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實用的房屋租賃合同(通用18篇)
2024實用的房屋租賃合同 篇1
商鋪租賃合同是指出租房與承租方就商鋪租賃所達成的書面合同,圍繞著商鋪使用權所形成民事租賃關系。商鋪房屋租賃合同協議范本: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坐落在 區 路 街(巷、里) 號 部位的房屋(連同土地,下同)出租給乙方作 使用,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已載于契約附件一,乙方愿意承租。
二、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當地房地產主管機關的監督、管理。
三、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租賃期限自 年 月 至年 月 日止,共計 個月。
月租金為( 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租金按 結算,由乙方在每 的第 日前繳付本期租金給甲方。
付款方式
四、乙方向甲方交納( 幣) 元的保證金,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或解除契約之日將保證金退回乙方或者抵償租金。
五、在租賃期內,甲方負責承擔下列責任:
1.依約將房屋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
2.負責對房屋定期安全檢查,承擔除乙方應負擔房屋維修費以外的其他維修費用;因甲方維修責任而延誤房屋維修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3.轉讓房屋時,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4.租賃期內,甲方須提前解除契約的,應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5.租賃期屆滿須收回出租房屋的,應在租賃期屆滿之日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如該房屋繼續出租的,乙方可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
六、在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1.依約按時交納租金。
2.將房屋轉租、轉讓、分租或者與他人互換房屋使用或者與他人合作、聯合經營應事前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和訂立書面協議,并按規定重新議定房租。
3.因使用需要對房屋進行擴、加、改建(含改變間隔)或者室內外裝修,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和訂立書面協議,并按規定重新議定房租,甲方有權委托他人對工程進行監督管理。
4.因使用不當或者人為造成房屋損壞的,應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5.負責對下列項目房屋維修費用:
①排水管、廁所、化糞池的清疏;
②飲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③門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換,分電表或無分電表內電線、電掣、燈頭、插座等更換和分水表內水管、籠頭更換;
④室內墻面的排刷和天花等的粉飾;
⑤水泵設備的維修和更換。
因乙方維修責任延誤房屋維修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應負責賠償。商鋪租房協議范本
6.協助甲方檢查房屋安全,因不搬遷或者妨礙施工而延誤房屋的維修,造成人身傷亡、財產遭受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7.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內需要安裝或者使用超過水、電表容量的任何水電設備,應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乙方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增容手續,費用由乙方負擔。
8.不得貯存有危險、易燃、違禁物品。
9.租賃期內,乙方須提前解除契約的,應事前征得甲方同意。
10.乙方在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契約之日應交還原承租房屋和設備給甲方,如須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契約。
七、在租賃期內,因房屋危破維修,須乙方臨時搬遷時,甲方應與乙方簽訂回遷協議,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難,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費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實用的房屋租賃合同 篇2
一、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納稅地點
1、在全國性商品物資訂貨會(包括展銷會、交易會等)上所簽合同應當繳納的印花稅,由納稅人回其所在地后即時辦理貼花完稅手續。對此類合同的貼花完稅情況,各地稅務機關要加強監督檢查,并相應建立必要的納稅管理辦法。
2、對地方主辦、不涉及省際關系的訂貨會、展銷會上所簽合同的印花稅納稅地點,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自行確定。
《國家稅務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文件第十五條規定:“‘合同在國外簽訂的,應在國內使用時貼花’,是指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征稅的'合同在國外簽訂時,不便按規定貼花,因此,應在帶入境內時辦理貼花完稅手續。”
二、房屋租賃要交納下列稅:
(1)要向國家交房產稅,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納房產稅。
(2)印花稅,租賃雙方在辦理租賃登記時應按租賃合同所載租賃金額的千分之一貼花。
(3)營業稅,單位和個人出租房屋應按租金收入的百分之五交納營業稅,個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納營業稅。
(4)所得稅,如出租方為企業,應交納企業所得稅;如出租方為個人,應交納個人所得稅。
所繳納稅費比率:
1、營業稅,按租金的3%收取。
2、城建稅,按營業稅的7%收取。
3、教育附加,按營業稅的3%收取。
4、地方教育附加,按營業稅的1%收取。
5、房產稅,按租金的4%收取。
6、個人所得稅,按計算公式[租金-(1+2+3+4+5)]-N×10%收取。月租金在4000元以下時,N為800元;月租金4000元以上時,N為租金的20%。
7、土地使用稅,按每平方米2-8元收取。
8、印花稅,按租賃合同金額的1%收取。
2024實用的房屋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市*街道*小區X號樓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計X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五、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X天內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元。
七、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連一式X份,甲、乙雙方各執X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簽字) 聯系電話:
乙 方:(簽字)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月日
2024實用的房屋租賃合同 篇4
房屋租賃定金協議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居間方介紹,并協商一致,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建筑面積____m2,產權性質___________,產權證號___________)甲方保證此房屋的真實、合法,權屬清晰,無任何糾紛,乙方入住前該房屋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已經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的了解,愿意租用此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
三、甲乙雙方商談議定:
1、 租金:___________(______稅),押金:_______________
2、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租賃期限:______月,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5、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房屋狀況
1、 現在設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需要增添的'設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簽訂本協議時,乙方預付定金______元給甲方(定金最終沖抵房租)。正式租房合同在______年___月___日前簽定。正式合同簽訂之前,若乙方違約,甲方有權不退還定金;若甲方違約,甲方需退還定金,并額外支付與定金相等金額作為違約金。
六、居間方傭金
1、 甲方需支付居間方傭金_________元。本協議簽訂時,甲方需預付居間方50%傭金即_________
元,甲乙雙方簽定正式租賃合同時應付清全部傭金。
2、 乙方需支付居間方傭金______元。本協議簽訂時,乙方需預付居間方50%傭金即______元,
甲乙雙方簽定正式租賃合同時應付清全部傭金。
3、 甲乙雙方無論哪方違約,違約方均需支付居間方應得的全部傭金。
七、若因政策改變及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房屋不能出租,雙方均不違約。甲方退還乙方定金,本契約自動解除。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居間方保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字生效。若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法院提出訴訟。
九、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乙方: 居間方:
經辦人: 經辦人: 經辦人:
2024實用的房屋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于沈陽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為:樓房_________室_________廳_________衛,平房________間,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 _____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
