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電工程施工安全協議(通用15篇)
變電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明確雙方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水平,保證施工安全質量,保障現場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確保工程安全、文明、優質、高效地順利進行,保障客戶委托管理變電站設備安全。按照先定合同和安全協議,后開工的原則,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電網公司、電力企業有關安全文明身產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1、工程項目概況
1.1工程項目名稱:
1.2工程地址:
1.3工程范圍:
1.4合同編號:
2、工程項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3.1不發生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無人身輕傷事故。
3.2不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責任重大交通事故。
3.3不發生因工程施工原因造成的電網、設備事故和考核事件。
3.4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3.5不發生社會治安事件。
4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執行依據(包括但不限于)
4.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4.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4.3國家發改委《電力建設安全生產工作規定》
4.4國家電監會《承裝(修、試)電力實施許可證管理辦法》
4.5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
4.6上海市電力公司相關管理規定。
4.7甲方單位有關安全文明的規章制度。
5、協議內容
5.1.1甲方按有關規定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乙方專業施工的工程與其資質相符合。
5.1.2甲方對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負有協調、監督、管理責任。施工前,根據工作項目內容特點,組織乙方進行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向乙方闡明施工范圍內的危險源。乙方如對安全技術交底等工作存在疑問,甲方需聯系客戶管理部門協調解決。監督乙方制定現場施工安全、技術和組織措施及施工方案(簡稱“三措一案”),并進行審核,做好備案。
5.1.3甲方不定期地組織安全文明施工檢查,監督乙方遵守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標準規定。對于乙方施工安全措施、安全工器具、勞動保護設施等存在的問題,應及時發出整改通知單,并對乙方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實施閉環管理。
5.1.4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負責本協議中甲方應承擔的安全管理工作。
5.1.5甲方負責編制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并進行必要的演練。
5.1.6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應立即組織乙方進行事故應急處置。并按規定要求,向上級單位、管理部門報告,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
5.1.7監督檢查施工場所的安全標志、安全通道、臨時用電、消防設施和器材等是否正常,并監督檢查乙方工作人員勞防用品的使用情況。
5.2乙方責任
5.2.1按規定提供本單位企業資質、近三年安全施工狀況、施工作業人員的資格證明材料,并對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5.2.2乙方施工人員超過20人,必須配置專職安全員,20人及以下必須設置兼職安全人員。安全員應培訓考核,有相關上崗證書和資質證書,乙方指派 擔任安全員,負責本工程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事宜。
5.2.3編制和貫徹落實現場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和施工方案(簡稱“三措一案”)交甲方審核同意方可開工。
5.2.4乙方進入運行中的變電站施工時,必須先辦理有關手續,并嚴格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的相關規定。
5.2.5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工器具等應由乙方自備,如需借用或租賃,應辦理相關手續。工器具須符合使用安全要求。
5.2.6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培訓、考試、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做到有據可查,并配合甲方開展進場安全教育。
5.2.7任何人進入變電站內,應正確佩戴安全帽,安全帽應合格,且在有效使用期內。
5.2.8在變配電站電氣設備上工作,應嚴格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中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及相關規定。經許可后方能工作,不得盲目、冒險和違章作業。
5.2.9施工中使用電動工具前應檢查完好,做到“一機一閘一保護”。使用金屬外殼電動工具應帶絕緣手套,金屬外殼應接地。
5.2.10梯子應堅固完成,負荷使用標準,有防滑措施。在使用或搬運梯子時,應與設備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在臨近帶電區域內,禁止使用金屬梯子。
5.2.11在帶電設備周圍,嚴禁使用鋼卷尺和線尺(夾有金屬絲)進行測量。
5.2.12乙方應編訂各項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臺帳,施工班組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和安全活動,并做好書面記錄。
5.2.13工程施工現場應達到安全標準化要求,工作結束必須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5.2.14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應急處置和救援,應及時,并按規定報告相關安全監督和管理部門,配合事故調查,做好事后處理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事故、事件、乙方應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
5.2.15乙方對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員、等變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備案。乙方變更施工方案、施工范圍,亦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經審核同意后實施。
5.2.15乙方從本單位到施工地點發生人生事故、交通事故由乙方負責。
6其他
6.1本協議是工程合同的一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作為合同文本附件,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6.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有效,雙方應共同遵守執行。本協議未簽定,則工程合同無效。
7補充條款
甲方單位 (公章) 乙方單位(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變電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2
甲方(建設單位):
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乙方(承包單位):
