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寫離婚協議書可以離婚嗎(通用3篇)
不寫離婚協議書可以離婚嗎 篇1
婚協議書是登記離婚(協議離婚)的實質性文件,申請登記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認真制作,經雙方簽字后產生法律效力。
離婚協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一、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養育應承擔的費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財產的分割(歸各方的數量和價值并附清單);
四、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
五、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
六、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
八、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九、雙方當事人的簽名(蓋章或手印);
十、離婚協議書制作的時間。
如果不寫協議書,就需要寫起訴狀,到法院離婚。由法院判決。
離婚協議范本
男方:,男,漢族,1987年06月15日生,住,身份證號碼:
女方:,女,漢族,1991年05月07日生,住,身份證號碼:
男方與女方于XX年12月認識,于20__年11月25日在民政局登記結婚,婚后于20__年04月26日生育一兒子/女兒,名。因男方有外遇,婚后對女方處處不滿,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愿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李*進由男方撫養,隨同男方生活,撫養費(含托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男方全部負責。
三、債務的處理:
債務歸男方償還
四、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于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后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并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將無權分割。
五、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六、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女方:
不寫離婚協議書可以離婚嗎 篇2
協議人: , 男, 年 月 日出生,漢族,住 市 路 號。
協議人: , 女,年 月 日出生,漢族,住 市 路 號。
協議人雙方于 年_月_日在__區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 張某與王某自愿離婚。
二、夫妻婚后購有坐落在 __路__號的樓房一套,合同價人民幣 萬元,現值人民幣 萬元(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購房時以男方為主貸人貸款萬元,現尚剩余貸款本金 萬元。該房購買時首付 萬元,首付款來源于婚后雙方存款,F協商該套房產歸女方所有,由女方給付男方房屋折價款萬元,折價款計算公式為:房屋現價 萬元-未還貸款本金 萬元/2.女方給付男方的折價款 萬元在兩年內分 次付清:
第一次,辦理完離婚手續當天給付人民幣 萬元;
第二次,辦理完離婚手續的當年 月 日之前,給付男方人民幣 萬元;
第三次,辦理完離婚手續的次年 月 日之前,給付男方人民幣 萬元。
女方若不按時支付,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數額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逾期違約金。
男方有義務配合女方辦理貸款主貸人變更手續,以及產權變更手續,相關變更手續在辦理完離婚手續后即予以辦理。若由于男方不予配合女方辦理房產轉移而給女方帶來的不必要的損失,男方必須雙倍返還。
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家具等等(見清單),雙方同意作價 萬元,歸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1萬元。
三、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
四、兒子張某某由女方撫養,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500元,在每月10號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止。高中教育階段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
五、張某可在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點接兒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點送回王某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王某協商,達成一致后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
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后生效。
協議人: 協議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不寫離婚協議書可以離婚嗎 篇3
甲方:____________,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在______民政局(婚姻登記所)登記結婚,現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雙方感情卻已破裂,無法繼續共同生活且沒有和好可能,故雙方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F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離婚協議:
1、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2、在婚姻期間生有一子/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女方/男方撫養,男方/女方每個月支付小孩子撫養費______元;
3、男方/女方一次性補償給付女方/男方______元;
4、男方/女方每月享有至少一次探視權,具體時間和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5、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_________元,雙方各分一半,為__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但男方/女方應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給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地產所有權歸女方所有,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后一個月內辦理,男方必須協助女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女方負責。女方應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補償房屋差價____元給男方。
(3)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6、男女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各自對外的債權、債務,離婚后由各自享有或承擔。
7、男女雙方清楚知道雖協議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但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雙方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8、違約責任的約定:
本協議的男女雙方自愿簽訂,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給對方。
9、如本協議在之行后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10、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后生效。
男方(簽名):___________女方(簽名):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