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關于北京市道路貨物運輸合同條款(通用18篇)
2024關于北京市道路貨物運輸合同條款 篇1
北京市道路貨物運輸合同
條款
北京市道路貨物運輸合同條款
一、托運
1.托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向承運人提供托運貨物及裝卸條件。托運人未按約定備好貨物和提供裝卸條件,以及貨物運達后無人收貨或拒絕收貨,造成承運人車輛放空、延滯及其他損失的,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2.托運人不如實填寫運單,錯報、誤填、遺漏貨物名稱、裝卸地點等重要情況,造成承運人錯送、裝貨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損失,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3.承運人應根據承運貨物的需要,按貨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術狀況良好、經濟適用的車輛,并能滿足所運貨物重量的要求。
4.托運人有權決定貨物是否保險或保價。貨物保險由托運人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委托承運人代辦。選擇保價運輸時,申報的貨物價值不得超過貨物本身的實際價值;保價為全程保價,保價費按不超過貨物保價金額的0.7%收取。一張運單托運的全部貨物只能選擇保價或不保價。
5.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手續的,托運人應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文件提交承運人并隨貨同行。托運人委托承運人向收貨人代遞有關文件時,應在運單中注明文件名稱和份數。
二、包裝
1.托運人應按約定包裝貨物。托運人未按約定包裝貨物,不能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約定由承運人對貨物再加外包裝時,包裝費用由托運人支付。
2.由于托運人的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或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由承運人按約定對貨物再加外包裝的,發生上述問題,承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三、運送
1.承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并在24小時內以合理方式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或按托運人的指示及時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應再次無償運至約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
2.承運人應對貨物的安全負責,保證貨物無短缺,無人為損壞,無人為因素導致的變質。
3.起運前運輸路線發生變化承運人應通知托運人,并按最后確定的路線運輸。承運人未按約定路線運輸而增加的運輸費用自行承擔。
4.承運人有權向托運人、收貨人收取約定的運雜費用。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未按約定支付運雜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的,承運人對相應貨物享有留置權。
5.承運人未遵守約定的運輸條件或其他約定事項,應賠償托運人由此受到的損失。
6.承運人未經托運人同意,擅自將貨物委托其他公司運輸的,應賠償托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7.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托運人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賠償承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四、交貨
1.貨物交接時,一方對貨物的重量和內容有質疑,可提出查驗與復磅,查驗和復磅的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2.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拒絕受領貨物的,承運人應及時與托運人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人有權按《民法典》的規定,提存貨物。
3.貨物有包裝的,到達運輸地點后,外包裝完好而內部貨物有貨損、貨差的,由托運人負責。
五、事故處理
1.貨運事故是指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毀損或滅失。貨運事故發生后,承、托雙方應編制貨運事故記錄。
2.貨物運輸途中,因第三方責任造成貨物毀損或滅失的,承運人應先行向托運人賠償,再由其向第三方追償。貨物已投保的,承運人應不遲延的通知托運人,并采取一切方便協助托運人獲得賠付。若承運人怠于履行通知義務和協助義務,應賠償托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3.承運人能夠證明是由于《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條規定的原因造成貨物毀損、滅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貨運事故處理過程中,收貨人不得扣留車輛,承運人不得扣留貨物。由于扣留車、貨而造成的損失,由扣留方負賠償責任。
六、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調解解決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仲裁。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運輸管理局制定
北京市道路貨物運輸合同條款
2024關于北京市道路貨物運輸合同條款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一、托運
1.托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向承運人提供托運貨物及裝卸條件。托運人未按約定備好貨物和提供裝卸條件,以及貨物運達后無人收貨或拒絕收貨,造成承運人車輛放空、延滯及其他損失的,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2.托運人不如實填寫運單,錯報、誤填、遺漏貨物名稱、裝卸地點等重要情況,造成承運人錯送、裝貨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損失,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3.承運人應根據承運貨物的需要,按貨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術狀況良好、經濟適用的車輛,并能滿足所運貨物重量的要求。
4.托運人有權決定貨物是否保險或保價。貨物保險由托運人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委托承運人代辦。選擇保價運輸時,申報的貨物價值不得超過貨物本身的實際價值;保價為全程保價,保價費按不超過貨物保價金額的0.7%收取。一張運單托運的全部貨物只能選擇保價或不保價。
5.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手續的,托運人應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文件提交承運人并隨貨同行。托運人委托承運人向收貨人代遞有關文件時,應在運單中注明文件名稱和份數。
二、包裝
1.托運人應按約定包裝貨物。托運人未按約定包裝貨物,不能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約定由承運人對貨物再加外包裝時,包裝費用由托運人支付。
2.由于托運人的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或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由承運人按約定對貨物再加外包裝的,發生上述問題,承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三、運送
1.承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并在24小時內以合理方式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或按托運人的指示及時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應再次無償運至約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
2.承運人應對貨物的安全負責,保證貨物無短缺,無人為損壞,無人為因素導致的變質。
3.起運前運輸路線發生變化承運人應通知托運人,并按最后確定的路線運輸。承運人未按約定路線運輸而增加的運輸費用自行承擔。
4.承運人有權向托運人、收貨人收取約定的運雜費用。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未按約定支付運雜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的,承運人對相應貨物享有留置權。
5.承運人未遵守約定的運輸條件或其他約定事項,應賠償托運人由此受到的損失。
6.承運人未經托運人同意,擅自將貨物委托其他公司運輸的,應賠償托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7.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托運人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賠償承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四、交貨
1.貨物交接時,一方對貨物的重量和內容有質疑,可提出查驗與復磅,查驗和復磅的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2.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拒絕受領貨物的,承運人應及時與托運人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人有權按《民法典》的規定,提存貨物。
3.貨物有包裝的,到達運輸地點后,外包裝完好而內部貨物有貨損、貨差的,由托運人負責。
五、事故處理