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為加強_____安全監督管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簽訂如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
一、施工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項目名稱:
2、施工范圍:
3、施工地點:
4、施工時間:
二、甲方安全責任
1、進場施工作業前對乙方負責人進行現場口頭的安全事項說明,其內容是:項目的安全規章制度及對該工程項目有關聯的安全注意事項。
2、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三、乙方安全責任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設立項目部安全管理機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管理體系,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健全規章制度,制定各工種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并做好技術交底。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經監理審批后報甲方項目技術部備案。
2、乙方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_____?,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3、建立安全教育制度:要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包括新入場工人(或進入新的崗位)一級教育、經常_____;做好安全資料記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4、施工期間,乙方應指派專職安全員作為安全工作聯系和現場安全管理。
5、乙方必須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并做好書面記錄,對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監督機構或甲方安全管理人員下發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要及時整改并寫出事故隱患整改反饋單,經建設單位、監理工程師及施工企業負責人驗收簽字后,報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監督機構或甲方項目技術部和工程管理部各一份。
6、乙方應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在平時的工作中做到活完場清,材料碼放有序,保持施工現場的美觀整潔,防止造成環境污染。
7、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四、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后立即生效。
六、該協議于_________________地簽訂。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變電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乙方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甲方承包工程項目,為了確保施工安全,甲乙雙方簽訂本安全、環保協議,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場地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等。
乙方向甲方提交“三證”證件,即安全許可證、資質等級證、營業執照。
乙方應針對承擔的工程任務制定施工安全和環保措施,特殊施工必須制定單項安措報安環部備案,對招用的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后,按照規定配備需要的勞保用品和安全防護設施,方可進入施工現場進行作業,確保甲方配備的環保設施在施工過程中能投入正常運行。
乙方如承擔特種設備的施工安裝,必須持有有效的證件到相關的部門辦理相關的手續,并交甲方安全部門審驗后,方可施工。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甲方應向乙方交清工程項目中的機、電、儀、環境、能源介質、有毒有害氣體、危險部位等,乙方應了解清楚后方可開始施工,施工結束后要對現場進行環境衛生清潔處理。
協議期間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安全事故、環保污染事故,一切法律、經濟責任均由乙方責任自負,與甲方無關。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及甲方規定的各項安全和環保規章制度,安全文明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乙方不準招取60歲以上人員和童工,應對其入場員工按規定辦理工傷保險。
乙方應對施工場地周圍進行圍堵,防止作業引起跑、冒、滴、漏等環境污染和其它傷害事故。
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現場及施工人員的“三違”行為和施工安全進行檢查,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自愿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工程款中扣除。
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如發生一起重傷事故,乙方承擔違約金3000-5000元;發生一起工亡事故,承擔違約金10000元。其發生事故的一切費用按本協議第6條辦理。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協議未簽訂時,雙方的工程承包合同不發生效力。
甲方: 乙方:
協議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變電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4
甲方:
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乙方保證禮貌施工并遵守如下安全紀律和防火細則:
1、務必指定一名安全職責人,負責施工過程的安全監督。
2、進入現場務必戴好安全帽,并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3、凡2米以上的懸空、高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務必系好安全帶,扣好保險扣。
4、嚴禁高處作業時往下或往上亂拋雜物、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各種電動機械,設備,作業后務必切斷電源,非使用工種不準隨便動用。
6、未經有關人員批準,不準隨意拆除安全設施和安全裝置。
7、未經教育不得上崗,無證不得操作,非操作人員嚴禁進入危險區域。
8、務必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聽從指揮,特種作業須持證上崗。
9、嚴禁酒后作業。
10、嚴禁穿拖鞋、涼鞋、赤腳進入施工現場。
11、嚴禁使用非熟練工人和童工。
12、嚴禁在甲方非施工區域走動。
13、嚴禁將燃物品帶入工地。
14、電焊燒焊人員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執行動火許可證制度,不準在燃爆物附近電氣焊作業。
15、嚴禁亂接電源,非專業電工不準私自接駁電源。
16、廠區內嚴禁吸煙。
17、禮貌施工,不隨意毀壞甲方的消火管等財物。
18、嚴禁亂倒垃圾雜物。
19、因乙方管理疏忽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違約職責:
1、甲方管理人員發現乙方施工人員中有違反上述規定或甲方其他管理制度的,有權拒絕其入廠。
2、乙方施工人員嚴重違反相關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一切后果由乙方承當。
3、毀壞甲方的消火管道等安全保障物的,乙方須及時恢復原狀,因毀壞行為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承當。
甲方:
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變電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5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責任公司
因乙方______________工程建設需要,在甲方所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用公路用地進行頂管施工,為確保雙方生產運營及施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道路交通安全:
乙方對施工期間因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負責。在高速公路范圍施工作業,乙方必須制訂、實施嚴密的交通安全措施和方案,并得到高速公路路政、交警部門的審批,實施過程必須安排專職現場安全員,負責督促一切施工人員禁止進入高速公路范圍。甲方負責對該項交通安全的監督管理,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
二、公路質量安全:
1、乙方該建設項目必須經相關規劃部門審批同意,并通過高速公路行政許可部門的批準;
2、乙方施工方案必須由具備相關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并通過高速公路部門組織的方案審查;
3、乙方必須嚴格對施工單位、施工工藝、材料等與施工質量有關的環節進行把關,確保施工期間及工程完工后高速公路的質量安全。
三、雙方生產運營安全:
若因乙方工程建設的問題影響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路政安全督管的車輛、人員及裝備等經費:
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安全督管所需的車輛、人員及裝備等經費 元整( 元),以上費用在本協議簽訂后七個工作日內由乙方負責支付到位。
五、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變電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揚州市消防條例和安全生產部門頒發的關于安全生產規定和要求,本著“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結合小區具體情況,定制施工單位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 施工現場的安全、消防工作由施工單位負責,物業公司負責檢查監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實和執行情況,雙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消防部門的知道和監督。
二、 乙方應制定消防應急措施,確定施工負責人,全面負責現場安全、防火工作,同時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督促施工人員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按照規定采取必要的安全保護和消防措施,負責日常的安全、監督工作,以確保施工安全。
三、 嚴格按照物業管理中心備案的裝修方案作業,自覺接受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對裝修過程的監督檢查
四、 裝修施工期間嚴格遵守《臨時管理規約》、《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如有違紀,愿意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五、 施工現場不得亂潑水、亂扔垃圾,不準亂接電線,如有違反,物業公司可收回違反者的出入證,取消其施工資格。
六、 施工期間要保持樓層公共設施的完好、清潔,如有損壞,按價賠償。
七、 嚴格執行防火、防爆制度,施工現場嚴禁使用電爐、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可燃保溫材料、吸煙等;在現場施工確須動火時,要持有操作證到物業公司安全協防部辦理審批手續,同時清除附近易燃易爆物品,并對有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交底。施工現場應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具有防火措施。
八、 施工現場,未經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批準使用的電熱器具要符合電氣安裝規范。
九、 施工材料、設備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爆物品,應設專庫分類單獨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風條件、照明等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火規定;禁止將施工現場建筑物作倉庫使用或長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十、 使用氧氣瓶、乙炔瓶(罐)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米。
十一、 施工現場的垃圾要及時清理,對刨花木屑等易燃易爆雜物必須隨時清掃,清除火災隱患。
十二、 乙方因裝修造成管道堵塞、漏水、漏電、墜落等事故須負責修復,承擔全部責任。
十三、 在裝修活動中嚴禁出現影響建筑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
十四、 乙方要遵守小區各項規章制度,并服從物業公司的檢查監督;嚴禁在現場喝酒、賭博、打架斗毆、無理取鬧和進行其它違法犯罪活動;施工期間在施工工地如發生火災和治安、安全方面的事故、均有乙方承擔。
十五、 乙方如有違反以上規定的行為,愿意接受相應的處理,并承擔全部責任。
甲方負責人簽字蓋章: 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變電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7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月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將工程委托乙方承包施工,為了保證本工程安全施工,搞好施工期間的安全管理工作,經雙方商定一致同意簽定安全協議書,該協議書與《工程施工合同書》具有同等效力,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工程概況:見施工合同。
第二條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2.1甲方向乙方介紹所承包工程項目的作業環境。
2.2監督檢查乙方各項安全管理工作,有權制止違章作業、無證操作現象,對違章違紀現象下整改通知單,必要時進行經濟處罰。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管理制度及業主關于本工程的安全規定,要建立安全保證體系,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不破壞、砸壞成品,不發生任何火災、事故。
3.2每項作業開工前,要根據工程特點對所有作業人員進行三級教育,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安全防護裝置齊全可靠,施工用電符合安全用電規范,各種施工機具必須符合安全規程要求,施工現場要有專職安全員,施工作業人員必須佩帶符合安全要求的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手套和絕緣鞋等。
3.3乙方應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危險作業區設立警示標志,及時向甲方提供下列資料:安全保證體系、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及交底記錄、安全教育記錄、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記錄、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操作證、施工對安全資質證書。
3.4堅持文明施工,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法律、法規,乙方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人身傷亡、機械事故責任自負,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并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以上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月_日
