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師聘用合同(精選15篇)
北京市教師聘用合同 篇1
甲方:北京市________區________中學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
根據北京市人事局《關于完善事業單位崗位(項目)聘用制度加強聘用合同管理的若干規定》文件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35號)和《北京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法》(京發[]4號)文件精神,以及本校各項配套規章制度,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聘用合同(以下簡稱合同)。雙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條款,并確認本合同為雙方解決人事爭議的依據。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崗位
甲方聘用乙方為本校教職工,聘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以甲方每學年(每年____月份)下達的崗位任務書為準。在本合同期間,甲方可以根據學校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安排。
二、崗位職責要求及崗位紀律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和規范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崗位職責所規定的工作任務。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本職工作。
三、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現行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支付方式,發給乙方工資待遇。
2、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各種社會保險和稅收的規定。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和本市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享受相關醫療待遇。
4、甲方根據乙方每年工作目標和任務的完成情況以及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考核,并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和獎懲。
5、乙方因工負傷及女職工孕期、產假和產后長休假待遇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各類法定節日、婚喪假、計劃生育假、探親假、寒暑假等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1、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每周工作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
2、甲方應根據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作環境和勞動保護設施,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并嚴格要求執行。
3、乙方應樹立安全防范意識,確保單位及個人人身安全,對違反安全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五、獎勵與處分
1、乙方工作表現優秀,有突出貢獻的,甲方按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2、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及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違反崗位紀律,給工作帶來損失和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分。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獎懲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六、聘用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終止:
1、聘用合同期滿;
2、雙方約定的聘用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3、聘用單位被撤銷、解散。
(二)續訂:本合同期滿前,根據崗位需要,經考核合格,且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期滿前30天時按照規定的程序簽訂《聘用合同續簽書》。
(三)變更:
甲乙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無法履行合同有關內容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聘用合同的相關內容,并簽訂補充協議。
乙方經業務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調整其工作崗位,并相應變更聘用合同。乙方應當接受。
(四)在聘用合同期內,若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損害甲方利益的;
2、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損害甲方利益的;
3、違反本聘用合同約定經甲方兩次指出仍不改正的;或者工作不負責任,發生責任事故,給國家或甲方造成大損失的;
4、連續兩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一年以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6、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7、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經競聘無崗位的或不服從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4、乙方競聘崗位不成功,又不服從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5、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6、乙方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7、其它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條件的。
(六)在合同期內,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甲方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3、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4、乙方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5、乙方依法服兵役的;
(七)除第六條第(四)款列舉情況之外,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2、實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3、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在目前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
5、正在接受法律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八)除第六條第(六)款規定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與單位協商一致,又不屬于第六條第(六)款規定情形的,乙方應當繼續履行本聘用合同;6個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與單位協商一致的,乙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按規定辦理。
(九)下列情況下,必須經甲方同意才能解除合同:
1、承擔重大科研項目任務未完成的;
2、承擔研究課題任務未完成的;
3、擔任畢業班教學工作,學期未結束的。
七、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及賠償責任
(一)聘用合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損失和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每工作________年給予其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乙方上年月平均工資):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2、甲方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經競聘無崗位的或不服從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4、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5、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從崗位調整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6、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一致而甲方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合同期內,乙方由甲方出資接受教育、培訓、購房(包括貨幣分配)、出國等,必須為本校服務一定年限。如服務年限超過本合同期限的,根據甲方需要,本合同期限應當續延。因乙方個人原因未到服務期限而解除聘用合同(包括違紀、辭退、開除、自動離職等)的,需按甲方有關規定支付違約金。具體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訂補充協議。
(四)關于違約補償和賠償按照本校有關費用賠償、補償的規定執行。
八、人事爭議的調解和仲裁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人事爭議調解小組提出書面調解申請,也可向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或政府人事部門申請調解。人事爭議調解小組受理的人事爭議,應當自受理之日起____日內結案,到期未能結案視作調解不成。如調解不成,雙方均可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行使權利。
九、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它事項
1、如乙方在病假期間從事有收入的其他工作,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原為聘用制干部的,如未能被甲方繼續聘用在干部崗位上,則由甲方按工人身份進行管理,并享受工人待遇,按國家對工人身份的政策辦理退休手續。
3、根據教育系統教育教學特點,除特殊情況外,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應在學期結束前30天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乙方一年中累計無故遲到10次,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5、乙方在應聘材料或職務評審提供材料中有虛假行為的,甲方可以單方面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
1、本合同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不符合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2、《崗位任務書》為本合同的附件。
3、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歸入人事檔案一份。
