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勞動合同(通用4篇)
必備勞動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工作_______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____________,工作地點為___。乙方應認真履行_______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
第三條乙方工資為______元/______月,工資每季度一發,并按完成的銷售額度提成千分之十。
第四條工作時間為春夏秋早上__________---下午__________,冬季為早上__________---下午__________.
第五條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應提前三個______月說明,甲方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
第六條乙方在上班途中發生的各種安全責任人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與甲方無關。
第七條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必備勞動合同 篇2
編號: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性質 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表人) 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鑒證單位(蓋章)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依法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完成之日止。
(三)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數質,要求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工作(工作地點、崗位、從事工種等),具體工作內容及工作數(質)量要求是: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的休息休假辦法。
(二)甲、乙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或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非標準工時制度。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工資計發方式為:______,每月工資為: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即月工資包括 ____________等方面。
(三)每月工資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
(四)工資支付方式及要求:
1.甲方必須以貨幣的形式按約定時間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支付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簽訂有集體合同的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約定。
2.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依法分別支付不低于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150%、200%、300%的工資報酬。
3.甲乙雙方約定加班工資的基數為: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但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乙雙方必須執行國家和行業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
(二)甲方安排乙方從事需要持證上崗和特種作業的工作崗位的,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和崗位操作證書;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必須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并向乙方公示。
(二)乙方必須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甲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和獎懲。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在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后,可以依法變更合同的部分條款或解除合同。
(二)乙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符合(勞動法)第三十二條和(重慶市職工權益保障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三)合同到期或出現法律法規規定的終止合同的條件,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四)甲方應在解除、終止乙方勞動關系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為乙方出具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書面證明。
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違反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或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除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外,應分別承擔如下違約責任:
甲方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當事人一方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乙方應將其家庭地址、郵政編碼及聯系電話變化情況書面告知甲方。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必備勞動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自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年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從第三個月開始,每月安排一次提前轉正考試,考試成績在90分以上者給予提前轉正。
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經常工作地點為:福州市馬尾江濱東大道118號。乙方應服從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的臨時派遣。
甲方也可以根據工作、生產需要,派遣乙方到經常工作地點之外的下屬營業機構或分公司工作,乙方應當服從甲方安排。
三、工作內容
第三條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門) (崗位)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完成本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四條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和甲方的要求,自覺地進行工作,按時完成規定或分配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甲方可以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及獎懲記錄,升、降乙方的職務,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愿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第六條 休息休假按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規定,以及甲方規章制度的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六、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根據國家和本省勞動工資有關規定和本單位薪酬制度,確定并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甲方每月 15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 按現行核準薪資,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稅前 按現行核準薪資 。
第九條 甲方可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結果、獎罰記錄和當地生活物價變化等情況適當調整乙方工資水平,但不可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甲方可根據乙方勞動技能、提供的勞動數量、質量,以及企業經濟效益情況,經考核自行確定乙方獎金。
第十一條 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后,其工資參照甲方本公司同崗位、同工種、同職務的標準執行。
七、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規章制度、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乙方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及本合同約定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和操作規程。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六條 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其他妨害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
十、其他約定
第二十條 試用期屆滿時乙方須通過甲方的理論和實操考核,考核成績作為乙方被錄用的'條件,考核成績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系。考核成績:理論和實操均90分以上(含90分)合格。
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乙方應于 叁 天內辦理完工作交接。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期內,甲方為乙方提供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乙方應當與甲方另行簽訂協議,約定乙方在甲方的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超過用人甲方提供的培訓費用。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及知識產權,給甲方造成損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后兩年內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等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第二十四條 甲方現有的規章制度及將來增加或更新的規章制度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十一、送達與通知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按原通訊地址寄出材料即視為送達。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六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日 簽訂時間: 年 月日
必備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及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就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未約定的有關事項,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一、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手冊是《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已學習并認可甲方 “誠信做人、用心做事”的企業文化,已閱讀并充分理解和遵守甲方的以下制度和手冊:
1、《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
2、《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手冊》;
3、《考勤與請休假管理制度》;
4、《薪酬管理制度》;
5、《員工績效考核管理標準》;
二、乙方在上崗前,甲方已告知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場所中,可能造成職業健康危害的所有環境因素;并已對乙方進行了崗位技能、質量工藝、勞動紀律、生產安全操作規程及人身傷害自我保護等內容的培訓,乙方確認并掌握了以上培訓的內容和技能。
三、乙方在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前,若乙方隱瞞事實,已與第三方簽訂了勞動合同、競業限制協議或商業保密協議,所造成的后果完全由乙方負責,雙方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解除勞動關系。
四、如乙方被證實向甲方提供虛假的個人資料,包括:失業證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或者隱瞞精神病、傳染病史,隱瞞吸毒、拘留或其它刑事犯罪史,并且在應聘時未向甲方書面聲明的。所造成的后果完全由乙方負責,雙方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解除勞動關系。
五、若乙方因個人違規、違紀給甲方造成的綜合經濟損失達到壹萬元或者造成他人輕傷以上事故的,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六、若乙方在甲方每年的月績效考核中有五個月不合格的,雙方可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解除勞動關系。
七、若乙方每年累計曠工超過3天、事假超過22天,視為乙方已影響了甲方的正常生產經營,雙方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解除勞動關系。
八、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可以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合理的調整,甲方按調整后的崗位標準計發乙方工資,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的新的工作崗位。如乙方到達新的工作崗位后存在客觀困難的,可以要求甲方酌情考慮,甲方再次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后,乙方仍不能勝任的,雙方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解除勞動關系。
九、因乙方原因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員工培訓管理制度》第四章第十二條第五款向甲方支付培訓費用。
十、甲方的有關書面文件、通知,乙方應當面簽收,如乙方不能當面簽收或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時,乙方確認《勞動合同》中所填寫的家庭住址為郵寄送達地址。
十一、若勞動合同期滿后, 甲、乙雙方未能及時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乙方仍在甲方工作的時間,視為最后一次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一個月。
十二、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后,乙方應在即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與甲方辦理完離職手續和五險一金的交接手續,否則,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三、本《勞動合同附則》作為同期《勞動合同》的補充條款,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與《勞動合同》同時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