變電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8
甲方: 電務段
乙方: 工程項目部
一、 工程概況:
1、工程項目:車輛段遷建工程車輛段及引線工程
2、作業內容:管線遷改前期調查,現場挖探溝。K5+580m-K5+920m縱向挖探溝一道,橫向挖探溝三道;K4+700m-K5+470m縱向探溝一道,橫向探溝每隔50m一道,共九道;K3+500m-K4+700m縱向探溝一道,橫向探溝每隔30m一道,共四十道 (現場實際挖探情況由電務、通訊、供電等部門現場指認后確定) 。
3、施工地點:
4、施工時間:
5、影響范圍:
二、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1、施工責任地段:
2、施工責任期限:。
三、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章和規范:
1、《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道部令第29號;
2、《行車組織規則》(哈鐵總[20__]第226號);
3、哈爾濱鐵路局《鐵路交通事故管理制度》哈鐵監管安(20__)12號;
4、《鐵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TB10401.2-20__;
5、《鐵路信號施工規范》TB10206-99;
6、《鐵路信號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TB10419-20__;
7、哈鐵總[20__]33號《哈爾濱鐵路局普速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
8、《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鐵辦【20__】280號。
9、《信號維護規則》
10、建設單位批準的施工設計文件;
四、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
安全防范內容:確保施工作業范圍內有關電務行車設備不被損壞。
1、施工前,施工單位及時通知設備管理單位對直埋信號電纜進行現場勘查。由施工單位人工挖“井”字形探溝,明確電纜走向后方可施工,以確保地下電纜和電務設備安全。設備管理單位必須派人現場勘察探測地下電纜、電務設備的具體位置和走向,勘察探測結果(無論有無電纜)由設備管理單位登記在《施工地段光電纜走向簽認簿》上,設備管理單位與施工單位雙方簽字確認并留存!妒┕さ囟喂怆娎|走向簽認簿》由施工單位建立;遇有電纜等設備時,還需由設備管理單位在現場做出標記。
2、凡在局管內對營業線上、臨近營業線和鐵路保護區內動用營業線設備及影響營業線行車安全的路外、局外單位施工及路外投資建設項目的各項施工均應辦理“鐵路營業線施工許可證”。未辦理“鐵路營業線施工許可證”嚴禁施工,路局有關部門不得受理其提報的施工計劃。
3、對于時間跨度長的過渡施工,要制定出準確的配合內容和配合時間簽訂《哈爾濱電務段施工配合簽認單》。非施工期間(施工方案外、天窗外、夜間等休息時間),乙方與甲方協商簽訂《施工過渡期間電纜看護協議》。
措施:雙方嚴格執行部、局有關施工安全管理規定。
甲方:
1、認真核對施工計劃,提前對有關電務設備進行調查,并提出防護措施;
2、派專人進行配合,負責配合施工過程中的特殊問題指導;
3、配合人員提前40分鐘到達現場;
4、室內設電務聯絡員;
5、對施工地段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向施工單位下達整改通知書,并跟蹤落實;如發現乙方不按標準規定施工,立即要求停止施工。
6、嚴禁施工單位點前施工,施工準備過量,發現立即制止。
乙方:
1、在甲方設備范圍內影響甲方設備安全,需要甲方配合時于施工前三日通知甲方相關車間,并辦理《施工作業配合單》,無甲方簽字不得施工。
2、配合人員不到場不準施工。
3、作業中遇有妨礙施工的電務設備,要及時通知電務人員處理,不得強行施工;
4、設備防護區5米內嚴禁大型機械和鎬動土作業,只能用鐵鍬作業。
5、嚴格遵守進入機械室制度,非施工天窗(方案)時間嚴禁進入機械室施工,機械室內嚴禁使用電焊及明火作業。
6、乙方在施工工程中,如違反安全規定,造成甲方電纜中斷或其它故障,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并按有關規定賠償經濟損失。
7、在乙方施工范圍內,非乙方原因發生電纜故障時,乙方應積極予以配合甲方進行搶修,并最大限度的給予支持。
8、乙方施工時,不得破壞甲方所屬設備及附屬設施,施工與甲方設備交越時, 必須按照甲方要求,由乙方對電纜采取防護措施,如因施工區域內,需要甲方設備遷改、移設,其費用由乙方支付。
9、施工單位確定施工方案并經路局批準后,不得隨意變更施工地點或擴大施工范圍,如遇特殊情況,必須變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
10、影響施工的信號電纜未移設前,嚴禁進行相關施工動土作業。
安全分工:
甲方:
1、及時向乙方提供地下隱蔽設施準確位置及走向、埋深,施工前指派專人到現場會同乙方共同確認各種線、纜等設施的位置。
2、承擔因電務設備處理、恢復、監護不到位造成后果的責任;承擔要求不明確造成后果的責任;
3、有權對乙方的違章、違規行為進行制止,必要時停止其施工;
4、參加車站組織的施工例會,明確施工安全注意事項;承擔甲方配合人員的自身安全責任。
乙方:
1、認真執行配合單作業制度,嚴禁擴大作業范圍,并承擔擴大作業范圍造成的后果,開通銷記時征得甲方同意。
2、沒有甲方人員配合,擅自施工造成后果責任自負。
五、雙方安全責任、權力和義務(包括發生行車責任事故時雙方所承擔的法律責任):
甲方:
1、提供乙方所需要的電務設備有關資料、數據,承擔資料、數據不準確造成后果的責任。
2、提出確保電務設備不被損壞的施工要求,提供電務設備影響范圍,承擔影響范圍不準確造成后果的責任
3、承擔因電務設備處理、恢復、監護不到位造成后果的責任;承擔要求不明確造成后果的責任;
4、有權對乙方的違章、違規行為進行制止,必要時停止其施工;
5、參加車站組織的施工例會,明確施工安全注意事項;承擔甲方配合人員的自身安全責任。
乙方:
1、向甲方提供作業內容、作業范圍,并進行技術交底,承擔內容不明確、交底不清楚造成后果的責任;
2、按雙方簽訂的配合作業單進行施工作業,承擔超過影響范圍造成后果的責任;
3、按甲方提出的施工防護要求作業,承擔違反施工要求造成后果的責任;
4、承擔甲方監護區域內不聽制止,強行作業造成后果的責任;
5、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供施工計劃,遇有特殊情況引起施工進度變更時提前3天通知甲方,承擔通知甲方不及時影響施工的責任。
六、違約責任和配合賠償辦法(包括發生行車責任事故時雙方所承擔的法律責任):按哈爾濱鐵路局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的規定辦理,責任方賠償對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否則甲方不予配合。
七、安全監督和配合費用:
1、雙方嚴格遵守營業線與運輸組織管理實施細則,雙方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及施工安全措施,嚴格執行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
2、依據路局相關規定及設計批準的預算進行支付。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內容:
嚴格執行《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有關規定。
九、本協議有關條款,遇有上級文件調整時,按上級最新文件辦理執行。本協議一式5份,經雙方單位簽字蓋章后,報鐵路局主管業務處、安全監察室審查。
十、本協議返回甲方并與甲方相關車間簽訂細化安全措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變電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9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和設備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項目名稱:共和縣沙珠玉鄉寄宿制小學教學樓
二、施工地點:沙珠玉鄉
三、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
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四、乙方安全責任
1、發生以下情況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承擔。