1.貨運事故是指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毀損或滅失。貨運事故發生后,承、托雙方應編制貨運事故記錄。
2.貨物運輸途中,因第三方責任造成貨物毀損或滅失的,承運人應先行向托運人賠償,再由其向第三方追償。貨物已投保的,承運人應不遲延的通知托運人,并采取一切方便協助托運人獲得賠付。若承運人怠于履行通知義務和協助義務,應賠償托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3.承運人能夠證明是由于《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條規定的原因造成貨物毀損、滅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貨運事故處理過程中,收貨人不得扣留車輛,承運人不得扣留貨物。由于扣留車、貨而造成的損失,由扣留方負賠償責任。
六、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調解解決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仲裁。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運輸管理局 制定
2024關于北京市道路貨物運輸合同條款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有關貨物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內容:
1、甲方委托乙方將甲方托運產品按甲方指定的地點起運,通過公路的運輸方式運至甲方的收貨人地點。
3、甲方按期支付乙方經雙方確認的運費。
二、甲方責任:
托運方: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
托運方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
規格
數量
價款
第二條包裝要求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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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托運方違約金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托運方:____________承運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2024關于北京市道路貨物運輸合同條款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公路貨運站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有關道路運輸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惠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貨物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運輸方式為;公路汽車運輸服務。
二、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事宜時,明確承運貨物品名 、裝貨地點 ,聯系人 ,聯系方式 ,貨物到達地 。
三、甲方不得以隱瞞的形式委托乙方托運禁運物品,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四、乙方指派 業務人員為辦理甲方貨運事宜的聯系代表,代表乙方為甲方辦理貨物承運的相關事宜。
五、甲方提前通知乙方裝貨,告知乙方貨物名稱、數量、裝貨時間、不得出現車輛放空情況,若有放空、壓車情況(派車地點與裝貨地點超出50公里以外),甲方應向乙方適當補償放空、壓車費用。
六、甲方交接貨物要內外包裝完好,有條件可加封標志清晰的封條。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動甲方的包裝標準,對于零散貨物,乙方應負責協助甲方進行發貨前的打包、裝箱等必要工作。
八、甲方有權獲知貨物在運輸途中的情況和預計到貨時間。
九、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甲方有權隨時改變到貨地點及收貨人,但應當支付因此所增加的運輸費用及其它費用。甲方有權對乙方及乙方代表和相關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意見、要求改進。
十、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運輸方式承運,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運輸方式。
十一、每車裝貨完畢甲方向乙方提供裝貨重量、數量及貨物清單,乙方出據〈貨物運單〉,一車一單(運單一式兩份,貨主一份,隨承運貨物車輛一份),貨物安全到達憑〈貨物運單〉交付貨物。
十二、貨物運價商議方式:
1、批量貨物、重貨類,甲乙雙方按噸商議運費,以車裝實際重量結算運費。
2、輕貨、雜物、怕損物品應按所需車型,甲乙雙方商議運費,以整車、包車價承運,重量不得超出國家規定車載重量。
十三、運費結算方式:
1、貨物裝車前預付 %運費,貨物安全達到目的地,憑隨車〈貨物運單〉結清全部剩余運費,每車一結算。
2、甲方需要乙方提供運輸發票事宜雙方商議,發票稅金由甲方承擔或增加運費,由乙方承擔發票稅金,雙方商議并注明。
十四、若因天氣或是交通意外及收貨人的原因導致貨物無法按約定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將獲知的確切信息通知甲方及貨物到達情況。
十五、貨物到達指定目的地后,收貨人驗貨前,乙方保證甲方貨物外包裝完好,并辦理貨物簽收手續為交貨完畢。
十六、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丟失、破損,依《保險法》或是國家相關運輸條例按下列條款賠償。
1、甲方委托乙方辦理貨物運輸保險,甲方必須按照貨物的實際價值投保,投保金額暫定:每車保險額為12萬元,每車向甲方收取300元保險費,保額不足,依次類推,貨物出險后由乙方負責向保險公司索賠,但賠償金額依照保險公司的賠償原則進行核定。
2、甲方托運零擔貨物、散件貨物,廠商長期貨物托運,乙方可按貨物價值3‰的保險投保或運費中含保,甲乙雙方商議并注明。
3、甲方未委托乙方承運貨物辦理保險,貨物出險后,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向責任方追償,乙方視己方應承擔的責任而作相關的賠償,但每票貨物最高賠償金額為人民幣1000元。
十七、合同一方由于自然災害、政治和其它由雙方事后認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到本合同履行時,應采取電話、電報或傳真等形式通知另一方,當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雙方應立即恢復合同正常履行。
十八、甲乙雙方協議簽字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相互遵守相關合同法,協議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貨物交付其它貨運部、信息部承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分包給其它部門公司承運。
十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任何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整批貨物待貨物承運完畢后協議失效),廠家貨物有效期 年。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它補充內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關于北京市道路貨物運輸合同條款 篇5
編號:________________
托運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交通部《汽車貨物運輸規則》的有關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發貨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收貨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二、運送貨物及運價情況
貨物名稱________
數量(噸)________
規格________
車牌號________
運費單價(元/噸)________
預算總運費________
三、貨物價值:________
貨物保價、保險:________
四、包裝要求:
1、托運貨物的包裝由甲方負責,應足以保證運輸、搬運裝卸作業安全和貨物完好的原則。
2、托運需冷藏保溫的貨物,托運人應在運單中注明運輸貨物的冷藏溫度和在一定時間內的保持溫度要求。
五、裝卸地點:________;裝貨地點:________;運達地點:________。
六、付款結算方式:本合同簽訂后,托運方付給承運方定金元。貨物運輸后,按月結算一次,同時憑開具的運輸發票給付運費;以現金或銀行匯票結算。如遇油費調整增減%,運費單價雙方協商增減。
七、運輸時間要求:以簽訂合同之日到二0年月日止完成本合同的運輸任務。每次運輸時間、運輸數量按托運方書面(電話)通知和運單要求。
八、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①要求承運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及運輸方式將貨物運送至目的地,交付給收貨人;
②貨物交付托運后,到達約定地點之前,可以變更到貨地點和收貨人,或解除合同,但應支付因此給承運人增加的費用和造成的損失。
2、甲方的義務:
①按合同約定憑貨物運輸發票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
②如實告知承運人所托運的貨物的名稱、性質、重量、數量等;
③按約定的時間、地點向承運人交付貨物。
④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甲方應當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文件提交乙方。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①要求托運人按約定的時間、地點交付貨物;
②憑貨物運輸發票向托運方或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
2、乙方的義務:
①在約定期限內將貨物運送至指定地點;
②及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a、電話;b、書面;c、其它);
③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