4、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訂立的其他各類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學校公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蓋章)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教師聘用合同 篇2
甲方:北京市________區________中學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
根據北京市人事局《關于完善事業單位崗位(項目)聘用制度加強聘用合同管理的若干規定》(滬人[]29號)文件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35號)和《北京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法》(京發[]4號)文件精神,以及《北京市海淀區第二中學聘用合同制的實施方案》和本校各項配套規章制度,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聘用合同(以下簡稱合同)。雙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條款,并確認本合同為雙方解決人事爭議的依據。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崗位
甲方聘用乙方為本校教職工,聘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以甲方每學年(每年____月份)下達的崗位任務書為準。在本合同期間,甲方可以根據學校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安排。
二、崗位職責要求及崗位紀律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和規范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崗位職責所規定的工作任務。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本職工作。
三、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現行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支付方式,發給乙方工資待遇。
2、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各種社會保險和稅收的規定。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和本市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享受相關醫療待遇。
4、甲方根據乙方每年工作目標和任務的完成情況以及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考核,并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和獎懲。
5、乙方因工負傷及女職工孕期、產假和產后長休假待遇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各類法定節日、婚喪假、計劃生育假、探親假、寒暑假等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1、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每周工作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
2、甲方應根據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作環境和勞動保護設施,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并嚴格要求執行。
3、乙方應樹立安全防范意識,確保單位及個人人身安全,對違反安全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五、獎勵與處分
1、乙方工作表現優秀,有突出貢獻的,甲方按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2、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及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違反崗位紀律,給工作帶來損失和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分。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獎懲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六、聘用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終止:
1、聘用合同期滿;
2、雙方約定的聘用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3、聘用單位被撤銷、解散。
(二)續訂:本合同期滿前,根據崗位需要,經考核合格,且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期滿前30天時按照規定的程序簽訂《聘用合同續簽書》。
(三)變更:
甲乙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無法履行合同有關內容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聘用合同的相關內容,并簽訂補充協議。
乙方經業務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調整其工作崗位,并相應變更聘用合同。乙方應當接受。
(四)在聘用合同期內,若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損害甲方利益的;
2、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損害甲方利益的;
3、違反本聘用合同約定經甲方兩次指出仍不改正的;或者工作不負責任,發生責任事故,給國家或甲方造成大損失的;
4、連續兩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一年以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6、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7、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經競聘無崗位的或不服從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4、乙方競聘崗位不成功,又不服從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5、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6、乙方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7、其它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條件的。
(六)在合同期內,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甲方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3、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4、乙方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5、乙方依法服兵役的;
(七)除第六條第(四)款列舉情況之外,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2、實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3、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在目前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
5、正在接受法律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八)除第六條第(六)款規定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30日通知甲方。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與單位協商一致,又不屬于第六條第(六)款規定情形的,乙方應當繼續履行本聘用合同;6個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與單位協商一致的,乙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按規定辦理。
(九)下列情況下,必須經甲方同意才能解除合同:
1、承擔重大科研項目任務未完成的;
2、承擔研究課題任務未完成的;
3、擔任畢業班教學工作,學期未結束的。
七、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及賠償責任
(一)聘用合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損失和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給予其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乙方上年月平均工資):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2、甲方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經競聘無崗位的或不服從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4、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5、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從崗位調整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6、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一致而甲方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合同期內,乙方由甲方出資接受教育、培訓、購房(包括貨幣分配)、出國等,必須為本校服務一定年限。如服務年限超過本合同期限的,根據甲方需要,本合同期限應當續延。因乙方個人原因未到服務期限而解除聘用合同(包括違紀、辭退、開除、自動離職等)的,需按甲方有關規定支付違約金。具體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訂補充協議。
(四)關于違約補償和賠償按照《本校有關費用賠償、補償的規定》執行。
八、人事爭議的調解和仲裁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人事爭議調解小組提出書面調解申請,也可向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或政府人事部門申請調解。人事爭議調解小組受理的人事爭議,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結案,到期未能結案視作調解不成。如調解不成,雙方均可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行使權利。
九、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它事項
1、如乙方在病假期間從事有收入的其他工作,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原為聘用制干部的,如未能被甲方繼續聘用在干部崗位上,則由甲方按工人身份進行管理,并享受工人待遇,按國家對工人身份的政策辦理退休手續。
3、根據教育系統教育教學特點,除特殊情況外,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應在學期結束前30天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乙方一年中累計無故遲到10次,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5、乙方在應聘材料或職務評審提供材料中有虛假行為的,甲方可以單方面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他
