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程設計合作合同(通用19篇)
北京市工程設計合作合同 篇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筑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以及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以下工程設計任務: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任務批準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見附件1);
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準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見附件2);
本工程的設計階段、內容、規模、工程投資(見附件3)
第二條 設計資料、設計階段及設計文件的提交
本工程設計依次按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開展設計工作。設計進度依照建設部規定的設計周期,并考慮甲方對該項工程的實際要求以及乙方的可能,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約定如下:
1.甲方應以書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設文件與設計資料:
序號
文件
內容或名稱
文件提交日期
備注
提交設計文件的份數以國家物價局和建設部的規定為準,超出部分另行收費。
2.乙方按約定的時間提交下列設計文件:
序號
設計文件名稱
份數
交付日期
備注
3.設計文件提交日期在雙方簽訂合同時若不能確定,則可待設計工作進行到可確定時,甲乙雙方另行簽訂《階段設計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執行。
第三條 設計收費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設計收費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現行收費標準執行。甲方要求設計單位超出規定設計周期趕工提供設計圖紙,設計單位可以收取最高不超過設計費的三分之一的趕工費,具體數額由甲乙雙商定。
2.本工程設計收費詳見附件3“委托設計項目表”。本合同生效時甲方向乙方預付估算設計費總額的20%作為合同定金,設計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設計費。
3.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文件時,甲方向乙方撥款付應付設計費總額的30%(不含定金)。
4.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甲方向乙方按設計概算結清全部工程設計費。
5.對采用先進技術而節約投資、縮短工期或在建成后有顯著經濟效益的設計,經北京市城鄉規劃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確認后,可適當增收工程設計費。增收金額按北京市有關標準執行,未定具體標準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6.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遇國家規定的設計收費標準調整時,甲乙雙方已定的設計收費額應按新標準重新核定,并按核定后的設計收費額進行結算。
第四條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規定的有關建設文件和設計資料,并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設計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定金和工程設計費。
3.負責本工程各階段設計文件向規劃設計管理部門的送審報批工作,并負責將報批結果正式書面通知乙方。
4.甲方要求乙方進行現場設計或派駐現場設計代表時,應向乙方正式發出邀請書,并且負責乙方必要的工作條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不計入工程設計費總額之中。
5.本工程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如需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6.在不增加工程設計費總額的情況下,甲方有責任就本工程設計中所采用的新技術、新材料等項目,協助乙方辦理技術合同中應由甲方辦理的有關手續。技術合同可作為本合同的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責任
1.如期向甲方將付本合同規定的設計文件,并保證設計文件的質量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規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設使用要求。
2.負責本合同所列工程設計項目開工前的設計交底工作。負責該項目施工期間及時解決與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按規定參加該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
構和竣工的驗收。
第五條 工程設計版權
本工程的設計版權全部屬乙方所有,甲方有責任對此給予保護,不得將本工程的設計造型、設計文件、及有關數據進行修改、復制、描繪或提供給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為非本工程所屬的其它工程建設之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變更計劃任務書、建設條件、施工技術條件、已選定的設計方案、已批準的初步設計、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資料等,給乙方造成設計返工時,雙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甲方要按實際返工日向乙方支付費用,每日按_________元計算。如變更導致重新設計的,則按本合同第七條執行,結清應付設計費,結束本合同關系并重新簽訂合同。
2.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工程設計費時,甲方從應付設計費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按應付工程設計費的_________%償付違約金。
3.由于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之約定,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償付違約金的要求,違約金額為甲方向乙方應支付全部設計費的兩倍,并承擔違反政府有關規定及法律的責任。
4.由于乙方原因而沒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文件時,乙方從應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為該設計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__%違約金。
5.由于乙方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設計上繼續采取補救措施,并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全部賠償金額不超過該部分工程的全部設計費。
6.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設計費。乙方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同時返還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設計費。
第七條 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本合同需經甲乙雙方加蓋單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雙方單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的簽字(或蓋章)方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雙方中最后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日期為準。
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設計合同時,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設計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還;當設計工作進行相應設計階段不足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設計工作進行到超過
該設計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設計工作進行到超過該設計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的全部設計費。同時,按本條第二款辦理,結束本工程甲乙雙方合同關系。
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工程設計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設計費之日起,結束本合同關系,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第八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束。
第九條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市城鄉規劃委員會申請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4.其它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并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式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_份。
建設單位(蓋章):____________ 設計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
單位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 單位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填寫合同須知
一、凡在北京地區承擔建設工程設計任務的單位,統一使用本合同;
二、填寫本合同時,必須使用正楷,字跡工整清晰,填寫內容準確齊全;
三、本合同中的附件3“委托設計項目表”,由設計單位根據工程特點列表填寫,附于合同后,雙方加蓋合同章和騎縫章;