_________,其他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 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范圍是:__________________,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共計_______年_______個月。(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_________日(□ 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
_______元(大寫: _________元)。該房屋租金________(□年/□月)不變,自第___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銀行開立帳戶,通過該帳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_________)等費用。乙方應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___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后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于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后對于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于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簽名
2024實用的房屋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證件號:
承租方(乙方):
證件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積、情況
1-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或整租)的座落在上海市區路弄號室(以下簡稱該房屋)出租(分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屋土地用途為用地,建筑面積平方米,房屋類型為__ ____,房屋狀況為,產權證號碼。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房屋僅作為使用,并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規定。
2-2、在租賃期內,未事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準許前,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賃期限
3-1、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租賃期年月日起至自年月日止。為期年。
3-2、租賃期滿后,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壹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雙方可在對租金、期限重新協商后,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該房屋租賃的月租金為元整,(大寫萬仟百元整)。
4-2、租金按月為一期支付,第一期租金及保證金應于年月日前付清,以后乙方應于每期的天前支付予甲方房租金。
4-3、乙方支付租金方式:。
五、保證金
5-1、為確保房屋及所屬設施之安全與完好及租賃期內相關費用之如期結算,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證金(押金)為元整,(大寫萬仟百元整)。
5-2、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時付清全額保證金。甲方在收到保證金后應予以書面簽收。
5-3、租賃期滿后,乙方點清,交還房屋及設施,并付清應付費用后,經甲方確認后應立即將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六、其它費用
6-1、乙方在租賃期內實際使用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通訊等費用應由乙方自行承擔,并按單如期繳納,逾期不付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6-2、物業管理費由支付。
七、甲方義務
7-1、甲方定期對房屋和設施進行維修,保養(提前10天通知乙方)其費用由甲方承擔。并同意乙方對房屋進行簡單裝修及整改。
7-2、房屋及附屬設施非乙方的過失或錯誤使用而受到損壞時,甲方有修繕的責任并承擔相關的費用,若經乙方催告后,因不及時處理,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7-3、甲方應保證所出租房屋權屬清楚,無共同人意見,無使用之糾紛。
八、乙方義務
8-1、乙方在租賃期內保證在該租賃房屋內的所有活動均能合乎中國的法律及該地點管理規定,不做任何違法之行為。否則視為違約,相關責任與甲方無關。
8-2、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項費用,否則視為違約。
九、違約責任及處理
9-1、甲乙雙方任何一單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條款執行或未盡義務,導致中途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雙方同意違約金為元整。(大寫萬仟佰元整)若甲方違約,除退還給乙方保證金外,還須支付給乙方上述金額違約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扣取上述金額違約金。
9-2、凡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事情時雙方如有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終止及解除條件
10-1、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單方面提前終止本合同,均構成違約。
10-2、租賃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下而致合同終止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A、該房屋占用范圍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
B、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C、該房屋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遭毀損、滅失或被鑒定為危房的;
十一、其它條款
11-1、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2甲方同意乙方在房屋沿街外立面做燈箱廣告牌。
11-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
11-4、本合同共三頁,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即生效。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碼:住址:電話:
房屋租賃合同范本5
委托人(甲方)
居間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出租人與房地產經紀機構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居間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居間出租具備以下條件的房屋(見附件),并協助其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用途:對承租人條件的特別要求:
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服務:
第二條
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
現場看房
本合同簽訂后日內乙方應到房屋現場對甲方提供的房屋資料進行核實,經核實房屋狀況與甲方提供的.資料不一致的,乙方應要求甲方對合同進行修改。
乙方陪同承租人現場看房的,甲方應予以配合。因甲方提供的資料與房屋狀況不一致造成承租人拒付看房成本費的,甲方應支付全部費用。
第四條甲方義務
(一)應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等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
(二)應出示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證明自己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
(三)應保證自己提供的房屋資料真實、合法;
(四)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五)應對乙方提供的承租人資料保密;
(六)不得在委托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后日內與乙方介紹的承租人進行私下交易;
(七)在委托期限內不得將出租房屋同時委托其他房地產經紀機構出租;
第五條乙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二)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項,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對承租人條件的特別要求尋找承租人,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匯報,并為承租人現場看房及甲方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三)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四)收取必要費用、傭金的,應向甲方開具合法、規范的收費票據;
(五)本合同簽訂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收費用;
第六條
傭金
委托事項完成后,甲方應按照實際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過100%)向乙方支付傭金。
傭金應在甲方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后(即時/日內)支付。
傭金的支付方式:現金□;支票□;。
委托事項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傭金。
第七條
費用
委托事項完成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非因乙方過失導致委托事項未完成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必要費用如下:
第八條
轉委托
