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民間借貸合同(精選15篇)
標準民間借貸合同 篇1
標準民間借貸合同范本一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乙方還款保證人____________,為確保本契約的履行,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區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標準民間借貸合同范本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建設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民法典》和《中國投資銀行投資貸款試行辦法》,甲方向乙方申請為進行_________項目所需資金,乙方經審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條件提供資金,為明確各方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同意貸給甲方外匯(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本金__________,建設期利息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其中:本金_________元,建設期利息_________元(以下簡稱貸款)。
上述貸款,已包括按甲乙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準備貸款協議支用的外匯(大寫)_________。
第二條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寬限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匯和人民幣貸款,都必須在乙方開立賬戶。本合同簽署后一個月內,甲方應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資貸款年度用款計劃(以下簡稱用款計劃并在項目用款期內每一會計年度終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計劃,經乙方審查同意后按季存入甲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使用,自轉存之日起,乙方計收貸款利息,同時對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條乙方按審查同意的用款計劃,保證及時向甲方提供貸款資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應按未提供的貸款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按第六條規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動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計算)加百分之二十計付。
第五條甲方用款需要超過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總額時,由甲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后追回貸款,并簽訂書面補充貸款協議。作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匯貸款,甲方必須用外匯還本付息,人民幣貸款用人民幣還本付息。貸款利息在合同規定的還款期內,人民幣貸款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外匯貸款實行固定利率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浮動一利率按_________個月浮動一次,本次基期利率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
第七條實行浮動利率的外匯貸款,同時實行分攤匯率損益。甲方同意按《中國投資銀行外匯貸款利率和匯率損益分攤試行辦法》承擔損益。
實行固定利率的外匯貸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對本年度用款計劃貸款額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諾費。甲方當年用款需要超過年度用款計劃時,必須提出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從一月一日起補計承諾費。
第八條對乙方提供的貸款,甲方保證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的期限內還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貸款的還本計劃如下:________________。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還本計劃歸還的,從當年十二月份銀行結息日開始對逾期貸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條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為減少乙方貸款風險,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償還外匯貸款本息擔保書和按期償還人民幣貸款本息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償還外匯貸款本息擔保書如果只是外匯額度擔保的,在人民幣擔保書內應包含購買等值外匯所需的人民幣數額。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時,由擔保單位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
第十條本項目貸款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間加息百分之五十。貸款期內,甲方應向乙方定期送交有關工程建設和生產經營的會計、統計報表,乙方有權調閱有關資料或進行現場檢查。甲方如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或提前收回貸款。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至貸款本息全部還清后自動終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單位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十二條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果國家在投資、信貸等方面的法律、法令、條例和規定有新的變更時,本合同規定的有關條款應作相應變更。
第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除第九條提到的外,如有財產抵押擔保書、工貿合同、公證文本等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借款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貸款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
一、按期償還外匯本息擔保書(略)
二、按期償還人民幣貸款本息擔保書(略)
標準民間借貸合同 篇2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人: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聘請 作為保證人,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貸款為借貸雙方和保證人共同協商的民間貸款;
第二條:本貸款用于借款方的個人經營活動;
第三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為 利息,即月利率為 %,年利率 %;
第五條:借款期限為壹年(二〇 年 月 日至二〇 年 月 日),逾期按月利率 %計算;
第六條:還款方式為到期本息一次結清。即二〇 年 月 日借款方一次性還給貸款方本息 共計 人 民 幣(大寫) 萬元整;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2、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3、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 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 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4、保證人擔保有
向借貸雙方追償的權利,借貸雙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 利息加收罰息。2、貸款方中途不得收要本息,如違約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相同計算。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 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
貸款方:(簽字) 電話號碼:
借款方:(簽字) 電話號碼:
保證方:(簽字) 電話號碼:
標準民間借貸合同 篇3
甲方(債權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乙方(債務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為了使 ___________,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有關事項協議如下:
第一條 還款內容
1還款金額:人民幣.
2.還款期限:自簽訂此協議之日起乙方 至 年 月 日前還清.