1、本合同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不符合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2、《北京市海淀區第二中心小學崗位任務書》為本合同的附件。
3、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歸入人事檔案一份。
4、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訂立的其他各類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學校公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蓋章)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教師聘用合同 篇3
聘任方:__________學校(簡稱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受聘崗位: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聘期
本崗位首次聘期為一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 乙方的崗位工作目標及任務
一、乙方在聘期內應完成的工作目標:__________教書育人
二、乙方在聘期內應承擔的工作任務:__________
1.教學任務(包括承擔核心課程講授任務、培養博士、碩士研究生,指導博士后研究人員、高級訪問學者):___________________
2.科研任務:___________________
3.學科建設任務:___________________
4.人才培養任務: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
2.依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工作目標及任務,對乙方進行考核和獎懲。
3.根據乙方的工作任務,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工資、報酬及福利待遇,提供相應的工作條件。
4.依法維護乙方的各項合法權利。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獲得相應的工資、報酬及福利待遇。
2.若甲方不能按規定履行其應盡義務時,有權向上級有關部門提起申訴。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4.履行本崗位職責,完成本崗位的工作目標及任務;接受甲方的考核及管理。
第四條 考核與續聘
1.甲方按本合同確定的崗位目標和工作任務對乙方進行年度考核,本合同期滿后進行聘期考核。考核時,乙方須向甲方匯報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和工作進展情況,填寫相關考核表。
2.對考核不合格者,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
3.聘期考核合格者,甲、乙雙方協商簽訂續聘合同。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乙方在聘期內有違法違紀行為,甲方可視其情節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解聘,終止本合同。
2.甲方根據本合同規定對乙方解除聘約后,允許乙方有1-3個月的過渡期,過渡期內乙方除享受基本工資外,不享受甲方其它的福利待遇和津貼。
3.乙方在聘期內因特殊原因提出辭聘的,需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后方可辭聘。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有三個月以上時間不在甲方工作時,甲方可予以解聘,并追究其違約責任。
5.聘任期間如發生雙方無法預見、無法防范,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聘任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處理。
6.本合同聘期到期時,如甲方沒有續聘乙方,則本合同自動中止。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任何一方如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違反規定擅自解除合同的,按未履行的聘期時間計算,每少一年,應支付的違約金為_________元。
2.乙方在聘期內若享受過甲方出資培訓的,乙方違反規定擅自解除合同時還應向甲方退回全部培訓費用。
第七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乙方所在學院各持一份,自甲乙雙方簽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2.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首先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3.本合同中未盡事項,應由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教師聘用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為了全面落實天然林資源保護責任,做好林木管護、封山禁牧、 森林防火工作,有效保護森林資源,加大管護力度,根據《民法典》、《森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鎮實際,明確雙方權利和責任,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村級護林員聘用合同如下:
一、 護林范圍 本鎮 村轄區內全部山林,總面積畝。
二、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甲方在縣林業主管部門下撥的管護經費中支付乙方護林員每人每年元。
2、協助乙方解決護林防火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3、指導乙方做好護林防火工作,不定期組織乙方學習《森林法》、《____省實施防沙治沙條例》、《____省封山禁牧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全面提高乙方業務素質。
4、負責對乙方進行管理,并對管護區內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和考核,對森林防火工作失職,甲方視其情節輕重有權予以解聘乙方。
5、合同期內乙方因突發事件事或疾病原因不能承擔管護責任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三、乙方職責與義務:
1、接受甲方和林業部門的業務指導和工作安排,做好本轄區護林防火工作,確保林區秩序穩定。
2、堅持每天巡山,同時要開展不定期的集中進行巡護,切實加強責____區內的林木林地管護,做好巡山記錄并按期上報甲方。
3、發現亂砍濫伐、毀林開荒、亂占林地和放牧等現象,要及時制止并上報甲方、鄉鎮政府,絕不允許參與和包庇亂砍亂伐等破壞公益林等現象。
4、嚴格遵守有關森林防火法律法規的規定,認真做好森林防火和封山禁牧等,及時報告突發情況和應急處置組織工作。
5、協助甲方做好造林綠化、公益林病蟲害防治和封山禁牧等有關檢查、驗收工作。
6、在護林巡山工作中,應自身做好自身安全保護工作。
四、聘用期間受聘人員不管發生任何意外事故、疾病等,聘用單位概不負責。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鄉鎮政府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乙方(簽字): 手機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教師聘用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
根據《教育法》《x教師法》《勞動法》及省、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聘用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期限的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教師崗位擔任。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自責
1、乙方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其所在崗位職責。
2、乙方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3、乙方必須進行必要的學習與深造,并努力提高自己的教學或其他業務水平。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和必要的設施,保障乙方正常工作安全和健康。
2、根據工作的需要,按國家和省、市政府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保護設施,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和補貼。
3、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勞動保護教育、培訓。
四、勞動報酬、保險、福利待遇
1、勞動報酬按所在單位工資制度執行。
2、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按國家和省現行的有關規定辦理。(兼職職工不亨有此條款)
3、職工的工資補貼按省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4、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按勞動部文件規定執行。(兼職職工不亨有此條款)
五、休息休假
1、乙方依法亨有法定的節日假、公休日假、寒暑假、婚喪假、產假和計劃生育假有薪假期工資標準按單位的工資制度執行。
2、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應以自愿為原則并給予乙方同等的時間補休或按本單位的工資制度支付加班工資。
六、勞動紀律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度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賞罰。
2、乙方應服從甲方管理,服從工作分配,按工作指標做好工作完成任務。保證教學正常進行,不得做有損甲方聲譽利益的事。
3、甲方應根據乙方在工作中的貢獻、效益、業績和遵守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進行獎懲。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變更本合同的,雙方應簽訂《變更聘用合同協議書》。
(二)、有下例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失效;
2、甲方因工作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崗位;
3、甲方的經營性質,經濟效益發生變化;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例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見習期內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師德敗壞嚴重違反勞動紀律,違反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除名、辭退的;
3、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辱罵學生,妨礙學生身心健康成長,情節惡劣的;
4、經考核不稱職,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5、不服從甲方管理與工作分配。不能按甲方要求做好工作,完成工作任務,經協商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甲方如要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以出面方式通知乙方。
(五)、乙方有下例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以上第四項第七款之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教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的。
(六)、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無理由不按時支付乙工資的;
2、甲方無理由扣發乙方工資或不落實法定假期的;
3、乙方得不到應有的人身尊嚴;人生自由;人身安全的;
