承包方:
年月日:
2024工程合同格式 篇8
常用版建設工程合同范本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_____》及有關規定,為明確設備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甲方根據工程需要,租賃乙方施工機械(附表),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租賃機械設備事宜簽訂協議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車型:(見附表)
二、租賃使用地點:
三、租用期限:乙方接到甲方電話通知時,且機械設備到達甲方指定現場之日起計租,租期至甲方正式通知乙方退場時止,乙方因任何原因而未按通知規定時限退場的,將不再計算租賃費。
四、機械設備租賃形式及結算方式:
1、乙方以月租形式將機械設備租給甲方,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元小時,租賃時間不足____月者,按實際使用天數結算。日租金月租金31天;
2、機械設備在租賃期間產生的運費由乙方自行負責;
3、租金的結算方式:甲方原則上每月____日對乙方進行租賃費結算一次,并在下月____日前支付上月租賃費用。如因甲方上級或業主撥款不到位時,乙方充分理解甲方資金的困難,同意相對延遲支付;如若甲方還需增加機械設備,增加的機械設備采用本合同中價格,費用并隨本合同規定支付;
4、乙方須配備合格的司機并持有效的本機操作證,二十四小時隨叫隨到,以保證甲方施工需要。司機住宿、工資、伙食費用等由乙方負責。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機械設備在租賃期間,乙方機械司機要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因乙方司機不服從甲方的安排,甲方有權要求更換司機和終止合同。司機在作業期間對機械設備和自身安全負全責。嚴格按照機械設備操作規程操作,不得違規,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費用自理;
2、乙方負責機械設備的維修、保養、燃油、輔油等及其相應費用,完好率每月不低于28天,每低于一天從月租金扣除一天,確保甲方工程施工正常進行;
3、甲方提供工程施工場地,并保證施工環境良好。乙方同意甲方提供的施工場地和環境符合機械設備作業條件;
4、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必須手續齊全(合格證、技術檢驗證等)。如因機械設備手續不全而被地方扣留等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5、乙方的機械設備應保證外觀整潔、技術性能良好、運轉正常,滿足施工需要,在機械設備出現故障且乙方不能在規定的時間內修理好時,應提前采取措施,保證甲方工程的正常施工;
6、乙方的機械設備管理人員和司機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
7、甲方無權將乙方的設備轉租、拍賣、抵押。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將負責賠償對方因此而帶來的一切損失;
2、有關本合同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該根據《_____》及其他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機械設備退場結算后合同自行作廢。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經辦人:電話:
身份證號碼:
簽訂時間:簽訂地點:
2024工程合同格式 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總則
一、井位
1.鉆井施工地點:_________;
2.地形圖:_________;
3.井位設計圖:_________;
4.地層構造圖:_________.
二、國家、部、局對鉆進工程施工的批準投資計劃、工程項目,設計任務書等文件號及影印件。
三、井別:_________.
四、鉆井口數:_________.
五、井深結構:_________.
六、質量:
1.井身質量合格率_________,
2.固井質量合格率_________.
七、價格
1.調整井單價_________元米,合計金額_________元
2.開發井單價_________元米,合計金額_________元
第二條工程期限本合同鉆井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鉆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全部鉆完。在組織鉆井工程施工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并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一、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更變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技術文件、技術圖紙和鉆井施工條件,被迫停工或不能繼續施工者。
第三條鉆前準備
一、甲方在開鉆前應辦妥征地拆遷和井場道路的墊方;清除施工場地及進出道路范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建筑物、構筑物、管線、樹木、青苗等阻礙物。解決施工用的水、電和鉆機安裝搬運的道路。
二、甲方按時向乙方交付井位設計、完鉆井深、層位和完井要求,負責鉆井區塊的斷層分布圖;斷層數據;小層平面圖;構造圖和鄰井圖壓力資料數據,并向乙方進行地質和工程技術要求交底。
三、乙方在開鉆前應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學習和熟悉各種設計圖紙,參加地質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安排鉆機運行計劃,施工方案,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工程款結算
一、按不同的機型、井別、井深、另加風險金,確定承包費用。對承包范圍以外的費用,按規定結算。
二、本合同自簽訂生效之日起,甲方應在____日內按工程費用總額_________元的百分之_________一次撥給乙方,作為乙方備料及施工費。
第五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為油田開發著想,嚴格按照部、局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
二、在鉆井施工中,乙方必須堅持按技術要求施工,甲方派員監督。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造成乙方井噴、卡鉆等事故和費用增加,應由甲方負擔;
1.鉆井施工設計有錯誤或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與實際不符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負責。如乙方及時發現并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立即(當天)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經雙方同意后方可改變施工計劃,由此而引起的費用增加,由甲方承擔,并由甲方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2.鉆井施工中如有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加大鉆井難度時,需經上級有關部門審批同意,甲乙雙方辦理有關增加的生產費用手續后方可施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在設計變更尚未批準前,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甲方未盡協助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
三、在鉆井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損失自理。
四、鉆井是隱蔽工程,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按標準操作,做好每一道工序的記錄,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驗收。
五、甲方遇到特殊情況,要求乙提前完____區塊鉆井任務的,由雙方協商解決。乙方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六條完井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完井前____日,應及時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期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并與乙方另行商定驗收日期。但甲方必須承認乙方的完井時間。甲方推遲驗收,其間發生的管理費、車輛費由甲方負擔。
二、施工完畢的井要以部、局的統一質量驗收標準為依據,甲方不準提高驗收標準。
三、經檢驗合格的井,從驗收即日起為移交完畢。移交后發生井口套管頭損壞、晃動或井口帽子丟失、井下落物,乙方概不負責。
四、由于甲方提供的資料、數據不準確或其他原因,造成鉆井質量不合格,由甲方負責。需乙方修井的甲方還要承擔修井費用和乙方的窩工費,窩工費按每小時_________元計算。
五、因乙方本身原因造成不合格的井,由乙方自己承擔。
六、施工完畢并已驗收合格交給甲方的井,甲方在未射孔之前,若出現管內外冒油、水、氣現象,乙方負責保修,保修期為六個月,超過保修發生管內外噴冒氣油、水,乙方不予負責。
第七條獎勵、懲罰與仲裁
一、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前完成鉆井任務,為甲方提前投產 創造了條件,增加了效益,甲方應按總施工費用的_________‰給乙方獎勵。
二、甲方不能隨意借故拖欠或拒付乙方施工完畢、并已驗收合格的井,如逾期不付,甲方應增付未付款項的利息。
三、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第八條工傷事故 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文明生產、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它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負,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九條附則
一、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擬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抵觸。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效力。
二、本合同訂立之前,雙方簽訂的工程協議書,在簽訂本合同后可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抵觸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條合同附件(略)
一、鉆井施工圖紙;
二、地形圖;
三、井位設計圖;
四、地層構造圖;
五、國家、部、局對鉆井工程施工的批準投資計劃、工程項目、設計任務書等文件影印件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
2024工程合同格式 篇10
第一部分 一般條款
定 義