3.利率:按照的利率執行,具體為:_____.
第二條 抵押物
乙方將 作為還款的抵押.抵押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款項及利率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的單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后,將抵押物的單證完整交給甲方.
(二)乙方的義務:
1.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及利率.
2.乙方在簽訂協議之日起交付抵押物的所有權證書.
第四條 違約責任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給甲方欠款及利息的,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第七條 本合同經 ___________見證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見證單位留存二份.
甲方: (公章)
代表人:
乙方: (公章)
代表人:
簽約日期:
標準民間借貸合同 篇4
民間借貸款合同范本: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乙方還款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為確保本契約的履行,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標準民間借貸合同 篇5
民間借貸
一、民間借貸的范圍界定
關于民間借貸的范圍,《最高人民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征求意見稿)》第一條規定,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非金融機構法人以及其他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協議。經政府金融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融資擔保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典當行、小貸公司、投資咨詢公司、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社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法人及其分支機構,通過擔保、租賃、典當、小額貸款等形式進行貸款業務,引發的糾紛適用本規定。經政府金融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發放貸款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這代表了目前的主流司法觀點,可以說是目前界定民間借貸的范圍最為權威的觀點。
此外,最高法院副院長奚曉明在全國商事審判會議上的講話中也提到,對“民間借貸”這一概念的范圍,司法部門與行政監管部門的理解并不一致。按照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下發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中的規定,此類案件是指自然人之間的借貸糾紛、自然人與法人之間的借貸糾紛,以及自然人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糾紛。而金融監管部門所掌握的標準是,凡商業銀行金融借貸以外的借款合同糾紛均屬于民間借貸。其中,既包括自然人之間的生活消費性借貸,也包括企業之間的生產經營性借貸。就企業間的借貸而言,既包括具備金融從業資質的小貸公司、典當公司等非銀行機構與企業間的借貸,也包括不具備金融從業資質的企業之間的資金拆借行為。奚曉明院長的講話精神與前述《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征求意見稿)》也是契合的。
綜上,民間借貸應指自然人、非金融機構法人及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糾紛。
二、民間借貸中借款事實如何認定
民間借貸具有當事人較少、法律關系簡單、證據單一、一般不涉及第三人等特點,其主要證據就是借據。《民法典》第210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由此可以得出,民間借貸系實踐性合同,自出借人給付借款時生效。
因此,出借人應對其已經履行交付借款的義務承擔舉證責任,具體包括:借款金額、期限、利率以及款項的交付等能夠證明借貸合理發生的事實。借款人則應承擔其已經還款的舉證責任,具體而言是指:出借人在提供借款人簽名或者蓋章的借條、收據等書面文件外,還應當對款項的出借時間、地點、款項來源、用途等具體過程和事由進行說明。
借款人對借據內容的筆跡或者簽字蓋章的真實性提出異議的,雙方當事人可以提供補充證據或者反駁證據。
三、民間借貸行為的合法與非法
根據最高院民一庭的司法觀點,在司法實踐中,下列民間借貸行為無效:
(一)以“標會”等形式向不特定多數人非法集資的。
(二)以向他人出借資金牟利為業的“地下錢莊”,非法投資融資的。
(三)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借貸行為。
下列民間借貸行為則應得到保護:
(一)依照《公司法》等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募集資金的。
(二)為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向特定的自然人進行的臨時性小額借款。
(三)企業非以獲取高額利息為目的,臨時向自然人提供的小額借款。
四、民間借貸合同的效力認定
自然人之間的借貸合同、自然人與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合同一般均認定為有效。如下系民間借貸作無效認定的主要情形: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借貸行為無效
《商業銀行法》第11條規定,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吸收公眾存款等商業銀行業務。該條屬于效力性強制性規定,出借方或者借款方未經金融主管部門依法審批吸收資金,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違反了前述規定而無效。擔保公司超出核準經營的范圍,違規發放借款,亦因違反《商業銀行法》第11條的規定而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復》規定,下列借貸合同無效:(一)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二)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三)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四)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
根據《典當管理辦法》第26條的規定,典當企業不得從事發放信用貸款的業務,因此,如果典當企業與債務人簽訂典當合同,出借款項未依法設定抵押、質押的,違反前述規定而應認定為無效。
(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借貸行為無效。如因償還賭債、吸毒犯販毒等非法行為簽訂的借貸等,因違反公共利益而無效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借貸行為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8條第7款規定,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行為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2條第3項規定,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無效。
