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訂單購銷合同(通用8篇)
采購訂單購銷合同 篇1
下單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訂單單價:_________________
注明事項:_________________
1.請在2個工作日內回簽交期,以供方回簽訂單交期為準,雙方蓋章簽字后訂單方可生效.
2.供方不可私自取消訂單,訂單取消必需有客戶正式通知.
3.如果供方不能準時交貨需在一周前通知并說明原因,給出最終交貨時間,否則供方將承但一切后果.4.產品交貨必需保證安全到達,如有丟失和破損等,供方需承擔一切后果.
5.供方需承但一切運費,按客戶指定地點和時間送達,否則供方將承擔一切后果.
6.詳情條款一切安照購銷合同執行.
客戶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供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采購訂單購銷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經濟合同法,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訂貨
(一)實際訂購以訂購單形式確定,每款最低訂購數量為╳╳。
(二)訂購物品的品種、規格、數量及交貨日期以訂購單為準。
(三)乙方收到訂單,需在 個工作日內對貨期進行確認,然后簽字回傳。
第三條 交貨
(一)交貨日期: 從下單之日起 天內交貨(乙方送貨的,到貨日期以甲方實際簽收之日為準;甲方自提的,以通知提貨之日為準)。并以采購訂單上的交貨日期為準。
(二)交貨方式:
1、乙方送貨到甲方工廠倉庫(運費由乙方承擔)。
2、乙方發貨到,甲方自提。
3、乙方發貨到,甲方自提。
(三)交貨地點:
(四)簽收:甲方在收到乙方貨物時應按送貨單進行清點,甲方經辦人簽收確認。
第二條 包裝規格
(一)標準紙箱裝包裝,紙箱不能破爛。紙箱不回收。
(二)紙箱須標識產品代碼、名稱,數量。
(三)產品包裝物:由乙方負責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包裝。紙箱不回收。
第三條 質量與檢驗標準
(一) 乙方須保證其生產的產品符合國家標準、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或甲方出具的《企業檢測標準》之___________________。驗收以甲方確認樣板為準。凡屬不符合認定標準的均為不合格品,甲方有權拒收或退貨。
(二)異議:甲方在產品驗收或使用過程中對產品質量問題有異議的,應立即封存有關的產品,并以書面向乙方提出。乙方收到甲方提出的異議后,應在 天內會同甲方對產品進行檢驗,并對有質量瑕疵的產品提出返工、更換、退貨等處理意見。
(三)溢、欠裝:訂貨數量在 套(件)以下,交貨數量與訂貨數量誤差在 %以內的,按實際交貨數量進行結算,按實際交貨數量進行結算;超過此標準的,甲方有權決定是否按實際交貨數量收貨及結算。
(四)不合格品處理條款:抽檢不合格率高于、等于 %的由乙方三天內收回并處理至符合標準。
第四條 付款條款(注:實際合同只能是以下其中一款):
乙方需提供與簽訂合同一致的單位賬號。
A、貨到驗收合格后60天付款。
B、貨到驗收合格后30天付款。
C、貨到驗收合格后5天內付款。
D、其它付款形式(面談)
第五條 保證
(一)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產品準確的相關資料,并保證乙方不因生產產品而導致對第三方權益的侵害。如有違此保證,由甲方承擔責任。
(二)乙方保證其生產的產品符合國家標準或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及甲方要求。并保證甲方不因使用所提供的產品而導致對第三方權益的侵害。如有違此保證,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 通知
本合同簽訂后,除另有約定外,雙方對合同內任何約定的變更、中止的請求或聲明、任何可能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事件等均應在合理期限內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對方,并承擔被通知方由此已發生的損失,必要時雙方須對變更內容進行書面認可。
第七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所指的“損失”,得包括相關的生產成本、預期利潤、支出(包括因產品原因造成的賠償、為減少前述損失而發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等)。以上損失為累加計算的。
(一)乙方逾期交貨的,應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部分產品金額 %的違約金;逾期超過 天的`,甲方有權拒絕收貨及拒付貨款,甲方因此發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二)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應向乙方支付貨款金額 %違約金。乙方有權不按訂單日期交貨。乙方因此發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在乙方開始生產后對產品的質量和數量等要求變更的,當按本合同第八條的要求通知乙方。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如合同一方因人力不可預測、不可抗拒之原因,導致本合同未能得到正確履行的,不屬違約,但應在上述原因發生后三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上述原因的影響持續超過 天者,另一方有權中止合同的履行,發生之損失各自承擔。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對于任何本合同的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得循平等協商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尋求解決方法,對無法達成一致解決意見者,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 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人民法院訴訟)。仲裁(訴訟)期間,除因仲裁(訴訟)導致無法履行的條款外,其它條款的履行不受影響。
