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借款合同(可轉為股權)(通用16篇)
2024年借款合同(可轉為股權) 篇1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借款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
第一條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人民幣(大寫)萬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實際發放日與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實際發放日為準,借款期限隨之順延。
第三條借款指定用于,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為________%。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____方式歸還:
5.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隨本清。每月利息____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計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為每月的日,還本日為借款到期日。
5.2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借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償還借款本息。每月還款額為人民幣(大寫金額): 。還款日為每月 日。
第六條借款人應當將借款本金和利息等通過轉賬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銀行賬戶,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名:
賬 號:
開戶行:
四、借款的發放
第七條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發放條件并辦妥相應借款及擔保手續后,出借人在個工作日內放款。雙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將借款通過轉賬方式匯入借款人以下賬戶,轉賬一旦成功,即視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戶 名:
賬 號:
開戶行:
五、借款人債務范圍及清償順序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債務系指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所花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保全費、訴訟或仲裁費、送達費、執行費、保管費、過戶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第九條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應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原則上按照先清償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再清償違約金、賠償金,之后清償利息,最后清償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
六、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第十條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借款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二條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況、經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負債和對外擔保、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個人財產等信息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借款人應給予配合并按時如實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關資料和報告相關信息。
第十四條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出借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第十五條對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時,出借人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并有權在新聞媒體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報和公告行為視為向借款人主張權利。
八、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第十七條借款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八條借款人在出現和可能出現影響其還款能力的行為或事件時應當在五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第十九條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如有)發生不利于出借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時提供出借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九、提前還款
第二十條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請,經出借人同意后,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載明雙方權利與義務。未經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還款。
十、擔保方式
第二十一條為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償,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等),具體擔保事宜以相應的擔保合同為準。
十一、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借款人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或承諾與保證的均構成違約,出借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結清利息,并有權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借款人逾期還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清償本息的 %/日按日計收逾期違約金,直至清償完畢之日。
第二十四條借款人未按時足額還款的,應當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所有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和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五條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十三、通知與送達
第二十六條雙方的聯系信息如下:
聯系人信息
出借人
借款人
聯系人姓名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電子郵箱
第二十七條雙關于送達的特別約定
27.1本合同第二十六條中雙方預留的聯系地址系雙方送達各類通知、協議等文件以及發生糾紛時相關文件及法律文書的送達地址。
27.2本合同約定的送達地址的適用范圍包括非訴階段和爭議進入仲裁、民事訴訟程序后的一審、二審、再審和執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過郵寄或其他方式向雙方預留的地址送達法律文書。
27.3任何一方的送達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當日書面通知對方。
27.4因一方提供或者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送達地址變更后未及時依程序告知對方和法院或仲裁機構(若爭議已經入司法程序解決)、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絕簽收等原因,導致相關文件或法律文書未能被該方實際接收的,郵寄送達的,以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直接送達的,送達人當場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情況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27.5雙方一致同意采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能夠確認對方收悉的方式送達,產生上述地址送達的同樣法律效果。采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方式送達的,發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27.6本條約定的送達條款屬于本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有效送達地址的確認和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不影響本條的效力,雙方均須依合同約定承擔有效送達的法律后果。任何一方變更其聯系方式或地址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仍有權將變更前的聯系方式視為有效。