第一條 (一)在合同中,除合同內容另有要求外,下列詞定義如下:
(1)“業主”,名稱將在第二部分中具體標明,指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業主的法定繼承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包括業主的受讓人。
(2)“承包人”指標書被業主接受的投標人或投標公司,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業主同意的受讓人。
(3)“工程師”指第二部分中確定的工程師人選,或經書面通知承包人,由業主隨時任命的代行工程師職責的工程師人選。
(4)“工程師代表”指任何常駐工程師、工程師助手,或由業主或工程師任命履行第二條規定的職責的人選。對工程師代表的授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臨時性工程。
(6)“合同”包括合同條款、技術規范、圖紙、標價的工程量表、單價或價格表、標書、接受證書和合同協議(如已完成)。
(7)“合同價格”指在接受證書中確定的數額,可按合同條款的規定增減。
(8)“建筑設備”包括施工和維修所需的全部設備,但不包括構造永久性工程的材料。
(9)“臨時性工程”指施工和維修所需的各種臨時工程。
(10)“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將施工和維修的永久工程。
(11)“技術規范”指在標書或標書修正中確定的規范,也包括由工程師提供或書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12)“圖紙”包括技術規范中包含的圖紙,經工程師書面同意的對圖紙的修正,以及由工程師提供或書面同意的其他圖紙。
(13)“現場”指建筑工程師設計的永久性或臨時性工程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場地,以及業主提供的施工所需土地或場所、或其他合同中規定構成現場的部分。
(14)“同意”指書面同意,包括隨后對口頭同意的書面確認。
(二)合同內容需要時,單數表示的詞也包括復數的含義,反過來也是這樣。
(三)合同條款中的標題和邊注不被視作合同的一部分,在解釋合同時不予考慮。
(四)“費用”一詞包括現場內外發生的通常費用開支。
工程師及工程師代表
第二條 工程師應負責履行發出指令、頒發證書等合同規定的義務。如果在業主對工程師的任命中要求工程師在履行其部分職責時需經業主特殊同意,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規定。
工程師可隨時書面授權其代表代行其職權,但應向承包人和業主提交書面授權文件。在授權期間,工程師代表的決定對承包人和業主來說等同于工程師本人的決定。
以下情況如此辦理:
(1)工程師代表未否定的工程、材料,工程師仍有權否定,并決定折除相應的建筑。
(2)若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的決定不滿意,有權提請工程師親自判定。
轉讓和分包
第三條 未經業主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合同,或合同收益(除了向承包人的開戶銀行支付到期款項外)轉讓。
第四條 承包人不得分包整個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承包人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即使工程師同意分包,承包人仍將承擔合同義務。分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的行為、失誤、失職將象承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的行為、失誤、失職一樣,由承包人
承擔責任。為某部分工程提供勞力將不被視作分包。
合同文件
第五條 (一)在第二部分將寫明下列條件: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
合同適用哪國的法律,按哪國法律解釋;
如果文件用一種以上語言書就,文件按哪種語言解釋,就在第二部分中將其定為以這種語言為準。
(二)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合同第一、二部分的條款比其他條款更具約束力。構成合同的幾個文件可互相解釋,在發生歧義和不一致時,將由工程師向承包人作出解釋。
如果工程師對歧義進行解釋時,導致承包人增加未預見的開支,經工程師證明,業主應支付相應的款額,
第六條 (一)工程圖紙將由工程師保管,但需免費向承包商提供兩份副本。如果承包人需要更多副本,則自已承擔費用。完成合同工程后,承包人將圖紙全部歸還工程師。
(二)承包人將在工程現場保留一份圖紙副本,以便工程師及其代表,或工程師書面授權的人士隨時審查。
(三)如果工程師不在合理的時間內提供圖紙或命令,導致工程延誤或中斷,在此情況下承包人要書面通知工程師。通知中應詳細描述所需圖紙、命令,為什么需要,何時需要,以及否則可能造成的延誤和停工。
(四)如果因工程師沒有或不能在合理時間內提供上述圖紙和命令,而導致承包人誤工和/或增加開支,工程師將決定延長承包人的規定工期。且只要開支合理,承包人將得到補償。
第七條 在工程進行中,工程師有權隨時向承包人提供正確施工所需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執行且受其約束。
一般義務
第八條 (一)根據合同條款,承包人要認真進行工程建設維護工程。只要合同規定需要,為了建設和維護工程承包人應暫時或長期提供勞力、材料、建設機械等。
(二)承包人將對施工現場操作和建筑方法的恰當、穩定、安全負全部責任。除非在合同中另有規定,承包人對工程師決定的永久性和臨時性工程的設計、規格不負責任。
第九條 如果修正需要承包人簽訂并執行的一個合同協議,協議由業主人準備并承擔費用。
第十條 為了執行合同,承包人在標書中應承諾按要求提供一份承包人和業主共同同意的保險公司、銀行或其它保障機構開出的保函。保函數額不超過驗收證書中所要求的保函數額。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承包人將負擔全部費用。
第十一條 業主應在招標文件中向投標者提供經過考察獲得的有關工程的水文及地層資料。標書正是以這些資料為基礎的,但承包人對自己的理解負責。
承包人被視作在提交標書前,已檢查了工程現場及周圍環境,掌握了關于工程性質的信息,包括地層情況,水文、氣候狀況,完成工程所需材料,到達現場的交通和食宿問題等。總之,承包人被認為已掌握了可能影響投標的一切必要信息,包括風險,偶發事件。
第十二條 承包人被認為在其標書的工程量表和價目表中已規定好價格。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這一價格已被認為包含了其履行合同義務,正確執行合同的全部所需。如果執行合同過程中,承包人遇到一些他認為有經驗的承包人也不能預見的情況或人為障礙(天氣狀況除外),他將向
工程師代表提交書面通知。如果工程師確認其不可預見性,將要求業主支付承包人在這種情況下增加的費用。包括:
(1)為執行工程師相應指示的合理費用;
(2)在沒有工程師特別指示時,采取工程師同意的恰當措施的合理費用。
第十三條 承包人根據合同規定建設工程,要得到工程師滿意的肯定。無論合同中是否有規定,工程師有關工程的指示承包人必須執行。承包人只接受工程師的指示,或在第二條的情況下接受其代表的指示。
第十四條 (一)承包人中標后,應在第二部分條件中規定的時間內向工程師提交一份執行合同的順序計劃,待工程師肯定。承包人隨時應工程師或其代表的要求,提供詳細敘述他進行工程安排的書面報告。
(二)一旦工程師發現工程實際進度與上述計劃不符,將要求承包人提供一份修改的計劃,保證在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工程。
(三)承包人向工程師或其代表提供這樣的計劃,并不免除他的任何合同責任。
第十五條 承包人在工程進行過程中或在工程師認為履行合同義務必要時,提供監督管理。承包人或其一位經工程師書面同意的全權代表應隨時在現場,并負責監督管理。工程師可隨時撤銷對全權代表的確認,如果這樣,承包商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后,撤銷對其的授權,不再錄用他,并
提供替代人選。全權代表將代表承包人接受工程師的指示,或按第二條規定接受工程師代表的指示。
第十六條 (一)承包人在工程進行中,需在現場雇用如下人選:
(1)在自己的專業范圍內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能勝任監管工作的副代理人,工人領班和帶頭人。
(2)為及時妥善地完成工程所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二)工程師有權要求承包人立即解雇其雇用來執行合同的人員,這些人員在工程師看來未履行職責或不稱職。被解雇的人員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再被雇用。被解雇人員的職位應立即由工程師同意的稱職人選接替。
第十七條 承包人負責根據工程師的書面指示正確地開始工程,保證工程位置、面積、水平面及各部分組合的質量,提供工程所需工具、設備和勞力。如果在工程進行中,在這些方面發生錯誤,承包人應負擔改正的費用,直到令工程師或其代表滿意,除非這些錯誤是由工程師或其代理
提供的不準確的書面資料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改正費用由業主承擔。工程師或其代表對開工和任何水平面路線的檢查并不免除承包人保持其正確的義務,承包人應仔細保護保存開工中使用的水準基點、觀測軌道、測標等。
第十八條 如果在工程進行中,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鉆孔或挖深坑,應書面提出要求。除非這一費用已包括在工程量表中,否則這一要求將被視作根據第五十一條提的附加要求。
第十九條 承包人在需要的時間和地點,或應工程師或及代表的要求,或應權威機構的要求,自己承擔費用提供燈光,警衛等來保衛工程,保障公眾的安全和便利。
第二十條 (一)從工程開始到按第四十八條規定的竣工證書中規定的日期,承包人負全部責任。如果工程師發出部分永久性工程的竣工證書,則承包人從證書中規定的日期起不再對這部分工程負責,這部分工程的責任轉至業主。承包人要對尚未完成將在維護期內完成的工程負全部責
任,除了“意外風險”以外任何原因造成的對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損害、損失,承包人要負責負擔費用修理好,以確保永久性工程完工時狀態良好,符合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果發生“意外風險”,則承包人按工程師的要求和第六十五條的規定修復,費用由業主承擔。承包人在完成
未竣工工程或履行第49、50條合同義務時,操作對工程造成損害,也要負責任。
(二)“意外風險”包括戰爭、敵對(無論是否宣戰)、侵略,反叛、革命、騷亂或軍事政變內戰,或在工程進行中,由承包商的雇員、分包人制造的動亂、混亂,或業主使用、占用部分永久性工程,或由于工程師工程設計的原因,由核燃料燃燒或有毒爆炸物引起的輻射和污染,以及
爆炸引起的各種后果,以音速、超音速飛行的飛行物的聲波壓力,和其他有經驗的承包不能預見的事件,所有這些被稱作“免除風險”。
第二十一條 不限制第二十條規定的責任義務,承包人要以業主和承包人的聯合名義,對按合同條款在第二十條規定的時間內對除免除風險以外的任何損失投保,同時還要對維護期前產生的原因在維護期內造成的損失和承包人為履行第四十九、五十條義務而采取行動引起的損失投保,
應保險:
(1)工程及應放入工程中的材料、設備,或加上第二部分相應條款規定的款額;
(2)承包商購買的替代建筑工具和其他物品。
保險人和保險條款均需經業主同意,業主不得無緣由地不同意。承包人應要求隨時向工程師或代表出示保險單和已付的保險金收據。
第二十二條 (一)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人應對建設和維護工程中人員傷害、材料損失及財產損失對業主造成的損失和索賠進行補償,及對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開支等進行補償,以下補償和損失除外:
(1)工程或部分工程永久使用或占用土地;