(1)人生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4)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2、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3、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和警告標志,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4、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5、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6、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工程款內扣除。
五、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變電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0
甲 方(發包方全稱):
乙 方(承包方全稱):
為加強施工安全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有關安全環保管理的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并本著自愿、公平、一致的原則,就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工程服務過程中的安全環保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前甸采暖工程修理(一階段)
二、工程性質:資本性支出工程項目(新、改、擴建設項目)、檢維修“√”。(對應劃“√”)
三、投資額:
四、相關附件:(如工程合同等)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有權對乙方的資質和安全環保業績進行審查。
2、有權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組織機構,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環保法律法規及甲方和上級有關各項安全環保規章制度。
3、有權要求乙方針對作業項目制定健康安全環境的安全保證措施方案,并進行審查和備案。
4、有權要求乙方維護好甲方的安全環保設施、設備和器材。
5、有權對乙方使用的設備、設施進行安全管理。
6、有權對乙方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環保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有權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或其它處理。
7、發生事故后,有權根據有關規定組織、參與事故的調查。
二、甲方的義務: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環保法律、法規、標準及規范和甲方及其上級有關安全環保規章制度。
2、對乙方進入甲方區域作業的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及辦理相關入廠手續。
3、在作業前應對乙方進行安全交底,如向乙方提供與乙方作業相關的甲方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線等狀況的數據。明確施工作業區的范圍、危險點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4、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規定的安全作業需要的環境條件。
5、發生事故后積極組織搶險,防止事故擴大。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對甲方的安全環保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2、在日常作業中,對甲方違章強令乙方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由此產生的打擊報復,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
3、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符合安全施工作業的環境條件。
4、有權要求甲方在作業前進行安全交底,提供有關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線等狀況的數據。明確施工作業區的范圍、危險點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5、發生嚴重危及乙方人員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緊急情況時,乙方有權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險。
二、乙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強化施工作業人員安全環保意識,服從甲方相關部門的安全管理。
2、必須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消防、環保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甲方和上級的各項安全環保規章制度。
3、根據工程服務安全施工作業的需要,乙方應在安全評價的基礎上根據甲方要求編制《安全風險評價報告書》,針對施工作業項目制定健康、安全、環境措施方案,經甲方審批并備案。
4、乙方應編制并提供的相關資料:(1)安全組織機構及網絡圖、安全工作計劃、安全防火主要負責人和安全專業人員名單及聯系方式;(2)安全教育與培訓;(3)現場安全檢查和日常檢查;(4)現場安全施工的協調;(5)現場安全衛生與急救;(6)現場運輸與交通安全;(7)高處作業與腳手架;(8)用火作業與消防;(9)起吊作業;(10)有毒有害作業與防護;(11)施工用電安全;(12)現場照明;(13)粉塵作業防護和噪聲防護;(14)有限空間內作業;(15)防暑降溫與防寒防凍;(16)廢料、廢氣及廢水的處理和排放;(17)安全施工措施的編制與批準;(18)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19)其它。
5、在作業前要組織所有參加作業的人員接受甲方的入廠安全教育,同時,乙方要對直接參加施工的人員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內容包括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方法、企業的安全注意事項和規章制度、作業現場的危險性及安全措施、作業可能發生的事故和應急方法等,并進行安全培訓考試,考試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從事作業。
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7、在作業前,必須按甲方有關規定辦理與施工作業相關的各種票、證、書,如動火票、臨時用電票、高處作業票、進車票、動土票、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票等,要按照票、證、書及施工方案落實安全措施,并嚴格執行各種安全規定;作業人員要隨身攜帶各種票、證、書,以備檢查。
8、在施工區域內搭建臨時建筑物應事先提交申請,并有具體區域相鄰建筑、管線位置圖,經甲方有關部門審批后方可搭建。
9、在施工作業現場必須設有安全警示標志,施工作業現場危險區域,夜間設紅燈警示。
10、嚴禁進入非施工作業區域或場所,不得亂動亂碰或拆卸甲方任何設備零件或附件;自覺維護作業區域內的建構筑物、設備管線和安全消防設施,在作業中可能對其構成影響和威脅時應立即提出并采取妥善措施予以保護。
11、進入施工作業現場的各類人員,必須按規定著裝、配戴安全帽,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特殊工種配備勞動保護用品。
12、未經允許,不準占用消防通道,需占用或破路工程,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完工后,立即恢復道路的正常使用,以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13、發現作業過程中有不安全行為、隱患、重大險情,應采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理并報告甲方。