十四、合同生效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名或蓋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項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條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執兩份、借款人執一份。
(以下為簽章處,無正文)
出借人(簽字或蓋章) 借款人(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市 區
2024年借款合同(可轉為股權) 篇2
出借人(甲方) :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是在平等、自愿、友好地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了以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
二、借款期限為_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三、借款期限屆滿,乙方保證馬上返還全部借款,否則,愿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四、甲方在本協議書簽訂后二日內將借款交付乙方。
五、甲方未按時將款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未按時還款,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元。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名并加蓋公章(是單位的加蓋公章)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的相關解答,謝謝
2024年借款合同(可轉為股權) 篇3
借款合同(簡單版)
出借人: ,身份證: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借款人: ,身份證: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借款人因 原因,需要向出借人借款 貳拾萬圓整(小寫人民幣: 200000),借款利息為:月息2.0%(2個月結算一次利息,如逾期支付利息,出借人可提前終止合同并索要全部借款本金)。
借款期限為: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如逾期未還,借款人自愿承擔出借方追討該借款產生的一切損失(包括不限于訴訟費,律師代理費,交通費,提出財產保全保險公司提供擔保保函費等)。
借款人:
日期: 年 月 日
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2024年借款合同(可轉為股權) 篇4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
擔保人(以下稱丙方):
甲方因原因,不能如期償年第號借款合同的貸款,需向乙方申請延長借款期限。乙方經審查,同意甲方延期還款,丙方同意繼續為甲方提供擔保。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各項:
一、甲方根據年第號合同向乙方借用的(幣種)資金貸款其中(大寫)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期。截止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上述貸款的余額為(大寫)整,現約定延期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清償。具體還款計劃如下:
三、延期后的貸款利率,從延期之日起按該貸款實際原本息和的基礎上,額外增加月息‰
四、延期后甲、乙、丙各方的其他權利、義務以及有關事項,仍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條款執行。
五、當事人商定的其它事項:
六、本協議從甲、乙、丙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項下貸款全部清償時自動失效。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2024年借款合同(可轉為股權) 篇5
尊敬的客戶:為了雛護您的權益,請在簽署本合同前,仔細閱讀本合同各條款(特別是黑體字條款),關注您在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如對本合同有任何疑問,請向貸款行咨詢。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合同特別條款所列各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本合同由通用條款和特別條款兩部分組成,通用條款和特別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部分 通用條款
借 款
第一條 借款額度和額度有效期
1.1 借款人可以在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的額度有效期和借款本金額度內向貸款人申請借款,并在貸款人核定的自助循環借款額度內按約定的單筆限額和單日可提款次數以自助方式循環使用借款額度。自助循環借款的單日提款次數僅限一次。合同履行期間,貸款人可調整單筆提款限額和單日提款次數,屆時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在上述期間內技生的業務,單筆借款期限及最遲到期日見第十六條。第十六條約定額度有效期僅指借款發放時間,經貸款人同意的,期內所有借款的到期日可超出額度有效期。
1.2 借款人在約定期間和最高借款本金余額內申請用款時,貸款人有權根據借款人資信、借款用途、還款能力、抵押物價值、保證人擔保能力、貸款人經營狀況等進行審核。貸款人審批同意后發放借款的,雙方不再逐
筆簽訂借款合同,亦無需逐筆辦理擔保登記手續,但法律法規對擔保設立另有規定的除外。
1.3 借款額度的重新核定、凍結、調整與終止
1.3.1 貸款人有權根據宏觀經濟情況、市場情況、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借款額度使用情況,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機構的授信或用信額度以及借款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擔保條件變化等因素,重新核定或調整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額度和額度有效期限。貸款人如需調減借款人尚來使用的本合同項下借款額度、取消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額度,或縮短額度有效期限的',應提前七日向借款人發出書面通知。
1.3.2額度有效期屆滿,尚未使用的借款額度自動取消,借款人不能再使用該借款額度獲得借款,僅可辦理還款。
1.3.3 額度的自動凍結和解凍
借款人在借款額度內侄何一筆借款發生本金或利息逾期時,貸款人有權將借款人賬戶內所有合約下的自助循環借款額度自動凍結。借葳人全部清償逾期本息后,貸款人可視借款人信用狀況解凍自助循環借款額度。自動凍結期間,貸款人每日日終自動進行還貸扣收。
l.3.4 人工凍結、調整與終止
l.3.4.1 借款人簽約借記卡、存折丟失或密碼被盜時,應立即通知貸款人并辦理額度凍結。
1.3.4.2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對本合同項下借款額度進行凍結、調減或終止使用:
(1) 借款人在中國農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任何一筆債務合同項下
出現逾期、違約或不良信用記錄;
(2) 借款人的其他循環借款額度被凍結、調減或終止;
(3) 借款人違反關于貸款用途的聲明,未按按約定提供用途證明,或提供虛假用途證明,未按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或不配合貸款人進行貸后檢查及貸款支付核查;
(4) 借款人未履行約定的義務,或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其不按約定履行義務;
(5) 擔保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對擔保物做出贈與、轉讓,或其他任何對擔保物權不利的處分;
(6) 借款人轉移財產、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譽,財務狀況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涉嫌刑事犯罪,財產被查封或扣押,或發生其他可能影響債務履行能力的情形;
(7) 發生影響貸款安全或還款能力的其他重大事項,包括但不限于14.3所列重大不利情形、人身傷害、重大疾病、經營失敗、失業等。
1.4 本合同項下每筆借款的金額、期限、執行利率等以本合同和對應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自助途徑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利率調整按本合同約定規則執行)。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借款憑證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借款憑證為準。