第十條 合同的修改和補充
本合同在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蓋合同章(或公司公章)后生效,雙方在合同履行中達成與本合同相關的補充和修改協議如、質量標準協議、采購訂單、補充協議、備忘錄、會議紀要等,應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一條 解釋
本合同除雙方約定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進行解釋。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第十三條 合同一經簽字蓋章,即告生效。訂購單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一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若國際方面涉及到產品相關原材料價格有較大浮動時,乙方必須提前 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提交甲方,單價變動經雙方確認后方可生效執行。
第十五條 本協議有效期: 20xx年xx月xx日至 20xx年xx月xx日。
甲方: 乙方:
簽名:簽名:
日期:
采購訂單購銷合同 篇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有關規定,經充分協商,現就甲方向乙方采購 產品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0 合同適用范圍及期限:
1.1 本合同為甲乙雙方交易往來的框架性協議,甲方依據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規定向乙方采購相關產品,乙方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要求向甲方提供相應的產品與服務;
1.2 除本合同外,甲方在每次具體采購產品時均需另行向乙方發出采購訂單;
1.3 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滿前,雙方可以協商續展合同的期限。
2.0 訂單:
2.1 訂單的形式:采購訂單可以是電子郵件、傳真或者通過其他途徑向乙方發出的包含產品名稱、型號、價格、數量、交貨條款等內容的通知、合同類文件;
2.2 訂單的送達:甲方依照乙方所提供聯系方式傳真或電子郵件形式發送訂單;具體每批交貨數量、價格和時間以訂單為準;
2.3訂單的生效:甲方訂單送達后,乙方對訂單內容有異議的,應在24小時提出。在指定時間內沒有異議的,訂單即產生效力。
2.4 訂單的更改:乙方應嚴格按實際訂單執行,甲方如有變動,應在乙方生產提前通知乙方。
3.0 包裝與標識:
3.1.乙方產品包裝完整,應當能達到防壓壞、防塵、防潮的基本要求;
3.1.2乙方產品必須要有完整標識,標識上要有產品名稱、型號規格、生產日期、數量、合格標記等。
4.0 交貨時間、交貨地點
以甲方訂單中約定的時間地點為準,訂單對此沒有明確約定的,以甲方要求為準。
5.0 價格條款:
5.1 產品價格由經甲乙雙方協商在本合同中確定。具體見下表:
5.2 在甲乙雙方對產品價格重新達成協議前,同種產品均按第一次議定的價格執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進行調價;
5.3 價格解析:產品價格包含乙方將貨物運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并交付給甲方之前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運費、保險費、倉儲費等)、裝卸貨費、貨物稅費。
6.0 技術質量要求
6.1 按樣品或圖紙供貨的,產品須符合樣品或者圖紙要求;乙方經甲方認定批量供貨的產品,不得隨意更改設計、工藝、技術參數、外形尺寸等;如確實需要更改,必須先通知甲方,同時須提供樣品給甲方確認,經甲方確認合格后,才能供貨,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6.2 甲方在訂單上對產品技術另有特別要求的,還需符合該要求;
6.3 雙方既無約定的標準也無樣品或圖紙的,按國家同類產品國家標準或同類產品行業標準執行;
6.4 乙方必須保證百分之百的及時供貨能力,每次送貨時,必須提供產品有效的材質證明及合格檢驗報告;
7.0 質量問題處理:
甲方接收貨物后,應及時進行初步驗收;對乙方的產品初步驗收不合格時,應在七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兩個工作日內對品質異常進行調查、分析、處理,以書面的形式告知甲方,并對不合格物料進行處理,處理方式如下:
7.1.經雙方確認完全無法使用的物料,乙方必須在三個工作日內自行取回;
7.2. 對于不合格但可返修使用的物料,原則上由乙方負責取回返修,但如需要甲方特采使用,必須由乙方向甲方供銷部申請特采,特采批準后,方可由質檢簽單入庫,所有甲方返修產生的額外費用由乙方支付;
7.3.由于乙方提供的物料不合格,甲方要求退貨時,所產生的物流管理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7.4. 因乙方提供的物料不合格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產品發生質量問題,從而被第三方索賠時,經雙方協商或技術監督部門以及其他權威機構鑒定是乙方的責任時,乙方應承擔甲方乃至第三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8.0 付款時間、方式:
8.1 雙方對付款時間結算方式,具體操作方法為乙方在每個月的 5 日(注:約定具體日期)向甲方提供匯總雙方上月1日至最后一日交易情況的《對帳單》供甲方核對;如雙方對《對帳單》內容有異議,則應根據本合同、甲方原始訂單、經甲方簽收的送貨單等資料進行核對;經雙方核對無誤的《對帳單》,甲方以單位蓋章或其授權的人員簽字的方式予以確認并反饋給乙方;乙方根據確認后的對賬單數量開具增值稅發票。
8.2甲方在收到發票核對無誤后 90 天內,向乙方匯兌銀行匯票或銀行承兌匯票等方式支付貨款。
9.0 附則
9.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訂單及其他資料的傳真件、電子郵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以及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確認的修改方案等均作為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2.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現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采購訂單購銷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根據經濟合同法,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第二條 訂貨
(一)實際訂購以訂購單形式確定,每款最低訂購數量為╳╳。 (二)訂購物品的品種、規格、數量及交貨日期以訂購單為準。
(三)乙方收到訂單,需在 個工作日內對貨期進行確認,然后簽字回傳。 第三條 交貨
(一)交貨日期: 從下單之日起 天內交貨(乙方送貨的,到貨日期以甲方實際簽收之日為準;甲方自提的,以通知提貨之日為準)。并以采購訂單上的交貨日期為準。 (二)交貨方式:
1、乙方送貨到甲方工廠倉庫(運費由乙方承擔)。
2、乙方發貨到,甲方自提。
3、乙方發貨到,甲方自提。 (三)交貨地點:
(四)簽收:甲方在收到乙方貨物時應按送貨單進行清點,甲方經辦人簽收確認。
第四條 包裝規格
(一)標準紙箱裝包裝,紙箱不能破爛。紙箱不回收。 (二)紙箱須標識產品代碼、名稱,數量。
(三)產品包裝物:由乙方負責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包裝。紙箱不回收。
第五條 質量與檢驗標準
(一) 乙方須保證其生產的產品符合國家標準、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或甲方出具的《企業檢測標準》之___________________。驗收以甲方確認樣板為準。凡屬不符合認定標準的均為不合格品,甲方有權拒收或退貨。
(二)異議:甲方在產品驗收或使用過程中對產品質量問題有異議的,應立即封存有關的產品,并以書面向乙方提出。乙方收到甲方提出的異議后,應在 天內會同甲方對產品進行檢驗,并對有質量瑕疵的產品提出返工、更換、退貨等處理意見。
(三)溢、欠裝:訂貨數量在 套(件)以下,交貨數量與訂貨數量誤差在 %以內的,按實際交貨數量進行結算,按實際交貨數量進行結算;超過此標準的,甲方有權決定是否按實際交貨數量收貨及結算。
(四)不合格品處理條款:抽檢不合格率高于、等于 %的由乙方三天內收回并處理至符合標準。
第六條 付款條款(注:實際合同只能是以下其中一款):乙方需提供與簽訂合同一致的單位賬號。 A、貨到驗收合格后60天付款。 B、貨到驗收合格后30天付款。 C、貨到驗收合格后5天內付款。 D、其它付款形式(面談)
第七條 保證
(一)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產品準確的相關資料,并保證乙方不因生產產品而導致對第三方權益的侵害。如有違此保證,由甲方承擔責任。
(二)乙方保證其生產的產品符合國家標準或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及甲方要求。并保證甲方不因使用所提供的產品而導致對第三方權益的侵害。如有違此保證,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通知
本合同簽訂后,除另有約定外,雙方對合同內任何約定的變更、中止的請求或聲明、任何可能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事件等均應在合理期限內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對方,并承擔被通知方由此已發生的損失,必要時雙方須對變更內容進行書面認可。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所指的“損失”,得包括相關的生產成本、預期利潤、支出(包括因產品原因造成的賠償、為減少前述損失而發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等)。以上損失為累加計算的。
(一)乙方逾期交貨的,應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部分產品金額 %的違約金;逾期超過 天的,甲方有權拒絕收貨及拒付貨款,甲方因此發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二)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應向乙方支付貨款金額 %違約金。乙方有權不按訂單日期交貨。乙方因此發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在乙方開始生產后對產品的質量和數量等要求變更的,當按本合同第八條的要求通知乙方。
第十條 不可抗力