4、甲方不按約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的;
(七)、甲方因國家政策調整,不可抗力或經營不善而停止辦學的,雙方所簽合同終止。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和政策抵觸的,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九、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甲方(單位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北京市教師聘用合同 篇6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精神,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按時到崗、認真上課;保證每次課時(30分鐘/節課)的完整,內容的充實;對學生進行考勤及紀律管理。
2.甲方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例如:課后對有關上課內容的詢問解答等。
3.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按時支付授課報酬。
2.向乙方提供學生的背景資料,講明授課要達到的目的,協助提供和授課有關的.業務資料。
3.為乙方的教學提供良好的授課環境。
第四條 本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2.確需變更合同的,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3.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發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導致課程不能繼續安排;
(2)乙方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如沒有教授資歷或能力)
(3)乙方故意不按時完成授課內容和授課計劃的。
(4)通過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測評后, 乙方教學不合格的;
第五條 其它事項
1.若乙方在試講和授課期間,未經甲方同意私自與學生及家長達成協議帶走甲方資源,經證實,乙方給予甲方500元課時費的違約金或甲方在乙方課時費中扣除。
2. 合同期滿前乙方向甲方提出辭職,必須提前兩個月提交正式書面辭職信,并做好交接工作。如若沒有,甲方有權扣除當月課時費。
3.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5.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教師聘用合同 篇7
甲 方(聘用單位):
乙 方(受聘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并保證嚴格履行。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幼兒教師 。
第三條 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崗位,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四條 乙方工作量為每周5個工作日。甲方安排乙方執行課時及坐班工作制。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按質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在保證完成規定課時及坐班時間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三、工作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四、工作報酬及福利待遇
第六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1200 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資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及獎金組成,基本工資為? ?元/月,績效工資及獎金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標準執行。臨近放假不足一個月的按日工資計算。
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并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每月工資報酬。
第七條 乙方依法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節假日工資全額發放。寒暑假乙方不享受工資。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滿二年后可以享受寒暑假的生活補助。寒暑假的生活補助金?500?元/月。合同期限屆滿后甲乙雙方不續簽合同的,甲方不支付該寒暑假的生活補助。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對乙方進行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教育,教育教學業務培訓及輔導;
第九條 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獎懲;
第十條 制訂嚴格的規章制度規范乙方;
第十一條 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和實績,每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第十二條 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
第十三條 合同期滿后,甲方擁有續約與否的決定權。
五、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第十五條 服從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六、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六條 甲方因辦學模式、形式、結構、規模等情況發生變化,或經考核乙方不適合相應的工作崗位時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甲方應以書面通知提前30天通知乙方。
第十七條 因行業特性,教師不得在學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乙方需提出解除合同,應在學期結束前三十日提出。否則扣除其所有未發款項,同時因此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者要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否則若甲方未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需賠償乙方雙倍工資作為補償。若乙方未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須賠償甲方一個月工資作為違約金。甲乙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對方,可以解除勞動。
第十九條 合同期滿前三十日雙方商議是否續簽勞動合同,如雙方不再續簽合同,在合同期滿時乙方應辦妥相關手續并交接好各項工作,乙方方能離校。
第二十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有違法的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3、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4、簽訂合同時采取欺騙手段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5、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幼兒園工作造成重大損害的。
6、聘用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受聘其他與甲方工作時間有沖突的工作,如違犯者視作違約行為,合同解除;
7、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七、其它事宜:
第二十二條 甲方若對乙方進行培訓,培訓合格后,乙方應保證在甲方勞動工作期限至少不低于培訓協議規定的服務年限,培訓協議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但乙方可自由選擇是否接受培訓。若乙方違反本條款,除賠償甲方培訓乙方所有費用外,還要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三條 乙方在工作期間首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如因失職、失誤造成幼兒在園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承擔經濟損失的30%,乙方承擔70%。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本校外(如往返路途中)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付任何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二十五條 乙方在聘期被甲方解聘或經甲方允許主動辭職,此協議自解聘之日起無效.
第二十六條 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
乙 方 姓 名: 年___月___日
北京市教師聘用合同 篇8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浙江省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暫行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根據自愿報名,公開競爭,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的原則,自簽約之日起,聘用乙方為甲方的教師。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時間為三年(自二00一三 年一 月 一日起至二00一五年 一月一 日止。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后,根據雙方意愿,可續簽長期合同。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給乙方與甲方其他在編在職教職工同等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2)、甲方有權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3)、根據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甲方依據有關規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等情況。按月核發乙方應得的工作報酬,并根據內部有關規定,保證乙方享受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滿工作量的福利待遇不低于00元/年。
(4)、養老、失業、醫療等項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政策和甲方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和工作職責;如有違反,甲方可按規定予以處理。
(2)、乙方享有參與學校辦學、教育、教學,促進學校改革、發展等方面的權利。
(3)、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有關法規規定分配的教育教學任務,滿勤滿量。
(4)、乙方接受甲方根據內部崗位、目標責任制要求進行的考核,乙方必須達到合格以上的標準。
(5)、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常規和教學常規,忠于職守,服從領導,團結同志,努力做好本職工作,維護甲方的的聲譽。
(6)、乙方不得從事有償家教。
(7)、乙方擅自中途解除、終止本合同后,五年內不得到其他單位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及與教育教學相近的工作。
四、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因特殊情況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終止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另行安排工作的。
