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額擔保合同(精選3篇)
按份額擔保合同 篇1
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公平、誠實守信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為乙方同___________公司簽訂的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業主支付○承包商履約委托保證合同》及其編號為的保函(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____主擔保合同及保函)提供聯合擔保。現雙方簽訂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聯合保證范圍
1.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交的上述主擔保合同及保函提供保函額度%即人民幣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的連帶共同保證。
2.甲方對約定比例額度承擔保證責任。約定不明確的,甲乙雙方平均分擔保證責任。
二、聯合保證方式
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約定比例連帶責任保證。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三、聯合保證費用及反擔保保證金
乙方就提交的上述主擔保合同及保函收取的擔保費用及反擔保保證金,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按甲方承擔的保證責任額度比例,向甲方支付聯合保證費用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及反擔保保證金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按份額擔保合同 篇2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通知收件人:
通知地址/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通知收件人:
通知地址/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丙方:
銀行住所:
法定代表人:
通知收件人:
通知地址/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鑒于:
一、甲方系_______市政府批準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從事再擔保業務的機構,愿意遵守《_______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并受其約束。
二、乙方系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為_______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的成員,愿意遵守《_______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并受其約束。
三、丙方系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企業法人分支機構,為_______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的成員,愿意遵守《_______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并受其約束。
四、乙方、丙方在內的_______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全體成員同意甲方做為_______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的業務管理人,委托其處理再擔保業務工作的具體事務。
為增進擔保機構信用,增加中小企業的融資平臺,引導產業集群健康發展,甲、乙、丙三方本著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丙方貸款提供的擔保由甲方提供再擔保服務事宜達成一致,依法簽訂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定義與釋義
本合同的下列詞語,如本合同文內無特指,則應采用下列釋義:
1、借款企業:指由乙方、丙方共同向甲方申請再擔保,并由甲方出具的再擔保函明確納入再擔保體系的借款企業,具體企業名稱詳見附表。
2、貸款項目:指丙方或其分支機構接受借款企業向其申請貸款,并同意貸款,并由乙方為借款企業擔保的貸款項目。
3、貸款方:指貸款給借款企業的丙方或其分支機構。
4、貸款合同:指貸款方與借款企業因貸款項目簽訂的貸款合同,含貸款方委托第三方與借款企業簽訂的委托貸款合同,貸款合同編號詳見附表。
5、貸款本金:指貸款合同項下貸款方向借款企業實際發放的貸款金額。
6、還款日:指借款企業與貸款方就貸款項目約定的本金還款日,貸款分期償還的,還款日以最后一次本金償還日期為準,但經甲、乙、丙三方共同認可后,可宣布貸款提前到期。
7、正常利息:指貸款合同約定的貸款方向借款企業發放貸款之日至還款日的利息。
8、未還本息:指自還款日起計滿6個月,貸款本金和正常利息中借款企業未向貸款方償還的全部或部分款項。
9、《_______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指由_______市財政局、乙方、丙方等組織共同簽署的《_______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及本合同簽訂之后該章程的修正案。
10、再擔保:適用《_______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的規定理解。
11、再擔保體系:指《_______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規定的_______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
12、市財政:指_______市財政委員會。
13、管委會:指_______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的管理委員會。
14、監委會:指_______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監督委員會。
15、風險準備金:適用《_______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的規定理解。
16、分賬戶中風險準備金:適用《_______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的規定理解。
17、保證金:適用《_______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的規定理解。
18、分賬戶中保證金:適用《_______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的規定理解。
19、政府風險補償金分配系數:適用《_______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第三十五條的規定理解。
20、代償:適用《_______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規定的理解。
當發生代償時,未還本息中按本合同約定的風險分擔比例由再擔保體系承擔的部分,由乙方和丙方按75:25的系數分擔,再擔保體系用各分賬戶的款項代償。首先以乙方和丙方分賬戶中的風險準備金支付;不足時,再依次以市財政分賬戶中的風險準備金、乙方和丙方分賬戶中的保證金、市財政分賬戶中的保證金支付,前一賬戶款項夠支付的,不動用后一賬戶款項。
動用市財政分賬戶中的風險準備金的款項代償時,須報管委會批準。動用乙方和丙方分賬戶中的保證金的款項代償時,須報管委會、監委會審核批準。
動用市財政分賬戶中的保證金的款項代償時,須報管委會、監委會、市財政局審核批準。
甲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按份額擔保合同 篇3
保證人(甲方): 身份證:
住所(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保證人: 甲方)身份證:
住所(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債權人(乙方):
住所(地址):
授權代理人:楊芷瑜聯系電話:
合同簽約地:遂寧市船山區
為了確保 年 月 日(借款人)與本合同乙方簽訂的遂匯利借字(201)第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借款人義務得到切實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據《合同法》、《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陳述與保證
1.1依據中國法律具有保證人主體資格,可以對外提供保證擔保。
1.2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財力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而減輕或免除所承擔的保證責任。