④承運人應根據承運貨物的需要,按貨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術狀況良好、經濟適用的車輛,并能滿足所運貨物重量的要求。使用的車輛、容器應做到外觀整潔,車體、容器內干凈無污染物、殘留物。對于承運特種貨物的車輛和集裝箱運輸車輛,需配備符合運輸要求的特殊裝置或專用設備;
⑤辦理交接手續時,應根據合同記載貨物名稱、數量、包裝方式等,核對貨物;
⑥對運輸貨物特別是貴重物品,提示托運人保險或者保價。
九、貨物安全及賠償
貨物運輸到達后,承運人知道收貨人的,應當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人應當及時提貨。收貨人逾期提貨的,應當向承運人支付保管費等費用。
乙方在運輸甲方貨物時,應保證貨物的安全。凡發生在運輸途中的貨物滅失、損壞按下列方式處理:
1、收貨人在收貨時,應當即對貨物數量按照甲方的《發貨單》或《提貨單》上數量、規格進行驗收,如果發現貨物滅失、短少或損壞,乙方應按照《貨運規則》填寫《貨運事故記錄》(一式叁份),由收貨人簽字,并交給收貨人一份。
2、貨物滅失、短少,按甲方在《發貨單》或《提貨單》所記明的價值,并減出滅失、短少部份的運輸進行賠償;貨物損壞,按損失的程度和可利用的情況,由雙方協商賠償,協商不成,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3、貨物滅失、損壞之索償權,一般由收貨人行使。在收貨人不行使的情況下,由甲方行使。乙方在接到索賠人的《賠償請求書》后的十日內,應提出賠償方案。乙方未提出賠償方案,視為同意索賠人提出的賠償請求,并應在二十天內作出賠償,
十、違約責任
(一)托運人責任
1、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支付給承運方違約金______。
2、在托運的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和禁運物品,造成車輛毀損或被相關執法部門查封、扣押或貨物滅失,給承運人造成損失的,托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3、因貨物包裝原因,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承運人責任
1、由于承運人過錯,造成未按約定的期限將貨物運達,承運人應支付給托運人違約金______。
2、因承運人責任將貨物錯送或錯交,應將貨物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交給指定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逾期到達,承運人應按______承擔違約責任。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人按
a、有保價的,按保價聲明價格賠償;
b、保險運輸按投保人與保險公司商定的協議辦理;
c、按______承擔賠償責任;
d、按貨物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經舉證后承運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變化;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托運方或收貨人本身的過錯;
(5)包裝完整無損,而內裝貨物短缺、變質。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依法按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事項
1、合同為甲方和乙方的長期合同,每次運輸業務不再另行簽訂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生效,其他未盡事宜,雙方以后再共同協商。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乙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024關于北京市道路貨物運輸合同條款 篇6
甲方(托運人):
工商登記證號:
法定代表人:
開戶行:
賬號:
地址:
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承運人):
工商登記證號:
法定代表人:
開戶行:
賬號: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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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汽車貨物運輸規則》、《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JT-617)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強制性標準,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就集裝箱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本合同使用的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1、托運人是指委托承運人運輸集裝箱危險貨物,并與承運人訂立集裝箱道路貨物運輸合同(危險貨物)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運人是指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從事營業性集裝箱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并與托運人訂立集裝箱道路運輸合同(危險貨物)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
3、收貨人是指集裝箱道路貨物運輸合同(危險貨物)中托運人指定的提取貨物的人。
4、集裝箱包括國內標準集裝箱、國際標準集裝箱和非標準集裝箱。
5、集裝箱貨物是指能裝入集裝箱內,進行道路運輸的貨物。集裝箱貨物分為整箱貨物和拼箱貨物。整箱貨是指托運人裝箱、積載、計數、封箱,并以箱為單位托運的貨物。拼箱貨是指使用集裝箱運輸,但以重量或件數為托運單位的貨物。
6、集裝箱道路危險貨物運單是指集裝箱道路貨物運輸合同(危險貨物)的證明,是貨物交接單證。
7、集裝箱危險貨物裝箱清單是指記載集裝箱箱內所裝危險貨物名稱、數量、尺碼、重量、標志和箱內貨物積載情況等明細內容的單證。
8、承運人責任期間是指從收到集裝箱整箱或拼箱貨物起至運達目的地交付收貨人止的承運人掌管的全部期間。
9、危險貨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蝕等危險特性,在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和處置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毀或者環境污染而需要特別防護的物質和物品。危險貨物以列入國家標準《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的為準,未列入《危險貨物品名表》的,以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結果為準。
10、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本合同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法定自然災害、戰爭狀態,影響交通工具正常運營的氣象條件,政府引起的交通管制、行政執法所引起的時間上的耽擱、重大交通事故或道路意外所引起的無法彌補的貽誤。以及承托雙方約定的其他事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
11、本合同所稱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是指使用載貨汽車通過道路運輸危險貨物的作業全過程。
第二條貨物的基本情況:
1、危險貨種類:
□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然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蝕品□雜類
2、托運人保證合同期限內向承運人至少托運________________箱量的貨物。
第三條運輸及相關服務:
1、服務區域____________________
2、服務內容
□運輸□裝箱□拆箱□裝集裝箱□卸集裝箱
□其他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
在雙方約定由承運人提供其他服務的情況下,承運人為代理人。托運人應當提交辦理該項服務的所有文件及委托書。
第四條運費及其他費用:
運費及其他費用按照承運人的《運價表》(附件一)支付。《運價表》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每月_____日前承運人繕制上月《費用清單》發給托運人確認,該清單應包括運費、其他費用、代墊費用等。
2、托運人收到《費用清單》后_____日內,審核后確認發回承運人,承運人開具符合法律規定的發票給托運人;
3、托運人按結算期向承運人支付運費,在結算期屆滿前_____日,支付上月運費。結算期為_______________。
□油價每上漲或下跌_____%,運費相應上漲或下跌_____%。
□勞動力成本(以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計)每上漲或下跌_____%,運費相應上漲或下跌_____%。
承運人應當將按照本合同計算得出的運費增加數額在《費用清單》中另行列明,托運人應當在收到書面通知后日內支付。
托運人應當將按照本合同計算得出的運費減少數額書面通知承運人。承運人已收取運費的,應當在收到書面通知后下一結算期的費用中扣減。
第五條貨物的保險與保價:
1、保險:□由托運人自行辦理;□由承運人代為辦理;□具體業務具體協商選擇并在《集裝箱道路危險貨物運單》上注明。
承運人代為辦理保險的,托運人應當出具書面委托書。所需費用由托運人另行支付給承運人,不計算在運費之中。若發生保險事故,承運人應提供相應的文件,協助托運人辦理理賠。
2、保價:
□否
□是牭テ被蹺鎰薌鄢過_____元,或毛重每公斤超過_____元時,必須保價。保價費不超過貨物保價金額的0.7%,由托運人在貨物啟運前支付。
□具體業務具體協商選擇并在《集裝箱道路危險貨物運單》上注明。
第六條貨物的托運與承運:
托運方委托承運人托運貨物前,應提前_____小時遞交《集裝箱道路危險貨物運單》,并提交與貨物及運輸有關的其他單證。如托運貨物不符合法定或約定運輸條件的,承運人可以在_____小時內要求托運人改正;托運人拒絕改正或無法改正的,承運人有權拒絕托運人的運輸要求。
第七條貨物的交接:
(一)拼箱貨
交接貨物時,交接雙方應當根據《集裝箱道路危險貨物運單(拼箱)》,核對品名、件數及包裝狀態和標志標識,在交接單證上加以記載。
(二)整箱貨
交接雙方對整箱貨物進行交接時,應當根據《集裝箱道路危險貨物運單(整箱)》檢查箱體、核對箱號、檢查封志狀況,在交接單證上加以記載。