四、本合同不適用外資、中外合資、中外合作設計項目;
五、本合同由北京市勘察設計管理處統一單位編號;
北京市工程設計合作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室內裝飾的特點,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擔室內裝飾設計,并達成如下協議(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以下第__種方案承擔室內設計:
1.甲方委托乙方承擔住宅室內設計,地址_________________,房型______,用途______,使用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設計收費按使用面積計算。
2.甲方委托乙方承擔公共空間室內設計,地址____________,用途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設計收費按建筑面積計算。
二、甲方委托乙方承擔室內設計,設計收費標準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收取設計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三、甲方應在簽訂合同之日首期付50%設計費,并與乙方約定上門測量的時間和地點。乙方在測量后_________天內完成初步設計方案,包括平面布置圖,頂面布置圖及局部效果圖各一張。
四、甲方與乙方經過溝通對乙方完成的初步設計方案達成一致后,填寫方案進程表(見附件),并由雙方簽字確認。甲方應支付設計費余款,乙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_____天內完成全套裝潢設計圖及施工圖紙。
五、甲方所付的設計費不包含變動建筑主體等的結構設計。甲方如需變動建筑主體,增加房屋負荷,必須由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出具施工圖,并報請物業及相關部門書面同意后,方可進行室內裝飾設計。
六、全套圖紙完成后,甲方如有更改意見,再與乙方溝通。乙方根據協商方案,繪制更改圖紙,再次填寫方案進程表,由雙方簽字確認。甲方如要求乙方修改圖紙,圖紙完工時間順延或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果甲方推翻原設計方案,要求重新修改設計方案,應協商增加相應的設計費,并另行約定設計時間及進程,簽訂補充協議。
七、雙方在對設計方案和圖紙確認后,甲方必須簽字認可,乙方必須將整套圖紙交給甲方并辦理交接簽證手續。
八、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委派設計師去現場進行一次性放樣及施工方案交底,并不少于三次去現場指導施工,以達到設計效果。
九、違約責任
1.乙方未在約定時間內完成設計圖且延期時間在20天內的,每延期一天應當支付給甲方設計費總價的3%的違約金。
2.乙方未在約定時間內完成設計圖且延期時間在21天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的設計費用,并支付給甲方設計費總價的50%的違約金。
3.乙方無故終止合同,除退還甲方所交的設計費用外,還應支付給甲方設計費總價的50%的違約金。
4.乙方完成初步設計方案后,如甲方不愿再履行合同,乙方不退還已收的設計費,但必須交給甲方平面布置圖,頂面布置圖及手繪局部效果圖各一張。
十、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__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申請調解或向__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投訴。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十二、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工程設計合作合同 篇3
________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________設計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作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1、工程名稱: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
2、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3、批準總投資為:____萬元。
4、建設地點在:_________。
二、甲方的義務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制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_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2、乙方必須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協議。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并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協議關系。
五、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協議生效后__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____%的定金,設計協議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后__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后__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
六、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于乙方采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____%獎勵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協議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七、爭議解決
協議有效期內,若雙方發生任何爭議,應本著相互諒解、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八、其他
1、本協議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后失效。
2、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協議內容抵觸。
3、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市工程設計合作合同 篇4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筑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以及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以下工程設計任務: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任務批準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見附件1);
城市規劃
管理
部門批準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見附件2);
本工程的設計階段、內容、規模、工程
投資
(見附件3)
第二條 設計資料、設計階段及設計文件的提交
本工程設計依次按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開展設計工作。設計進度依照建設部規定的設計周期,并考慮甲方對該項工程的實際要求以及乙方的可能,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約定如下:
1.甲方應以書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設文件與設計資料:
序號
文件
內容或名稱
文件提交日期
備注
提交設計文件的份數以國家物價局和建設部的規定為準,超出部分另行收費。
2.乙方按約定的時間提交下列設計文件:
序號
設計文件名稱
份數
交付日期
備注
3.設計文件提交日期在雙方簽訂合同時若不能確定,則可待設計工作進行到可確定時,甲乙雙方另行簽訂《階段設計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執行。
第三條 設計收費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設計收費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現行收費標準執行。甲方要求設計單位超出規定設計周期趕工提供設計圖紙,設計單位可以收取最高不超過設計費的三分之一的趕工費,具體數額由甲乙雙商定。
2.本工程設計收費詳見附件3“委托設計項目表”。本合同生效時甲方向乙方預付估算設計費總額的20%作為合同定金,設計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設計費。
3.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文件時,甲方向乙方撥款付應付設計費總額的30%(不含定金)。
4.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甲方向乙方按設計概算結清全部工程設計費。
5.對采用先進技術而節約投資、縮短工期或在建成后有顯著經濟效益的設計,經北京市城鄉規劃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確認后,可適當增收工程設計費。增收金額按北京市有關標準執行,未定具體標準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6.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遇國家規定的設計收費標準調整時,甲乙雙方已定的設計收費額應按新標準重新核定,并按核定后的設計收費額進行結算。
第四條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規定的有關建設文件和設計資料,并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設計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定金和工程設計費。
3.負責本工程各階段設計文件向規劃設計管理部門的送審報批工作,并負責將報批結果正式書面通知乙方。
4.甲方要求乙方進行現場設計或派駐現場設計代表時,應向乙方正式發出邀請書,并且負責乙方必要的工作條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不計入工程設計費總額之中。