1.3甲方已認真閱讀了本合同之主合同各項條款,完全了解主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對主合同主體各方的約定沒有不理解和誤解的事項,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保證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1.4若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約定履行償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直接向甲方追索,甲方授權乙方通過人民法院查詢、凍結和扣收甲方在所有銀行開立的所有賬戶上的資金,以抵償主合同項下甲方的擔保債務。扣劃款項為外匯的,按扣劃日中國銀行所公布的外匯買入價折算。同時,可以依法查封、變賣甲方包括上市股票、公司股權、所有動產和不動產在內的任意資產用于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擔保債權本息和相關費用的優先受償。
第二條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及金額
2.1本合同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依據主合同發放的貸款,金額為人民幣 萬 元整。¥ 萬 元。
第三條主合同借款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3.1主合同履行期限為個月,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如有變更,依主合同之約定。
第四條保證方式
4.1本合同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以甲方(兩個保證人)所有資產(包括但不限于現金、存款、上市股票、公司股權、任何實物資產與債權)及全部收入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借款人不能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則由本合同甲方任意保證人承擔借款本息和費用的償還責任,承擔保證責任后,按照法律規定追償。
第五條保證范圍
5.1本保證合同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代理費等。
第六條保證期限與被保證人的權益實現
6.1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為:自主合同確定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兩年。
6.2如主合同確定的借款分批到期的,則每批借款的保證期間為每批借款到期之次日起兩年。
6.3如乙方根據主合同之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則保證期間為自乙方向借款人通知的還款日之次日起兩年。
6.4乙方被擔保債權的實現。若主合同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履行主合同項下債務,乙方即可于主合同違約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主合同項下各擔保人按照所擔保的債務承擔未清償債務的連帶清償義務,依法處置擔保人在本合同1.4和4.1項下的任意資產,用于乙方應收債權的優先受償。
第七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7.1根據乙方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7.2對乙方發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甲方有義務簽收并在簽收后3日內寄出回執。
7.3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應及時通知乙方:
7.3.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7.3.2經營范圍和注冊資金發生變更、股權變動;
7.3.3財務狀況惡化或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7.3.4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7.3.5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
7.4發生7.3.1或7.3.2條情形的,甲方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發生前款其他情形的,應在事后5日內通知乙方。
7.5乙方與借款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除展期或增加貸款金額外,無須經甲方同意,甲方仍在原保證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7.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甲方仍在原保證范圍內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7.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約定權益和利益均不因此而受到任何侵害。
7.8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股份制改造或其他事件時,保證妥善落實本合同項下全部保證責任。
7.9借款人償清其在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甲方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八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8.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能夠證明其合法身份的有關文件。
8.2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能夠反映其資信情況的財務報告及其他資料。
8.3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債權全部或部分未受清償的,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承擔保證責任。
8.4對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應在接到上述通知之日起10日內履行保證責任:
8.4.1乙方依主合同約定依法解除主合同的;
8.4.2乙方依主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貸款的。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和主合同貸款展期的,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條中作虛假陳述與聲明,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9.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9.3因甲方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的,甲方應在保證范圍內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9.4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履行擔保債務的連帶清償責任者,或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處置、轉移、隱匿財產,或為乙方依法追索擔保責任設置障礙者,應向乙方承擔應付擔保債務金額的雙倍賠償支付責任。
9.5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乙方有權無須經甲方同意,直接通過媒體等公開手段發布催收公告;有權向國家征信管理機關舉報其違約事實并要求將其違約事實錄入甲方的征信記錄。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0.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納印蓋章后生效,至主合同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10.2本合同獨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本合同繼續有效。甲方仍應按本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10.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該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11.1本合同當事主體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首先應由合同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11.2本合同當事主體協商一致,同意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可以通過仲裁方式解決的,則由遂寧市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但必須另行達成仲裁協議。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2.1無。
第十三條附則
13.1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當事人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附件:
13.2.1甲方份證復印件(復印件應與原件核對一致);
(甲方1簽印): 乙方(簽章):
授權代理人:
(甲方2簽印):
本合同簽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