第二條 借款利率
2.1 本合同項下借款依據借貸雙方約定適用固定利率或浮動利率。固定利率指借款執行利率以每筆借款發放日對應的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上浮或下浮一定比例確定.并執行確定后的
利率直至借款到期日。浮動利率指借款執行利率以每筆借款發放日對應的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上浮或下浮一定比例確定,并執行確定后的利率直至借款到期日。浮動利率指借款執行利率以每筆借款發放日對應的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上浮或下浮一定比例確定,并按第十七條選定的以下一種方式進行調整。貸款人按調整后相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和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浮動幅度確定新的借款執行利率,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擔保人。
(1) 自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生效當日起調整。
(2) 以第十七條約定的月數(從借款發放之曰起至次月的借款發放日的對應日為一個月,以此類推:如無借款發放日的對應日,則為次月最后一天)為一個調整周期。在一個調整周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則借款執行利率自下一個周期首月的借款發放日的對應日起進行調整,如無借款發放日的對應日,則自該月最后一天起調整。
(3)自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調整。
2.2 利率的浮動幅度
2.2.1 非自助方式下單筆借款執行利率的浮動幅度由貸款人與借款人逐筆協商確定,雙方商定的單筆借款的利率浮動幅度=(該筆借款借款憑證上記載的借款利率/該筆借款發放當天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的基準利率-1)×100%。
2.2.2自助方式下單筆借款的執行利率以每筆借款發放日對應的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上浮或下浮一定比例確
定,浮動比例見17.2的約定。合同履行期問,貸款人可調整本合同約定的自助方式借款的利率浮動幅度,具體浮動幅度以借款人借款時形成的貸款人業務系統記錄為準。
2.3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調整借款利率或計息管理辦法并應適用于本合同項下借款時,貸款人不需通知借款人、擔保人即有權按調整后的規定執行。
2.4 除本合同約定的利率調整情形之外,貸款人有權決定在雙方約定的單筆借款執行利率基礎上,為本合同項下單筆借款確定相比放款時約定更低的執行利率。貸款人有權根據情況確定或調整該更低的執行利率的執行期間,亦有權調整或取消該更低的執行利率。
2.5本合同項下借款的執行利率以人民銀行基準利率為基礎下浮的,在借款期限內,如借款人在中國農業銀行申請的借款(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出現連續90天(含)以上或累計180天(含)以上逾期記錄、貸款人有權取消利率下浮,并自逾期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借款到期之日止,將本合同項下借款執行利率調整為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貸款人依本條對本合同執行利率進行調整時,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擔保人。
第三條 先決條件
3.1 未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貸款人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
(1) 擔保人具有為本合同擔保所需的資格及/或取得臺法有效授權。
(2) 借款人、擔保人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文件、資料、單據并辦妥相關手續。
2024年借款合同(可轉為股權)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經_____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 ____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__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于____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方法計算。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須在貸款到期前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借款方不申請延期或雙方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按規定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隨時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 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九條 本合同從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經辦人:(章)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
2024年借款合同(可轉為股權) 篇7
借款人:電話:
住址:郵政編碼:
貨款銀行:電話:
法定代表人:傳真:
地址:郵政編碼: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x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愿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x元。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x區(縣)x街道(鎮)路(村)弄號x室的住房。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第四條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布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月利率%)。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
第五條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并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貸款撥付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帳戶。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
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人民幣(大寫)萬仟百拾x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布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戶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于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x月份辦理一次,手續與本合同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甲方必須辦理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儲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帳戶或信用卡帳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當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金到原貸款經辦行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八條貸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階段性保證。在未將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前,如發生借款人違約連續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丙方須在接到乙方發出《履行保證責任通知書》后的.十日內負責代為清償。保證期限從貸款發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收押之日為止。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應事先征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由甲,乙方另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購買期房的,應將購房預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條合同公證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十日內,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符合有關規定,并應事先經一方書面同意(如在保證期間應征得丙方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