5.本工程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如需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6.在不增加工程設計費總額的情況下,甲方有責任就本工程設計中所采用的新技術、新材料等項目,協助乙方辦理技術合同中應由甲方辦理的有關手續。技術合同可作為本合同的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責任
1.如期向甲方將付本合同規定的設計文件,并保證設計文件的質量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規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設使用要求。
2.負責本合同所列工程設計項目開工前的設計交底工作。負責該項目施工期間及時解決與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按規定參加該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竣工的驗收。
第五條 工程設計版權
本工程的設計版權全部屬乙方所有,甲方有責任對此給予保護,不得將本工程的設計造型、設計文件、及有關數據進行修改、復制、描繪或提供給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為非本工程所屬的其它工程建設之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變更計劃任務書、建設條件、施工技術條件、已選定的設計方案、已批準的初步設計、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資料等,給乙方造成設計返工時,雙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甲方要按實際返工日向乙方支付費用,每日按_________元計算。如變更導致重新設計的,則按本合同第七條執行,結清應付設計費,結束本合同關系并重新簽訂合同。
2.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工程設計費時,甲方從應付設計費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按應付工程設計費的_________%償付違約金。
3.由于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之約定,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償付違約金的要求,違約金額為甲方向乙方應支付全部設計費的兩倍,并承擔違反
政府有關規定及法律的責任。
4.由于乙方原因而沒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文件時,乙方從應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為該設計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__%違約金。
5.由于乙方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設計上繼續采取補救措施,并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全部賠償金額不超過該部分工程的全部設計費。
6.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設計費。乙方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同時返還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設計費。
第七條 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本合同需經甲乙雙方加蓋單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雙方單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的簽字(或蓋章)方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雙方中最后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日期為準。
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設計合同時,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北京市工程設計合作合同 篇5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合同編號為 的《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根據原合同的工程量施工完畢后,甲方需要增加合同以外項目的工程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有關規定,并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在甲乙雙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補充協議條款的情況下,簽訂本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協議。
一、 由于工程量增加,合同價款由原來的 (¥ 元) (¥ 元)人民幣,結算工程量以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為準。
二、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協議中明確所做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本協議與原合同有相互沖突時,以本協議為準。
三、本協議一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北京市工程設計合作合同 篇6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本合同簽訂論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設計依據
2.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文件)。
3.3發包人要求及委托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費用
7.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后,按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設計文件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________________萬元;之后,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5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后,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志。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問,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復螢辦公等費用)。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年。
9.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日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買際損失的%。
9.2.5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仲裁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12.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2.3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12.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磚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蓋章)
備案號:
備案日期: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磚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鑒證意見:
(蓋章)
經辦人:
鑒證日期:
北京市工程設計合作合同 篇7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
二0年三月
發包人: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本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設計依據
2.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_________________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文件)
3.3發包人要求及委托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費用
7.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_____________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后,按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設計文件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_____________萬元;之后,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50%,計__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后,發包工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全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志。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產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復印、辦公等費用)。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
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年。
9.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目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___%.