《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1條規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對雙方的違法借貸行為,可按照民法典第134條第3款及《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試行))第163條、第164條的規定予以制裁。
無效民間借貸行為的責任承擔。
關于無效民間借貸行為的責任承擔問題,目前的司法實踐中存在兩種觀點:觀點一認為:應按照有關司法解釋規定,判令返還本金,對出資方已經取得或者約定取得的利息應予收繳,對另一方則應處以相當于銀行利息的罰款;觀點二則認為:應當區別情況進行不同處理。對一般的無效借貸,應當只是在認定無效的情況下判令借款方向出借方歸還本金,同時對當事人能夠舉證證明因合同無效而造成的損失,應當按照當事人的過錯決定責任承擔,或者直接按照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的標準,由借款方向出借方支付因占用資金所產生的法定孳息或者賠償。對于約定的利息無論取得與否均不予追繳,對借用方也不再進行罰款。但對于借款合同無效,同時有損于國家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判斷標準:借款方將借款用于法律所禁止的行為或者目的,并且出借方向借款人出借款項主觀上存在過失),人民法院對貸款方已經取得和尚未取得的約定利息與國家法定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間的利差部分仍然予以追繳。對借款方處以相當于銀行同期借款利息的罰款。筆者同意上述第二種觀點。
五、企業間借貸合同的效力認定
根據的司法觀點,企業間借貸合同的效力認定上,應當區別認定不同借貸行為的性質與效力。對不具備從事金融業務資質,但實際經營放貸業務、以放貸收益作為企業主要利潤來源的,應當認定借款合同無效。在無效后果的處理上,因借貸雙方對此均有過錯,借款人不應當據此獲得額外收益。根據公平原則,借款人在返還借款本金的同時,應當參照當地的同期同類貸款平均利率的標準,同時返還資金占用期間的利息。
對不具備從事金融業務資質的企業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所進行的臨時性資金拆借行為,如提供資金的一方并非以資金融通為常業,不屬于違反國家金融管制的強制性規定的情形,不應當認定借款合同無效。對偶爾的、以自有資金進行的借貸,在不違背法定利率范圍的情況下亦可以確認其效力。
六、民間借貸的時效何時起算
民間借貸的時效起算點有兩種,第一種是從借貸合同約定的償還本金及利息的期限屆滿之日起開始計算;第二種是在借貸合同沒有約定清償債務的期限的,則應從債權人主張權利時開始計算。
此外,如果借據上沒有注明還款時間的,在債權人沒有要求債務人還款及債務人沒有承諾還款之前,均不受2年訴訟時效的限制。
七、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為成員單位和非成員單位之間辦理委托貸款簽訂的委托貸款合同的效力認定
委托貸款,系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托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并協助收回的貸款。《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第28條規定,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可以辦理成員單位之間的委托貸款。由此可見,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可以作為受托人辦理委托貸款業務,但其只能在成員單位之間辦理委托貸款業務。在司法實務中,存在著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為成員單位和非成員單位之間辦理委托貸款的情形,在該種情形下,當事人之間簽訂的貸款協議的效力如何認定,存在爭議。針對這一爭議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在(20__)民二他字第29號《關于原告寧夏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訴被告中國電力財務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第三人寧夏華源冶金實業有限公司、第三人李文勝委托貸款合同糾紛一案請示的答復》中,作出了肯定其效力的認定。該答復載明:請示案件主要涉及《委托貸款合同》的效力問題,解決該問題的關鍵取決于受托人是否具有進行委托貸款的資質。根據《民法典》第7條以及《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第2條、第3條、第18條、第28條的規定,財務公司是為企業集團成員單位提供財務管理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財務公司可以辦理成員單位之間的委托貸款及委托投資。財務公司的代表處不得經營業務,只限于從事業務推介、客戶服務、債權催收以及信息的收集、反饋等相關工作。請示案件中,在簽訂合同之時,受托人為西北電力集團財務有限公司寧夏業務代表處,用資人寧夏華源冶金實業有限公司并非寧夏電力系統內成員單位。但上述辦法的規定系管理性規定,且盡管業務代理處不具有辦理委托貸款業務的資質,但其民事責任應由其上一級機構承擔,在其上一級機構西北電力集團財務有限公司具有金融業務資質、當事人基于意思自治簽訂合同的情形下,不應否定合同的效力。
八、借款方已構成非法集資類犯罪的情況下,其與自然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效力如何認定
在借款方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或者集資詐騙等罪的情況下,其與自然人訂立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存在爭議。在司法實踐中,有些法院傾向于認定借款合同無效,認為借款人已構成犯罪,合同則當然無效。但是,最高法的傾向性司法觀點認為,在此類借貸合同糾紛中,違反強制性規定的僅為借款人一方,認定合同無效并不有利于相應強制性規定的規范目的的實現,并且認定合同無效反而有利于犯罪的借款人,因此應當認定合同有效。
九、借款利息如何認定
最高法《借貸意見》第6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數)。超過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據此,無論以何種形式表現,借貸本金所有的借期收益和逾期收益,均應當以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的4倍為限。超出部分的金額不予保護。具體而言:
1、借期利息。我國《民法典》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因此,在借款合同未約定利息或約定不明時,出借方不得主張支付利息;借款合同約定應當支付利息的,未約定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按照銀行同期同類貸款肌醇利率計算利息。已償還部分超過4倍利率的,根據債務人的主張,沖抵本金。還款時約定不明的,優先沖抵利息。如有證據證明債權人出示的借據系雙方對前期借款本金和利息進行滾動結算后重新出具,計算復利的,折算后的實際利率超過4倍利率的,超出部分的利息應當沖抵本金。
民間借貸合同被認定為無效后,債務人應當返還債權人借款本金,無過錯的債權人要求債務人賠償資金占用期間損失的,應參照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確定。
