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底銷售合同范本(精選3篇)
保底銷售合同范本 篇1
甲方即客戶本人已仔細閱讀本表格及背面《合同條款》,對內容沒有異議,愿意并履行有關合同內容,保證提供的信息真實有效,并妥善保管本合同,以便查詢。
單位蓋章/客戶簽字:
年 月 日
《合同條款》
沈陽市高新區幸運星電子經營部(簡稱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中國互聯網絡域名管理辦法》、《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域名注冊實施細則》、《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域名爭議解決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商品購買、售后、維護及維修服務條款
1已經注冊成功的域名發生因申請單位原因造成的注銷等,乙方不返還任何費用;域名注冊、虛擬主機、企業郵局開通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2域名管理密碼及虛擬主機FTP密碼交由甲方自行管理的,由于甲方管理不慎造成域名丟失、網站程序被刪除等問題,乙方不承擔任何相關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所造成的損失;
3乙方未能為甲方注冊到甲方所需的域名,乙方將協助甲方從新查詢注冊新的域名,直到新域名生效; 4甲方由于違反《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及國家法規、法律而導致乙方服務器被有關部門停機的,甲方必須負全部法律責任并賠償由此而給乙方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5乙方在進行服務器配置、維護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者由于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虛擬主機訪問速度下降,甲方應均認同是正常情況,不屬于乙方違約。鑒于計算機及互聯網的特殊性,出現黑客、病毒、電信部門技術調整等引起的事件,甲方亦認同不屬于乙方責任;
6任何一方遇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火災、爆炸、雷電、地震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國家政策的突然變動和罷工等。)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的,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甲方在簽訂合同后一星期內未付任何費用本合同即自行宣告作廢,無須通知甲方;
8在乙方通知甲方驗收網站,在驗收時間10天內出現問題乙方負責及時更正添加資料,甲方若以各種問題 遲遲拒不付費乙方有權關閉其網站,其損失與乙方無關,直至其付清全部費用后在恢復服務;
9 網站維護服務,信息的資料輸入,后期圖片處理,文本添加修改更換,由甲方自行負責更換更新網站信 息,如甲方需要乙方進行信息維護工作,費用由雙方協商制定,繳費方式最短期限半年時間;
10 本合同簽訂后,由于甲方原因一年時間內未注冊域名,租用虛擬主機、制作網站的,合同到期后默認為合同已經執行結束,費用不予退還。如需退款請在合同簽訂一月內辦理,并返回合同及收據(發票)承擔合同總款項的30%作為違約責任賠償款,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11 甲方需要保證正面《甲方備案信息表》信息真實有效,對于由于提供虛假信息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2甲方注冊的域名、虛擬主機、企業郵局等服務需要按時(繳費時間為本合同結束日期的前10天,續費費用根據市場價格浮動收取)繳納服務費用的,逾期未繳納服務費用的將刪除甲方域名及網站停止提供服務,造成甲方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13 數碼產品、計算機(電腦)、隨機附送軟件產品、硬件產品根據其廠家制定的三包規定,進行保修維護服務,所銷售商品,數碼商品,電腦,周邊配件商品,提供7天包退,15天包換服務,保修期以購買商品發票(筆記本電腦以出廠日期)日期開始計算保修時間;如需退換所購商品,需要提供該商品的三次維修記錄和廠家維修服務站提供的退貨證明,方可退換 (商品稅款不退)。軟件商品一經使用概不退換,需要進行到期繳費,升級服務的根據其軟件廠商規定繳費。售后服務由軟件廠家進行售后服務。超過保修期商品,提供維修服務,甲方需要支付相關零件購買費用。二手商品,不退不換,不提供免費保修服務; 14 商品如需要上門服務,請提前1天進行電話預約,提供上門服務僅限市內五區(和平區、沈河區、皇姑區、大東區、鐵西區)收費(往返車費)標準50元/次,送貨上門服務收取50-100元送貨費用;域名注冊、虛擬主機、企業郵局、網站制作款項低于三千元須一次付清,付清全款后開通服務及換取發票;購買數碼產品、計算機及配件、耗材產品、需一次付清全款付貨;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時起生效有效期壹年,本合同附件及更改由雙方簽字蓋章與本合同正本具有同樣法律效力,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開 戶 行: 地址:
賬 號: 聯系電話: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保底銷售合同范本 篇2