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未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為逾期貸款,乙方按規定對其欠款每天計收萬分之罰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儲蓄或儲蓄卡帳戶內存入一個月的貸款數,保證按時歸還乙方貸款。
甲方如連續六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或被發現申請貸款時提供資料不實以及未經已防書面同意擅自將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換,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直至處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償還欠款的沒有繼續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
甲方未將乙方貸款按合同約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對挪用部分按規定每天計收萬分
之十二的罰金。
第十三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略)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后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其他權證證明》交乙方執管后終止。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個執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其中:送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私章) 乙方:(私章)(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章)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其授權代理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2024年借款合同(可轉為股權) 篇8
最新借款合同范本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
還款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現金/_________________支付。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從到期日起付日息1%.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爭議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__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提交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附身份證復印件):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2024年借款合同(可轉為股權) 篇9
近年來,隨著房價的迅速攀升,房屋交易日益活躍,以貸款方式購買二手房的現象日益普遍,北京市海淀法院民四庭在對涉及二手房買賣的借款合同糾紛案件進行調研時發現,除傳統的因借款人δ及時還貸而引發的借款合同糾紛外,因二手房買賣合同無效導致借款合同目的難以實現所引發的借款合同糾紛也日漸增多,約占此類案件總數的10%,且呈現出以下三個特點:
一是關聯訴訟多、孤立辦案不能徹底解決糾紛。此類案件往往涉及買賣合同糾紛、居間合同糾紛、抵押權糾紛甚至是因虛假買賣導致的損害賠償糾紛等多個連環訴訟,案件處理結果關聯性較強,如法院對為借款合同設定的抵押權是否有效的認定直接影響到房屋實際所有人能直接取回房屋的所有權還是僅能就其權利主張損害賠償。如果承辦人不對涉案房產的訴訟情況進行全面了解而僅作為借款合同案件孤立處理,極有可能出現不同案件處理結果相互沖突的情況,
二是案件敏感性強,處理不好易引發涉訴信訪。一方面在涉二手房買賣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屬剛需人群的比例越來越大,年齡日趨年輕化,涉案房產通常是借款人ψ一房產,且提前清償能力有限;另一方面,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經常出現子女盜用老人身份證件將老人房屋出賣并已經辦理過戶的情形,如果買受人又以該房產設定抵押權向銀行借款,那在借款合同發生糾紛需要行使抵押權時,即使該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涉案房屋也并不自然歸還老人,房屋實際所有人的權益也得不到保護。上述兩種情況如果輕易下判不僅無法真正理順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還極有可能影響其生計,從而產生涉訴信訪問題,同時也給執行階段設置了障礙。
三是案件反映出金融機構之間存在風險同質性特點。金融法庭在審理過程中發現,由于銀行之間缺乏有效的溝通平臺,導致因二手房買賣合同無效所引發的借款合同糾紛并非某家銀行的個案,往往在不同銀行之間反復發生,這樣一來既影響了國家金融信貸安全,也不利于銀行信貸業務的正常開展,長此以往更有可能影響轄區金融秩序。
針對上述特點,海淀法院民四庭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是全面考慮案件審理進程,做好協調工作。此類案件,法官不能將其當成單純的借款案件孤立處理,應當將其放在二手房交易的整個環節考量,做好與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終審法院、銀行、房屋管理部門、房屋買賣雙方的溝通工作,全面了解涉及同一房屋的'審判、執行情況,理順各方之間的相互關系。
二是積極解答當事人疑慮,做好判后釋明工作。對于敏感性較強、涉及當事人切身利益、當事人情緒較大的案件,在宣判后及時解答當事人的疑問,幫助其理順相關的法律關系,理解相關的法律規定。
三是立足海淀區金融風險防范聯動機制這一有效平臺,及時對經辦案件進行歸納總結,將案件綜合情況向銀行、房屋登記管理部門、公正機關等相關單λ進行定期通報,一則提示銀行其在業務操作過程中可能存在的普遍風險,二則確保各部門對同一房產的權屬認定保持一致性。
2024年借款合同(可轉為股權) 篇10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 貸款項目、種類、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項目:
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提用貸款前, 應向乙方提交具體提款計劃,并按提款計劃提款。乙方應在甲方按提款計劃辦理提款后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第三條 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第四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交具體還款計劃,按還款計劃還款。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調整利率,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也有變化時,乙方毋需通知甲方,從調整之日起即按調整后貸款利率計算利息。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由取得乙方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獲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_________個營業日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有擔保人的,應經擔保人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三、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其它條款時均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并就合同解除后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解除合同的協議達成后,甲方已占用乙方的貸款和應付利息應付給乙方。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及其它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時,應最遲于_________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權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并等合同(協議)的研究。甲方如果要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應經乙方書面同意,并由受讓單位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信地址時,應在變更后_________天內書面通知對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提款計劃,按時到乙方營業部門辦理提款手續,又為和乙方達成變更提款計劃協議,應根據違約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乙方_________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二項、第五項、第八項和第九項的情況時除外。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_________%的利息。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也未與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時,乙方有權限期或主動追回逾期貸款,乙方按銀行規定加收_________%的利息。