2、逾期利息。預期利率有約定的從約定,超過4倍基準利率的不予保護。逾期利率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區分下列不同情況處理:如果僅約定借期利率未約定逾期利率的,債權人參照約定利率或根據人民銀行關于罰息利率的規定,以約定利率上浮30%-50%的利率,主張逾期還款本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不得超過4倍利率;如果既未約定借期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的,債權人參照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主張自借款逾期之日起或者自主張權利之日起的利息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違約金。既約定逾期利率又約定違約金的,債權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或者違約金,但均以不超過4倍利率為限;債權人同時主張逾期利息和違約金,折算后的實際利率沒有超過4倍利率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標準民間借貸合同 篇6
對于“民間借貸和解協議書怎么寫呢?”回答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徹底了結甲方與乙方之間的民間借貸糾紛(_____________)廈民初字第號案件,各方經過協商,達成如下和解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各方一致同意按如下框架了結雙方間的全部債權債務: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分期向甲方清償人民幣萬元(¥00萬元)款項;甲方應提供必要之協助義務,及時解除上述案件中對乙方及其它被告財產的訴訟財產保全措施,以利于乙方籌措資金。
二、雙方具體權利義務安排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應在本協議簽署當日向甲方支付萬元。
2、甲方應在乙方支付前款所指萬元款項后日內,解除對廈門經濟特區船務有限公司名下在建工程及對乙方名下廈門市湖里區室房產的查封措施。
3、在前款所指查封措施及時解除的前提下,乙方應在_____________年月日前再向甲方支付萬元。
4、甲方應在乙方支付前款所指萬元款項后日內,解除對乙方名下開戶行賬號銀行賬戶的凍結措施。
5、乙方支付上述萬元款項后,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后日內解除對乙方名下廈門市室房產的查封措施。
6、在前款所指查封措施及時解除的前提下,除上述萬元款項外,乙方還應在_____________年月日前另行向甲方支付萬元款項。但是: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遲于_____________年月日支付該筆萬元款項的,應自次日起以萬元為基數按照月息%的標準支付利息;
2)非因甲方原因,乙方無法以室房產辦理抵押貸款的,雙方另行協商以房抵債事宜。
三、本協議第二條項下雙方各項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或者雙方以房抵債事宜辦結后,上述案件項下雙方再無未了事宜。
四、本協議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方持四份,乙方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標準民間借貸合同 篇7
上訴人(一審被告):______________,男,漢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縣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房,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訴人(一審原告):_________________,男,漢族,19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__________省_____市__________縣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
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不服__________省__________縣人民法院(20__)__________法民一初字第__________號民事判決,現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_________________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
__________________
標準民間借貸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為緩解資金困難緊急籌措資金以確保正常的經營活動,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友好協商,達成借款協議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
第二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萬元。乙方于年月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銀行賬戶,開戶銀行/賬號。
第三條 借款利率
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率2%。利息每季結算一次,于季后十日支付,利息支付時間為每季度初10日前,如不支取,本息轉為下季度借款本金。
第四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借款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保證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和期限償還借款。甲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4%計算利息。
第五條 保證條款
1、甲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甲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每月4%利率收取利息。
2、甲方如逾期不還借款,乙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每月4%利率收取利息。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甲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乙方、甲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民間借貸合同 篇9
第一條借貸各方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方:
第二條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萬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銀行賬戶,開戶銀行/賬號.
第三條借款利率
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率為3%.利息每月結算一次,每月利息并入下月本金并計算利息(即計算復利)
第四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6%計算利息。
第五條借款擔保
借款方以抵押,抵押擔保債券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就抵押物優先受償。