9.2.5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
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_________________
(一)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12.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2.3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12.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項目經理:_________________(簽字)項目經理:_________________(簽字)
住所: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_____________鑒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____________鑒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程設計合作合同 篇8
建設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總包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為明確施工過程中建設方、總包方及分包方三方的責任,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建設、總包、分包三方就各自的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總包服務費:本工程市政工程的總包服務費由建設方支付。
(二)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承包范圍:以工程實際測量記錄、工程平面圖為準。
(三)合同工期: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___天(日歷天),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驗收。
(四)工程質量:
1、工程質量等級:一次性驗收合格為本合同的合約條件。
2、工程質量標準:丙方必須嚴格按工程有關文件采用的技術規范、工程質量標準、施工圖要求組織實施,質量必須達到合格。
3、分包單位就該項分包的工程質量向建設方承擔直接責任。
4、任何由于分包方的材料使用不當或材料不合格、或施工工藝、方法不符合要求、施工程序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工程隱患,分包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五)合同價款:合同定價(大寫):暫定人民幣___元整(小寫):___元,工程款按最后實際工程量結算下浮___結算。
(六)決算依據:(______版)《______省建設工程施本工程套用《______省市政工程預算定額》、(______版)工取費定額》;材料價格執行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建設工程造價信息》(______欄),取費標準綜合取費按市區三類中間值計取。
(七)合同價款調整:設計變更:工程量增減由業主單位簽證后結算。
(八)工程款支付:待工程竣工決算核準后由建設方一次性付清。
(九)建設方責任
1、負責現場的協調和管理,處理總包方、分包方之間的相關事宜。
2、負責及時向分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及尾款。
(十)總包方的工作
1、負責對分包單位進場后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含質量、技術、進度)、服務、配合、協調、對已完驗收合格的工程負責保管。
2、負責現場臨時水電的統一管理。
3、在不妨礙承包人優先使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分包人使用總包現場內的施工機械、腳手架等設備。
4、總包方負責該分包資料的保管和交檔案館的歸檔工作。
(十一)分包方的工作
1、負責組織與建設方進行施工設計圖的會審及技術交底、方案的報批與確認,處理解決相關的技術問題。
2、對工程進度、質量、安全、環保文明施工等承擔全部責任。
3、遵守總包方施工現場各項管理制度,服從總包方的管理,做好分包范圍內的現場文明施工,衛生清理工作。
4、及時向建設方、總包方提供工程進度計劃及工程進度報表并對報表的正確性、完整性負主要責任。
5、自行組織和配合與監理的預檢、隱檢、材料檢驗、試驗等達到工程合格標準所要求的一切工作,提供滿足專項驗收要求的所有技術資料。
6、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技術規范、操作規程、工藝流程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7、負責自行施工范圍內的建筑垃圾的清理,并負責運至發包單位的制定消納地點。
8、負責對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對工程質量負責。
9、按照規范及無錫市檔案館要求及時填報樁基工程的各種相關技術資料,并將填報的各種資料(包括竣工所需要的資料)及時、完整的提供給總包,并對資料的正確性、完整性、真實性、可靠性負責。
(十二)違約責任
1、分包單位不配合總包管理,不服從總包方現場的領導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擔。
2、造成總包單位現場設施:臨時道路、場地、水電管線的損壞,分包方應按照損壞的實際損失如數進行賠償。
3、提供給總包單位的技術資料字跡模糊不清、數量不夠,總包方有權退回或拒絕收集。分包方確保市政工程的驗收合格。
(十三)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工程合同書;
2、施工圖紙;
3、工程預算書;
4、規范、標準及其它技術文件;
5、雙方有關工程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份。
(十四)其他事項:丙方在施I及保養期限內必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當發生意外事故均由兩方自行負責,與甲、乙方無涉。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六份,正副本各三份,建設、總包、分包方各執兩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茲證明雙方簽訂如下:
建設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委托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總包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簽署: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分包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委托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北京市工程設計合作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乙方:設計公司(設計人)
一、甲、乙雙方通過協商,由甲方委托乙方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進行設計工作。
二、設計工作內容:
1、產品的外觀設計
2、產品的結構設計
3、根據已審定的設計方案制造可供展覽使用的仿真樣機
三、乙方在委托合同生效后:
1、在天內完成設計草案,提交叁款不同風格的設計效果圖(彩色、電腦打印)供甲方評審選擇;
2、在評審意見基礎上,乙方在______ 天內完成正式設計方案,提交正式設計的效果圖(彩色、電腦打印)、所有的外觀裝飾設計效果圖(彩色、電腦打印);
3、在正式方案完成后,乙方在______ 天內制作可供展覽使用的仿真樣機壹臺;
4、每階段設計成果均由甲方驗收,并履行驗收手續。
四、設計要求。
乙方保證設計達到甲方提供的國家現行規定的各項安全與技術標準,及有關設計目標的要求。乙方保證在甲方模具制造或試產過程中,對有關設計方面需要修改時,及時提供各項有關修改意見;在設計過程中,設計目標需調整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取得一致意見。
五、設計費
經商定,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作為乙方設計工作之勞務費用,并于合同簽字后即將該款%支付給乙方,合同自款項收到之日起生效。當乙方完成樣機制作并經甲方認可,甲方即將余款支付給乙方。
六、甲方在設計過程中,應按雙方商定的時間進度積極配合做好方案選定工作,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及設計規定所使用的部件,因甲方原因影響乙方工作進度時,乙方項目完成時間順延。
七、雙方商定,該項目在設計、備產階段,雙方均承擔保密責任,因泄密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泄密方負責。
八、雙方商定,該項目專利申請權歸甲方,乙方保留署名權。設計完成后,有關專利事項按國家專利法規定。