第八條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人的義務
1、托運人應當遵守國家關于道路運輸危險貨物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托運危險貨物和對危險貨物進行作業。
2、托運人應當委托具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資質的承運人承運,并查看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運輸證、從業資格證及其他法律法規規范要求承運人應當具有的證書、證照或證明。
3、托運人應當及時辦理危險貨物運輸所需的各種手續,并將已辦理各項手續的單證和證明文件送交承運人。
4、托運人應當按照《危險貨物運輸包裝技術條件》(GB12463)和《危險貨物包裝標志》(GB190)和其他規定,妥善包裝貨物并在外包裝上設置標志。
5、托運人應當向承運人說明危險貨物的品名、數量、危害、應急措施等情況。需要添加抑制劑或者穩定劑的,托運人應當按照規定添加,并告知承運人相關注意事項。托運人托運危險化學品的,還應提交與托運的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托運整箱時,需提交危險貨物裝箱清單。
6、自理裝卸集裝箱、貨物的,用于裝卸危險貨物的機械及工具的技術狀況應當符合行業標準《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JT617)規定的技術要求。裝卸作業應當遵守汽車運輸、裝卸危險貨物作業規程(JT618)的規定。并指派裝卸指導員,并對其行為負責。
7、托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運費、其他費用及償還墊付費用。
8、托運人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當給予書面通知,并賠償承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二)承運人的義務
1、承運人應當嚴格遵守國家關于道路運輸危險貨物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承運危險貨物。
2、承運人應當提供其具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資質、其車輛及從業人員具有相應資質、及已投保承運人責任險的證明。包括但不限于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運輸貨物的車輛應當具有相應資質的運輸證。其從業人員應當具有從業資格證,并具有其他法律法規規范要求的證書、證照或證明。
3、承運人應當根據承運的危險貨物的需要,提供技術良好、經濟適用的載貨車輛。載貨車輛技術性能和技術等級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并按《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GB13392)的要求懸掛標志,配備符合國家有關標準以及與所載運危險貨物相適應的應急處理器材合安全防護設備。承運人提供集裝箱的,集裝箱應該適合裝運約定的危險貨物,集裝箱有國家標準的,應當符合該標準。
4、承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接收貨物。接收貨物時,應當核實所裝運危險貨物的收發地點、時間以及托運人提供的相關單證是否符合規定,核實貨物的品名、編號、規格、數量、件重、包裝、標志、安全技術說明書、安全標簽和應急措施以及運輸要求,并認真檢查包裝的完好情況。
5、承運人負責裝箱的,在裝箱前應當認真檢查箱體,發現集裝箱不適合裝運貨物時,應當通知托運人或直接更換合格的集裝箱。承運人應根據危險貨物的性質,根據《汽車運輸、裝卸危險貨物作業規程》(JT618)的規定、嚴格按照裝箱積載的要求,并采用合適的方法對貨物進行固定、捆綁、襯墊。在裝箱過程中,如發現貨物包裝破損,應及時做好記錄,并通知托運方,更換合格的包裝后再裝箱。貨物裝箱后,承運人應繕制貨物裝箱單,按有關規定施加封志,并按要求在箱體外貼上運輸及有關標志。
6、承運人負責拆箱時,拆箱前(或提箱時)應當檢查箱體,核對箱號,檢查封志,并制作書面記錄。拆箱時,應做到輕卸,確保集裝箱貨物和集裝箱的安全,檢查貨物的包裝情況,并作書面記錄。
7、承運人應當按照約定的路線或合理的路線,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或合理期限內,將貨物運送到目的地。承運人對危險貨物進行裝卸、運輸、裝拆集裝箱時,應當遵守《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JT617、《汽車運輸、裝卸危險貨物作業規程》(JT618)的規定。
8、承運人應當及時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承運人發出到貨通知后,收貨人在規定期限內不提取或者承運人無法聯系到收貨人的,承運人應當通知托運人,托運人應當毫不遲延地提出解決方案。
第九條責任的劃分:
(一)托運人的責任保險、自己裝箱
1、托運人未按合同或運單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備好貨物和提供裝卸條件,以及集裝箱或集裝箱貨物運達后無人收貨或拒絕收貨,而造成車輛延滯及其他損失的,托運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托運發生下列過錯造成車輛、機具、設備的損壞、污染或人身傷亡的,由托運人承擔賠償責任:
(1)未正確說明所托運的危險貨物的種類、數量、危險特性以及發生危險情況的應急處置措施;
(2)未按照國家規定隊所托運的危險貨物妥善包裝并在外包裝上設置相應標志的;
(3)貨物包裝質量不符合標準,而從外部無法發現;
(4)需要添加抑制劑或穩定劑的危險貨物,未添加或未將有關情況告知承運人的。
3、托運人錯報、誤填貨物名稱或裝卸地點,造成承運人錯運誤送,裝貨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損失,由托運人承擔賠償責任。
4、托運人不按約定支付運費及其他費用、償還墊付費用的,除上述費用的本息外,并須支付上述費用的_____‰/日的違約金,在_____日內,托運人仍不支付的,承運人有權留置相應貨物。
5、托運人不提供或不能足額提供約定箱量的貨物時,應向承運人支付不足部分運費的_____%的違約金。
(二)承運人的責任
1、整箱貨物在承運責任期間內,保持箱體完好,封志完整,箱內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人不負賠償責任。但承運人負責裝、拆箱的除外。
2、拼箱貨物在承運責任期間內,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人應負賠償責任。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負賠償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包裝完整無損而內裝貨物短損、變質;
(3)貨物的自然損耗和性質變化;
(4)托運人違反國家有關法令,貨物被有關部門查扣、棄置或作其它處理;
(5)托運人或收貨人的過錯;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承運人的免責的情況。
3、承運人自備集裝箱裝運貨物的,由于集裝箱隱性破損,造成貨物損壞,承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4、由于承運人違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法律法規規章造成托運人損失的,承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5、由于承運人的責任,造成集裝箱或集裝箱貨物未按約定時間運達,承運人應負違約責任;逾期到達的,超過_____小時后,以_____元/小時/箱(車)為標準起算賠償金額,該賠償金額仍不足以彌補損失的,承運人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錯運到達地或錯交收貨人,承運人應將集裝箱或貨物無償運到規定的地點,交給指定的收貨人。
7、貨物發生滅失損壞的,如果托運人在啟運前聲明貨物價值并已支付保價費的,按保價金額賠償,但承運人證明貨物的實際價值低于保價金額的,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按照實際價值賠償。托運人未對貨物進行保價或雖在貨物啟運前聲明貨物價值但未支付保價費的,承運人支付的賠償數額為滅失損壞的貨物運費的_____倍,遲延交付的為遲延交付的貨物運費的_____倍。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
1、集裝箱貨物起運前,托運人可以要求變更合同,并承擔因變更合同所發生的費用。
2、集裝箱貨物起運后,托運人可以變更貨物的到達地、收貨人,并承擔因變更合同所發生的費用。
3、任何一方變更合同,必須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許解除本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
主張解除合同的一方應當書面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因當事人一方違約造成合同解除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保密事項:
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在約定的保密期限內,不得將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文件、記錄、通訊、信息和交易披露給第三方。依照法律的規定、政府的命令或司法機關的要求強制披露的除外。
保密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該期限不受合同的解除或終止的影響。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的爭議及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友好協商仍不能解決的,應當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選擇依法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請劃去前款內容)
第十四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屆滿前一個月,任何一方可以提出續簽合同。如雙方未就延展期限進行協商并達成協議,則本合同自期限屆滿時終止;但若雙方在合同期屆滿后仍實際發生承托業務關系的,則視為接受本合同約束,其約束力延展至最后一次的承托業務完成之日止。