14、發生事故時,應積極搶險,服從統一指揮,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并按要求及時上報事故。
15、不得使用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和甲方規定的原材料、設備、裝置、防護用品、器材、安全檢測儀器等。
16、承擔所屬施工作業人員的工傷保險以及施工期間的自有及租用設備的保險責任。
17、施工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以及廢料,必須達到環保排放要求方可排放或按要求回收,存放到指定場所。
18、產生噪聲污染的工程項目,施工前必須采取消音措施,達到環保要求后,方可施工。
19、在環保設施施工中影響環保設施正常運行、穿越或遷移污水管線等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方可施工。
20、注重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作業結束后,須經甲方安全環保部門和施工主管部門及上級部門檢查驗收簽字
21、乙方招用的分包商,應經甲方審批認可,并具備承擔工程服務項目的施工資質和安全資格。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取得特種專業資格證書。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違約責任及處理
一、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要求,未造成事故時,依據協議約定對違約者進行處理(包括但不限于支付違約金、停工整改、賠償損失等)。
二、甲方違約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及上報。
三、乙方違約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報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質量、檢修質量及購買的原材料質量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甲乙雙方共同違約造成的事故,按雙方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責任,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上報。
第五條 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均有搶險救災的義務,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 發生事故,由事故責任主體單位上報事故;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報告和調查應按照國家和上級的有關規定進行。
第七條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協議項目施工作業事故及產生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第八條 對乙方發生事故后弄虛作假、隱瞞不報、遲報或謊報,一經查出,按有關規定處罰,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進入甲方市場資格。
第九條 糾紛解決的方式: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按工程服務合同所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
第十條 本協議是工程服務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工程服務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協議與工程服務合同的實際履行期限一致。如果主合同因故需要變更期限,本協議相應與之變更至相同期限。
第十二條 協議中的有關名詞如違章、事故、不可抗力等,按國家的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釋。
第十三條 針對協議需明確的具體安全環保要求另行說明。
第十四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基層單位 燃氣中心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安全環保負責人(簽字): 乙方安全環保負責人:(簽字):
甲方工程建設負責人(簽字): 乙方工程建設負責人(簽字):
協議雙方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變電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1
總包方: (簡稱甲方)
承包方: (簡稱乙方)
根據甲方承建的 工程需要,業主指定擬由 投標承攬分包其 工程,分包方式 。
為保證甲、乙雙方配合完成工程任務,確保甲方施工現場的管理順暢和雙方作業人員在施工現場的安全,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依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制定以下現場安全管理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必須執行國家、行業、北京市和北京城建集團公司、城建建設公司制定頒布的有關法律、法令、規范、規章、制度。
二、乙方必須具備所承攬工程的相應資質,乙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有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托書,分包與其資質相符在授權委托書范圍內的工程經營任務。
三、乙方必須熟悉并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四、乙方應遵守政府部門有關用工的管理規定,對所用施工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和崗位安全教育,認真辦理上崗作業的有關手續。乙方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有合法的用工手續、聘用手續。根據工程需要臨時增補、調動人員出入現場,必須在進出場當日書面報告甲方(附名單),相關注冊手續在15日之內辦理齊全,凡屬非法用工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五、乙方必須按制定的施工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執行。
六、乙方必須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對自有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考試合格,方可安排上崗作業;特殊工種作業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
七、乙方必須按《安全生產法》規定, 設立專職或兼職安全員和其它專職管理人員,對自己的作業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和安全操作交底,對所屬人員的安全生產進行檢查監督。
八、甲方發現施工現場的各類隱患,有權對乙方發出書面隱患通知或函件,乙方應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對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甲方按規定進行處罰。對險情嚴重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乙方對所屬施工作業必須進行定期檢查,并接受甲方以及上級單位的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必須按期整改。
九、乙方自備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嚴格管理,要符合國家標準和規定,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十、乙方作業人員在現場施工時,不得隨意出入甲方指定的作業區域以外的其它地方,嚴格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乙方在甲方指定的作業區域以外的其它地方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十一、乙方人員不得私自拆除甲方的任何生產、防護、設備設施。如屬于作業中非改動不可的、必須提前書面申請,得到批準后方可拆改作業,作業完畢必須及時恢復。如有違反,乙方應對由此造成的事故負責。