四、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_________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二項、第五項、第八項和第九項的情況時除外。
五、甲方在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后,不按新的利率計付利息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六、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五項、第六項的約定,或者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六項約定,對方均可要求違約方支付貸款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七、甲乙任何一方擅自變更本合同其它條款或擅自解除合同,或者甲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應按貸款總額的_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八、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及其它資料不真實,乙方可責令對方限期糾正。甲方拒不糾正時,乙方可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保證人因經營管理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或與第三者發生債務糾紛,或者抵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危及貸款安全時,乙方可停止發放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十、上列第二項、第三項、第五項、第八項和第九項貸款,乙方可直接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對于逾期貸款,需要其它金融機構協助扣收時,可商請其它金融機構代為扣收。
十一、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協調解決。協商或者協調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_________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2024年借款合同(可轉為股權) 篇11
借 款 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地址:
電 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開戶行:
賬 號:
貸 款 人: 法定地址:
電 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鑒于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借款人與貸款人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
1.1幣種:人民幣。
1.2金額(大寫): 。
1.3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4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僅限用于 。
第二條 利率及利息的計付
2.1利率執行(含相關手續費):月利率2.5%。
2.2本合同項下的月利率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2. 3利息的計算
2.3.1 借款人每月還息額=當月貸款余額×貸款天數×日利率。
2.3.2 逾期貸款和挪用貸款的罰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額和實際天數計算。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20%,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20%;浮動利率貸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的,貸款人有權相應調整本合同罰息利率,自人民銀行利率調整日起適用新的罰息利率。
第三條 貸款的發放與償還
3. 1借款人以本貸款人名義在委托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賬號: ,作為貸款人發放貸款的賬戶。
貸款人審核確認借款人證件、借款合同、貸款金額、貸款期限無誤后,最晚于次日將貸款支付到帳。
3.2借款人的提款應至少提前3個銀行工作日辦理相關手續,并應符合下列放款計劃。
3. 3在下列條件全部符合前,貸款人有權拒絕放款:
(1)借款人已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準、登記等法定手續及貸款人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且前述許可、批準或登記等手續持續有效;
(2)本合同項下擔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續有效;
(3)借款人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4)借款人沒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 4實際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額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3. 5借款人應按第1.3條約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計劃按時還款,《借款憑證》記載的到期日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3.6提前歸還貸款的,仍按約定利息支付。
3.7借款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經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應由借款人的合法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在借款人財產范圍內繼續履行已借款項的還款義務,若借款人無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或繼承人、財產代管人拒絕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公司有權處分抵押物和質押權利,追究保證人連帶責任。
第四條,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4.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4.2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 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報表、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貸款人隱瞞可能影響其財務狀況和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五條 貸款人的權利與義務
5.1 貸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本金、利息(包括復利、逾期及挪用罰息),收取借款人應付的費用,行使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5.2 對借款人提供的財務、經營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規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 借款人的義務
6.1 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6.2 借款人不應將本合同項下貸款挪作他用。