(2)業主在任何土地上建設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權利;
(3)為按合同規定建設和維護工程造成的不可避免的人員和財產損失;
(4)由業主其代理人、或非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的行為或失職造成的人員和財產損失,承包人認為由業主的代理人造成的損失,且可公正的認為是業主的責任,由此引起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開支等。
(二)業主應對按(一)款規定導致承包人遭受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和開支進行補償。
第二十三條 (一)在開始建筑工程前,承包人在不限制其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義務的情況下,應對非第二十二條原因造成的,而由執行工程合同造成的財產(包括業主的)損失或人員(包括業主的雇員)傷害,其所要承擔的責任投保。
(二)保險人和保險條款均需業主的同意,業主不得無緣由的不同意。保險金額不少于標書附件的規定。承包人應要求隨時向工程師或其代表出示保險單和已付的保險費。
(三)應有這樣一個條款,即發生承包人應得到補償的損失時,而該保險受益人為業主,則保險人就這一損失造成的開支、費用對業主進行補償。
第二十四條 (一)業主不對由承包人或再承包人雇用的工人受傷或發生事故造成的損害負賠償責任,除非事故或傷害是由業主或其代理人的行為或過失引起的。承包人應補償業主,補償由此引起的索賠、訴訟、費用、開支等。
(二)承包人應對發生這樣的事故為自己所負的責任投保。保險人應經業主同意,但業主不得無緣由地不同意。承包人應在雇用工人完成工程的過程中繼續保險,應要求隨時向工程師或其代表出示保險單和已付的保險費收據。如果再承包人已為其雇用的工人投保,且以業主為補償對象
,則承包人的投保義務被視作已履行。承包人需要求再承包人隨時應要求向工程師或其代表出示保險單和已付的保險費收據。
第二十五條 如果承包人未履行第二十一、二十三、二十四條的保險義務,或其他合同要求的保險義務,業主將進行相應投保,支付保險金,隨時從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或認作承包人的負債。
第二十六條 (一)承包人應注意所有國家、政府的法律、法規、條例、規章制度及與執行工程合同有關的地方或其他權利機構的規章細則,以及財產和權利將受到工程影響的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章,并交納規定的費用。
(二)承包人將遵守以上法規、制度,如因違反上述法規而使業主受懲罰,將保證業主得到補償。
(三)如果工程師確認承包人應付這樣的費用,則業主應再支付給承包人。
第二十七條 任何在工程現場發現的化石、錢幣、有價物、或文物、建筑物和其他具有地質、考古價值的物品均屬業主的財產。承包人應采取恰當的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其他人移走或損壞這些物品,并立即通知工程師代表,然后按代表的指示處理這些物品,費用由業主承擔。
第二十八條 承包人應保證業主不受對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建筑設備、機械材料方面受保護權利和專利權,設計、商標等侵權行為引起的索賠和訴訟的損害,并對其所受損害、支付的費用、開支進行補償。除另有規定外,如果要為工程建設需取得石頭、沙子、砂礫、泥土和其他材料,承
包人負責支付噸位費、使用費租金和其他費用。
第二十九條 凡是工程建設所需要的操作,只要符合合同的要求,均可進行,但不應在不恰當的情況下妨礙公眾的便利,不應妨礙公共或私人道路的通行、使用和占用,無論財產所有人是業主還是其他人,如果發生承包人負責的這類事件,承包人應保證業主不受由此引起的索賠、訴訟
、損失、費用、開支的損害,并對其進行補償。
第三十條
(一)承包人應采取各種必要的手段,防止與工程現場相通的公路、橋梁由于施工而遭受損害。承包人和再承包人應選擇路線、車輛,限制分散卸貨,使因運輸設備、材料到施工現場增加的運量被限制在合理范圍內,從而避免對公路、橋梁不必要的損害。
(二)如果承包人需要運送貨物經過部分公路、橋梁,包括建筑設備、機械,建成的部分工程,而這種運送極有可能損壞公路、橋梁,除非采取特殊保護和加固措施。承包人在運送貨物前應通知工程師或其代表貨物的重量及其他特殊事項,還要告知他打算采取的保護、加固方法。除非
工程師在接到通知14天內指示不必要采取這樣的方法,承包人將采取行動或按工程師的要求實施修改后的方案。除非承包人在工程量表中包含了保護加固公路、橋梁的任務,保護加固費用由業主向承包人支付。
(三)如果在工程進行中或以后的時間里,承包人因工程損壞公路、橋梁而被要求索賠,應立即告知工程師。業主將商洽解決辦法并支付索賠款,并對承包人因此受到的索賠、訴訟、損害、費用、開支進行補償。如果工程師認為造成索賠或部分索賠的原因在于承包人未履行其上述(一
)(二)的義務,則經工程師確認的由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補償給業主。
(四)如果工程需要承包人使用水路運輸,上述條款中的“公路”應包括船閘、碼頭、防波堤或其他有關的水路設施,“運輸工具”應包括船只,上述條款同樣有效。
第三十一條 對不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和業主簽訂的其他與合同工程有關的輔助合同項目,承包人按業主的要求,為其他業主雇用的承包人及其工人,業主雇用的工人和其他在工程現場可雇用的機構進行工作提供合理的機會。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其代表的要求,為其他承包人業主或
其他機構使用他負責維護的路段提供便利,或使用他施工現場的腳手架等其他設備,或提供類似的服務,則業主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師認為合理的費用。
第三十二條 在工程期間,承包人應保證工程現場沒有不必要的障礙物,妥善儲存、處置建筑設備和多余的材料,從現場清理走殘余物、垃圾和其他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
第三十三條 工程完成后,承包人應把所有建筑設備、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從現場清理走,使其整潔,令工程師滿意。
第三十四條 (一)承包人自己安排雇用當地或其他來源的勞工,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負責勞工的交通、食宿和工資。
(二)只要按當地情況可行,承包人應向工程現場的人員、工人提供適當飲用水和其他用水,并令工程師代表滿意。
(三)除非按照現行的法律法規及政府規章,承包人不得進口、出售、給予、易貨或處置任何烈性酒和毒品,也不得允許再承包人、代理人或雇員進口、銷售、贈予和易貨及處置。
(四)承包人不得也不允許向他人給予、易貨,處置任何武器、彈藥。
(五)承包人在處理與雇用工人的關系中,應充分考慮公認的節假日及導致和其他習俗因素。
(六)一旦爆發了傳染病,承包人將遵守并執行政府或地方醫療衛生機構為治療疾病所制定的規章、命令及要求。
(七)承包人應隨時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雇員中發生非法騷亂或混亂行為,并保證工程附近地區人員和財產的安全、和平。
(八)承包人要對其再承包人遵守上述條款負責。
(九)其他有關勞工和工資的條款如有必要可在第二部分的第三十四條作出規定。
第三十五條 承包人應工程師的要求,向工程師代表或其辦公室,按要求的格式和時間提交一份詳細報告,報告其在工程現場雇用的監督人員和不同等級工人的情況。如工程師代表要求,還應報告建設設備的情況。
材料和工藝
第三十六條 (一)各種工程材料和工藝均應符合合同的規定和工程師的指示,且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驗。檢驗可在制造、裝配地、施工現場或合同規定的任何地點。承包人要為檢查、測量、檢驗工程及其質量,或材料的重量、數量提供所需的幫助、工具、機械、勞力和材料,如果工
程師要求,承包人應將材料在應用于工程前提供樣品供檢驗。
(二)如果合同中有明確規定,則提供樣品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否則費用由業主支付。
(三)合同中明確要求的檢驗,其費用由承包人負擔。對于那些貨載檢驗和工程設計是否符合要求的檢驗,在合同中均有列舉,承包人可將其費用計入投標價格。
(四)如果是工程師要求的檢驗,而
(1)合同中沒有規定,或
(2)合同中未列舉,或
(3)雖有規定,但工程師指示由獨立的第三人在現場、制造、裝配地以外的地點進行檢驗,當檢驗表明工藝、材料不符合合同條款或工程師指示時,檢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否則,費用由業主負擔。
第三十七條 工程師和他授權的任何人隨時可以去工廠、工程準備地或工程所需材料、制成品、機械的來源地。承包人應為他們獲得這種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幫助。
第三十八條 (一)未經工程師或其代表的同意,任何工程不得被覆蓋或遮掩,承包人要為工程師或其代表提供充分的機會,檢驗將被覆蓋或遮掩的工程,并在永久性工程開始前檢查地基。承包人應及時通知工程師代表部分工程或地基待于檢驗。工程師代表不應拖延這樣的檢驗,除非
他認為檢驗沒必要,并通知承包人。
(二)應工程師的指示承包人要隨時打開已覆蓋的工程部分,并負責再次施工至工程師滿意。如果被覆蓋和遮掩的工程部分符合合同的要求,且滿足(一)的條件,則開蓋和再施工費用由業主承擔。否則,所有費用由承包人負擔。
第三十九條 (一)在工程施工中,工程師有權隨時書面要求:
(1)按要求把工程師認為不合適的材料在指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理走;
(2)用合適的材料替換;
(3)無論先前是否檢驗過或已支付中期付款,工程師認為不符合合同的材料要換掉,不合格的工藝要重新施工。
(二)如果承包人未執行工程師的上述命令,業主有權雇用其他人完成以上工作。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雜費業主可從承包人處取得,或由業主從該支付給承包商的錢款中扣除。
第四十條 (一)承包人應工程師的書面要求,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內,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如有必要在此期間要負責保證工程的完好,承包人按工程師指示這樣做所產生的額外費用,由業主承擔。但以下情況除外:
(1)在合同中規定的停工;或
(2)由承包人的錯誤而引起的必要停工;或
(3)由工程現場天氣引起的必要停工;或
(4)非由工程師或業主的錯誤引起,或不由第二十條“免除風險”引起的,為正確施工或保證工程安全的停工。
如果承包人不在工程師提出要求后的28天內書面通知工程師其要求,則無權獲得額外的費用。如果工程師認為承包人的要求是合理的,則由他來決定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額和停工時間。
(二)如果按工程師的要求,工程或部分工程停工九十天后仍未得到工程師重新開工的命令,除了上述(一)中(1)(2)(3)(4)的情況外,承包人將向工程師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后二十八天內決定重新開工。如果在此期間仍未得到開工的決定,承包人可書面通
知(但不一定這樣做),視只影響部分工程的停工為對這部分工程的省略,視影響整個工程的停工為業主放棄合同。
開工時間和延誤
第四十一條 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通知后(除非在工程師命令或認可,或承包人不能控制的情況下),承包人應在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期限內開始工程施工,且迅速不拖延。
第四十二條 (一)業主在工程師書面命令開工后,應授權承包人使用部分現場,使承包人能開工和按第十四條規定的進度計劃施工。此后業主按施工計劃的要求,在書面通知工程師后,應授權承包人使用施工所需的其他現場部分。如果業主不能按本條規定授權承包人使用現場,而導