(6)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又不服從工作安排或者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
(7)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按照國家規定乙方經甲方同意考入高等院校深造以及經甲方同意調出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相關工作條件的。
4、如果甲、乙雙方要解除、終止本合同,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無故違反本合同條款或擅自解除、終止本合同的,違約方應支付壹萬元違約金給守約方。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六、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向上級主管部門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當事人應當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當地政府人事部門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七、其他
在合同期限內,因乙方的職務行為給其他單位或個人造成損失的,甲方依法賠償后有權向乙方追償。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送主管部門備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教師聘用合同 篇9
合同編號:
聘用單位:
受聘人:
說明
1.除本合同所列內容外,聘用雙方經協商一致,可另附頁增加有關條款,但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另附頁增加的有關條款須經雙方當事人簽名確認方有效。
2.書寫時一律用鋼筆或者簽字筆,并使用碳素或藍黑墨水,字跡要端正、清楚。
3.本合同內的年、月、日一律用公歷和阿拉伯數字;書寫工作報酬等金額,一律用大寫。
4.本合同所列項目無書寫內容時,可寫“無”或劃上斜杠(/)。
5.本合同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聘用單位)乙方(受聘人)
名稱:姓名:
單位地址:身份證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號:教師資格種類: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號:學歷: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并保證嚴格履行。
一、聘用崗位
第一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第二條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崗位,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但不能調低乙方的基本工資。
二、合同期限
第三條甲方聘用乙方的合同期限:
三、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三)獲得乙方提供與其聘用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務;
(四)根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在聘用期內的工作實績進行考核并實施獎懲;
(五)享受乙方為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所形成的作品、發明、專利、技術成果等的知識產權所有權;
(六)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乙方的工作報酬,保障乙方應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
(一)按時獲得勞動報酬,享受本單位制定的福利待遇。
(二)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三)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五)指導幼兒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幼兒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第七條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幼兒園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完成工作任務;
(三)對幼兒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五)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六)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散布有損于甲方聲譽的言論,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絕密、機密信息;
(七)不得以所聘用身份從事商業性活動,利用工作便利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間接謀取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利益;
(八)依法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四、工資和社會保險
第八條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每月 日(每月15日之前)為(當或上)月工資的發放日,不得拖欠工資。合同期滿不續聘的,甲方應在合同期滿的三個工作日以內發放聘期最后一個月的工資。
第九條在合同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資。
第十條甲方為乙方辦理養老保險。其中上繳保險費中乙方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月從工資中代為扣繳。幼兒園放假期間、乙方請長假休息期間的養老保險費用由乙方自己負擔。
第十一條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十五條本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本合同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二)乙方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或解除。
第十七條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一)有違法的行為,并被司法機關采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采取欺騙手段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五)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學校(幼兒園)工作造成損失的;
(六)體罰學生,侮辱學生的;
(七)連續曠工超過5個工作日或者1學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的。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第二十條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的,應根據乙方實際工作時間按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向乙方支付工資。
六、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一條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給予多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未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致使合同無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八)依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合同期未滿,未經甲方同意強行終止合同,乙方需向甲方賠償違約金壹仟元。并賠償甲方為乙方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
七、爭議處理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平等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按相關法律法規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八、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聘用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北京市教師聘用合同 篇10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性別: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各項條、款。
第一條、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含試用期____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首次合同從報到之日起,續簽合同從簽字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工作內容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科室、部門),擔任_________(崗位、職位)。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為乙方提供工作條件,明確崗位職責。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等用品。
(三)根據乙方的表現、業績及工作需要,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負責對乙方培訓、職務確定與晉升、工資福利待遇等。
(四)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在乙方聘用合同期滿時決定是否續簽新合同。
(五)其他。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服從工作安排或調整,參加培訓學習,接受教育和考核、考察,遵紀守法。
(二)享受國家和學校規定的事業編制人員的各項工資、福利、住房及醫療勞保等待遇。
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及房改,按上級部署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公派出國、探親、在職學習、借閱圖書、就餐和子女上學等按學校對事業編制人員的規定或辦法執行。
(四)乙方屬新到任應屆畢業生還與甲方簽訂協議書,其服務期、違約費和試用期的規定按協議書執行。
第五條、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如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制度發生了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六條、如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應內容。
第七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聘用合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二)損害單位權益,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給單位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三)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工作和社會秩序的。