6.3 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6.4 借款人應遵循貸款人與辦理貸款業務相關的業務制度及操作慣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和借款人經營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提供貸款人要求的一切財務報表、其他資料及信息,并保證所提供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6.5 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項時,應當至少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且,在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還款方案及擔保前不應采取行動:
(1)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重要資產、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2)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實施承包、租賃、聯營、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業出售、合并(兼并)、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產權轉讓、減資等。
6.6 借款人應當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資產或本合同項下擔保物被采取了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
(2)為第三方提供保證,并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3)簽署對其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
(4)借款人涉及違法活動;
6.7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生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于: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營業執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擔保人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擔保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采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為;擔保人與借款人發生爭議;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未生效或無效或被撤銷;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借款人必須提供公司認可的有效擔保方式,并與貸款人簽訂相關的擔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協議約定償還貸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同時貸款人有權按照公證書賦予的強制執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抵(質)押合同》中約定的抵(質)押物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八條 貸款的提前到期
出現下列任一情形時,貸款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貸款本金并結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四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第6.6條所列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實際發生,貸款人認為將影響其債權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與貸款人訂立的其他合同時,有遲延履行等違約行為且經貸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糾正。
第九條 違約及違約責任
9.1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按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或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并對應付未付利息計收復利。
9.2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的,應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9.3 借款人有逃避貸款人監督、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等行為時,貸款人有權將該種行為向有關單位通報,并在新聞媒體上公告。
第十條 扣劃約定
10.1 借款人有到期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其他費用時,授權貸款人扣劃借款人在委托銀行開立的任一賬戶中的資金用于清償。
10.2 扣劃后,貸款人應將扣劃所涉賬號、借款合同號、《借款憑證》編號、扣劃金額及剩余的債務金額通知借款人。
10.3 扣劃所得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全部債務時,應首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費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復利,再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復利。
10.4 扣劃所得款項與需抵償的債務幣種不一致的,按委托銀行在扣劃日公布的匯率折算為抵償債務的金額。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 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2.1借款人已通讀上述條款,貸款人已應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應說明,借款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12.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文件、資料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2.3本合同經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后生效。
12.4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簽約雙方及擔保人各執一份。
本頁以下無正文。
借款人: 貸款人: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 年 月 日 簽署日:年 月 日
(合同范本不適用于實務,建議在有類似實務時咨詢律師)
2024年借款合同(可轉為股權) 篇12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注冊號:___________
丙方(擔保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當事人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出借人)_________出借人民幣_________,期限___個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期限屆滿日為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節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利息按實際占有天數計算。
第二條:借款利率為月息___‰,從出資人實際交付借款之日起計息至本金結清之日。
第三條:乙方借款用途為經營周轉。乙方承諾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違法活動。第四條: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當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具體借款金額和借款時間以支付憑證為準。
第五條:乙方還款方式為:按月還息,每月20日為乙方的付息終結日。在每月1日至20日(含20日)期間借款的借款人需將第一個月利息直接交給出借人;20日之后借款的借款人應在次月的20日之前(含20日)支付的第一個利息。本金分期歸還或到期后一次性歸還,具體歸還辦法見還款計劃書。
第六條:根據乙方之請求,丙方愿對本合同項下甲方對乙方的全部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三日內如乙方未能足額將借款本金償還甲方時,丙方保證將應付款項(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償付給甲方。
第七條:因乙方不履行還款義務,丙方為乙方代為償還借款后,甲方即將本合同項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內的所有債權轉讓給丙方,丙方即成為乙方新的債權人,丙方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對乙方享有的所有合同權利。