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將委托事項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經核實房屋狀況與甲方提供的資料不一致,乙方要求甲方對合同進行修改而甲方拒絕修改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甲方沒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證明自己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或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資格證明的,或提供虛假的房屋資料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如約支付傭金、必要費用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與乙方介紹的承租人進行私下交易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與承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還有權取得約定的傭金;
(三)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四)甲方在委托期限內將出租房屋同時委托其他房地產經紀機構出租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傭金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
居間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2024實用的房屋租賃合同 篇7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于______市______(縣)______街道辦事處(鄉鎮)______路(街______號,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______,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______,房屋(□是/□否)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______;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______人,最多不超過______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_年______個月。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______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元整(¥:______)。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______付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每個月______日 。
(二)押金:人民幣______元整 (¥:______元),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______由甲方承擔,______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其它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并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______目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目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2024實用的房屋租賃合同 篇8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為保護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XX市城市房屋租賃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遵循自愿、公平、互利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自愿將坐落在 市(縣) 區(鎮) 路(街、巷) 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積 平方米。房屋租賃用途為 .該房屋的基本情況載于本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二。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該房屋。
第二條 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屋,月租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元(小寫: 元)月租金單價為 元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建筑面積),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額合計(大寫) 元(小寫 元)租金按(月、季、半年、年)結算,由乙方在每 的前 日內交付甲方。付款方式: .
(提示: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如果甲方出租的房屋為期房,自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 (人民幣大寫) 元。
第三條 上述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時,該建筑物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由乙方使用。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產權屬清楚,沒有糾紛。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并承擔相應的民事法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房屋租賃期限內,甲方保證并承擔以下責任:
1、上述房產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負責對房屋及其附著物進行定期( 個月一次)檢查并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責任。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3、如需轉讓上述房屋時,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需抵押上述房屋時,甲方應在辦理房屋抵押登記前告知乙方。
第六條 房屋租賃期間內,乙方保證并承擔下列責任:
1、如要對房屋進行改建、擴建、裝修或增擴設備時,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2、如要將租賃的房屋轉租給他人或與他人交換房屋使用時,必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轉租雙方必須簽訂租賃合同,辦理租賃登記備案手續;
3、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為原因而使房屋或設備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
4、乙方對甲方正常的房屋檢查和維修給予協助。
5、乙方須在租賃期滿時把房屋交還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上述房屋,應在租賃期屆滿前三個月提出,經甲方同意,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并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6、應及時繳納所使用的水、氣、電、電話、網絡、電視收視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等使用費用。
第七條 租賃合同期滿,租賃房屋的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處理:
第八條 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和地方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導致合同無法履行,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由責任方承擔。
第九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季、半年、年)租金額的千分之 向乙方加收違約金。逾期 日,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列第 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月、季、半年、年)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月、季、半年、年)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條 甲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如果甲方出租的房屋為期房,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時間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逾期超過 天,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 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合同繼續履行;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部門履約,可不承擔違約金。
第十一條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設備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但甲方應負責及時維修。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上述房屋在租賃期內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第十四條 以上條款中未盡事項,有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可增設附加條款,或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簽訂后三十日內,出租人應到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如為期房租賃,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后三十日內,到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預租登記。待房屋竣工,取得房屋權屬證書后,再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持 份,房屋管理部門留存一份。
第十七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大門以北房屋予以出租,對本校師生經營書店,經過競標,由 租賃經營,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提供房屋壹間。
2、負責房屋及其它設施的維修(非人為因素造成),保證水電線路暢通。
3、不定期對經營場所進行安全和衛生等檢查。
二、乙方責任
1、只許經營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圖書、學習資料、報刊、雜志、音像制品、音體美用材、文具。