九、產品投產后,甲、乙雙方對設計均有宣傳權。
十、甲方提供設計費用可用現款、支票、轉帳等方式提交乙方,乙方帳號:
十一、委托設計商定之指標見附件,附件共______________頁,附件與本委托書共同生效。
十二、合同一經生效,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如有違反,違約方應承擔對方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三、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程設計合作合同 篇10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的規定,鑒于乙方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資質等級來承攬建設工程設計業務,經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__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建設地點在_________。
二、甲方義務
1、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2、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三、乙方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國家規定的建設工程設計深度要求進行設計,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其中,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__份。
2、乙方編制的設計文件,應當滿足編制施工招標文件、主要設備材料訂貨和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的需要;同時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當滿足設備材料采購、非標準設備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設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乙方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費
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_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___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3、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退還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者,乙方應承擔賠償金。
六、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我國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處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北京市工程設計合作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決定由乙方為甲方完成甲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特訂立本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工程項目及施工期限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開工日期:接到甲方通知后二十日內開工
五、工程工期:總工期25天,施工進度應與裝修等專業施工進度相協調
六、質量等級:達到優良標準
第二條工程承包方式
一、工程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
第三條工程方案設計及變更
一、本工程由乙方設計,甲方審核,乙方嚴格按照審核后設計方案進行施工。
二、工程施工過程中,若甲方提出設計變更,需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提出設計變更,亦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需得到甲方書面認可。
第四條工程期限
一、工程可根據施工條件具備情況分期實施、分期驗收、分期決算。
二、如遇下列情況之一,雙方協調方可安排工期順延。
1.建設單位不能按時提供施工條件影響工程正常進行。
2.不屬乙方原因引起的重大設計變更,導致修改方案等原因而影響進度。
3.受在現場施工的其它施工工程影響,本工程施工不能進行。
4.不可抗力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五條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時間
一、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總價定為人民幣______元,即____________元整。
二、付款方式、時間:
1、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向乙方付工程合同額的______%,即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整)。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付給乙方本工程合同額的______%:即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第六條工程驗收
一、在工程未經驗收前,甲方不得提前啟用或擅自運用系統。否則,由此而發生的質量及其它問題,乙方不承擔責任。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驗收通知后七個工作日內,應組織有關人員按上述標準進行驗收。
三、工程在通過驗收一周內,乙方應將工程的全套齊全的施工文檔及相關資料移交甲方。
第七條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代表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洽商、變更、驗收手續和其他事宜。
2、提前兩天書面通知乙方開工時間。
3、協調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設計相撞或施工交叉等相關事宜。
4、協助解決施工現場用水用電。乙方自備用水用電設備。
二、乙方責任:
1、乙方代表按照本合同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接受甲方駐工地代表的統一安排,按統一規定辦事。
2、認真聽取甲方施工圖會審意見,并于三天內修改完后送甲方認可。
3、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
4、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施工現場的有關規定,在指定的區域內活動并負責施工范圍內的安全保衛。若由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5、工程竣工未移交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甲方已完成工程提供成品保護。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壞,乙方應按成品進行賠償。
6、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要求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監理或質檢部門的檢查,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
7、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裝修、設備管線等不受損壞。
8、按有關規范、施工圖及說明精心施工,保證質理,按期完工和交付使用,不得推遲工期。
9、負責做好本工程所有材料、設備的保管,在甲方驗收系統前,材料及成品安全由乙方負責,損壞或丟失照價賠償或更換。