第八條:本合同如須辦理公證,乙方承擔公證費用。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
2、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抽回資金。
3、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對乙方使用借款進行管理和監控。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借款,不得將借款轉作他用,更不得用于違法行為。
2、乙方應根據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文件及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文件的真實性與合法性。
3、按照約定向丙方支付擔保服務費。
4、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5、乙方的居住地、聯系方式、單位的變遷等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后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6、乙方服從丙方的貸后管理與風險監控。
7、自甲方實際向乙方發放貸款當日,乙方應向丙方繳納人民幣______保證金。
第十一條: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對乙方的資信、資產狀況進行調查。
2、按照約定承擔保證責任后,丙方成為乙方新的債權人,享有原債權人的所有權利和義務。
3、受甲方委托對乙方使用借款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催收,并對借款風險進行監控。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每月20日(含20日)之前支付利息,由丙方于三日內代為償付(節假日順延),同時乙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額每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滯納金。
2、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償還本金的,應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額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因乙方未按期、足額向甲方履行還款義務而導致丙方向甲方墊款的,乙方應自丙方墊款之日起,向丙方支付墊款金額40%的違約金。若丙方墊付之后,乙方仍未償還墊付款,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額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滯納金。丙方有權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通過報紙、電臺、電視臺、網絡等媒體發布乙方的具體違約行為等信息。
>有關借款合同3
貸款人、抵押權人(甲方):_________,男,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男,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
抵押人(丙方):_________,男,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過協商,在丙方提供房產抵押的條件下,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___萬元整(¥____________),具體以借據為準。
二、借款用途:用于資金周轉。
三、借款利率:月利率2%。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___個月,即從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具體以借據為準。
五、還款方式:按月結息,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金。
六、違約金:乙方如未能按時歸還利息或本金,即按應按借款本金數的3‰每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擔保方式:丙方自愿以坐座在[《廣東省房地產權證》編號:(粵地權證穗字第_________號)]作為借款抵押物。借款期限屆滿,若乙方不能還清借款本息,逾期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依法處分上述抵押物。
八、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方執一份,抵押登記機關、公證機關各存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4年借款合同(可轉為股權) 篇13
信托貸款財產抵押契約
(為抵押方,以下簡稱借款人)向信托投資公司(為受押方,以下簡稱放款人)借入外匯人民幣信托貸款經雙方協商,借款人同意將其抵押給放款人,雙方確認財產抵押的條件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將全部(或部分)抵押給放款人。在貸款期間(指貸款本息未全部清償前,下同)抵押品歸放款人所有,借款人只能在正常營業下,運用抵押品進行經營管理,無權對抵押品進行出售和轉讓。借款人在運用抵押品的過程中,應注意維修和愛護使用,避免不應有的損失。
二、借款人在貸款期間,抵押財產必須全部向中國人民保險*司投保財產險,抵押品的保險單的受益人應轉讓給放款人(保險單應交放款人保管)。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本息清償前,對抵押品按期續保,保險費由借款人負擔。一旦發生險災,保險賠款應先歸還放款人的貸款本息(包括逾期罰息)。
三、放款人對借款人來說是第一債權人,未經放款人同意,借款人不能將抵押品再抵押給第三者,或將抵押品轉讓、變買處理,也不得將放款人的應收款和任何物抵押給第三者。
四、借款人如果未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及逾期罰息,或因違反貸款協議及財產抵押契約的各項規定,給放款人造成經濟損失,放款人有權不必征詢借款人的意見,可以自行處理抵押品,包括將抵押品再抵押出去,或將抵押品變賣處理,抵押品價值原則上按原值的%作價,但為照顧到借款人的利益,經放款人同意,借款
人可自行變買抵押品,處理抵押品的收入,優先歸還貸款的本息及逾期罰息,剩余部分交借款人處理。
五、本契約的各項抵押條件是連續的,在貸款未清償前一直有效。在此期間如借款人地址、名稱、機構等發生變化,本契約應繼續執行。
六、在執行本契約的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執,經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雙方均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契約由雙方法定代表報經借款人所在地公證機構公證(公證費由借款人負責)后生效,成為對雙方約束力的法律文件。
八、從放款人收回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罰息)之日起,本財產抵押契約即告失效,原移交給放款人的財產保險單應退交借款人。
九、本契約一式三份,借款人、放款人及公證機關各執一份。
借款單位放款單位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公證機關
年月日
2024年借款合同(可轉為股權) 篇14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具體約定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借款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期限___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四)甲方選擇的還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合同借款的擔保方式為個人財產抵押,抵押物為: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一式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份。
第二條、違約責任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一)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金;
(三)甲方提供的證明、資料等文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間,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要求恢復原狀、提供擔保遭拒絕;
(六)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中斷、撤銷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險;
(七)保證人提供虛假財務報告或者拒絕乙方對其財務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保證人違反本合同保證條款或喪失擔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擔保;
(九)甲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貸款的行為。