十二、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由于甲方的違章指揮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負責。
十三、乙方在現場中如有電氣焊、明火作業或其他有毒、有害作業,必須開具用火證,乙方在此項作業中,必須設專人看護及管理。
十四、乙方作業使用臨電設施,另行簽訂安全用電協議。
十五、乙方需要使用甲方的各類施工輔助設施,由雙方生產、技術人員驗收后辦理正式移交手續,移交給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間,由乙方負責管理、維護;乙方不得進行影響設施安全性能的拆改。乙方使用完后,書面通知甲方,雙方驗收后移交甲方。
十六、施工作業中,甲乙雙方或有第三方交叉施工(或第三方施工時),作業方應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負責協調。流動作業時發現有上下交叉時,后開始作業方不得作業,待其作業結束或甲方協調后方可作業。
十七 、乙方人員的勞動防護用品,防暑降溫物品,保健食品補助,由乙方按規定發放使用。
十八、甲方在現場中根據需要為乙方提供施工臨設。如甲方不能提供時,乙方另建必須按甲方或建設方的要求設置,并在具體做法上不得違法和違章。
十九、乙方在生產、生活中要嚴格執行甲方有關防火規定及標準,禁止使用電熱器具和大于60W的白熾燈;嚴禁非專業人員亂接亂拉電源線、設備。
二十、乙方在甲方施工現場違反勞動紀律、違反規章,甲方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處罰由工地管理人員開具罰單。
二十一、 雙方在施工現場出現人員傷亡事故,受傷害人員單位應按北京市工傷事故調查處理規定的有關條款,向上級主管單位和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并負責傷亡人員搶救、治療和有關善后處理事項。甲乙雙方各自按規定程序進行調查,分清責任。并依照國家規定、經濟合同及安全管理協議的有關條款劃分責任,分別承擔事故造成的各項經濟損失,但善后及其它處理必須由受傷害人員所屬單位負責。
二十二、乙方按照有關規定承擔其使用作業人員的工傷保險責任,乙方職工與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必須按勞動仲裁程序處理。
二十三、乙方人員凡不在甲方工地內或在指定生產區域外發生的各類事故,應由乙方負責。
二十四、乙方屬建設單位指定的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承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且工程款結算不經總承包單位簽認發生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依照規定承擔傷亡人員的工傷保險責任。
二十五、此協議自乙方進場后開始生效,到乙方分包工程完成并退場后終止。
二十六、上述條款中涉及有關作業問題需由甲方協調時,乙方應書面送達甲方,一式二份,由甲方在文件中簽字及注明送達時間。甲方通知乙方的事項,可以在協調會上講明并記錄,也可書面送達乙方。
二十七、本協議爭議解決方式:提交勞動部門進行勞動仲裁。
二十八、其它事宜
二十九、本協議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變電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2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_______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并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和甲方關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于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_____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并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并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系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系時,應于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設備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驗收后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無
第九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十二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變電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3
甲方:
乙方:
乙方進行工程施工,需要占用公路用地,為保證施工程路段公路安全暢通、保護道路路產設施完好,甲乙雙方協議如下:
一、涉路施工時間 乙方建設工程為(臨時/永久)占用,涉路施工日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條所述乙方涉路施工日期是指乙方工程從施工區域內安全設施設路的時間開始至乙方涉路施工人員、機械、 安全設施撤場并經甲方確認驗收合格后結束。
二、甲方權利義務 甲方有權對乙方在本協議路段內的施工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督,如乙方施工行為對道路設施、行車安全等造成影響、造成安全隱患或潛在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乙方接到甲方停工通知后,應當立即停止施工,甲方就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占用路段區域安全設施配置及擺放須按照公路管理部門要求及關于涉路施工的規定進行設路。因安全設施布置不齊全或未按要求標準進行擺放和設置,造成過往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人員傷亡的,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如因此導致甲方承擔責任或甲方被追訴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須保證施工區域內路段整潔干凈,道路路面不得因施工原因造成道路污染,如造成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擔。施工完畢后由乙方負責恢復占用區域原狀,并達到甲方要求。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及時清運出施工場地,禁止堆放或丟棄在道路路肩、中分帶等附近,不得對道路通行環境造成污染和影響。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 年 月 日 授權代表(簽字) : 年 月 日
變電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4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月_日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將
工程委托乙方承包施工,為了保證本工程安全施工,搞好施工期間的安全管理工作,經雙方商定一致同意簽定安全協議書,該協議書與《工程施工合同書》具有同等效力,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工程概況:見施工合同。
第二條甲方的權力與義務2.1甲方向乙方介紹所承包工程項目的作業環境。
2.2監督檢查乙方各項安全管理工作,有權制止違章作業、無證操作現象,對違章違紀現象下整改通知單,必要時進行經濟處罰。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3.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管理制度及業主關于本工程的安全規定,要建立安全保證體系,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不破壞、砸壞成品,不發生任何火災、事故。