致承包人誤工或增加費用,由工程師決定延長完工期,并確定應由業主承擔的補償承包人的合理費用開支。
(二)承包人將承擔通向施工現場的特殊或臨時道路通行費用。承包人將支付為進行工程而在現場外膳宿供應費用。
第四十三條 按合同要求,在整個工程完成前各部分工程要完工,整個工程應在合同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期限從標書附錄中規定的開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可按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延期。
第四十四條 非由于承包人的錯誤行為,而由于增加工程量或工程延誤或特別惡劣的天氣原因,或其他可能發生的特殊情況,承包人有權要求工程延期。延長時間由工程師決定,并分別通知業主和承包人。除非承包人在額外工程開始后或特殊情況發生后28天內向工程師代表提交詳細
情況,說明其有權獲得延期,工程師不一定把增加工程量和特殊情況列入考慮。承包人提供的情況要準備接受調查是否屬實。
第四十五條 除非合同中有相反的規定,未經工程師代表的書面允許,任何永久性工程不得在確認的休息時間一夜間或星期天進行,也不得在其他當地的假日進行。但為挽救生命或財產或維護工程安全需要采取不可避免的行動時,承包商應立即通知工程師代表,本條款的規定不適用于
傳統輪作或倒班進行的工作。
第四十六條 如果因承包人無權要求工程延期的原因,工程師認為工程進度太慢,不能確保按規定時間或在延長期限內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將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工程師將同意加速工程進度,以便能在規定時間延長期限內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承包人
無權要求他人為采取這樣的措施多付款。如果因接到工程師這樣的通知,承包人需得到其允許在休息日一夜間或星期日或當地的假日工作,工程師不得無故拒絕。
第四十七條 (一)如果承包人未在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工程,將向業主支付合同中規定的違約罰款,此罰款不作為第四十三條規定時間與實際確認完工時間之差的罰款。在不損害其他補救措施的同時,業主可從他手中任何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上述違約罰款。而這一
切均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的義務和合同規定的他的其他義務。
(二)如果在全部工程完工前,部分工程按第四十八條規定已經工程師確認完成,業主已開始使用,且合同中沒有其他條款作相應規定,則應支付的違約罰款按已完成工程占全部工程價值的比例削減。
(三)如果愿在合同中規定有關全部或部分工程完工的獎勵,可在第二部分的第四十七條規定。
第四十八條 (一)當全部工程完成且令人滿意地通過了合同規定的最后檢驗,承包人將向工程師或其代表發出通知,并承諾在維修期內將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上述通知和承諾均應采用書面形式,且被視作承包人的要求,要求工程師提供工程竣工證書。工程師應在承包人發出通知
后的21天內向承包人發出工程竣工證書,上面注明他確認的按合同完工的日期,并交給業主一份證書副本;或給承包人書面指示,指出他認為在發出證書前承包人尚需完成的工作。工程師在書面指示后還應指出影響工程完工的工程缺陷。承包人在令工程師滿意地完成工程并修正缺陷后的
21天內有權收到竣工證書。
(二)同樣,按(一)規定的程序,在如下情況下,承包人可要求工程師發出竣工證書:
(1)在合同中規定了另外完工期限的部分永久性工程完成;
(2)工程的一部分已經完成,令工程師滿意,且已被業主占用。
(三)如果部分永久性工程已完成且令人滿意地通過了合同規定的最后檢驗,工程師應在全部工程完工前發出這部分工程的竣工證書。一旦證書發出,承包人即被視作已承諾在維修期完成未完成的工作。
(四)如果針對部分工程在全部工程完成前發出了竣工證書,如證書中未明示,并不視作地面或地表重做工作已完成。
缺陷責任
第四十九條 (一)“缺陷責任期”一詞指標書附錄中定義的缺陷責任期,從工程師按第四十八條規定確認的完工日開始計算。如果工程師發出了多份竣工證書,則分別從其完工日開始計算,各部分工程的缺陷責任期作相應規定。
(二)為了按合同的條件在缺陷責任期結束后盡可能快地將工程轉給業主且令工程師滿意(合理損耗除外),承包人應盡快完成按48條的規定在完工日尚未完成的工作。在缺陷責任期內,或缺陷責任期結束后14天內,工程師或其代表如在檢查中發現問題,書面通知承包人后,承包
人應負責修理、修正、再建、調整、改正缺陷和其他錯誤。
(三)如果工程師認為需要修理等工作是因為承包人使用的材料、工藝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或因為承包人未履行合同中明確規定或不言而喻的他的義務,則修理等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如果工程師認為是其他原因造成的,則費用將得到評估,算作增加的工作量。
(四)如果承包人未做前款工程師要求的工作,業主有權雇用他人做此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為此工作本應由承包人自己支付費用完成,則產生的費用業主可向承包人索取,或從應付給承包人的錢款中扣除。
第五十條 應工程師的書面要求,承包人應在工程師的指導下,對施工過程中或缺陷責任期出現的缺陷、瑕疵和錯誤進行檢查。除非上述缺陷按合同規定應由承包人負責,檢查工作的費用由業主承擔。如果確應由承包人負責,則檢查費用由承包人負擔,且他應按照第四十九條的規定,
自負費用進行修理和改進。
變更、增加和省略
第五十一條 (一)若工程師認為有必要,他可對工程的形式、質量、工程量作變更,他有權要求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
(1)增加或減少合同工程的工程量;
(2)省略部分工作;
(3)改變部分工程的特性或質量;
(4)改變部分工程的地層、路線、位置和面積;
(5)為完成工程增加必須的工程量。
但這樣的變更不會使合同失效,變更所需費用將在確定合同價格時予以考慮。
(二)沒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承包人不得作變動。如果增加或減少工程量不是由于本款規定的要求,而是因為與工程量的規定相比或多或少,則不要求書面命令。如果工程師因為某種原因認為可以口頭命令,則承包人應按命令去做。不論在承包人開始執行命令前后,工程師提出的對
口頭命令的書面確認,都被視作本款意義上的書面命令。如果承包人在7天內書面向工程師確認其口頭命令,工程師14天內未與駁回,則被認為是工程師所作書面命令。
第五十二條 (一)所有按工程師命令增加或省略的工程量均應按合同價格表中工程師認為適用的項目進行估算。如果工程師認為沒有合適的項目可供選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談達成一個適當的價格。如果雙方意見有分歧,由工程師決定一個他認為適當的價格。
(二)如果工程師認為因工程量有所增加或減少,使合同中規定的某項工程的價格不再合理,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談達成一個適當的價格。如果雙方意見有分歧,則由工程師決定一個他認為適當的價格。
除非書面命令給出后,或在增加工程量的情況下在工作開始之前,盡快給出以下通知,不得按上述(一)增加或減少工程量,不得按(二)改變價格。
(1)承包人通知工程師他打算要求額外付款或改變價格,或
(2)工程師通知承包人他打算改變價格。
(三)如果在確認工程完工后,發現增加或減少的工作量超過驗收證書中規定量的10%(除去臨時費用和工作補助),是由于下列原因而非其他原因造成的:
(1)變動命令累計的結果,和
(2)對工程量表中估計工程量的修正,不包括臨時費用,工作補助和按條款七十所作價格調整,
則合同價格應由承包人和工程師商量修正。如果雙方意見不一致,由工程師在考慮使用材料,相關因素及承包人執行合同總費用等因素的基礎上決定價格。
(四)如果工程師認為有必要可書面命令增加的工程或替換工程采用加班形式完成。承包人將按合同中加班表的有關規定,以其標書中附錄的價格表為基礎得到支付。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憑證,在訂材料之前,向工程師提交報價表,待其批準。
針對所有加班進行的工程,承包人應在其進行中每天向工程師代表提供詳細清單,注明所有加班人員的姓名、職務和加班時間,一式兩份,還應提供說明書,標明加班中使用的材料和設備的規格、數量(不包括前面提到的按加班表增加工程量所使用的設備),一式兩份。清單和說明書
經工程師代表確認后,將在其中一份上簽字,退還承包人。
每月末承包人應向工程師代表提交一份標價的說明書,說明使用的勞力、材料和設備。如未及時完整地提供清單,將得不到支付。如果工程師認為要求承包人按上述規定提交清單和說明書是不現實的,則工程師有權決定對加班工時及使用的材料、設備支付合理的款額。
(五)每月承包人應向工程師代表提交一份詳細、全面的報告,說明他認為自己應得的增加款額,和前一個月他應工程師要求增加的工程量。
對未包括在清單內的工程量和費用不能要求中期或最終支付。如果承包人在事先書面告知工程師他將對增加的工作量要求付款,則即便他未遵守上述規定,工程師有權要求對這樣的工程量和費用進行支付。
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第五十三條 (一)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建筑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在運到施工現場后,均視作完全用于工程施工。除非是把它們從現場一部分移到另一部分,否則在沒有工程師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移動。而工程師不得無故不同意。
(二)工程完工后,承包人應即時從現場把所有建筑設備、臨時工程及剩余的材料清理走。
(三)除了在第二十條和第六十五條規定的情況下,業主對上述建筑材料、臨時工程及材料的損失、損壞不負責任。
(四)如果因工程需要,需進口某些建筑設備,業主應幫助承包人在需要時從政府部門得到必要的許可,以便按上款清理現場時再出口這些建筑設備。
(五)業主應幫助承包人在需要的時候為工程所需的建筑設備、材料和其他物品通關。
(六)其他影響建筑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的條件可在第二部分的第五十三條中作出規定。
第五十四條 執行第五十三條并非暗示工程師同意選擇這樣的材料或其他與工程相關的事項,也不妨礙工程師拒絕使用某種材料。
計 量
第五十五條 工程量表中的工程量只是估計數字,不應認為是承包人履行合同義務所進行的實際工程量。
第五十六條 除非另有規定,工程師應計量并決定按合同進行的工程量的價值。如果工程師要對某部分工程進行計量,應通知承包人授權的代理人或代表。代理人或代表應立即參加或派一名有資格的代理人幫助工程師或其代表進行計量,并提供所有工程師或其代表要求的詳細情況。如
果承包人未參加或未派代理人參加,則工程師進行的計量或他同意的計量被視作對工程量的正確計量。如果計量永久性工程時需要記錄和圖紙,工程師代表應按月準備記錄和圖紙。如果承包人被書面要求,應在14天內參與檢查這些記錄和圖紙,并決定是否同意工程師代表準備的記錄和圖
紙,如果同意應簽字。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檢查,記錄和圖紙則被視作是正確的。檢查完畢后,承包人應在14天內書面通知工程師代表哪一部分記錄和圖紙他認為不正確,由工程師作出決定,否則即使承包人不同意或不簽字,記錄和圖紙也被視作是正確的。
第五十七條 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工程計量應采用凈值,不管慣例和當地習慣怎樣。
暫定金總額
第五十八條 (一)暫定金總額是指在合同工程量表中規定的,按工程師的指示使用全部、部分或不使用,以進行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服務或用于偶發事件款額。合同價格應包括工程師可同意使用的與暫定金總額有關的工程、供貨或服務費用。