第十五條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副本_____份,甲方執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乙方執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簽字蓋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內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職位:
職位:
日期:
2024關于北京市道路貨物運輸合同條款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方的____________產品(含促銷品、推廣用品等)能安全、快捷、準確地通過鐵路運輸發至全國各地。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鐵路運輸業務委托乙方辦理,并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甲方負責發貨地點、交貨地點的裝卸;
2、甲方負責以互聯網(電話或傳真)的方式將鐵路運輸計劃通知乙方,包括:產品品種、數量、體積、重量、提貨時間、到貨時間要求以及收貨人地址、電話等相關資料;
3、甲方提供貨物運輸途中需要的相關證明文件,如《產品送貨單》、《貨物調撥單》等;
4、甲方委派專人負責相關業務協調,便于與乙方聯系、溝通,解決日常往來業務問題。
二、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滿足甲方提出的要車計劃,并按甲方的時間要求準時把貨物送抵目的地;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指令要求到指定的發貨倉庫提貨,并及時的送貨到指定的收貨地址、及收貨單位;
3、乙方將貨物送達目的地后,必須將《產品送貨單》交收貨方進行簽收;
4、如因政策性原因導致鐵路出現停裝、限裝等情況,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并提供鐵路部門的證明材料;
5、乙方須書面委托一至二名業務代表負責甲方業務的協調,保證日常的聯系、溝通,出現問題及時解決;
6、甲方的貨物在發貨倉庫交付給乙方驗貨、簽收后,貨物的安全風險責任由乙方負責,直至終點交付貨物為止。
三、具體操作方式
1、甲方在貨物發運前以互聯網(電話或傳真)的方式將鐵路運輸計劃通知乙方須;
2、乙方收到指令后根據指令要求安排車輛到甲方指定的倉庫提貨、中轉,并安排和辦理車皮發貨等一切相關手續;
3、乙方持《產品送貨單》到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辦理貨物簽收手續;
4、乙方整理簽收后的《產品送貨單》到甲方辦理運費結算手續。
四、鐵路貨運事故的處理及保險
1、甲方貨物的運輸保險由乙方負責,保險索賠具體事宜由乙方負責;運輸途中一切貨損由乙方承擔并按照甲方出廠價進行賠償;
2、鐵路運輸保價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運費結算時乙方必須對運輸途中造成的短少、貨損等一切在途損失按照甲方出廠價進行賠償;
4、對于重大事故(如整車丟失、損壞等)造成的損失,乙方必須在定損后______周內以現金的方式進行賠付。
五、費用及結算方式
1、乙方憑收貨方簽收的《產品送貨單》,按合同的鐵路運輸價格表向甲方申報結算運費;
2、乙方按甲方核實后的費用開具正式發票送交甲方,甲方根據發票及驗貨記錄原件及時支付向乙方支付運費;
3、甲方用支票形式向乙方承付費用;
4、在合同規定期限內,甲方有權對運價進行調整。
六、違約保證金的收取及違約責任
1、在合同簽訂后的_________天內,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保證金;
2、在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單方面提出終止合同時,甲方將不予返還保證金;
3、雙方將《運輸管理考核辦法》作為本協議附件。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3、如合同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______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2024關于北京市道路貨物運輸合同條款 篇8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 貨物運輸
貨物名稱: 貨物重量: 噸 運輸起始地: 目的地 目的地聯系人: 電話: 運輸到達時限:預計 年 月 日前到達目的地,共計 天
運輸價格:承運方完滿完成本次運輸任務后,由委托方支付運輸費用(貨到付款)共計 元(人民幣)給承運方。
二、 承運方責任
1、承運方確認貨物內容、數量、重量及運輸要求;
2、負責貨物安全、完好將上述貨物運至目的地,且對方收妥,對貨物無異議;
3、承運方在運輸途中要確保貨物安全,精心保管貨物,如因承運方車輛證件不全、事故、丟失損壞或其他原因造成經濟損失均由承運方負責按價賠償;
4、承運方向委托方提供駕駛證,車輛行駛證等相關證件,并保證證件真實有效;
5、運輸過程中一切費用由承運方自行承擔(含任何原因的罰款);
三、 其他事項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委托、承運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并起法律效力;執行完畢自動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關于北京市道路貨物運輸合同條款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運輸方式
甲方調__________噸位船舶一艘,按照乙方的要求由__________港運至______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裝船時間
乙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將貨物集中于出發港,由甲方負責裝船(也可以由乙方裝船,甲方指導)。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____日內裝完貨物。
第三條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船之______日起日運至到達港。逾期運到,甲方須向乙方支付______違約金。
第四條卸船時間
船舶到達后,乙方負責卸船。乙方應在______時內卸完貨物。因乙方責任遲延卸貨的,每遲______支付______違約金。
第五條運輸質量
甲方應當保證貨物運輸的安全。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損壞、滅失的,由甲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運輸費用
雙方約定,乙方按每噸______元向甲方支付運輸費用______元。港口裝卸費用按規定辦理。
第七條費用結算
本合同簽訂后3日內,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__元。在卸貨后,雙方據實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同意由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處理。
第九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承運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托運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關于北京市道路貨物運輸合同條款 篇10
運輸合同訂立合同雙方:
托運人:___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___
托運人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貨人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充分協商,就____________(貨物名稱)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可以列表寫明,也可以用文字直接表述)。
二、貨物的包裝(寫明包裝的條件、標準等內容)。
三、貨物的起運地點:____________
貨物的到達地點:____________
四、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___
貨物運輸期限:____________
五、貨物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
六、貨物的裝卸責任及方法:____________
七、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___
八、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____________
九、托運人是否聲明價格,是否辦理貨物運輸保險:____________
十、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____________
十一、違約責任: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送________單位存查________份。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托運人(章): 承運人(章):
代表人(簽名):代表人(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2024關于北京市道路貨物運輸合同條款 篇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使保險物在水路、鐵路運輸過程中,因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能夠得到經濟補償,并加強貨物運輸的安全防防損工作,以利商品生產和商品流通,特舉辦本保險。
第二章 保險責任
第二條 本保險分為基本險和綜合險兩種。 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保險人按承保險別的責任范圍負賠償責任。
(一)基本險:
1.因火災、爆炸、雷電、冰雹、暴風、暴雨、洪水、地震、 海嘯、地陷、崖崩 、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損失;
2.由于運輸工具發生碰撞、擱淺、觸礁、傾覆、沉沒、出軌或隧道、碼頭坍塌所造成的損失;
3.在裝貨、卸貨或轉載時,因遭受不屬于包裝質量不善或裝卸人員違反操作規程所造成的損失;
4.按國家規定或一般慣例應分攤的共同海損的費用;
5.在發生上述災害、事故時,因紛亂而造成貨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
(二)綜合險:本保險除包括基本險責任外,保險人還負責賠償:
1.因受震動、碰撞、擠壓而造成破碎、彎曲、凹癟、折斷、開裂或包裝破裂使貨物的散失的損失;