10、嚴格執行安全施工防護措施,施工人員、工具及其財產安全由乙方自行負責,自覺接受甲方監督,否則,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甲方及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損失。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延期交付工程,則每延遲一日,應按工程總價萬分之四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二、如甲方延期付款,則每延遲一日,應按應付款萬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三、施工方必須對工程質量負責,若工程一次驗收通不過,復驗測試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工程二次驗收不合格,該工程視為不合格工程。乙方應承擔工程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并按工程總價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甲乙雙方應互負保密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內容或其它相關技術信息泄露給第三方。任何一方泄密,違約方應一次性向非違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拾萬元整,并賠償非違約方因此所遭受之損失。
五、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有其它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之工程總價5%的違約金,并賠償非違約方全部損失。
第九條其它事項
一、對于合同履行中發生的與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在爭議解決過程中,合同中非爭議部分仍應繼續履行。
二、由于火災、地震等自然災害或其它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受影響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的48小時內書面通知另一方。由雙方商定終止或繼續執行合同。
三、自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內,除人為挖掘等具有破壞性的施工導致綜合布線不能正常使用外,其余均由乙方在1-2日內免費維修,維修時間依照現場破壞程度與甲方商議完成。
四、有關合同的其它未及事項,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同意,可就商定內容簽訂補充協議,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市工程設計合作合同 篇12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合同編號: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
發包人:
設計人:
簽訂日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制定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印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序號
分項目名稱
建設規模
設計階段及內容
估算總
投資
費率%
估算設
計費
層數
建筑面積
方案
初步設計
施工圖
說明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元人民幣。
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
占總設計費
付費額(元)
付費時間
(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
20%定金
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
第二次付費
第三次付費
第四次付費
第五次付費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
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
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
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
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
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
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
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
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
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份,發包人份,設計人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
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
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他約定事項: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
住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鑒證意見:
備案號:
經辦人:
備案日期:
鑒證日期:
北京市工程設計合作合同 篇13
單位級別編號: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甲方)與設計人(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1.2國家及北京市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的其他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見附件一。
1.4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準文件。見附件二。
第二條 工程設計項目的設計階段、內容、規模、投資,雙方相互提交的設計資料與設計文件。
2.1設計內容涵蓋甲方委托的該工程項目及項目中應包括的各專業,具體內容應以可行性研究報告、設計任務書、中標標書、雙方認可的設計方案為準,如有需要補充的內容或仍有選擇余地的問題,如結構形式、工藝、施工方法對設計的特定要求等可另行約定。
2.2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設計資料見附表一,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交的設計文件詳見附表二,設計階段、規模、投資見附表三。
第三條 設計收費及支付辦法
3.1本工程設計收費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現行收費標準執行。發包人要求設計人超出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設計周期趕工提供設計圖紙的.,設計人可以收取最高不超過設計費三分之一的趕工費,趕工費數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2本工程設計收費詳見附表三。本合同簽訂時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估算設計費總額的20%作為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可以抵做工程設計費。
3.3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交初步設計文件時,發包人向設計人撥付應付設計費總額的30%(不含定金)。
3.4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發包人向設計人按設計概算確定的設計費結清全部工程設計費。
3.5對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設項目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發包人和設計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內協商確定收費額。
3.6設計周期超過12個月時,設計人與發包人可根據不同階段完成的工作量增加設計費付款次數,金額與時間另行約定。
3.7工程設計費用中不包括高大空間的風洞試驗費用、幕墻檢測費用、設計采用新結構新技術時發生的必要試驗費用及其發生的各種設計審查費用。
3.8鋼結構工程加工詳圖和各類幕墻詳圖均由鋼結構加工單位和專業公司負責完成。
第四條 雙方責任
4.1發包人責任
4.1.1如期向設計人提交本合同附表二規定的有關建設文件和設計資料,并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設計要求。發包人對所提供資料的合法性、完整性、正確性及有效性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4.1.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設計人工程設計合同定金、工程設計費和約定的趕工費。
4.1.3本工程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如需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1.4負責本工程各階段設計文件向規劃設計管理部門的送審報批工作,并負責將報批結果書面通知設計人。