合同編號: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購買家用電器和廚房用品事宜,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金額(詳見附表)
賣方保證所提供的所有設備是全新的,并且采用賣方最新設計和合格的材料制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規定的質量、規格、型號等要求。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執行國家、地方頒發的質量標準和行業標準。
三、交貨
1、交貨日期:甲方支付預付款后20個工作日。
2、交貨方式:乙方負責運輸并承擔運費、裝卸貨費用。
3、交貨地點:。
四、賣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1、設備自安裝、調試合格之日起保質期1年。
在保質期內因設備本身的質量問題,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后4小時內到達買方現場,賣方負責免費修理、更換零部件或退換。在質保期內,賣方應對設備出現的質量及安全問題負責處理、解決。
2、乙方提供1年免費維修,如在設備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小時到達甲方現場,在設備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有關技術性問題,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后24小時內給予答復。
3、因設備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的技術單位進行質量鑒定。
五、設備的包裝、發運及運輸
1、乙方應在設備發運前對其進行滿足于運輸距離、防震、防銹和防破損裝卸要求的包裝,以保證貨物安全運輸到達甲方指定地點。
2、包裝上注明貨物品種及數量。使用說明書、質量檢驗證明書、隨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單與設備一起發送。
3、設備在發運手續辦理完畢后24小時內發貨到甲方,乙方通知甲方準備接貨。
六、設備的安裝、調試及驗收
1、甲方對乙方所交設備依照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雙方確認的技術標準進行現場驗收。
2、甲方收貨時對產品的外觀檢查或開箱清點,不能免除供方對產品內在質量的責任。
七、付款方式
合同書一經簽訂,乙方委托 為合同負責人和貨款結算負責人,按照甲乙雙方認可的報價單價格訂貨后,第一批貨到乙方指定的地點,并經乙方指定人員憑甲方出庫單對賬入庫后,先把甲方總貨款的90%一次性匯入賬號內(開戶銀行: 賬號:),余額作為質量保證金待合同解除時結清,甲方根據首批進貨量的10%,分別作為四大節日(五一、十一、元旦、春節)的優惠贈送。
八、違約責任
1、逾期交貨、調試合格或付款的,每天按合同總價的萬分之五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3、乙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時間內調試合格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此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
4、乙方所交的設備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國家標準,所供設備達不到約定技術要求的,乙方必須無條件退回全部貨款,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30%的賠償金。
九、禁止商業賄賂和保守商業秘密、知識產權:
1、乙方承諾在業務往來過程中,不向甲方人員贈送現金、物品或以其他形式給予甲方人員利益。
2、雙方負有謹慎保護對方商業秘密及知識產權的義務。未經對方書面允許,任何一方不得披露、自用及許可他人使用。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簽約地法院起訴解決。
十、其他: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年月日
附表:
保底銷售合同范本 篇3
甲方:
乙方:
茲因甲方承建鑫天鑫城7#、8#棟工程,所需各種規格砂石一批,擬向乙方訂購,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擬定如下條款:
一、質量要求:按要求達到長沙市質監部門的檢驗要求及規范要求。
二、數量要求:按工程需要數量,和甲方所需砂石粒徑規格,保證每車不少于柒噸。如出現某車數量不足,甲方將以車量最少的結算。
三、供貨方式:乙方須保證24小時及時供貨,但因甲方料場大小和以防交通堵車,甲方應電話提前2—3小時通知乙方供貨,以防停工待料。如出現停工待料,甲方將追加乙方造成的.損失。
四、砂石定價:每車按壹佰元結算
五、付款方式:主體工程完工后,按所供砂石數量的60%的貨款支付,余款在單位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后三個月內一次全部付清。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生效,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工程完工結完余款后自行失效,希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