2.液體貨物因受震動、碰撞或擠壓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損失壞而滲漏的損失,或用液體保藏的貨物因液體滲漏而造成保藏貨物腐爛變質的損失;
3.遭受盜竊或整件提貨不著的損失;
4.符合安全運輸規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損失。
第三條 保險責任的起訖期是,自簽發保險憑證和保險貨物運離起運地發貨人的最后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起,至該保險憑證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終止。但保險貨物運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貨人未及時提貨,則保險責任的終止期最多延長至以收貨人接到《到貨通知單》后的15天為限(以郵戳日期為準)。
第三章 除外責任
第四條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1.戰爭或軍事行動;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保險貨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損耗,以及由于包裝不善;
4.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
5.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
第四章 保險金額
第五條 保險金額按貨價或貨價加運雜費計算。
第五章 被保險人的義務
第六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人簽發保險憑證的同時,應按照保險費率,一次繳清應付的保險費。
第七條 被保險人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及交通運輸部門關于安全運輸的各項規定,還應當接受并協助保險人對保險貨物進行的查驗防損工作,貨物包裝必須符合國家和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
第八條 貨物如果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被保險人獲悉后,應立即通知當地保險機構并應迅速采取施救和保護措施,防止或減少貨物損失。
第九條 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上述各條規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終止保險責任或拒絕賠償一部分或全部經濟損失。
第六章 貨物檢驗及賠償處理
第十條 貨物運抵保險憑證所載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起,收貨人應在10天內向當地保險機構申請并會同檢驗受損的貨物,否則保險人不予受。
第十一條 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索賠時,必須提供下列有關單證:
1.保險憑證、運單(貨票)、提貨單、發貨票;
2.承運部門簽發的貨運記錄、普通記錄、交接驗收記錄、鑒定書;
3.收貨單位的入庫記錄、檢驗報告、損失清單及救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費用的單據。
保險人在接到上述索賠單證報告后,應當根據保險責任范圍,迅速核定應否賠償。賠償金額一經保險人與被保險人達成協議后,應在10天內賠。
第十二條 貨物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按貨價確定保險金額的,保險人根據實際損失按起運地貨價計算賠償;按貨價加運雜費確定保險金額的,保險人根據實際損失按起運地貨價加運雜費計算。但最高賠償金額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三條 如果被保險人投保不足,保險金額低于貨價時,保險人對其損失金額及支付的施救保護費用按保險金額與貨價的比例計算賠償。保險人對貨物損失的賠償金額,以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應分別計算,并各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四條 貨物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如果根據法律規定或者有關約定,應當由承運人或其他第三者負責賠償一部或全部的,被保險人應首先向承運人或其他第三者索賠,如被保險人提出要求,保險人也可以先予賠償,但被保險人應簽發權益轉讓書給保險人,并協助保險人向責任方追償。
第十五條 保險貨物遭受損失后的殘值,應充分利用,經雙方協商可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并在賠款中扣除。
第十六條 被保險人從獲悉或應當獲悉貨物遭受損失的次日起,如果經過180天不向保險人申請賠償,不提出必要的單證,或者不領取應得的賠款,則視為自愿放棄權益。
第十七條 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發生爭議時,應當實事求是,協商解決,雙方不能達成協議時,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關于北京市道路貨物運輸合同條款 篇12
合同號編:
簽訂地點:
簽約時間: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據《_合同法》、《港口貨物作業規則》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進口在乙方港區內進行裝卸、倉儲等作業事項,甲乙雙方均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并遵照執行:
一、甲方責任:
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提供船舶、貨物有關信息:
每月____日前告知次月船期計劃;
提前七個工作日報告貨物、船舶明細資料及具體抵港時間。
甲方委托乙方作業的貨物必須符合_法律法規的規定,具有合法性。對于法定或約定的危險貨物、特種貨物、限制性流通貨物,甲方應在作業前兩天內提供法定或約定的完整證明文件,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
貨物進港前的運輸工具、裝載方式符合法律法規與乙方操作習慣,運輸工具與所載貨物應當相適應,裝卸作業應滿足乙方正常作業要求,不存在導致乙方違規作業、非常規作業、作業難度系數加大、損壞作業設施或其他含有不安全因素的作業。
甲方對乙方作業有特殊要求的,應在預報中明確說明作業所需的'特殊工屬具、特殊作業方式等要求,并應乙方要求派員現場指導乙方人員作業,必要時甲方還應提供特殊的作業工屬具。
按照本合同約定付清乙方所有費用。
二、乙方責任
受甲方委托在乙方港區范圍內對甲方進行卸海輪、水平運輸、堆存、裝駁船(汽車)作業。
乙方憑甲方在乙方存有樣式的提貨單和其他有效單證(傳真件具有同等效力)放貨。如甲方變更出貨憑證式樣的,甲方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并確認送達乙方,否則乙方在收到甲方變更提貨憑證通知前已經按合同約定出運貨物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進行作業。
作業過程中,乙方對甲方貨物實行單獨作業、單獨堆存。
乙方將裝卸、堆存的甲方貨物全部交付給甲方提貨車、船后,即完全履行貨物交付義務。
貨物在儲存期間,如屬貨物自身屬性問題、內在品質問題、包裝不符國家規定標準、超過堆存期等因素或甲方及其委托人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貨物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三、費用條款
港口裝卸作業費用以包干方式計收,包干費內容為卸海輪、港內水平運輸、天堆存、裝駁船(汽車)。散進散出裝卸包干費x元噸(含稅)。
堆存費:自卸貨之日起,堆存天,超過堆存期后,每天按x元噸計收堆存費。
過磅費:如甲方需要過磅,每過磅一次收取元噸過磅費。
遇上列未列明的費用發生時,如困難作業費、增加作業內容等由雙方根據實際作業情況另行協商確定執行;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時,參照交通運輸部《港口收費規則》執行。
四、計費數量依據:
貨物裝卸包干費外貿貨物以海輪提單數為結算依據,內貿貨物以海輪運單數為結算依據。
過磅費以實際過磅數為結算依據。
堆存費以貨物實際出運數為結算依據。
商檢水尺數、海輪提單數、過磅數只作為計費依據,不作為甲乙雙方貨物數量交接的依據。
五、費用結算及支付:
乙方在海輪作業完畢7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開具合規的裝卸費發票;收到乙方的發票后甲方應在7個工作日內付清港口包干費用。
若因甲方原因暫時緩開發票,甲方應按海輪提單數先行支付95%的港口包干費用,待開具發票后結清費用;堆存費用每月____日結算;貨物全部離開港區前付清港口所有費用。
若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港口費用時,乙方有權留臵與甲方未付款額相當貨值的甲方貨物。
甲方應通過以電匯或轉帳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各種費用。甲方采用其它方式支付乙方費用時,應承擔該種方式所產生的額外費用。
六、合同變更與補充條款
雙方在履行過程中若遇國家政策性調整,或市場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但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未約定內容,雙方可進行協商解,若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按《_合同法》及《港口貨物作業規則》(________年發布,________年施行)的規定執行,或者遵循港口作業慣例實施。
甲、乙雙方須確保在裝卸、堆存等過程中,遵守安全、健康、環保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并承擔安全、健康、環保責任。甲方在港口范圍內從事相關事宜,應滿足乙方安健環管理要求,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書》。
七、違約責任條款
港口費用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內支付,如果逾期未付,則按日交付遲付款額萬分之八的滯納金。
八、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在本協議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所獲得的對方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等信息負有保密義務。本條款不因本協議的無效、變更、解除或終止而無效。
