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銷售續簽合同(精選3篇)
保險銷售續簽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向甲乙雙方客戶提供更便捷優質的服務,實現雙方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目地,經平等協商,就雙方合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共同努力合作,實現互惠共贏、資源共享。乙方為甲方代理銷售機動車輛保險業務和后期舊車續保業務,并指定乙方為甲方保險事故車輛維修合作單位;甲方應按照乙方本月新車上保、舊車續保費用總金額為標準,推送下個月至少30%的事故車;如果甲方保證不了事故車推送,甲方可上調商業險30%以上的返點給乙方作為承諾。乙方以質量第一、服務第一、效率第一為原則對保險事故車輛提供質優價廉的服務。
二、甲、乙雙方共同建立客戶信息平臺,每月互通投保數據和送修數據。雙方共同建立車輛配件價格信息平臺,定期互通配件價格信息。
三、甲方的十四小時事故和困境救援網絡,為雙方客戶提供全天候服務。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與機動車輛保險相關的業務知識培訓,乙方為甲方保險事故車輛損失的確認提供技術和數據支持。
五、雙方相互提供長久穩定的宣傳渠道,維護雙方的客戶資源、企業形象和信譽。
六、甲乙雙方在協議執行期間,應加強工作聯系,及時解決工作中出
現的問題,確保完成合作目標。
七、甲乙雙方按照《保險法》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各自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開展業務。
八、甲、乙雙方應信守協議,全面、認真地履行雙方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嚴守商業秘密,未經對方許可,不得將雙方業務合作的重要資料及事項透露給第三方。
九、本合作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壹年。一方如要變更或終止本協議,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本協議才能變更或終止。
十、本協議簽訂后,上年度合作協議自行終止。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通過協商解決。
十二、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保險銷售續簽合同 篇2
賣受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下列設備買賣事項,根據《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充分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恪守履行。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雙方約定的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以及產品圖紙或者樣件的要求進行供貨。
本合同產品的質量保證期不少于12個月。
合同總價款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1、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后預付總價款的30%(其中20%為定金)初驗收合格發貨前付總價款的30%,終驗收合格后l0天內付總價款的30%,設備使用一年無質量問題(自終驗收合格之日起);支付10%的質保金。
2、國內產品或合資廠的產品必須具備出廠合格證
甲方應將所供物品的用戶手冊、保修手冊、有關資料及配件、隨機工具等交付給乙方。
3、包裝方式
產品的價格已包含包裝費用。本合同項下的產品包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適用雙方約定標準;甲方無特別要求的,適用商業慣例,乙方應當保證產品包裝能夠使產品安全地運輸和儲存。乙方需回收包裝物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交付地點
5、交付日期
乙方保證在合同簽訂后,收到預付款之日起三個月內設備初驗收合格并發貨。
乙方交貨店應在七日內完成設備的安裝和調試工作并通過甲方驗收。
6、運輸
7、售后服務
在質量保證期內,設備出現質量問題或技術故障的,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鋁小時內無條件進行維修或更換。甲方出現技術問題向乙方咨詢的,乙方應提供技術支持。質量保證期滿后出現質量問題或技術故障的,乙方應以優惠價格繼續提供服務。
8、違約責任
乙方交付的設備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的違約金。
乙方延期交付設備的(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按照合同總金額的0。5%乘以逾期天數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超過15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損失賠償額為本合同總金額的20%。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再另行協商。
9、合同份數
如附設備清單或技術協議的,則作為合同組成部分,與合同規定不一致的,以合同為準。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四份,乙方持二份。本合同經雙方簽蓋章后生效。
10、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對本合同正文或附件作任何更改,必須簽訂補充協議,并應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并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或公章。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保險銷售續簽合同 篇3
購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后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注明采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于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托收結算金額中沖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注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托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驗收方法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后,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志、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其它_______.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公章)
供貨單位(乙方)___(公章)
簽約日期: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