2、自覺遵守暫住人口管理規定,不得影響甲方師生正常的工作、學習和生活。
3、違法經營所造成的后果,負全部責任。
4、水電費自理,水費每月按 方交納。
5、室外宣傳張貼內容、樣式須報學校批準。
6、不準在經營場所內外打牌、下棋,并保持清潔衛生。
7、要愛護室內外設施,如損壞照價賠償。
8、因疏于管理出現的安全等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9、對甲方提出的安全、衛生等方面的問題,確保在規定時間內整改。
10、每年上交甲方租賃費 ,簽定合同時交納。如不按時交納,每天按上交金額的2%交滯納金。
三、其它
1、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一方若中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對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擅自變更經營內容及項目,甲方立即與乙方中止合同,而無須再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必須保證學校內只允許乙方有權經營本合同中規定的圖書、學習資料、報刊雜志,音像制品項目,否則,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經濟賠償,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兩份,蓋章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1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規定執行(如國家無統一規定,則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沖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違約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鑒(公)證意見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經辦人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鑒(公)證機關
電掛: 電掛: (章)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至 年 月 日
2024實用的房屋租賃合同 篇9
一、有效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處理
(一)合同不解除,出租人起訴僅要求承租人償付欠租并支付滯納金的,法院應予支持,滯納金按合同約定的標準計算;若合同約定的滯納金標準過高而顯失公平,應以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付款的違約金標準確定承租人應付之滯納金。
(二)合同解除時有關問題的實體處
1、關于解除合同的條件:通常出現以下幾種情況之一的,出租人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1)承租人欠租超過合同約定期限;
(2)合同未約定期限的,欠租達三個月以上;
(3)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轉租的;
(4)承租人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約定用途的。
出現以下幾種情況之一的,承租人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①出租人未按約定的時間向承租人提供出租房屋的;
②出租人所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導致承租人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③出租人不按合同約定的責任負責維修房屋及其設施,保證房屋安全的;
④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的。
此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法院亦可以解除合同。
二、無效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處理
(一)房屋使用費的處理。合同被確認無效后,承租人尚欠出租人的租金不再給付,而按照指導租金標準向出租人支付房屋使用費,指導租金高于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的,以較低者計。當合同約定的租金高于指導租金時,對于糾紛發生前承租人已按無效合同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高于指導租金的部分,應分別情況進行處理:
1 、因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的規定且有損國家、集體或社會公共利益導致合同無效的,高出部分應判收繳國庫;
2 、其它原因導致合同無效的,高出部分承租人一般無權要求返還。
(二)承租人裝修物的處理。房屋租賃合同被確認無效后,裝修物能拆則拆,不能拆的,對出租人可用部分經評估折舊后由出租人承頂;其余部分經評估折舊后作為無效合同的損失,由雙方按過錯責任比例予以分擔。
房屋損壞賠償的典型案例
本文就東北軍用儲運站與沈陽華宇快運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相關房屋損害侵權問題展開。詳細分析損害賠償的構成要件以及賠償方式,希望對您有幫助。
東北軍用儲運站與沈陽華宇快運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約定,東北軍用儲運站將其住所地的庫房及場地出租給華宇快運部,該房地產年租金為人民幣57萬元,租金按季度結算。東北軍用儲運站負責出租庫房、場地的其他相關事項。同時約定,華宇快運部如遇特殊情況,需終止合同,應當提前三個月通知東北軍用儲運站,并向東北軍用儲運站支付未滿租期的半額租金,作為對東北軍用儲運站的經濟補償。合同經雙方簽章后,東北軍用儲運站為履行合同,終止了其與沈陽市博雅裝飾材料商場簽訂的租賃庫房的租賃合同,并退還博雅商場10個月租金4.2萬元,對場地南側圍墻拆除、樹木砍伐,為此東北軍用儲運站支付人工費用1800元。合同履行未到期,華宇快運部單方向東北軍用儲運站提出解除合同并拒絕繼續履行合同。現東北軍用儲運站訴請華宇快運部因違約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12萬余元。
二、法院的認定與判決
一審法院認定:東北軍用儲運站與華宇快運部簽訂房地產租賃合同系雙方在平等、自愿基礎上簽訂的,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有效。雙方均應遵循誠信原則,按合同所約定條款履行應盡義務,行使相應權利。合同生效后,雙方按合同約定分別履行了其相應義務,東北軍用儲運站終止了其與沈陽市博雅裝飾材料商場的租賃合同,退還其租金42000元,為拆圍墻、伐樹支出工資1800元,已造成經濟損失43800元。因華宇快運部單方無故解除合同,除造成東北軍用儲運站上述損失外,還造成其因該合同未能履行所期待的利益損失。因此,華宇快運部應承擔因其單方違約致東北軍用儲運站的各種損失。判決:一、沈陽華宇快運部于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內給付東北軍用儲運站經濟損失43800元;二、沈陽華宇快運部于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內給付東北軍用儲運站違約金23750元;三、駁回雙方其他訴訟請求。沈陽華宇快運部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二審法院以調解結案。
三、相關法律問題分析
本案判決能否損害賠償金與違約金并存的問題。如果不考慮合同效力的問題(違約責任以合同有效成立為前提,若合同不成立、不生效、無效、被撤銷,縱使當事人有過失,對方有損失,也不發生違約責任),筆者認為本案不應既支持損害賠償金又支持違約金。
違約金是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或法律直接規定的,在合同債務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時,向對方當事人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未約定則不產生違約金責任。從立法和司法實踐來看,均承認違約金具有雙重性質,即懲罰性和賠償性的性質。我國合同法第114條第2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從這條可以看出,主張違約金時,可以損失額作為要求增加或者減少的法定依據。由此可看出違約金主要體現為補償性,其以補償為首要的、基本的功能,但合同法114條第3款規定:“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這就說明在專為遲延履行而約定違約金場合,違約金與實際履行可以并存,此時有懲罰性違約金存在的空間,但此為例外。
損害賠償是指違約方因不履行合同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依法或根據合同規定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其責任構成如下:(1)違約行為;(2)債權人受有損失;(3)違約行為與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4)違約一方沒有免責事由。作為民事責任的一種,損害賠償的突出特點表現在補償性上,一般不具有懲罰性。它以違約行為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事實為基礎。沒有損害事實就談不上損害賠償。這是損害賠償不同于違約金的根本所在。賠償損失也有一定的限制,即損害賠償額應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即合理預見規則。損害賠償直接關系到當事人雙方的物質利益分配,體現著違約責任的作用,是一種較普遍的責任方式。但也有少數例外情況,欺詐違約行為的損害賠償具有懲罰性就是例外情況。我國《合同法》第113條第2款規定:“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這個規定只是損害賠償的例外,并非損害賠償的一般原則。
綜上,違約金、損害賠償均以補償性為其基本功能,功能的基本重合性決定了二者原則上不能并用。違約金與損害賠償在補償性上,都能使違約相對方得到全面的補償,違約金或損害賠償單獨適用,違約相對方的利益都能得到全面、充分的保護。根據公平原則和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違約金與損害賠償亦不應當并用。因此,本案原審法院既支持損害賠償金又支持違約金是不符合立法本意的。但是,也不能認定違約金與損害賠償本質上等同,違約金責任(意定性)是不同于損害賠償金(法定性)的。合同法它強調違約金是一種約定的條款,因此它是優先于損害賠償的。也就是說我們按照合同自由原則應尊重當事人的合同自由,合同自由其中也包括當事人自由選擇合同的補救方式以及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賠償數額。如果當事人約定了違約金,首先實行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條款,在當事人沒有確定違約金條款的時候,這樣可以使用法律的損害賠償責任,同時在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補償非違約方損失的時候,可以在繼續使用損害賠償責任。所以,違約金是優先于損害賠償使用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房地產糾紛)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房地產糾紛)