(二)對每一筆暫定金總額,工程師有權命令:
(1)進行工程,包括承包人提供貨物、材料、服務。合同價格應包括按第五十二條確定的工程、貨物、材料和服務的價值。
(2)由指定分包人進行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將付給承包人的款項按第五十九條(四)確定和支付。
(3)承包人采購貨物和材料,將對給承包人的款項按第五十九條(四)確定和支付。
(三)承包人應工程師的要求,應提供臨時費用支出的所有有關報價、發票、憑證、帳目和收據。
指定分包人
第五十九條 (一)所有在合同暫定金總額項下進行工程或提供貨物、材料、服務的專家、商人、手工工人和其他人,由業主或工程師同意,選擇或指定,還有按合同規定由承包人分包完成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服務的人,均被視作由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在此合同中稱為“指定分
包人”。
(二)在承包人有合理原因拒絕時,可不因業主或工程師的要求,或出于某種義務雇用指定分包人。承包人也不雇用那些在下列條件下拒絕參加分包的人:
(1)針對分包合同中的工程、貨物、材料、服務,指定分包人對承包人承擔如承包人按合同對業主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并保證承包人不受因為履行義務、責任而引起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開支的損害,并對承包人進行賠償;
(2)指定分包人應保證承包人不受因指定分包人、其代理人、工人的疏忽或錯誤使用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完成合同的建筑設備、臨時工程而引起的索賠的損害,并負責賠償。
(三)如果暫定金總額項下的服務包括設計任何一部分永久性工程或確定與工程一體的設備機械的規格,這樣的要求應在合同或指定分包合同中明確規定。指定分包合同應說明,負責提供此種服務的指定分包人應保證承包人不受因未履行義務而引起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開支等
的損害,并對承包人進行賠償。
(四)由指定分包人負責進行的工程,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中,以下應包括在合同價格中:
(1)按分包合同和工程師的指示,承包人應支付的和已實際支付的款項;
(2)工程量表中由承包人提供勞務的款項,或由工程師按第五十八條(二)命令,承包人提供勞務的款項,按第五十二條確定的價格;
(3)對其他費用和收益,若承包人在工程量表中已規定了該項目對暫定金總額相應的比率,則以此比率乘以實際支付或應支付的款項;若沒有這樣的條款,承包人在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比率視作在工程量表中的如此規定。
(五)在按第六十條發出證書前,若其中包括指定分包人進行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應得到的支付,工程師有權要求承包人提供合理的證明,證明除先前證書已包括的保留物外,指定分包人的所有工作已得到支付。除非下列情況,承包人將被視作拖欠:
(1)書面通知工程師其有充足理由延遲或拒絕支付;和
(2)向工程師提供充足證據,其已書面通知指定分包人。
在此情況下,業主有權在工程師頒發證書后,向指定分包人直接支付承包人應付的款項,再從業主支付或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抵銷。
如果工程師證明業主已直接向指定分包人作出支付,則其在頒發證書給承包人的同時應把業主已支付的款項扣除,但工程師應按合同規定,不延誤頒發證書。
(六)如果指定分包人在進行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中對承包人承擔的義務超過維修期,則在維修期結束后,承包人應把由這種未結束義務帶來的利益應業主的要求轉給業主,費用由業主承擔。
證書和支付
第六十條 (一)除非另有規定,將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條的規定,每月支付一次。
(二)如果業主向承包人預付款,用于建筑設備、材料的費用,應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作出支付和償付的相應規定。
(三)如果為工程施工,需從國外進口材料、設備,或從國外輸入勞務,或因某種特定情況,合同項下的一部分支付需按第七十二條規定使用某種外幣,則此情況下的支付應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作出規定。
第六十一條 只有第六十二條提及的缺陷責任證書,可視作對工程的接受。
第六十二條 (一)只有當工程師簽發了缺陷責任證書并把它交給業主,說明工程已完工并接受保修,情況令他滿意,合同才能視作執行完畢。工程師應在缺陷責任期結束后28天內頒發證書。如果工程的不同部分有不同的缺陷責任期,則以最近到期的為準。如果在缺陷責任期內,按
第四十九和五十條的規定,命令承包人進行的工作已完成并令工程師滿意,則不管先前業主是否已進入、擁有或使用這部分工程,工程師都應盡快頒發證書。頒發缺陷責任證書不構成將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條的規定向承包人支付第二筆保留金的前提。
(二)除非承包人在頒發本條款規定的缺陷責任證書前,就與合同有關的事務或與進行工程的有關事務提出書面索賠,業主將不再對其承擔任何義務。
(三)盡管頒發了缺陷責任證書,承包人和業主仍應負責合同規定發生在頒發證書前而在頒布證書之時尚未履行的義務。合同將被視作對雙方繼續有效,以便決定義務的性質和多少。
補救措施
第六十三條 (一)如果承包人破產,或收到被接收指令,或提出破產申請,或作出有利其債權人的安排,或同意在其債權人組織的委員會監督下執行合同,或公司將進行清算(非為合并或重組而進行的自愿清算),或未事先取得業主的書面同意而轉讓合同,或其貨物嚴重受損,或工
程師書面向業主證明,他認為承包人:
(1)已放棄合同;或
(2)不開始進行工程且缺乏正當理由,或在收到工程師書面通知要求繼續進行工程后,停工28天;或
(3)在收到工程師書面通知拒絕接受某些材料和工程后28天內未從現場清理走這些材料,或未推倒工程重建;或
(4)盡管工程師已提出書面警告,仍不按合同進行工程,或持續故意不履行其合同規定的義務;或
(5)不顧損害良好的工藝技術,或公然對抗工程師的指示,把部分合同分包出去,業主可在給出書面通知14天后,進駐工程現場,驅逐承包人,但合同并不因此無效,合同規定的承包人義務、責任不予免除,也不影響合同規定的業主及工程師的權利和權力。業主可自行完成工程或
另雇其他承包人完成工程。按合同條款,業主和其他承包人可使用他們認為合適的,為進行工程而專門保留的建筑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業主可隨時出售上述設備、工程和未用的材料,出售收入用于支付合同規定承包人應支付給他的款項。
(二)在業主進駐工程和驅逐承包人之后,工程師應盡快通過詢問雙方或調查單方面決定,到進駐時為止,對承包人按合同已進行的工程部分應支付多少款額,以及未使用或只部分使用的材料和建筑設備、臨時工程的價值。
(三)如果業主進駐工程,驅逐承包人,他將在缺陷責任期結束后,且待施工、保修費用、延遲完工損失和發生的其他費用確定并被工程師確認后履行對承包人的支付義務。承包人有權得到的款額為,工程師確認若承包人妥善完成工程應接受的款額減去上述各項費用的差。如果上述費
用超過承包人若妥善完工應接受的款額,承包人應要求應向業主支付超過的部分。超過部分視作承包人對業主的負債,業主可相應收回。
第六十四條 如果在工程進行中或缺陷責任期內,因全部或部分工程發生事故或其他事件,工程師或其代表認為補救或修理工作需馬上進行以確保工程的安全,而承包人無法或不愿馬上進行工作,業主可雇用他人完成工程師或其代表認為必要的工作,并作出支付,如果工程師認為業主
進行的上述工作,承包人按合同有義務自負費用完成,則業主發生的所有費用可向承包人要求支付,或從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工程師或其代表應在上述緊急事件發生后,盡快書面告知承包人。
特殊風險
第六十五條
(一)除了對在特殊風險發生前已按第三十九條規定被視作不適用的工程,承包人對由以下定義的特殊風險導致的工程損壞,業主或第三方財產損失以及人員傷亡事件不負補償或其他責任。業主要保證承包人不受上述情況引起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開支等的損害,并對承包人進
行補償。
(二)如果工程或在現場、現場附近及運輸經過現場的材料,或承包人其他用于或將用于工程的財產將遭受由特殊風險導致的損害,承包人有權得到支付,用以:
(1)工程師要求的或工程完工所需的,但已被破壞或損壞的永久性工程或材料,將以費用加上工程師認可的合理利潤為基數;
(2)修整工程被破壞、損壞部分;
(3)修整材料和承包人其他用于或將用于工程的材料。
(三)由地雷、炸彈、炮彈、手榴彈或導彈、彈藥爆炸或沖擊導致的,或由戰爭爆發引起的受傷或死亡被視為特殊風險的結果。
(四)除以下關于爆發戰爭的規定外,業主應向承包人支付因特殊風險導致的進行工程所增加的費用和雜費,但不包括在特殊風險發生前按第三十九條規定視作不適用的工程的重建。業主一旦知道費用將增加,應立即書面通知工程師。
(五)特殊風險指戰爭、敵對狀態(宣戰或未宣戰)、侵略、外國敵對行動、第二十條規定的核及壓力波風險,即將進行工程或工程施工、保修所在國發生反叛、革命、暴動、軍事政變、篡權、內戰,只限于承包人和分包人雇工進行工程中發生的騷亂、動亂、混亂。
(六)如果在合同進行中,世界上爆發戰爭,無論是否宣戰,且戰爭在財政或其他方面對工程造成了實質影響,在合同按本條款規定終止前,承包人應繼續盡力完成工程。業主在戰爭爆發后可隨時書面通知承包人終止合同。這樣的通知發出后,合同將終止,但雙方在本條款下的權利和
第六十七條的操作不終止,且不損害任何一方因以前發生的違約而獲得的權利。
(七)如果合同按本條款規定終止,承包人應迅速從現場移走所有建筑設備,并提供便利使其分包人同樣去做。
(八)如果合同終止,業主應向承包人支付在終止日前已完成的工程尚未得到支付的部分,款項將按合同規定的價格計算,再加上:
(1)對已提供工作、服務完成的預備項目應支付的款項,和對經工程師確認已完成項目部分應支付的款項;
(2)為工程所需而訂的材料、貨物的費用,包括已運交承包人的和承包人按法律有義務接收的。業主向承包人支付相應款項后,這些材料、貨物成為業主的財產;
(3)經工程師確認的,承包人期望完成全部工程所發生的合理費用,且此費用未被以上述及支付所包括;
(4)按本條款(一)(二)(四)規定應追加的支付;
(5)按本條款(七)規定清理建筑設備的合理費用,如果承包人要求,包括將設備運回其注冊國的主要工廠的費用或運至其他地點的費用(不超過運回注冊國費用);
(6)在合同終止時,遣送承包人的工作人員和與工程有關的雇用工人的合理費用。
對本條款下業主應支付的款額,業主有權從承包人應付款中抵銷,包括對建筑設備、材料的預付款和所有在合同終止日根據合同業主有權從承包人收回的款額。
失 效
第六十六條 如果因為戰爭或其他雙方無法控制的因素,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其合同義務,或根據合同適用法律,雙方不必繼續履約,則業主針對已進行工程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額等于按第六十五條規定合同終止情況下,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額。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七條 如果業主與承包人或工程師與承包人之間就合同本身或工程施工發生爭議或分歧,無論是在工程進行中,還是完工后,無論是在合同終止、放棄前后,無論是在違約前后,應首先提交工程師。工程師在應一方要求后90天內,將其決定書面通知業主和承包人。此決定將是
最終的,對業主和承包人有約束力的,對業主和承包人立即生效,承包人應繼續盡力執行工程合同,無論業主或承包人是否要求仲裁。如果工程師書面通知他的決定九十天后,業主或承包人未提出仲裁的要求,則此決定將仍為最終的,有約束力的。如果工程師未在規定的90天內通知他的