二、發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采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一)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計收罰息和復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質押物以清償全部借款;
(三)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三條、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4年借款合同(可轉為股權) 篇15
貸款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元整。
二、借款期限為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借款期限屆滿,乙方保證返還借款,否則愿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四、甲方在本協議書簽訂后二日內將借款交付乙方。
五、甲方未按時將款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未按時還款,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名并加蓋公章(是單位的加蓋公章)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乙方:
簽訂∶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年借款合同(可轉為股權) 篇16
借款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申辦抵押合同時,公證處對審查抵押人主體資格和抵押物方面的要求比較嚴格。根據規定,抵押物是公民個人財產的,如設定抵押的財產有共有人時,應先得到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并由所有共有人出具同意抵押的書面證明;外商投資企業、個人合伙成立的私營企業等設有董事會的企業,按公司章程規定,擔保須有董事會決議的,應提交董事會決議;國有控股公司、國有企業以其生產、經營關鍵的國有財產設定抵押的,應事先得到國有資產管理機構的批準,申辦公證時,還須提交批準文件。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公正、誠信、互利的原則,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法律規定的基礎上,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在庫存抵押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關系,達成以下協議。同時,甲乙雙方同意遵守本協議所規定的各項條款。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作為_______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__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期限:在上述借款總金額內,本借款可分期、分筆周轉審貸。因此,各期借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借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借款合同,并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借款期限為:________個月,即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借款利率:本借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______銀行的規定執行。
5.借款的支取:(各期借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借款________次提取。
6.借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第一期借款最后還款日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遲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庫存商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庫存商品制造廠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庫存商品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庫存商品件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庫存商品單件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庫存商品置放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抵押庫存商品發票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____年(或為: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庫存商品的清單收據等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借款后,將抵押庫存商品的全部有關收據證件等完整交還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庫存商品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有選擇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選擇終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償已貸出的全部借款本息的權利。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庫存商品的________,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庫存商品的總金額降低或毀損滅失,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借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借款本息。
5.甲方在借款期間可以正常售賣抵押庫存商品,但應保證抵押庫存商品的價值總金額不低于借款總金額的____%,若甲方無法保證抵押庫存商品的總金額或抵押庫存商品的總金額低于借款總金額的____%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借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借款本息。
6.抵押庫存商品由甲方向____________保險公司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庫存商品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借款本息。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乙方支付借款總金額的________%給甲方做為違約金。
2.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并對挪用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_%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他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借款,并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借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有權利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借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放的借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乙方償付借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庫存商品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并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本合同自公證書簽發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若發生爭議:
1.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請有關部門調解;
3.調解不成,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風險告知:本合同是庫存商品抵押借款合同,庫存商品屬于動產,但是在實務中也存在以不動產進行抵押借款的情況存在,在這里需要提醒的是,目前擔保法中的擔保、抵押中的不動產和特定動產的抵押采用的是登記要件主義,也就是需經過登記之后擔保、抵押才生效,才在債務的履行中享有優先受償權,所以當事人在簽訂完本合同之后應當進行擔保、抵押登記。
甲方:________________(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