(法釋[20xx]11號,20xx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9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于20xx年6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9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為正確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結合民事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第一條 本解釋所稱城鎮房屋,是指城市、鎮規劃區內的房屋。
鄉、村莊規劃區內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可以參照本解釋處理。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當事人依照國家福利政策租賃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產生的糾紛案件,不適用本解釋。
第二條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第三條 出租人就未經批準或者未按照批準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筑,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筑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延長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延長使用期限內的租賃期間有效。
第四條 當事人以房屋租賃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房屋租賃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條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當事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持。
當事人請求賠償因合同無效受到的損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和本司法解釋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處理。
第六條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訂立數份租賃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承租人均主張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順序確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經合法占有租賃房屋的;
(二)已經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賃房屋的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條 承租人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擴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仍不予恢復原狀,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的規定處理。
第八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租賃房屋無法使用,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租賃房屋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
(二)租賃房屋權屬有爭議的;
(三)租賃房屋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于房屋使用條件強制性規定情況的。
第九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合同無效時,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雙方各自按照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分擔現值損失。
第十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或者合同解除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第十一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合同解除時,雙方對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因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應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應在利用價值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三)因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的事由導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按照公平原則分擔。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十二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時,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補償附合裝飾裝修費用的,不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或者擴建發生的費用,由承租人負擔。出租人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四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擴建,但雙方對擴建費用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辦理合法建設手續的,擴建造價費用由出租人負擔;
(二)未辦理合法建設手續的,擴建造價費用由雙方按照過錯分擔。
第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但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賃合同產生的糾紛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第十七條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時,次承租人請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以抗辯出租人合同解除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轉租合同無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為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超出其應付的租金數額,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償。
第十八條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履行期限屆滿或者解除,出租人請求負有騰房義務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騰房占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九條 承租人租賃房屋用于以個體工商戶或者個人合伙方式從事經營活動,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經營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請求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條 租賃房屋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承租人請求房屋受讓人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租賃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設立抵押權,因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發生所有權變動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第二十一條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情形,承租人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請求確認出租人與第三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條 出租人與抵押權人協議折價、變賣租賃房屋償還債務,應當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請求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三條 出租人委托拍賣人拍賣租賃房屋,應當在拍賣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參加拍賣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四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張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的;
(二)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
(四)第三人善意購買租賃房屋并已經辦理登記手續的。
第二十五條 本解釋施行前已經終審,本解釋施行后當事人申請再審或者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的案件,不適用本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房地產糾紛)
怎么處理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合同必須嚴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項基本原則。但是,當事人可依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而享有解除權,以便從合同的束縛中解脫出來。
在房屋租賃合同關系中,除當事人約定外,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雙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權:
1.承租人的解除權。在租賃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權利瑕疵),致使承租人無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響,或者在相當期間內不能進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賃房屋毀損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條規定:“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達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們認為,對于租賃房屋的瑕疵,不論是物的瑕疵還是權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規定,承租人可以主張解除合同。對于承租人因租賃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張解除合同的,應滿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礙必須達到嚴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賃房屋對于承租人有特別利害關系的,則該障礙即使未達到嚴重程度,也應允許承租人解除合同。(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內進行修繕。但在修繕為不可能或者雖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無利益的,則無需催告即可主張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的用語是“可以隨時解除”。但應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賃房屋的瑕疵已達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種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響其解除合同。這一點與一般的合同解除規則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絕對保護人的生命與健康。對此條作相反解釋,就是,如果租賃房屋的瑕疵不會導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該瑕疵在訂立合同時即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將不得主張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權。包括:(1)承租人違反約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賃房屋的性質而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2)承租人遲延支付租金,經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內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雙方均有的解除權。不定期的房屋租賃合同,雙方均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實踐中,因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而發生的糾紛也比較多。處理此類糾紛時,應注意:
1.當事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則只能根據法律的規定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否則,將構成違約。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條件而當然發生,而應以有解除權的一方行使為必要。這里需要區分合同的解除與附解除條件的合同兩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約定的條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權,其效力的發生以實際行使解除權為必要;后者則因約定(不可能是法定)條件成就,而當然發生合同消滅的效力。行使解除權,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六條規定,應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礙以訴訟的方式來行使,因為起訴本身可以視為一種通知。
3.要嚴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條件。當事人只有在符合約定或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條件的情況下,即使發出解除通知,也不能產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構成違約。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怎么處理?
原告(反訴被告)薛,男,19xx年X月29日出生,漢族,住廣州市路X號地下。
委托代理人王思魯,廣東環球經緯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盧愿光,廣東環球經緯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反訴原告)李,男,19xx年X月16日出生,漢族,住廣州市天河區銀河橋X號之一。
委托代理人王,廣東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反訴被告)薛與被告(反訴原告)李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xx年3月20日受理后,依法由審判員張獨任審判,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反訴被告)薛委托代理人王思魯、盧愿光,被告李委托代理人王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反訴被告)薛訴稱,我與被告于20xx年10月22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我與被告在合同中約定:被告租給我位于廣州市白云區心誼路51-53號首層,建筑面積65平方米(前廳、樓梯間),首層建筑面積(后座)95平方米及二層1100平方米建筑面積;我租賃該房屋經營小童羊食府;租賃期6年,從20xx年10月18日起至20xx年10月18日;押金相當于2個月租金的數額,租金為45960元/月;我在合同簽訂時即向被告交付押金91920元;被告應協助我辦理臨時商業用途并負責費用(正常費用支付)。20xx年1月18日,我與被告在原租賃合同的基礎上簽訂了《補充協議》,約定:在原合同不變的前提下,我新增租首層(后座)建筑面積94平方米;我新增租94平方米,月租金68元/平方米,總計租金為每月6392元,協議押金為12784元。我與被告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被告已十分清楚我租用該物業的目的是經營小童羊食府,被告已經承諾協助我辦理臨時商業用途并負責費用(正常費用支付)。被告作為該物業的產權人,為租賃物業辦理臨時商業用途是被告的義務,而不僅僅是協助義務,如僅是協助義務,被告不必負責費用,雙方也不必多此一舉在該條款上摁手印。后我要求被告為該物業辦理商業用途時,被告卻意圖以“協助”的字樣逃避義務。《房屋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簽訂后,我積極履行合同義務,分別于20xx年10月22日、20xx年2月5日向被告支付了租賃押金91920元、12784元,押金共計104704元,并支付了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的房屋租金。我為小童羊食府的經營作了一系列的工作,包括物業裝修(該裝修損失非經過折舊后的評估價值為1157271元),辦理了消防許可證、臨時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多次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因被告此前拒不協助我辦理租賃物業臨時商業用途等相關手續,導致上述經營場所無法辦理營業執照。我為催促被告履行協助辦理臨時商業用途的義務,多次與被告商談,而被告每次要求我交租后卻出爾反爾,不協助辦理臨時商業用途。為此,我委托律師于20xx年8月26日、20xx年9月12日、20xx年9月23日多次發《律師函》給被告,明確要求被告協助我辦理租賃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適用于專屬管轄嗎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將房屋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租金,并在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協議。那么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適用于專屬管轄嗎?出現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應該怎么辦?請閱讀下文了解。
2024實用的房屋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層,共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該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___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___個月的_____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_____(月)(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乙)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甲)(乙)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責任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關于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電話:
2024實用的房屋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將坐落在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裝修及設備情況: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此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如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擁有優先承租權。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新的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租金、交納期限和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年租金______元,計人民幣(大寫)______,交納方式為______付。由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后用。以后支付應在付款期末前______天支付。
