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栗購買合同(精選3篇)
板栗購買合同 篇1
買售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賣出人(乙方):__________
為加快農村經濟快速健康規模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促進農業產業化進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買賣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標的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出賣人在_____年_____月以前(或月旬內),向買售人交售___板栗_(茶葉、生姜、板栗、高山蔬菜、靈芝、蠶種、)___ 斤。(張、擔)。
2.所售綠色農產品最低價格(保護價) _ 元/斤(張、擔),市場行情上漲時,有收購單位按市場價格進行收購。
3.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斯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雙方另行達成新的協議。
第二條 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綠色農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買賣雙方協商確定,或按樣品標準定價(樣品由雙方妥善保管,甲方驗收)。
2.綠色農產品的包裝,由買賣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第三條 交貨方式、驗收、結算方式
1.實行送貨到________收購點,貨物由買受人當面驗收。
2.貨款由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現金結算,錢貨兩清。不得打白條或代扣其它稅費。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買受人在合同履行中退貨的,應償付出賣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5-25%)的違約金。
2.買受人無故拒收綠色農產品,應向出賣人償付被拒收貨物總值_____(5-25%)的違約金。
3.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收購綠色農產品的,應按少收部分的總值_____(5- 30%)支付違約金。
4.出賣人交貨數量少于合同規定的,按少交數量價值_____(1-20%)支付違約金。
5.出賣人在交售綠色農產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買受人有權拒收,出賣人同時承擔_____(5-25%)違約金。
6.出賣人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乘人重新包裝,損失有出賣人承擔。
第五條 不可抗力
1.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盡快向對方通報理由,在提供相應證明后,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出賣人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承擔違約責任。
2._____綠色農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受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建議后,應在十日內做出答復,逾期不答復視為默認。
2.合同期滿,買、賣雙方可根據對下一年_____供應的預測,重新簽訂_____合同。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__________生效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單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賣出人: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 月___日
板栗購買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城新區路所建的營業場所左右為鄰,均向電力局提出了用電申請,電力局決定給甲乙兩戶企業共安一個變壓器。經雙方協商,就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條款,共同遵守。
一、用電量:
甲方申請用電量500千伏安,乙方申請用電量200千。
伏安。以后若某一方用電量增加,超過了現在申請值,則應提前通知另一方同意,然后單獨向電力局提出增容申請,增加變壓器容量。
二、變壓器:
1、電力局確定安裝一臺630千伏安的變壓器。
2、變壓器安裝在乙方院子東邊三層樓房頂上,乙方在建房時要滿足安裝條件,確保變壓器正常安裝。
3、配電室設在甲方商場北邊四層樓房的某一間室內,此房為配電專用,甲方應滿足其安裝條件,不得兼作它用。
三、費用:
1、變壓器安裝用房和配電室用房由甲乙雙方各自建設,各自承擔建房費用,互不找補建房差價。
2、電力局指定甲乙雙方各自購買的設備,自行購買,互不找補購買差價。
3、變壓器、配電室內設備、配電室以前的輔助材料、施工費等共用部分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配電室以后的費用屬于各自用電部分,費用各自承擔。
4、雙方承擔費用額按申請用電量所占比例計算,即甲方承擔71.43%,乙方承擔28.57%。以后,變壓器及其輔助設施共用部分的維修保養費用,同樣按此比例承擔(單方增容除外)。
5、某一方需要增加變壓器容量,因此所造成的費用,由增容方自行承擔。增容后的變壓器及其輔助設備維修保養,按新的用電量比例重新計算分擔。
6、因單方增容或單方用電設施維修造成共用部分停電,應提前通知對方,互相諒解,互相支持,但不賠償因停電給另一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四、違約責任:
1、雙方用電過程中應嚴格控制自己的用電量,不得超過本協議分配的用電量(甲方安全用電量360千瓦/時,乙方安全用電量144千瓦/時)。
2、若某一方用電超過上述安全用電量(可通過配電室電表觀察計算),引起供電線路或供電設備損壞,除由造成事故方單獨維修供電設備外,還應賠償給另一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雙方應自覺按時繳納電費,若因一方不按時繳納電費,造成電力部門拉閘限電,則應賠償給另一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若遇到供電緊張而限制用電量,雙方應共同協商,合理分配限電期間的用電量,并本著互讓互諒的原則,合理安排雙方用電時間、用電器具,盡可能減少雙方損失。
5、若某一方違反本協議而違約,賠償另一方壹拾萬元(¥10萬元),由其另行安裝變壓器。
6、本協議未定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8、爭端解決方式:協商或向人民法院訴訟。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簽訂時間:XX年XX月XX日
板栗購買合同 篇3
甲方:乙方:
雙方本著保護動物,愛惜、尊重生命的人道主義精神,以誠信、公平、合理之原則,經雙方充分的平等協商,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購買時間: 年 月 日購買地點:成都市 號
二、購買時甲乙雙方確認的該犬的狀態:
1、體重:
2、食欲狀況
3、眼睛有無混濁物
4、鼻鏡是否正常
5、大便是否正常
6、皮毛狀況是否正常
7、體溫是否正常
8、四肢關節運動是否正常
9、其他特殊情況 :
三、寵物在售出后十五日內出現傳染性疾病“犬瘟熱”“犬細小病毒”等相關致命傳染病問題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寵物售出十五天直至以后,乙方不再承擔上述寵物的任何責任。
四、如果第三條所包含病情不能治愈,或造成寵物死亡,乙方承擔以下責任:
1、根據實際情況協商退款
2、負責醫療,承擔病犬治療全部費用,或更換同等價格的寵物。
五、如果在 5天內該犬有非第三條包括的病情,乙方負責提供免費治療指導,推薦相關寵物醫療診所,享受相應優惠。
六、新購犬貓注意事項:
1 、 遵照乙方告知喂養方式持續喂養,不得使寵物暴飲暴食,引發相應疾病;
2、6月齡以前,應盡量避免接觸疾病高危環境,如野犬較多的戶外草叢等
3、寵物未完成免疫程序前,不得洗澡、不要隨意喂食牛奶、減少接觸戶外環境
4、如甲方不遵照注意事項進行喂養,一切后果自行承擔。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