九、糾紛解決條款
因本合同所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雙方均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除正在發生爭議的條款外,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不受影響,雙方仍應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十、本合同約定的甲、乙各方的權利、義務、責任主體均包括各方的隸屬于的各分子公司、職員、代理人、受托人。
十一、本合同雙方簽字蓋X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蓋X)
(蓋X)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關于北京市道路貨物運輸合同條款 篇13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施工工程項目產生的建筑垃圾(渣土)需要外運處置,特將本工程項目建筑垃圾(渣土)外運(場內轉運)承包給乙方。為確保本工程項目順利進行,運輸符合都江堰市相關規定,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甲、乙雙方職責,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工程項目地址:______
第二條工期
本工程項目建筑垃圾(渣土)運輸部分預計___天,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條單價、總方量
合同簽署前,由雙方代表根據甲方提供有關施工圖紙,交換現場標高,經測算,暫定土方量為立方米,運輸完畢后按實際運輸單據結算。
土方運輸,按車計算(每車每趟至少裝載建筑垃圾(渣土)20立方米),每車單價為元。
第四條結算及付款方式
1、每車運輸均應填寫結算票(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存根一份),結算票上必須完整填寫運輸日期、工程項目名稱、運輸公司名稱、運輸車輛車牌號、核載方量(單位:m?)、運輸距離。并由工程工地負責人、運輸車輛司機、負責人簽名。結算票必須字跡清晰,如無法識別、涂改、偽造,則票據無效。雙方以建筑垃圾(渣土)運輸結算票(以下簡稱結算票)作為結算憑證,本工程項目建筑垃圾
(渣土)運輸部分結束后,實際方量按實際結算票數據進行結算,如結算票與估計方量不一致,則以結算票為準。本工程項目建筑垃圾(渣土)運輸完工后,由乙方根據結算票作出工程決算書交由甲方進行核對、結算,甲方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完成,若甲方逾期不完成的,則視為對決算書沒有異議,該決算書作為最后決算依據。
2、竣工時間以甲方提供開工時間和竣工時間為準,該工程自進場運輸日期起(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計天)時間期滿后無能該工地是否竣工都視為乙方的運輸任務竣工,并一次性支付完所有款項。
3、簽訂合同之時,甲方需按本合同第三條所定價格和土方總量向乙方支付總價款的20%計(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作為預付款。乙方收到預付款后,根據甲方提供施工進度計劃安排車輛進場作業。
4、決算后三日內,甲方應付清所有款項,逾期支付的每日按所欠款項總額的3‰收取違約金,直到甲方付清為止。
5、為保證合同的順利履行,合同簽訂之時,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元。
6、甲方未能按上述約定支付預付款、履約保證金及進度款的,乙方有權暫停運輸,并向甲方收取違約金(每日按未付款項的3‰計收),直到甲方付清預付款、履約保證金、進度款,乙方不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7、甲方不得擅自安排乙方之外的車輛到甲方施工地進行運輸建筑垃圾(渣土),如乙方發現甲方有乙方之外的車輛到施工地運輸建筑垃圾(渣土),視為甲方根本違約,乙方有權對該工地停工并要求甲方全額支付該工程已完成或未完的運輸費用,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按合同總價3%計收),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8、乙方辦理的建筑垃圾(渣土)運輸通行證線路,甲方必須遵照乙方通行線路運輸,甲方不得私自更改乙方指定的線路運輸,否則將全額扣除履約保證金。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需提前七天向乙方提供施工進度計劃和有關施工圖紙,并且甲方在運輸前做好地下管線、管網、地溝等所有設施設備的防護措施,否則在乙方運輸過程中造成損壞,且全部由甲方負責;雙方并在現場確認對現場標高交接,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安排建筑垃圾(渣土)運輸等事宜,確保工程運輸的順利運行。
2、甲方負責施工作業場地打圍,基坑按設計標準規范支護,并在乙方進場施工前清理場內障礙物、場內施工便道,場內排水、地下室降水,提供夜間施工的照明設備及運輸車輛出場時所需的沖洗設施和車輛沖洗,道路硬化、進出口棕墊鋪設等,解決工地周邊有關事宜。必須做到作業面內工完場清,保持施工現場與作業面的整潔,文明運輸。
3、甲方必須提供相應設施和人員確保乙方一切人員、車輛在施工現場內的安全,安排專職的工程現場負責人協調工地相關事宜,配合乙方運輸并確認結算單、決算書。
4、甲方工程進度將出現較大幅度調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可相應順延。如因一方的原因導致延期造成損失的,責任方需賠償受損方相應損失(原因為不可抗力的除外)。
(1)甲方工程項目設計更改導致停工。
(2)甲方工程項目進展造成乙方車輛無法運輸或施工。
(3)連續下雨超過4小時等惡劣氣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5、甲方在乙方協助下于施工前7日辦理《建筑垃圾(渣土)處置合同》,并將這兩證提供給乙方辦理用于安排運行路線、時段的《諸暨市建筑垃圾(渣土)運輸合同》及通行證。
6、乙方負責辦理有關建筑垃圾(渣土)外運的一切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必須自帶運輸所需的設備車輛并配備相應人員,按照諸暨市城鄉建設局及相關管理部門對該工程項目建筑垃圾(渣土)運輸所規定的時間、行駛路線以及運輸建筑垃圾(渣土)到指定場所。
8、乙方應做到參運車輛車況良好,密閉裝置完好,建筑垃圾裝載適度,保持車輛能夠密閉完好,凈車出場,隨車攜帶《建筑垃圾(渣土)運輸材料通行證》,并需確保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無“滴、撒、漏”等問題。如因車輛“滴、撒、漏”而影響環境衛生、車輛無證參運、私自不按指定路線或車輛資質不合格等,被相關管理部門停運或被執法部門扣車、罰款等處罰,由乙方負責處理,其損失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9、甲方不可將生活垃圾、工業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直接或間接混入建筑垃圾(渣土),一經發現造成的后果均由甲方負責。
10、乙方參運人員應遵守交通規則,發生交通違章和事故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由此引起的債權、債務亦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11、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合理安排。
12、雙方各自負責己方生產經營的一切責任及相關費用,各自負責己方生產安全,如在本合同涉及的生產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則由當事方承擔責任及損失并負責解決,非責任方予以配合協調。
13、雙方各自在辦理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關證照手續時,如需其他方協助的,則相關方需積極配合協助。
第六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違約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及時向他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隨后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后的15日內向其對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基于以上行為,允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政府行為、法律法定或其適用的變化或者其他任何無法預見、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分歧,則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第八條本工程項目建筑垃圾(渣土)運輸處置部分完工,全部款項結清,履約保證金全額返還后自行終止。
第九條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自簽字蓋章生效。
第十條備注:______
甲方:
乙方:
2024關于北京市道路貨物運輸合同條款 篇14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為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文件,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審核有關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于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于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污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盡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 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托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4、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5、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于甲方的業務文件,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6、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 其它