第四條: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
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應當積極配合。
第五條: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水電氣
乙方必須遵守當地暫住區域內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交納水、電氣、收視、電話、衛生及物管等費用。乙方的民事糾紛均自行負責。水、電、氣底數各是:水______噸,電______度,氣______方。
第七條:押金
甲方收乙方押金______元,乙方退房時,結清水、電、氣費,交還鑰匙后,由甲方退還乙方押金______元。
第八條:違約責任
租賃雙方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條款,違約方須賠償給對方違約金______元,大寫______。
第九條:免責條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動作廢。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4實用的房屋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于 市 區 房屋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乙方租用房屋時間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乙方租賃出房屋只能作住宅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功能。
第四條:該出租房的租金為每月 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簽訂合同時乙方須向甲方交納房屋押金 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押金屬乙方所有,如乙方違反甲方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從押金中扣除,租約期滿結算后退回給乙方(不記息)。
第五條:交租方式為每月交一次, 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每次交租為當月 日期前交納房租。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月按拖欠部分的2%加收滯納金,拖欠租金十天以上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權追回所拖欠的.租金及滯納金,另扣除押金。
第六條:
1、租賃期間,每月的管理費、水電費、電話費、網絡費、煤氣費、電視管理費及衛生費均為乙方負責。
2、租賃期滿,乙方須按時將房屋原狀歸還甲方,如有需結租須提前三十天與甲方協商。
3、合約中止,乙方須迅速搬走全部屬于乙方的家私以清手續,不得借故不交門匙,故意阻滯時間,若合同期終止滿三天,乙方家私仍未搬走,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
4、租期未滿,甲乙雙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在租期未滿時解除合同,當事人必須提前三十天,并通知對方。
第七條:乙方使用房屋時,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特區有關系列規定,嚴格遵守社會公德。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結構、設施。如故意或過失所造成毀損,應負責修茸恢復原狀,賠償經濟損失。
第八條:如發生不抗力,政府或上級部門征用房屋或土地等情況,本合同自動解除。由此造成乙方損失時,甲方概不負責。
第九條:乙方租房期滿遷出時,必須將所有大門及房門鑰匙如數交回給甲方。
第十條:此房屋僅限乙方使用,不得轉租給第三方。
第十一條:若乙方違反合同所約束的條款,甲方有權立即收回房屋使用權。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代表簽字,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簽字(名)之日起生效用,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4實用的房屋租賃合同 篇13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將南寧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樓_____號房屋出租給乙方作為生活住房使用。
第二條、租期,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為止。
第三條、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每月。
第四條、押金
1、交付租金同時,乙方應另押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人民幣)。
2、租房日期完租金如數退還給乙方。
第五條、乙方租用后應注意以下事項(義務):
1、乙方應遵紀守法,合法經營,并自行辦理相關手續、承擔相關責任。
2、乙方應注意居住和經營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加強用電安全,不得亂拖、亂接電線;對于防盜、防火、用電安全進行經常檢查。
3、乙方對租用房沒有處理權,也不能改變其用途,否則屬于違約。電、水、電視、及其它設施由乙方使用,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按時、足額繳。
4、乙方在租用期內,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設施。
第六條、甲方責任及義務:
1、在合同未到期前甲方不得提前租借給別人,如有違約應給于乙方相應的`賠償。
2、在乙方交完租金的情況下,甲方不得隨意停水、停電,避免造成乙方生活上的不便。
3、甲方應該保證出租的房屋安全、設備完好。在使用中出現問題時應根據不同情況區別對待。
第七條、有關退租條例
1、協議期內,乙方履行本協議所有條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時,必須與甲方協商一致,另要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第八條、本協議經甲乙各方協商一致、同意、簽名蓋章后生效,簽訂之日為本協議的生效日期。
本租房協議為甲乙雙方的正式協議,以原件為準(甲方未蓋紅印章的不屬正式協議,復印件不能作為正式協議使用)。
第九條、補充協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協議壹式_____份,每份壹張貳頁,甲乙各方各執壹份。
甲方于_____年申明:本房屋出租期限到______年_____月到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屆時甲方將收回自用。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4實用的房屋租賃合同 篇14
經雙方友好協商補充以下協議:
1. 租賃期內房屋的管理費、水電費及乙方應繳費用由乙方向相關部門自行繳交并遵守物業管理處規定;甲方同意給乙方( )天免租期由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免租期內乙方仍要繳交相關的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
2. 在租賃期內,甲方按房屋現狀交樓,如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需經甲方同意,并自行到管理處申請報批,繳納相關費用,甲方給予協助。
3. 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擅自將該房屋轉租或分租;不得在房屋內進行違法活動。
4. 合同第六條第4點改為:發現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用途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15天,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5. 在租賃期內,甲方雙方如有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則違約方應按本合同租金的'2倍支付違約金。
6. 在租賃期內,乙方依時每月向甲方交納租金,甲方收到后向乙方出具租金發票。
(甲方收款賬戶為:開戶銀行: 戶名:賬號: )
7. 房屋的租賃登記手續由租賃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辦理,甲方協助乙方完成。
8. 在租賃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必須保持室內裝修、設備、設施的完好交還給甲方,不得造成人為的損壞,否則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可移動的設施、設備歸還乙方所有。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內主墻,乙方如將甲方室內主墻拆除的,必須在租賃期滿前恢復原裝,否則按金不予退還。
9. 在租賃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應在3天搬遷完畢,否則視乙方放棄對房屋內屬乙方所有的設施設備及其它物品的各項權利,甲方有權自行處理,乙方不得要求返還及索取賠償。
10. 在租賃期屆滿后,若乙方愿意與甲方繼續承租該物業,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享有該物業的租賃優先權。若甲方轉讓該物業,乙方同意放棄優先購買權。
本補充協議壹式伍份,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本補充協議與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2024實用的房屋租賃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出租人) 乙方:______________(承租人)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
(如果房屋是共有,則還應增加:已經共有人同意,附書面同意聲明。如果是委托租賃,應有房屋所有權人與受托人的委托協議書)
第二條
房屋法律概況
1、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人: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2、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登記的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房屋的使用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房屋的附屬建筑物和歸房屋所有權人使用的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出租房屋概況(包括從落地址、名稱、用途、間數、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地面、墻壁質量、家具設備等)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出租人)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承租人)
2024實用的房屋租賃合同 篇16
出租方(甲方):聯系方式:;
承租方(乙方);聯系方式:。(附身份證復印件).