4.1.5在不增加工程設計費總額情況下,發包人有責任就本工程設計中所采用的新技術、新材料等項目,協助設計人辦理技術合同中應由發包人辦理的有關手續。技術合同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進行現場設計或派赴施工現場的設計人員時,應向設計人正式發出邀請書,并且負責設計人必要的工作條件,所需費用由發包人負擔;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上述費用不計入工程設計費總額之中。
4.2設計人責任
4.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的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內容、進度要求及國家規定的文件份數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文件,并對其負責。
4.2.2設計人在其設計文件中應注明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4.2.3負責本合同工程設計項目開工前的設計交底工作。負責該項目施工期間及時解決與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按規定參加該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主要隱蔽工程)和竣工質量驗收。
第五條 工程設計版權
本工程的設計版權屬設計人所有,發包人有責任對此給予保護,保護內容應包括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機軟件和專有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第六條 設計變更與違約責任
6.1由于發包人變更計劃任務書、建設條件、施工技術條件、已選定的設計方案、已批準的初步設計、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資料等,給設計人造成設計返工時,雙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返工前發包人要按實際返工工日向設計人支付費用或出具支付返工費用具體金額承諾,每人每工日按壹千元計算。如因上述變更導致重新設計的,則按本合同第七條7.3款執行,結清已完成工作量的設計費,終止本合同關系,重新簽訂合同。
6.2由于發包人提交設計所需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3發包人未在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工程設計費時發包人從應付設計費之日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設計人按應付該階段工程設計費的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后繼階段工作,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建、緩建,發包人在事件發生之日后____日內按7.4條款向設計人結算設計費。
6.4發包人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應向設計人支付違約金,其金額為發包人向設計人應支付全部設計費的兩倍,并承擔其他相應的法律責任。
6.5由于設計人原因而沒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文件時,設計人應從提交文件之日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減收該設計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____作為違約金。
6.6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的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時,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減收、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賠償發包人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賠償金額依據質量事故鑒定機構所確定的事故責任度進行,也可在質量事故發生后由雙方協商確定。
6.7發包人不履行合同時,設計人不返還定金,且發包人應按設計人實際完成工作量支付設計費;設計人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定金,同時返還已收取的設計費。
第七條 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7.1本合同經雙方加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簽章或起授權的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授權委托文件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生效日期以雙方中最后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日期為準。
7.2本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負責將合同送北京市勘察設計管理處備案,建設工程批準文件和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準文件不全時,發包人應提供齊全;雙方認為必要時,可辦理公證。
7.3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設計合同時,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7.4因發包人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設計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還;當設計工作進行該設計階段不足一半時,發包人應支付該設計階段設計費的一半;設計工作進行到該設計階段超過一半時,發包人應支付該設計階段全部設計費。同時,按本條7.3款辦理,結束本工程雙方合同關系。
7.5本合同以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供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設計文件,發包人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設計費之日起,終止本合同關系,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第八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束。
第九條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向北京市規劃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時,采取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限涉外合同);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并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雙方簽訂的有關協議及雙方承諾的往來電報、電傳、傳真、會議記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附加條款
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副本一式_______份,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_______份,甲方執副本_______份,乙方執副本_______份,其中送管理部門________份備案,需公證或投保時可適當增加副本。
合同簽訂地點:北京市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 設計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 授權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工程設計合作合同 篇14
合同編號: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__ 年____ 月___ 日簽署了《________工程設計合同 》(以下簡稱“原合同”),因 等原因,經雙方友好協商提前解除原合同,達成協議如下:
一、 甲乙雙方同意于_______ 年____ 月___ 日提前解除原合同。
二、原合同項下乙方已完成設計工作量統計及結算費用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乙雙方確認:因原合同的簽署及提前解除的相關事宜均在本協議中均以明確,甲方無須承擔其他任何費用和責任。