第六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3、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4、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每月6%利率收取利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每月6%利率收取利息。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或兩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
貸款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借款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保證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標準民間借貸合同 篇10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我接受原告_____________的委托作為其委托代理人參與本案訴訟,庭審前我們認真核實相關證據、查找法律根據,通過今天的法庭調查,對本案的事實有了清楚了解,現結合事實和法律發表如下代理意見:
一、本案中被告從原告處借款之事實十分清楚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縣公安局工作人員對被告進行詢問時,被告明確回答“通過我給__________元錢,這錢不是我的,是俺單位_________的,______年他分兩次給我”、“這錢是____________的”。兩份證人證言也對此予以印證,各份證據之間形成有效鏈條,均證實這樣的事實:______年原告分兩次借給被告______元錢。此外,根據原被告共同確認,被告于______年償還______元,下余______元至今未還。
二、本案所涉借款與__________無關,雙方之間屬于合法的借貸關系___________,__________又交給____________,但根據原告的陳述及庭審的調查情況來看,作為原告的__________對款項借出后的去向并不明了,只是在后來的催要過程中才從被告處得知,因此該款項的去向與原告無關。另外,根據法律規定,原告作為出借人沒有詢問和得知款項去向及款項借出后如何使用的義務,原告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被告從原告處借得款項后將該款項拋棄,那么是否原告也要對此負責呢答案是不言而喻的。因此,被告與____________之間合法或者非法關系與原告無關,其行為性質不影響原告與被告之間存在的合法借貸關系。被告妄圖將自己的責任轉嫁給原告,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三、本案不超過訴訟時效,原告的權利應當得到保護
款項借出后,原告一直未間斷向被告催要,因此本案的訴訟時效一直處于不斷中斷之中,不存在超過訴訟時效的問題。退一萬步講,即使款項借出后,原告一直未催要。因為從原告處借款時,雙方只約定原告需要用時被告返還,并沒有確定具體的還款期限,因此該借貸合同屬于未約定債務履行期限的法律行為,根據規定,未約定履行期限的法律行為,從債權人主張債權的次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本案中,原告因需用錢,遂于20__年底向被告主張權利,被告償還原告______元錢。從______年開始起算,到原告起訴時止,未超過法定的2年訴訟時效。
因此,本案借款事實十分清楚,借貸關系合法有效,且未超過法定訴訟時效,因此被告應當承擔償還責任。
以上代理意見,請合議庭合議時予以充分考慮!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
標準民間借貸合同 篇11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男,19__________年10月26日出生,漢族,在家務農,中專文化,家住__________省__________縣__________鎮__________壩28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137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王__________,男,苗族,經商,家住__________街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401室,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手機158___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一、請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還清所欠債務共計壹萬柒千柒佰元整。
二、在多次討要債務未果的情況下產生的交通費與誤工費一千二百元。
三、案件的受理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__________年12月被告與其二媳婦王__________到我家購買地瓜種子950斤,折合人民幣17700元,買完種子以后并沒有當時付清買種的款項款,打下欠條一封于201_____年清明付清。事后我去討要這筆款項時被告多次推脫,并在欠條上修改還款日期,一直沒有還款。由于被告多次不遵守承諾,特向黃平縣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還清所欠債務共計壹萬柒千柒佰元整,案件的受理費用由被告承擔。
證據和證據來源
一、購買種子時所寫欠條一張。
此致
__________縣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__
20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標準民間借貸合同 篇12
今借到(現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小寫)元。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利率為月息千分之,利隨本清一次性歸還。如逾期歸還,承擔總額的違約金,同時逾期利息按大豐農村商業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并承擔債權人主張權利的一切費用(含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及其他損失賠償金等)。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配偶:_________________(簽字)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時間:_________________
標準民間借貸合同 篇13
民間借貸合同范本!(借款人為企業,專業律師起草)
本文刊登的民間借貸借款合同范本為專業律師起草,條款嚴謹、內容詳略得當,趕緊對照一下把你現在的合同修改一下吧!今天刊發的為借款人是企業時的范本。
借款合同(公司版)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借款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
第一條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人民幣(大寫)萬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實際發放日與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實際發放日為準,借款期限隨之順延。