第一條合同目的
甲、乙雙方自愿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有的房屋一事,達成本合同。
第二條合同標的及標的用途
甲方將位于市路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家生活使用(租賃用途)。
第三條合同期限
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條租房款計算方式及支付方式
1、本房屋租金為每月人民幣元(元整)。
2、本合同按(分期、一次性)交付租房款為定。分期交付的.,按季計算。凡分期交付租房款的,乙方應在下一期繼續居住前一周內交付款項。
3、租房款以交付。
4、乙方應支付押金元。押金待本合同到期時房屋、室內設施無損壞情況下全額退回。
第五條權利義務及責任承擔
1、乙方應當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租房款項,凡乙方遲延交付房款超過天,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且扣除乙方%的租房押金作為違約金。
2、甲方每有權在與乙方約定時間后共同進行一次房屋檢查,乙方超過兩周無客觀原因不同意的視為乙方違約;但在檢查過程中,除非乙方有違反本合同條款的事項,否則甲方不得借故單方解除合同。
3、乙方有權在交付足額租金后合理使用房屋、以及房屋內配套的家具、電器,甲方不得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非經乙方同意私自處分這些家具、電器。但上述設施若出現安全隱患,甲方可換置或處理后同乙方協商補償事項。
4、乙方有權在甲方的同意下增置其所需的家具,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所增置物所有權歸屬乙方,租賃期滿后乙方應搬出或與甲方協商處理。
5、房屋租賃期間所產生的水費、電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結清以上各項費用。否則甲方有權從租房押金中予以扣除,并且保留對費用超出部分的追索權。
2024實用的房屋租賃合同 篇17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更好地滿足人們對移動通信需求,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對移動通信公司租用甲方房屋作移動基站機房使用達成一致意見,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租賃甲方 樓第 層房屋一間,用于建設移動通信基站,并在房頂及頂層平臺布放天饋線。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 年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按 元/年標準收取,一年一結算。自本合同簽定投入使用之前支付第一年租金給甲方。
四、租賃期間房屋的維修保養
(1)、出租房屋的`維修保養由乙方負責,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不得隨意改變房屋結構,只能對室內作簡易裝修、間隔加裝門鎖,費用由乙方負責。
五、甲方與乙方的變更
⑴在租賃期間,如甲方出租場地所有權發生轉移應通知乙方所有權轉移的情況。所有權轉移后,場地產權所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和承擔原甲方享有和承擔的權利和義務。
⑵乙方如因網絡調整,基站站址需搬遷,經雙方協商可終止合同,但乙方必須保證在合同終止之前將所租房屋按甲方要求進行必要修復。
⑶甲方若需場地另作他用,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雙方協商解決應急或搬遷方案。
六、乙方在甲方樓頂安裝的天饋線和基站機房負荷,不得超過房屋的承載負荷及影響房屋整體美觀。
七、甲方提供水電供乙方使用,水電費由乙方負擔。價格不高于水電部門規定標準。
八、因不可抗拒因素導致的經濟損失,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九、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后,甲乙雙方未簽訂新的合同。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2024實用的房屋租賃合同 篇18
一、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應由合同雙方誰付?
對于很多朋友對于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該誰交付、及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稅率是多少?解答如下:
在稅收法規上,訂立合同的雙方都是印花稅納稅義務人,即使是合同約定稅負由物業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法規文號:國務院令1988第11號
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
定繳納印花稅。
第八條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并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
二、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繳納需要提供什么資料?
需要租賃雙方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租賃合同原件、房產證原件一起到所在地地稅局去繳納。
三、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稅率如何計算?
1、財產租賃合同印花稅的稅率是0、1%;印花稅在“簽合同時”按合同金額繳納。
2、印花稅是這樣規定的: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的,其稅額未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
對財產租賃的印花稅有特殊規定:最低一元應納稅額起點,即稅額超過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計。
四、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稅率是多少?分幾次扣除?
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稅率是0、1%,一次性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