3.2每項作業開工前,要根據工程特點對所有作業人員進行三級教育,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安全防護裝置齊全可靠,施工用電符合安全用電規范,各種施工機具必須符合安全規程要求,施工現場要有專職安全員,施工作業人員必須佩帶符合安全要求的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手套和絕緣鞋等。
3.3乙方應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危險作業區設立警示標志,及時向甲方提供下列資料:安全保證體系、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及交底記錄、安全教育記錄、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記錄、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操作證、施工對安全資質證書。
3.4堅持文明施工,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法律、法規,乙方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人身傷亡、機械事故責任自負,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并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以上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變電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5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定等。為了確保生產安全,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就本工程的安全生產施工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第1條、建設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第2條、乙方資質及安全生產條件
乙方的資質名稱: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
乙方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說明:乙方應將資質、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資料原件送給甲方審核并對資料真實性負責,資料復印件交到甲方工程指揮部備案。
第3條、乙方現場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乙方現場負責人: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4條、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向乙方提供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對乙方安全生產進行監督、協調和管理,對違規、違章有權制止,限期整改,并根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3、甲方有權責成有資質單位或個人對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查、審批和檢查落實,對無方案、無措施和措施不落實的有權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并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第5條、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乙方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全責。
2、乙方的安全目標應與甲方總體安全目標相一致。
3、嚴格執行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質量、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體系標準。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
行業標準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及安全組織機構,設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健全現場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文明施工制度。
5、乙方的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
人員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經過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同時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保證進場施工人員經過安全教育,必須持本崗位有效證書上崗。
6、乙方投入現場的各類機械及各類生產工具,必須經檢驗合格,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并遵守操作規程。
7、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并將保單復印件交給甲方被查。
8、根據工程特點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用水、用氣等方案,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9、施工過程中對人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進行控制。嚴格按照安全是公共要求進行施工,杜絕強令員工冒險作業和違章作業現象出現。
10、乙方現場的安全控制由乙方單位負責人負責,服從政府有關部門、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11、按部頒《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20__)》標準要求施工現場進行有效控制。如有嚴重違反《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20__)》標準保證項目條款,甲方單位有權提出停工并罰款。
12、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政府、監理、甲方簽發的安全整改通知單應無條件的整改。
13、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14、在每月規定的時間內及時向甲方上報各種安全統計數據。
1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上報;生產事故發生后,乙方應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同時作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不得將事故隱瞞不報。
16、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加強安全管理,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損害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7、簽訂施工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安全保證金。
18、如果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條款,乙方將承擔違約責任,情節嚴重的甲方將取消其資格,不再繼續與其合作。
第6條、其他
1、本合同簽訂后,未經雙方共同協商同意,任何一方
同意不得私自改動或終止。
2、本合同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與工程合同一致,如果工程合同工期有變動,本合同期限也隨之變動,工程成果責任期結束以后,本合同也一同解除。
3、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