1、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
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2、甲乙雙方銀行賬戶。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為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后,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2024關于北京市道路貨物運輸合同條款 篇15
簽約地: 編號:
本運單經承運方和托運方簽章后具有合同效力,承運人與托運人、收貨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界限適用于《合同法》及以下有關規定。
一、托運方權利義務:
1、要求承運方按照約定的時間將螃蟹運到指定地點;
2、按照約定形式對螃蟹進行包裝,并支付運輸費用。
二、承運方權利義務:
1、要求托運方按照螃蟹運輸的約定對螃蟹進行包裝并送到裝貨地點。
2、 按照約定的時間將螃蟹運到卸貨地點,并及時通知收貨人憑有效證件提取螃蟹。收貨人未及時提取螃蟹的,須及時通知托運人。
三、違約責任。
1、托運方責任:由于托運方的原因造成螃蟹死亡的,或收貨人在接到承運方提取螃蟹通知后未及時提取螃蟹造成的損失由托運方承擔;
2、承運方責任: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將螃蟹運到卸貨地點(遇有大霧天可合理延遲)、或運輸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托運方螃蟹損失的,承運方應賠償托運方的實際損失(按簽約當日的收購價)并退還運輸費用。
3、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四、其它約定:
由于下列原因,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承運人證明螃蟹短少、毀損、死亡、滅失、運輸時間延遲,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過錯造成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他人交通事故等造成高速公路封閉不能按時履約;
3、托運方、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五、生效條件:
托運方、承運方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 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份,報合同指導站備案。
六、糾紛處理辦法: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終止等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書面向合同指導站申請調解或向高淳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乙方:
2024關于北京市道路貨物運輸合同條款 篇16
第一條代理事項
1.1乙方委托甲方,由甲方代理乙方辦理_________地區的國際航線、地區航線的航空貨物國際運輸業務。
1.21.1所述的委托與代理是一個廣義的范圍;不能理解為一旦乙方委托甲方從事個案航空貨物國際運輸業務,甲方就事實上成為乙方的貨運代理人。
1.3乙方對個案的航空貨物國際運輸業務的委托,必須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的規定單獨簽發委托書。
第二條職責范圍
2.1對于個案的國際貨物出口運輸事務,乙方應當正確無誤地,真實地制作委托書(該委托書的內容包括出口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出運品名、要求航班、出運價格等要素),并送交或傳真給甲方。如果甲方收到的委托書缺少上述括號內的要求,除非乙方另行書面甲方,否則視為乙方授權甲方補記。對該甲方補記的內容,乙方應予以承認。
2.2乙方交給甲方貨物的運輸標志(嘜頭)必須有以下內容:收貨人代號_____、參考號碼_____(如:合同號、發票號等)、目的地名稱_____、件數號碼_____。
2.3乙方在提供貨物的同時,應提供有關出口的報關文件。該文件應根據不同的貿易性質提供以下的相應單證,包括:報關單、報關委托書、發票、裝箱單、核銷單、配額、許可證、手冊、合同、進口報關副本、協議書及國家有關批文等。
2.4乙方送交或傳真的委托書應有乙方的印章或有業務人員的簽名。如委托書上沒有印章或簽名的、甲方有權拒收委托書。
2.5甲方對乙方送交貨物的空運出口業務,應及時承辦收貨、出口訂艙、制單、報關、報驗、裝板、交接等整套手續。甲方應按乙方提供的委托書以及補記內容或相應的書面補正材料正確地制作運單,根據乙方的一切定妥航班。當乙方有要求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已定妥的航班信息及出運航班信息,以及主、分運單號、板箱號。貨物出運后,甲方將有關單證及文件返回乙方,乙方在沒有相反證據的前提下,運單視為甲方代乙方或乙方客戶填制。甲方如認為乙方可能不依照協議的規定如期支付運雜費,甲方有權利暫扣有關單證及文件。
2.6甲、乙雙方在辦理國際貨運業務中,必須遵守我國以及過境國或地區、到達國或地區政府的法令等有關規定。
2.7乙方保證在所出運的貨物中不夾帶易燃、易爆等物品及國家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不受理危險品(包括不明化學物質的化學物品)、貴重物品、尸體、骨灰和活動物。其他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按航空公司有關條例辦理。
2.8乙方在貨物出運中要求預付改為到付、到付改為預付的,應在航班到達目的港前10小時通知甲方。如貨物在目的港被提取,甲方對此不負責任。
2.9乙方在貨物出運后因修改運單中有關項目或變更對貨物的處置方式,要求甲方代發電報通知有關承運人的,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10雙方對貨物的收運要求:乙方送甲方倉庫的貨物,如有破損、受潮、嚴重變形等,甲方有權不予接受。
2.11乙方發出委托后,甲方已定妥艙位,乙方要求撤消委托的,乙方除承擔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外,應承擔由于撤消委托行為而引起的甲方經濟損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關于北京市道路貨物運輸合同條款 篇17
托運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本著對企業負責,搞活流通,降低運輸成本,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為明確責任和保障雙方合法權益,特簽定本運輸合同,并共同信守下列條款:
一、貨物名稱:煙花鞭炮(紙箱包裝)
二、運輸方式:采用公路運輸、運輸車輛由乙方統一調度;
三、運輸范圍:出湖南常德運到全國各地;
四、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1、甲方必須按運輸要求辦理好每批貨物稅務手續及安全運輸手續;
2、乙方負責按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數量裝貨,并將貨物安全、及時、數量準確地運送到甲方指定地點及分為卸貨簽收;
3、運輸途中必須保持貨物完好,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貨物遺失、貨損缺件均由乙方按甲方的銷售負責賠償;
4、乙方運輸危險貨物時必須按照危貨運輸規則要求進行;
5、道路上發生的事故,須由乙方負責處理;
6、乙方安排車輛裝貨體積必須準確,確保按要求安排貨車,貨車必須保持車廂整潔,干燥及性能良好。
五、運費結算時間及方式:
1、運費價格:根據路途遠近當次定價;
2、憑簽收單在簽收貨物后當次結算,以現金支付;
六、運輸合同的有效時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七、本合同共二頁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關于北京市道路貨物運輸合同條款 篇18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車主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封閉廂式貨車、普通貨車運輸服務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服務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封閉廂式貨車、普通貨車,車牌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于全國區域和市內配送甲方部分貨物運輸,按照規定路線行駛。
二.貨車采用班車運輸方式
國家法律規定節假日根據甲方需要發車。
貨物由乙方負責安全,如發生車輛交通事故或貨物被搶、被盜、被騙、被污染及遺失、損壞均由乙方負責。
三.合同時間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結算方式
每月30______日分別支付乙方下______月汽車租賃費用,以計件制為準。
五.甲方的義務
按照約定的時間準備好貨物,確保托運貨物符合國家法規。
負責貨物包裝,并確保包裝符合要求。
負責貨物的裝卸工作。
負責押車___________元的`工資、保險。
根據合同規定,按時支付工資、汽車租賃費用。
六.乙方的義務
確保運輸車輛手續合法,車容整潔,貨箱衛生。
乙方向甲方保證按約定使用車輛。
保證每輛車車輛保險為50萬。
確保司機手機24小時開機,并保證司機及時回復甲方信息追蹤人員的查詢。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倒貨、換車、配載。如車輛途中發生意外,應及時調配其他車輛完成貨物運送任務。
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不得對甲方客戶進行業務接觸。
乙方要確保司機服從甲方指派人員的指揮。
如果發生意外情況造成貨物損壞、丟失或可能晚到等情況,要在10分鐘內通知甲方。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不認真履行上述義務,造成經濟損失的,除下列約定外,違約方要承擔應付汽車租賃費用_____%的違約責任。
甲方不按時支付汽車租賃費用的每增加一天支付應付汽車租賃費用______%的滯納金,但甲方如遇特殊情況除外。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