第三條借款指定用于,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為________%。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____方式歸還:
5.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隨本清。每月利息____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計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為每月的日,還本日為借款到期日。
5.2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借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償還借款本息。每月還款額為人民幣(大寫金額): 。還款日為每月日。
第六條借款人應當將借款本金和利息通過轉賬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銀行賬戶,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名:
賬號:
開戶行:
四、借款的發放
第七條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發放條件并辦妥相應借款及擔保手續后,出借人在個工作日內放款。雙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將借款通過轉賬方式匯入借款人以下賬戶,轉賬一旦成功,即視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五、借款人債務范圍及清償順序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債務系指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所花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保全費、訴訟或仲裁費、送達費、執行費、保管費、過戶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第九條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應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原則上按照先清償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再清償違約金、賠償金,之后清償利息,最后清償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
六、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第十條借款人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借款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借款人有權決策和批準機構的決定或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二條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況、經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負債和對外擔保等信息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借款人應給予配合并按時如實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關資料和報告相關信息。
第十四條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出借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第十五條對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時,出借人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并有權在新聞媒體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報和公告行為視為向借款人主張權利。
八、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第十七條借款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八條借款人在出現和可能出現影響其還款能力的行為或事件時應當在五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第十九條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如有)發生不利于出借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時提供出借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九、提前還款
第二十條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請,經出借人同意后,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載明雙方權利與義務。未經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還款。
十、擔保方式
第二十一條為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償,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等),具體擔保事宜以相應的擔保合同為準。
十一、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借款人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或承諾與保證的均構成違約,出借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結清利息,并有權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的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借款人逾期還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清償本息的【 】%/日按日計收逾期違約金,直至清償完畢之日。
第二十四條借款人未按時足額還款的,應當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所有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和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五條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十三、通知與送達
第二十六條雙方的聯系信息如下:
聯系人信息出借人借款人
聯系人姓名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電子郵箱
第二十七條關于送達的特別約定
27.1本合同第二十六條中雙方預留的聯系地址系雙方送達各類通知、協議等文件以及發生糾紛時相關文件及法律文書的送達地址。
27.2本合同約定的送達地址的適用范圍包括非訴階段和爭議進入仲裁、民事訴訟程序后的一審、二審、再審和執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過郵寄或其他方式向雙方預留的地址送達法律文書。