(四)年累計曠工時間超過_____天的。
(五)被勞教、判刑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經有關機構鑒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工作崗位的。
(七)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第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并可根據國家規定向甲方提出賠償要求:
(一)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
(二)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
(三)甲方不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保護。
第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一)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的。
第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一)合同期限屆滿。
(二)合同期內乙方辦理退休手續。
(三)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而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
違約金數額:
第十二條、其他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勞動法〉等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起_____市人才服務中心正式接管乙方的人事檔案關系及戶籍關系,甲方和校人事部門不再為乙方出具任何人事證明。
乙方應盡快結清與學校的各項關系,___天內憑學校人事部門的介紹信到____市人才服務中心報到,逾期其責任自負。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校人事部門備案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教師聘用合同 篇11
合同編號:
聘用單位:
受聘人:
說明
1.除本合同所列內容外,聘用雙方經協商一致,可另附頁增加有關條款,但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另附頁增加的有關條款須經雙方當事人簽名確認方有效。
2.書寫時一律用鋼筆或者簽字筆,并使用碳素或藍黑墨水,字跡要端正、清楚。
3.本合同內的年、月、日一律用公歷和阿拉伯數字;書寫工作報酬等金額,一律用大寫。
4.本合同所列項目無書寫內容時,可寫“無”或劃上斜杠(/)。
5.本合同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聘用單位)乙方(受聘人)
名稱: 姓名:
單位地址: 身份證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號: 教師資格種類: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號: 學歷: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并保證嚴格履行。
一、聘用崗位
第一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第二條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崗位,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但不能調低乙方的基本工資。
二、合同期限
第三條甲方聘用乙方的合同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包含試用期為 個月,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三、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三)獲得乙方提供與其聘用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務;
(四)根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在聘用期內的工作實績進行考核并實施獎懲;
(五)享受乙方為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所形成的作品、發明、專利、技術成果等的知識產權所有權;
(六)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乙方的工作報酬,保障乙方應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
(一)按時獲得勞動報酬,享受本單位制定的福利待遇。
(二)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三)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五)指導幼兒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幼兒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第七條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幼兒園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完成工作任務;
(三)對幼兒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五)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六)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散布有損于甲方聲譽的言論,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絕密、機密信息;
(七)不得以所聘用身份從事商業性活動,利用工作便利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間接謀取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利益;
(八)依法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四、工資和社會保險
第八條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每月 日(每月15日之前)為(當或上)月工資的發放日,不得拖欠工資。合同期滿不續聘的,甲方應在合同期滿的三個工作日以內發放聘期最后一個月的工資。
第九條在合同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資。
第十條甲方為乙方辦理養老保險。其中上繳保險費中乙方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月從工資中代為扣繳。幼兒園放假期間、乙方請長假休息期間的養老保險費用由乙方自己負擔。
第十一條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十五條本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本合同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二)乙方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或解除。
第十七條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一)有違法的行為,并被司法機關采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采取欺騙手段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五)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學校(幼兒園)工作造成損失的;
(六)體罰學生,侮辱學生的;
(七)連續曠工超過5個工作日或者1學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的。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第二十條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的,應根據乙方實際工作時間按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向乙方支付工資。
六、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一條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給予多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未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致使合同無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八)依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合同期未滿,未經甲方同意強行終止合同,乙方需向甲方賠償違約金壹仟元。并賠償甲方為乙方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
七、爭議處理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平等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按相關法律法規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八、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聘用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教師聘用合同 篇1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學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級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教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后學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后學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業技術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職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所在二級學院(教學部):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就甲方聘任乙方為_________教師事項,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作崗位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被聘任在_________職位工作。如果院系發生變化,雙方應該根據需要重新確認乙方工作的院系和職位。變動之后,乙方原來合同規定的待遇等內容原則上不應該改變。
2.聘期內甲方保證乙方全職在_________特聘崗位上工作,但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外出合作研究、進修、培訓任務的除外。從海外直接應聘的特聘教授人選如有特殊情況,聘期內保證每年在甲方特聘教授崗位上工作時間不少于_________個月。
第二條 聘期
本崗位首次聘期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聘任期滿后,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聘期考核結果以及甲乙雙方意向,甲乙雙方可續簽聘任合同。聘任期限另行商定。
第三條 工作目標
1.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書約定及甲方關于本職位工作任務和職責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實現工作目標。
2.乙方在聘期內應完成的工作目標:_________
第四條 崗位任務