四、本協議自雙方蓋章后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
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
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 年____ 月___ 日
北京市工程設計合作合同 篇1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村莊整潔,甲方經研究決定進行河道疏浚。現根據最低標中標和同等價情況下,優先本村村民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的形式,確定上述工程由乙方中標施工。為使該工程能按時、保質順利完成,現經甲、乙方雙方協商,同意訂立以下施工合同,以此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
______河道疏浚工程。計劃疏浚長度 米。
二、工程施工工期:
自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歷時 個歷日。
三、工程施工經費結算的方法:
1.工程經費的單價按中標價 元/方結算,為綜合單價承包。
2.工程量按竣工驗收實測的土方量結算。工程的筑壩、開壩、土方圍堰費、清障費、排水費及堰體施工期維護費均列入土方單價。
3.甲方負責施工中得調節,把好質量關,掌握竣工驗收中第一手資料;合同簽訂后,乙方對整個工程的費用進行墊資,待工程全部結束后憑甲方驗收單合格后方可結賬(憑支塘稅務所土方發票)。
四、工程施工要求及驗收方法:
1.工程采用兩棲式挖掘機施工的必須干河,絕不能帶水夾漿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采用水力沖泥疏浚,盡量減少工作壩,乙方應按照甲方規定的河底寬度、坡比等疏浚標準質量要求進行施工,將土方排至制定的排泥點,并做好排泥場的圍堰及排水溝的開挖工作,避免泥水淹積農田。
塌壩所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全部經濟責任。
2.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將河道內的淤積土方全部清理。清理過程中的垃圾雜物應按村要求堆放到指定位置,駁岸邊垃圾、雜草、雜樹都要清理。放水后駁岸邊保持30cm水層,無垃圾。河道內有沉船負責打撈。工程結束告知有關單位,經初步驗收后才可開壩防水,否則乙方應負責任。
3.土方工程量的計算按建管所、水利站竣工驗收實測斷面土方計取上報,最終以市局驗收竣工土方為結算工程量。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要切實做好工地施工安全。杜絕和防范機電事故發生。排泥管道線路的定向應盡量避免與村級交通的矛盾,管線與交通道路交叉處應做夜光警示標志和減速保護設置,確保交通安全。
5.乙方應做好工地現場的文明施工,注意環境衛生。
五、以上工程一旦確認,不得反悔,如違反責任自負。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時間:
北京市工程設計合作合同 篇16
發包方: 設計方: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于年月簽訂的《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下稱“原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 鑒于:發包方和設計方于20xx年 6 月共同簽署了《建設工程設計合同》,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中未盡事項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1.所有單體工程施工圖必須在20xx年2月15日前完成,以保證工程項目順利進行。
2.因功能改變等原因造成的設計變動,施工圖紙應保證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包括地庫、地下室增層、閣樓、機房變動等)。
3鋼結構的二次設計由發包方發包,并由設計方進行審核。
4.設計方須派駐設計代表,保證及時、有效的解決施工過程中的一切設計問題。
5.因出圖時間延誤,施工過程中設計問題解決不及時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按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由設計方負責賠償。 本協議生效
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協議的其余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年月日:
北京市工程設計合作合同 篇17
施工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
基本信息
甲方: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資質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
茲有甲方委托乙方承擔
裝飾設計,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設計工作概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設計內容本設計分為兩個階段進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階段方案設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階段施工圖繪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設計費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與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附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6.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動終止;
6.4雙方約定,因本合同發生的糾紛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簽約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北京市工程設計合作合同 篇18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設計人編填)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北京市工程設計合作合同 篇19
工程名稱:
委托單位:
設計單位:
設計編號:
合同編號:____年____月______日訂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______批準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__平方米,批準總投資為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_____
二,甲方的義務方
1,甲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制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_____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筑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
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并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系。
五,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于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周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后分別撥付)。
六,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于乙方采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獎勵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抵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設計單位(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聯系人:聯系人:
通訊處:通訊處:
電話或電報:電話或電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____年____月____日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