決定,或業主或承包人對其決定不滿意,則業主或承包人可在收到決定通知或九十天限期結束后的九十天內,將爭議提交仲裁。如果工程師的決定不是最終的和有約束力的,爭議和分歧將由按《國際商會仲裁條款》的規定由指定的一名或多名仲裁員裁定。仲裁員有權檢查并改正工程師的決
定意見、指示、證書或價格評估。在仲裁過程中,任何一方都可提供當時供工程師作決定的證據、爭論。即便工程師曾作出決定,仍不妨礙他作為證人在仲裁員面前就提交仲裁的爭議分歧作證。盡管工程尚未完成,仲裁仍可進行,而在工程進行過程中業主、工程師和承包人的義務不因仲裁
而改變。
通 知
第六十八條 (一)業主或工程師按合同條款發出的證書、通知、書面命令均應郵寄至承包人的主要經營場所,或承包人指定的其他通訊地址。
(二)所有給業主或工程師的通知均應寄至第二部分條款分別指定的地址。
(三)任何一方可把指定地址改為工程所在國的另一地址,但應事先書面通知另一方。工程師需書面通知雙方。
業主違約
第六十九條 (一)如果業主
(1)除去業主有權從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額中扣除的部分,根據工程師頒發的證書,業主在應付款項到期30天內未向承包人支付;或
(2)干涉、阻礙或拒絕應要求同意頒發這樣的證書;
(3)破產、公司進行清算(并非為了重組或合并的目的);或
(4)書面通知承包人,因不可預見的原因或經濟狀況混亂,無法再履行其合同業務。承包人如果提前14天書面通知業主,有權終止合同雇傭關系,并向工程師提交通知副本。
(二)當14天到期后,盡管有第五十三條(一)的規定,承包人應迅速從現場移走他帶來的所有建筑設備。
(三)如果合同如此終止,業主應象合同按第六十五條規定終止時一樣對承包人承擔同樣的支付義務,但除了第六十五條(八)規定的款項,業主還應向承包人支付由于如此終止合同給承包人帶來的損失。
費用與法規的變更
第七十條 (一)有關合同價格的調整,應在第二部分第七十條中就勞工、材料費用的增減,以及其他影響工程進行的費用作出規定。
(二)如果在提交標書最后期限前30天之后,在工程進行國,國家的法律、法規、法令以及地方和其他權力機構的法規有所變化,或適用這些法律法規,將使承包人在進行工程中的費用發生增減(非本條款(一)所述增減),費用的變化經工程師確認后,由業主支付增加的費用,收
回減少的費用,合同價格作相應調整。
貨幣和匯率
第七十一條 如果在提交標書最后期限前30天之后,工程所在國政府或政府授權機構,對合同價格計價貨幣實行貨幣管制或貨幣流動管制。業主應補償由此對承包人造成的損失,且不損害承包人行使此種情況下可行使的其他權利和救濟措施。
第七十二條 (一)如果合同規定對承包人的支付全部或部分使用外幣,則支付不受特定外幣和工程所在國貨幣間匯率變化的影響。
(二)如果業主要求標書中只使用一種貨幣表示,而支付將用多種貨幣,且承包人已聲明他要求用其他貨幣支付的比例和數額,則由工程所在國中央銀行決定的,提交標書最后期限前30天當日的匯率將用于換算外幣支付部分款額。這一點應由業主在提交標書前告知承包人或在投標文
件中寫明。
(三)如果合同規定用多種貨幣支付,當按第五十八、五十九條規定全部或部分使用臨時費用時,其中用外幣支付比例和數額將按本條款(一)(二)的規定確定。
第二部分 特定條款
下列特定條款作為第一部分一般條款的補充。
第一部分中的下列條款經修改:
(略)
第一部分中的下列條款增加內容:
(略)
2024工程合同格式 篇11
網簽版小型工程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條款: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的有關要求在寧波_________公司,所有成立分公司的手續均由甲方出面,由乙方負責辦理,成立分公司的費用由成立后的分公司自行解決。甲方在寧波的分公司成立后,由乙方出面承包甲方寧波分公司的經營管理,乙方以甲方分公司名義對外承接監理業務,并報甲方備案,甲方對乙方在監理過程中的事務實施監督管理,乙方根據承接監理業務的_____情況,將每項監理業務_____的%上繳給甲方作為甲方的管理費用。
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負責提供有效的工程監理營業執照及工程監理的資質證明文件。
(二)甲方對乙方的工程監理項目進行相應的備案管理,并對乙方的監理工作提供相應的業務指導。
(三)乙方必須按國家工程建設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嚴格實施監理法規中條文條款,嚴格做到三控二管一協調監理順序,保證工程監理質量。
(四)乙方必須配備相應的工程監理專業人員,確保在工程監理過程中符合工程監理的技術要求及質量要求,所有工程監理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均由乙方自行聘任和解除。
(五)乙方必須按月向甲方提供相應的財務報表,及時向甲方匯報承接監理工程的合同總價及相應的費用分攤情況,并按雙方約定的比例按時繳納相應的管理費用。
違約責任:
甲方必須按合同約定提供相應的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明,否則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相應損失。
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上交相應的管理費用,逾期交付超過三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按日息萬分之二交納違約利息。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雙方若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各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2024工程合同格式 篇1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相關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方將 項目中的安裝工程委托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責任,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結構類型:
4、 建筑面積:地下二層,地上33層四棟,三層框架一棟,車庫一個,約150000㎡;以施工圖紙實際建筑面積為準。
5、 承包范圍:按甲方與建設方簽署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書》中涉及的施工范圍執行。
第二條 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包驗收。
第三條 工程計價:
本工程執行甲方與建設方簽署《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書》工程價款及計價方式的基礎上,甲方扣留14.75%的管理費用,(含稅金及大合同內建設方下浮的2%),竣工驗收合格后除保修金外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付款方式:執行甲方與建設方簽署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書》內容,在建設方撥款到位后3個工作日付給乙方。
第五條 工程質量、材料認證、施工工期、保修條款、安全文明施工,違約責任等,均按甲方與建設方簽署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書》中涉及乙方的條款執行。
第六條 合同履約金:
本合同簽訂后當日向甲方繳納保證金40萬元(肆拾萬元),接到甲方進場通知三日內再向甲方繳納保證金40萬元(肆拾萬元),逾期不交,合同視為作廢,前期所交保證金不予退還。【共計捌拾萬元整】,如兩個月內不能按時進場,全部退還保證金,不計利息,合同仍然有效。保證金的返還按甲方與建設方簽署的合同執行。
第七條 其之約定:
1、 甲方統一向乙方提供臨建,以安排工作人員辦公、工人居住及材料庫房。臨建費用由乙方承擔。
2、 乙方施工中發生的水電費由甲方承擔,但乙方人員在施工中及宿舍內發現浪費用水(常流水)、用電(常明燈),發現一次罰款500-1000元。
3、 乙方服從建設方委托的管理人員,工程監理人員,甲方管理人員的統一管理和指揮,如乙方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服從者,發現一次罰款500-1000元。
4、 乙方不得以各種理由停止施工或向建設方及甲方鬧事,如果發現一次罰款一萬元,發現三次,將無條件自動退場。
5、 維護甲方形象和權益,做好工人思想工作,禁止賭博、打架、酗酒鬧事,傳播淫穢物品,禁止發生拉閘,爬塔吊,不允許隨意到政府有關部門上訪鬧事,擾亂社會安定,和諧的行為,如發現類似事件,乙方接受有關部門的經濟處罰并承擔全部經濟責任,發現一次罰款10000元,發現三次,將無條件自動退場。
6、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所有的經濟責任賠償,觸及法律的追究法律責任。同時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本公司的處罰。
7、 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甲方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八條 乙方做好屬于自己完整的施工資料,按時交與甲方歸檔。
第九條 乙方承擔涉及自身的一切政府所繳納的費用,如人身保險,材料檢測等費用。如甲方代交的,乙方把款直接付給甲方
第十條 其他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與建設方簽署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書》復印件一份,總承包單位授權委托書復印件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精神協商解決。
3、 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工程款結清后合同終止。
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5、 附上乙方施工項目經理的名單,身份證復印件和結算工程款的具體負責人名單,身份證復印件,不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變更上述人員。否則出現后果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同時附上技術人員,施工人員的花名冊及特殊工種的上崗復印件。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4工程合同格式 篇13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_____項目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承包范圍:
二,主要技術來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施工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元.
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合同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在以下條件滿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簽字)(簽字)
工商注冊住所:工商注冊住所:
企業代碼:企業代碼: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2024工程合同格式 篇14
甲方: 乙方:
1、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技術工作全面負責,接受總公司和項目的安全管理,組織編制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以及安全技術交底工作計劃,對樁基(含挖孔樁等)、基坑、裝吊、填方、挖方、水上、水下、高空作業、交叉作業、爆破作業等主要分項工程或工序要編制專項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計劃。
2、組織并參加技術較復雜的腳手架、井架、龍門吊,以及塔吊、圍堰等設施的檢查驗收工作,凡檢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3、檢查、督促工程施工項目實施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要求。
4、發現安全隱患,要立即制止或要求有關人員抓緊糾正。
5、解決復雜工作(如裝吊起重、高空作業、爆破作業、交叉作業等)中的施工安全技術問題。
6、對于不能獨立解決的特殊安全技術問題,應及時向上級總工程師報告,并聘請有關專家研究解決。
7、對因安全技術問題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負管理責任并愿意接受有關處罰;對項目總工的個人處罰,不能免除或者減輕單位對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工程合同格式 篇15
甲方:215;,215;縣鎮村村民; 乙方:縣鎮建筑工程隊 甲方因原有住宅年久失修,為居住安全,擬將舊房拆除后,新建磚混結構二層復式樓房一棟。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由乙方承包修建。現就工程承包及施工的有關具體事宜訂立以下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215;私人住宅。 工程地點:縣鎮村,甲方原有住宅院內。 工程內容:設計圖以內的所有建筑工程。 建筑面積:共148.8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包工不包料。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農歷____月初一)。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農歷____月初六)。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102天。
四、合同價款 工價為每平方米180元,建筑總面積148.8平方米,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26780元。 付款方式:由甲方分四次付清合同總價款。
第一次在基礎工程完工后由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價款的30%,即8000元;
第二次在主體工程完工后,由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價款的30%,即8000元;
第三次在工程全面竣工后由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價款的30%,即8000元;剩余10%(即2780元)作為質量保證金,在工程交工________年后如無重大質量問題,由甲方全部付給乙方。 客戶____ _ _ ( 下文稱“甲方”): 本保證人____ _ _自愿為 ____ _ _ ____ _ _ ____ _ _ (下文稱“乙方”)完全履行其與甲方已經訂立的或者即將訂立的所有合同(包括: 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 、 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預約協議書、優惠(贈送)補充約定、樣板房價格保值協議書、工程質量錘協議書 、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附件、環保裝修補充協議等。下文同)項下的全部義務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特立本擔保書,向甲方保證下列各項:
一、保證范圍:保證乙方完全履行所有合同項下 的全部義務,及因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所有合同 項下 的全部義務 應該向甲方退還已經支付 的 工程預付款本金 、合同總價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甲方為實現維護權利的費用等, 以及向甲方 贈送、安裝的家用電器,和向甲方保證的裝修 工程質量、空氣環保質量應該達到國家的相關標準等。 二 、若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發生地址變更、經營性質變更、公司倒閉或者公司不存在等情況,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義務時, 則由保證人代乙方 把 甲方 已經支付的1.00(大寫:一萬二千)元 工程預付款 退付 給 甲方。 三 、如果乙方向甲方承諾贈送、安裝的 海爾抽油煙機(型號: _____) 、海爾燃氣灶 (型號: _____) 、海爾熱水器(容量:_____, 型號: _____ )、海爾全自動滾筒洗衣機(容量:_____, 型號: _____ )不能兌現,則由 保證人代乙方把上述產品 向甲方贈送、 安裝到戶。
四、如果乙方 不按照裝修行業的市場價格和行業規范亂報價、多收費、欺騙、坑蒙、漫天要價、以次充好、 以假冒真、 偷工減料、惡意拖延工期、裝修質量低劣、環保裝修達 不到國家 標準等不誠信行為, 則由保證人 代乙方 把 工程款本金( “工程款 ”包括:工程預付款、工程首付款、工程中期款、工程尾款。下文相同)或者 40000.00 (大寫:四萬)元的 合同總價款本金、 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甲方為實現維護權利的費用等全額 賠償支付給甲方。
五、保證責任期間:________年,自 甲、乙雙方簽訂主合同之日起計算。
六、本保證為連帶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獨立的,本保證的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響,不因主合同無效而無效。保證人對乙方 因主合同無效而應承擔的責任承擔連帶責任。
七、本擔保生效后,主合同的任何條款的更改或者補充,包括同意 甲方延期履行,不論是否征得保證人的書面或者口頭同意,保證人均繼續根據本擔保書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八、保證人 不管今后是否是乙方的員工,均 保證乙方履行完成 所有合同 項下的全部義務 或者由保證人代為乙方付清本擔保項下的所有退款 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 及甲方為實現維護權利的費用等,或者由保證人代為乙方 付清本擔保項下的所有退款 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 及甲方為實現維護權利的費用 等 ,以及由保證人代乙方為兌現 本擔保項下的所有 升級、贈送 、安裝 的裝修材料、家用電器前,甲方不向乙方追償。
九、本擔保書受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十、本擔保書自簽字 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 保證人(簽字按手印): 簽發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保證人身份證號碼(同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和工作證復印件): _____ _____ _____ _____ 保證人家庭住址: _____ _____ _____ _____ 保證人手機
2024工程合同格式 篇16
甲方(建筑施工企業):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________年未簽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________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包含于合同期內。合同期限如需變動,需及時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二、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班組從事_______________ 工作。乙方應按勞動合同約定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四、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_____小時、每周不超過_____小時工作制;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
2、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協商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規定支付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日上班的,支付加班工資。
五、勞動報酬 乙方工資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按工期進度結算:
1、按時計酬,日薪_____元或月薪_____元;
2、按建筑面積計酬,每平方米_____元;
3、其它: 若按工期進度結算工資超一個月的,在正常工作情況下,甲方須按月先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生活費__________元,待工程實際完成結算工資時扣減。
六、社會保險 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甲、乙雙方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七、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施工規范、安全等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有關的規章制度,甲方可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八、合同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二)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4、乙方因其它情況需要辭職,需在____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按法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非因雙方原因造成違約除外。
十、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當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聯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當事人應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一、其他事項 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存一份,甲方公示一份。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和有關規定執行。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甲方(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代表(簽名):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工程合同格式 篇17