乙方在聘期內應承擔的工作任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教學任務(包括承擔核心課程講授任務、培養博士、碩士研究生,指導博士后研究人員、高級訪問學者):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教學安排,每學年完成研究生或本科生教學任務,總學時數達到_________學時以上。
(2)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地完成教學任務,認真完成學院及教研室分配的教學工作,認真進行課程建設(如教材編寫,教學內容和教學方式改革,實驗方法變革等)。
2.爭取和主持科研項目,科技創新研究任務及目標:
(1)乙方在考核期內,必須至少主持過1項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或至少主持1項省部級以上重大項目的子課題;或主持1項橫向科研項目(科研經費在_________元以上)。
(2)乙方對主持的科研項目,應該認真負責,必須按照項目計劃書的內容以及學院科研項目中后期管理的相關規定保質保量地完成。
3.學科建設任務:
(1)乙方應該積極參加學院以及所在教研室的學科建設工作,協助完成相關的學科建設目標。
(2)乙方在考核期內平均每學年必須有1篇在國內核心期刊或國外雜志上公開發表的學術論著(第1作者或通訊作者,作者單位為 _______大學);或考核期內有1篇公開發表在SCI收錄雜志(IF3、0以上)學術論著(第1作者或通訊作者,作者單位為_______大學)。
4.人才培養任務:_________
5.隊伍建設及其他任務:乙方應該完成學院以及教研室分配的與教學相關的工作以及行政管理工作。
第五條 禁止兼職
乙方承諾,未經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并獲甲方許可,不在校外兼任有報酬性的職業。
第六條 教師道德
1.乙方應當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忠誠教育事業,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恪守學術規范,嚴謹治學,團結合作,愛護學生,關心集體,自覺維護學校聲譽。
3.乙方在聘期內,不得擅自辭職、離職,應當做到愛崗敬業。
第七條 科研條件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持,配合履行職位職責,要求甲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能力允許的前提下,為乙方提供教學和科研必要的工作條件。
2.甲方必須為乙方申請項目提供必要的條件,從人力、物力和時間上為乙方主持和完成項目提供以下便利:
(1)實驗室及儀器設備條件:_________。
(2)科研配套經費:_________。
(3)工作助手(可由特聘教授自主選聘):_________。
(4)辦公條件:_________。
(5)生活條件:_________。
(6)招生條件(包括指導博士,碩士研究生及指導博士后工作人員,高級訪問學者等):_________。
第八條 作品署名
乙方在聘期內所取得的教學,科研等成果均屬職務成果,其發表有關論文,著作或申報有關獎勵,專利和科研項目及經費等,均須同時署乙方及甲方名(即必須同時署作者及作者單位,作者單位只能署甲方名)。
第九條 監督與備案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教學與科研進行監督,包括定期和不定期檢查。
2.乙方應認真如實填寫兼職教師信息表,遵守甲方教學管理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教學管理及教學檢查,并參加必要的教研活動。
3.乙方應當嚴格按照教學大綱授課。開學一周內將自己所任課程的教學進度交所在系(部)審查,合格后備查。
第十條 考核
1.甲方每年按確定的崗位目標和工作任務對乙方進行年度考核。乙方須向所在院系聘任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考核委員會)匯報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和工作進展情況,并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甲方根據院系意見確定考核結果。
2.對考核不合格者,經甲方專業職務聘任委員會審議,甲方有權解除聘任合同。
3.乙方三年聘期結束后甲方對乙方進行屆滿考核,依據乙方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明確考核等級,并依據考核結果以及工作需要決定續聘與否。
4.考核結果作為工資,職位津貼發放和繼續聘任的依據。若乙方經考核不合格,則甲方有權視情況減發或停發工資,職位津貼,甚至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解除本合同。
5.甲方應保證行使考核權時做到公平公正,符合規定程序,并保證相應的透明度。乙方對考核結果不滿時,有權向甲方有關部門提出申訴。
第十一條 工資和福利
1.在聘任期內,甲方應該按照國家和學校規定的標準和乙方的工作性質等支付工資給乙方。
2.除前款工資性勞動報酬外,乙方還可按學校規定領取校內津貼(含稅金)。在學校津貼制度發生變化的情況下,上述津貼制度應同時變化。
3.乙方有權享受國家法律,_________省地方法規和學校規定的各種社會福利待遇,包括保險,醫療等費用。甲方同時為乙方子女就學提供可能的方便。
4.甲方不提供住房。有關住房的待遇按學校現行政策執行。
5.公派出國(出境)按照學校教職工出國(出境)辦法執行。
若出現被甲方解聘者,乙方不再享有甲方提供的上述權益。
第十二條 成果獎勵
1.年末甲方將根據本年度所有兼職教師的考核結果,評出的優秀兼職教師,給予一次性獎勵,并頒發榮譽證書。
2.乙方在聘期內做出突出成績的,甲方應積極推薦申報有關獎勵或資助。
3.乙方在本校每連續工作滿五年,在學院允許的前提下,可享受6個月的學術假,職從事學術研究工作;學術假為有薪假期,乙方在享受學術假的學年,基本教學工作量要求減半;乙方要求享受學術假,需提前6個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請。
4.乙方如主持重大科研項目,或參加重大課題研究工作并且在項目中負有較重要責任,在課題進行期間,可申請額外享受不超過二年的有薪學術假,在享受學術假期間,乙方教學工作量免于考核。
第十三條 校方對合同的解除
1.乙方在聘期內如不能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職責,考核不合格或有違法違紀行為,經甲方專業職務聘任委員會審議,甲方有權予以解聘,終止本協議,并保留在媒體公布解聘消息的權利。
2.聘用合同期內,受聘人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聘用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目標,給學校工作造成嚴重損失的;
(2)不服從聘用單位工作安排的;
(3)嚴重失職,對學校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不能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違反工作紀律或其它規章制度,品行不端,師德修養差經教育仍不改正,在校內及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
(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被依法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7)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仍不能從事原工作,又不服從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8)受聘人連續曠工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以上的;
(9)乙方經學校學術委員會確認,有嚴重違背學術道德,違反學術規范的情節;
(10)乙方未經學校同意擅自離校或出國人員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不歸,超過三個月,或在一個月內經兩次書面催促明確拒絕歸校。
第十四條 受聘方對合同的解除
1.下列情形之一者,受聘人員可以要求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聘用單位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條件或未按時支付受聘方報酬;
(2)經聘用單位同意,受聘人員升學、應征入伍、調出本校到其他單位工作。
2.乙方在聘期內因特殊原因提出辭聘的,需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報請教育部審核后,方可辭聘,并視具體情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合同解除的處理
1.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以出面形式通知對方,并以協商為前提。
2.甲乙雙方合同解除后,乙方應歸還甲方在聘用期間由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設備和財產,乙方不得再以甲方教授/副教授的名義從事學術及其他社會活動。
3.聘任期間如發生雙方無法預見、無法防范,致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聘任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處理。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任何一方如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違反規定擅自解除合同的,按未履行的聘期時間計算,每少一年,應支付的違約金為_________元。
2.若乙方在聘期內若享受過甲方出資培訓的,乙方違反規定擅自解除合同時還應向甲方退回全部培訓費用。
第十七條 乙方的申訴
乙方可就職務聘任,業績考核和紀律處分等方面的問題,向學校教師編制核定與職務聘任委員會提出申訴或投訴;申訴和投訴必需以書面形式提出,且必須充分說明理由。
第十八條 保密
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九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 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條 合同的終止
如一方提出終止協議,則需提前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按照本協議所有在校學生均已畢業或據所規定的各項條款妥善安置以及處理好各種財務等事宜后,方可終止協議。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三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五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教師聘用合同 篇13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精神,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第二、乙方的權利
1.按約定取得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課時的授課報酬;
2.在本機構工作滿______年后甲方為乙方交社會養老保險70%。
3.要求甲方提供與授課對象相關的背景資料及授課的相關業務資料。
4.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學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件。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為甲方的授課積極準備教案;按時、認真上課,布置及批改作業;保證每次課時(_______分鐘/節課)的完整,內容的`充實;對學生進行考勤及紀律管理;學期末組織考試并提供每位學生的最終成績。
2.甲方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例如:課后對有關上課內容的詢問的解答等。
3.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學計劃按時完成授課,維護授課時的教學秩序,并提供最終考試成績等。
2.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評議,并根據學生的評議對授課內容及人員進行調整。
3.有權根據自身情況對課時進行調整,對授課內容進行變更,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
1.按時支付授課報酬。
2.向乙方提供學生的背景資料,講明授課要達到的目的,協助提供和授課有關的業務資料。