27.3任何一方的送達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當日書面通知對方。
27.4因一方提供或者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送達地址變更后未及時依程序告知對方和法院或仲裁機構(若爭議已經入司法程序解決)、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絕簽收等原因,導致相關文件或法律文書未能被該方實際接收的,郵寄送達的,以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直接送達的,送達人當場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情況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27.5雙方一致同意采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能夠確認對方收悉的方式送達,產生上述地址送達的同樣法律效果。采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方式送達的,發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27.6本條約定的送達條款屬于本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有效送達地址的確認和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不影響本條的效力,雙方均須依合同約定承擔有效送達的法律后果。
十四、合同生效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名或蓋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項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條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執兩份、借款人執一份。
(以下為簽章處,無正文)
出借人(簽字): 借款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簽約地點:市區
版權聲明
部分文章推送時未能與原作者取得聯系,或無法查實原作者姓名,在這里深表歉意,版權屬原作者所有;本文觀點不代表本平臺觀點,若來源標注有誤,敬請及時聯系我們。
關注是一種學習,分享是一種美德。
標準民間借貸合同 篇14
甲方(出借方):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借款方):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系方式:
丙方(擔保人):
地址:
聯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丁方(反擔保人):
乙方向甲方借款及擔保相關事宜,經甲、乙、丙、丁四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照履行:
一、借款金額、利息及期限
1.1借款金額:總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整,(¥元)。
1.2借款用途:生意周轉等。
1.3借款期限及利率: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止,月利率____。
二、擔保方式
2.1丙方作為乙方的一般保證人。保證范圍包括本金利息、違約金及追索債務的全部費用。
2.2丁方作為丙方的連帶保證人。保證范圍包括本金利息、違約金及追索債務的全部費用。
三、四方權利義務
3.1甲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支付全部借款。
3.2甲方委托丙方帶為收取利息及本金。
3.3乙方應當于每月日前,向丙方繳納當月利息。
3.4甲方、丙方、丁方有權要求乙方向甲、丙、丁方匯報資金使用情況。
3.5丙方為乙方借款作擔保,于本合同簽訂時,乙方一次性向丙方繳納________擔保費。
3.6丙方履行擔保責任后,丙方為乙方代償的資金應于月內歸還,并按以上借款利率計算利息。
四、違約責任
4.1因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如約支付借款,由過錯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并繼續履行合同,合同期限自支付借款之日起順延。
4.2若乙方不能如期繳納利息,拖延支付利息應承擔每日_______元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本金。
4.3乙方不能按要求匯報資金適用情況,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借款合同,乙方應承擔應承擔_________的違約金責任。
4.4擔保方(丙、丁方)承擔擔保責任后,若不能如期歸還,則視為違約,乙方應當承擔_________的違約金責任。擔保方為追償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執行費,差旅費等)全部由乙方負擔。
五、爭議條款
5.1四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精神,解決糾紛。
5.2協商不成,提交(二選一):
(1)、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判決。
六、生效條款及其他
6.1本合同經四方簽章后生效。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6.2本合同一式四份,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丁方(簽章):
法人代表:
簽約地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民間借貸合同 篇15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人: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聘請 作為保證人,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貸款為借貸雙方和保證人共同協商的民間貸款;
第二條:本貸款用于借款方的個人經營活動;
第三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為 利息,即月利率為 %,年利率 %;
第五條:借款期限為壹年(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逾期按月利率 %計算;
第六條:還款方式為到期本息一次結清。即 年 月 日借款方一次性還給貸款方本息 共計 人 民 幣(大寫) 萬元整;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3、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4、保證人擔保有
向借貸雙方追償的權利,借貸雙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 利息加收罰息。
2、貸款方中途不得收要本息,如違約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相同計算。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 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
貸款方:(簽字) 電話號碼:
借款方:(簽字) 電話號碼:
保證方:(簽字) 電話號碼: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