甲方:某某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承包回填土方的運輸任務達成如下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 工程名稱:某某填海工程。
二、 合同約定車輛數量為
臺。
三、 工程內容及運距:(運距)為
12公里。如超出協議運 距外每公里增加
10 元計算。
四、 車。
五、 運輸車輛及要求:車型前兩輪后八輪,車廂長
5.4米,車廂高
1.6米,寬
2.3米,后翻斗自卸車。
六、 工程與結算:
1、 結算方式:乙方車輛到場正常開工五天后,甲方扣留乙方每臺車輛500元的運費作為施工及住宿的安全風險質 金,如乙方________年內未發生任何安全問題,或者乙方雖有發生安全問題,但乙方已自行解決。甲方必須將質押 金無條件退回給乙方。其他運費甲方每天按乙方運輸票據結算。乙方應于次日上午9點將當日的運輸單據交給甲方,由甲方核對票據后下午3點前結清當日的運輸款。如結算延遲一天后,甲方應付給乙方每臺車500元天違約金。甲方提前做好準備,確保乙方每天準時結算當天的運輸款,因乙方原因未在規定時間(次日上午9點前)
2、乙方責任:
1、 內將單據會齊交由甲方,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調車費:合同簽訂后,乙方的第一次發車(不論發車數量多少),發車的前一天甲方墊付每臺車費用元。該費用在十個工作日內分期扣回。以后增補的車輛甲方不給予該費用。 甲方協調運輸中相關的關系,保證乙方機械車輛暢通無阻,施工中不受外界干擾。車輛在運輸過程中造成扣車罰款,均有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并承擔經濟責任。由于甲方協調失誤造成乙方不能正常運輸,甲方應賠償乙方每天每臺車500元,乙方車輛在工程現場或在工程現場之外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甲方協調處理,但不承擔任何責任。 甲方負責維修擴展車輛運輸通道,保證道路暢通和正常會車,保證道路中經過橋梁、承受重型車安全通過,保證乙方車輛不誤工,保證車輛正常裝卸。 甲方提供乙方駕駛員住宿場所,水電費、餐飲費乙方自理。 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要求及時組織機械車輛,按照合同規定車輛按時完成土方運輸任務。現場車輛不允許擅自調離現場,如調離必須和甲方協商同意后,在補足原有車輛數量后方可實施調離。否則,每調離一臺車輛甲方將甲方責任: 扣罰乙方
2、 乙方無故停運,造成甲方損失的每輛車賠償乙方必需按時將每天票據交給甲方,不得延時或轉賣,如發生類似情況,甲方將扣除乙方所有車輛一天的運輸費雙方責任:
1、 甲乙雙方互派代表到現場,負責工程管理、監督、協調工作。
2、 甲乙雙方遇到雨雪天氣,機械車輛運輸有困難,雙方代表協商,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停工或延誤工期,雙方均不承擔經濟或違約責任。
3、 甲乙雙方未按合同規定履行責任與義務,雙方均有權終止合同。
4、 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經雙方協商達不成一致時,任何一方都有權向____市大港區仲裁機關或人民法院提請訴訟解決。
5、 本合同雙方代表人法人簽字蓋章,方可生效。
6、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蓋章簽字):乙方代表(蓋章簽字):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________年月____日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2024工程合同格式 篇18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由甲方承建的合水縣廣場路(林馨苑)20xx年限價房,生活適用房1#樓工程經甲乙雙方協商,由乙方負責建筑物內配套工程的施工。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保障甲乙雙方的利益,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水暖預留、消防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承包范圍:包含施工圖及設計變更范圍內的以下工作內容:
(1)排水系統預留;
(2)暖氣預留;
(3)消防水系統預留及安裝;
(4)自動報警及安裝;
(5)自動噴淋及安裝。
承包方式:按合同承包范圍包人工、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和文明施工、包驗收。
第二條 結款方式:
(1)人工費總額11.5萬元,按工程進度的65%付款,按月付,整體工程驗收完畢后,以10%的人工費總額為后期保修金,保修期為一年,保修期滿后若無質量問題,一月內付清保修金,如果有質量問題,乙方無條件修復,費用自付,若乙方未修復,則甲方另派人予以維修,產生的費用從質量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補充。
(2)剩余款項25%在工程交工驗收完畢后一次付清。
第三條 (1)提供一套施工圖紙;
(2)按照本合同規定組織各階段的工程驗收與竣工驗收;
(3)乙方在開工前七天提供材料單,因甲方不能及時提供材料,由甲方負責。
第四條 (1)遵守有關法律和規定,履行本合同中的規定的乙方有關權利和責任,按照圖紙設計、變更單圖紙會審,現行施工及驗收規范進行施工,按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和工期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施工。
(2)進場后,乙方要對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做好防范,給施工人員購買相應的個人意外保險。
第五條 工期管理:
(1)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2)因乙方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與費用。
(3)乙方不得以工程付款或其他方面的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故意拖延日期,否則將視為違約。
第六條 工程質量與檢驗
(1)本合同規定由乙方承包及結算范圍內的各分部分項工程,均須按施工圖紙、設計變更、相應的國家規范規程及驗收標準和國家相關規定及甲方要求進行施工和驗收,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
(2)工程質量到不到合同約定及相關的規定和要求的部分,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規定要求及標準,因乙方原因達不到合同要求及標準,由乙方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七條 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安全施工與檢查
(1)乙方必須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并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設立專職安全檢查員,檢查、發現、消除各種安全隱患,必須確保人身安全和財產不受損失,對特殊工種進行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第八條 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項目負責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2024工程合同格式 篇19
常用版小型工程合同范本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商定,關于乙方向甲方提供設備租賃服務事宜,依照《_____》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服務地點:
二、服務內容:詳見乙方提供的附件《項目及價格清單》。
三、服務方式:乙方按照《項目及價格清單》提供器材安裝、調試、使用及其它服務項目。
四、服務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合同價款:本次租賃項目總造價為________元人民幣(即人民幣大寫_______元整),如有增減設備或制作按實際發生額結算。
六、付款方式:
合同簽字后甲方向乙方支付___%(合_______元人民幣)的預付款項,服務結束后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項。
七、甲方工作:
1、盡可能為乙方提供安裝的便利條件:即施工、電力、時間、場地等,以保證正常施工;
2、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項;
3、保證現場器材的安全。
八、乙方工作:
1、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所用器材的運輸、安裝、調試及使用。具體項目內容詳見《項目及價格清單》(即附件)。
2、提供技術人員在現場進行協調及支持。
3、在指定時間內完成安裝與拆卸。
九、維護方式: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器材,若因以下原因造成的器材損壞由甲方負責賠償(或支付維修費),若損壞的器材已無法修復,甲方要按乙方購進此器材的價格全款向乙方賠償。
(1)甲方人員在非乙方人員授權情況下私自操作而導致的器材損壞。
(2)設備因欠佳的環境而導致的故障,如過高的輸入電壓等。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器材與《現場布置及所用設備項目及價格清單》不符或未達到本合同對設備、器材的質量要求,由乙方更換,如對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2、如因客戶原因,甲方須更改此次活動的時間、地點,須至少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如因甲方原因取消此次活動,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款項50%的經濟補償;如因不可抗力或非人為因素造成本次活動不能進行,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甲方須支付乙方已發生費用。
3、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時安裝和調試清單所列器材,致使甲方活動未能正常進行,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根據甲方的損失程度,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
十一、爭議:
本合同履行雙方發生爭議時,應積極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爭議。
十二、其它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列事項,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電話:電話:
簽字日期:2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字日期:2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