3.為乙方的教學提供良好的授課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件。
第六條、本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2.確需變更合同的,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3.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______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發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導致課程不能繼續安排;
(2)乙方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如沒有教授資歷或能力)
(3)乙方故意不按時完成授課內容和授課計劃的,
(4)通過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測評后,乙方教學不合格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甲方因自身原因變更本合同的,應提前通知乙方,沒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由于身體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或變更授課時間,并提供相關證明,但應提前_7_天通知甲方;乙方由于本單位工作、會議、出國等安排,導致無法按時上課的或不能完成教學計劃的,需提供相關證明,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北京市教師聘用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勞動合同。
1、甲方聘任乙方擔任專職教師一職,任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日至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日止。試用期為一個月,自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日至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日止。試用期薪資為基本工資。
2、乙方按要求,在規定時段及班級上課,乙方無權自行更改。
3、乙方為甲方帶_______個班,基本薪資為__________元∕月(寒暑假休息月除外),每月及每年還可生成績效獎金(績效獎金請參閱《專職教師績效獎金獎勵辦法》)
4、乙方課時費按人計算,班次人數1人課時費為______元∕課,班次人數2人課時費為_______元∕課,班次人數為3人課時費為________元∕課,班次人數為4人、5人或以上課時費為_______元∕課,班次人數6人到8人以上一并獎勵每班次每月_________元的獎金(按照達到要求的時間標準判斷并且當月發放)
5、補課補助:標準________元∕月(除8月、2月外),每年8月末發上半年補課補助,2月份發下半年補課補助。(當月有補課現象存在時,補課補助才相應產生)
6、乙方工作兩年后(以實際上崗時間計算)甲方將為乙方承擔一份商業養老醫療保險,合同終止,甲方不再為乙方續交此保險,由乙方自愿交納。
7、乙方不可同時服務于其他單位組織。
8、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發現乙方無法勝任其工作。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
4)乙方患病,醫療期滿后仍然不能從事原工作。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降低工資標準。
10、除不可抗力外,乙方無權中途解除勞動合同,如欲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必須提前兩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或與甲方進行協商。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要違約賠償金,金額為_______元。
11、本合同期滿后,即終止。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期滿前60天向對方表示續約的意向,雙方經過協商同意后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12、履行本合同期間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將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后,當事人乙方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乙方在甲方就職期間,
(1)備課要按照甲方要求標準備課詳細。
(2)不能打擊任何學員,學員有問題可以及時和校長溝通,乙方可以適當地激勵學員,絕對不能打和體罰學員。如果經過調查因為此項原因而使學員流失,乙方當月工資被扣掉_________元或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需保證上課紀律和課堂質量,可以采用獎勵和鼓勵的辦法,甲方需適當配合。
1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建三江卓爾教育臨時決定,乙方需遵守。
15、本合同為重新修改合同,原合同作廢(上崗時間不變)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北京市教師聘用合同 篇15
甲方(聘用單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甲方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受聘人):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并保證嚴格履行。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
第三條 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崗位,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四條 乙方工作量為每周5個工作日。甲方安排乙方執行課時及坐班工作制。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按質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在保證完成規定課時及坐班時間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一、工作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二、工作報酬及福利待遇
第六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資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及獎金組成,基本工資為 元/月,績效工資及獎金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標準執行。臨近放假不足一個月的按日工資計算。
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并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每月工資報酬。
第七條 乙方依法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節假日工資全額發放。寒暑假乙方不享受工資。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滿二年后可以享受寒暑假的生活補助。寒暑假的生活補助金 元/月。合同期限屆滿后甲乙雙方不續簽合同的,甲方不支付該寒暑假的生活補助。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對乙方進行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教育,教育教學業務培訓及輔導;
第九條 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獎懲;
第十條 制訂嚴格的規章制度規范乙方;
第十一條 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和實績,每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第十二條 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
第十三條 合同期滿后,甲方擁有續約與否的決定權。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第十五條 服從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五、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六條 甲方因辦學模式、形式、結構、規模等情況發生變化,或經考核乙方不適合相應的工作崗位時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甲方應以書面通知提前30天通知乙方。
第十七條 因行業特性,教師不得在學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乙方需提出解除合同,應在學期結束前三十日提出。否則扣除其所有未發款項,同時因此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者要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否則若甲方未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需賠償乙方雙倍工資作為補償。若乙方未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須賠償甲方一個月工資作為違約金。甲乙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對方,可以解除勞動。
第十九條 合同期滿前三十日雙方商議是否續簽勞動合同,如雙方不再續簽合同,在合同期滿時乙方應辦妥相關手續并交接好各項工作,乙方方能離校。
第二十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有違法的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3、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4、簽訂合同時采取欺騙手段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5、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幼兒園工作造成重大損害的。
6、聘用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受聘其他與甲方工作時間有沖突的工作,如違犯者視作違約行為,合同解除;
7、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六、其它事宜:
第二十二條 甲方若對乙方進行培訓,培訓合格后,乙方應保證在甲方勞動工作期限至少不低于培訓協議規定的服務年限,培訓協議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但乙方可自由選擇是否接受培訓。若乙方違反本條款,除賠償甲方培訓乙方所有費用外,還要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三條 乙方在工作期間首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如因失職、失誤造成幼兒在園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承擔經濟損失的30%,乙方承擔70%。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本校外(如往返路途中)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付任何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二十五條 乙方在聘期被甲方解聘或經甲方允許主動辭職,此協議自解聘之日起無效.
第二十六條 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
乙 方 姓 名: 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