如合同一方因人力不可預測、不可抗拒之原因,導致本合同未能得到正確履行的,不屬違約,但應在上述原因發生后三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上述原因的影響持續超過 天者,另一方有權中止合同的履行,發生之損失各自承擔。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對于任何本合同的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得循平等協商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尋求解決方法,對無法達成一致解決意見者,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 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人民法院訴訟)。仲裁(訴訟)期間,除因仲裁(訴訟)導致無法履行的條款外,其它條款的履行不受影響。
第十二條 合同的修改和補充
本合同在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蓋合同章(或公司公章)后生效,雙方在合同履行中達成與本合同相關的補充和修改協議如、質量標準協議、采購訂單、補充協議、備忘錄、會議紀要等,應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 解釋
本合同除雙方約定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進行解釋。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第十五條 合同一經簽字蓋章,即告生效。訂購單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一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若國際方面涉及到產品相關原材料價格有較大浮動時,乙方必須提前 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提交甲方,單價變動經雙方確認后方可生效執行。
第十七條 本協議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簽名:
簽名:
蓋章: 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采購訂單購銷合同 篇5
訂單編號:
品 類:
簽約時間:
甲方:
乙方:
產品信息如下:
產品名稱
采購數量(套)
采購單價(元)
采購總價(元)
發票種類
定制信息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一、制作標準與要求:乙方所提供產品應按雙方約定質量、技術要求,以甲方確認樣為標準。
二、交貨日期與地點:
三、付款方式:甲方在 日支付貨款總額 元給乙方,乙方根據甲方要求開具 發票,開票明細與合同明細保持一致,增值稅發票在5個工作日內交付甲方。
甲 方: 乙 方:
經 手 人: 經 手 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日 期: 日 期:
采購訂單購銷合同 篇6
采購訂單
甲方: 簽訂地點:
乙方: 簽訂日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雙方簽訂的編號為: 的合同,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愿意簽訂本訂單并按本訂單規定的條款買賣本訂單項下的產品。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和價格
采購訂單
甲方: 簽訂地點:
乙方: 簽訂日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雙方簽訂的編號為: 的合同,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愿意簽訂本訂單并按本訂單規定的條款買賣本訂單項下的產品。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和價格
第二條:質量標準
1、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塑膠成品,乙方必須執行保密原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漏訂單內容及加工方法,并不得私自或幫其他人/企業加工此類產品。
2、乙方以甲方提供的樣品(雙方對樣品進行封樣)為標準,并保證產品質量和性能滿足甲方的特殊要求,符合國家和行業內標準及規范。
3、因乙方生產原因出現次品或其他產品質量問題,乙方需承擔全部責任和所有經濟賠償。
第三條:交期、運輸和包裝
1、交貨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交貨。
2、交貨方式:乙方將貨物交付甲方指定車輛裝車,并提供檢測報告和送貨單后視為交貨。
3、運費和承擔:由乙方承擔。
4、包裝形式:乙方提供的貨物應該進行包裝,其包裝物乙方不予回收。
第四條聯系人和交貨地點
1、甲方聯系人:
乙方聯系人:
2、交貨地點:按甲方通知交貨(通知方式網絡或電話通知均有效)。
第五條付款時間
付款方式: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發票后,30天內(最后一天逢節假日的相應順延)以轉賬的方式支付。
第六條貨物驗收
1、驗收依據:雙方在交貨地點,按本訂單第二條約定的質量標準作為驗收依據或者是以主合同的驗收條款為準。
2、雙方授權的代表在驗收單上簽字后,可作為雙方結算的依據。
第七條違約責任
以主合同所定違約條款為準。
第八條糾紛解決的方式
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無法協商解決的,將由主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雙方簽字并蓋章后有效,對本訂單的修改及補充另行簽訂書面協議,作為本訂單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對本訂單的任何單方面的改動均為非法和無效,本訂單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訂單作為編號為 合同的附件,與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電話:電話:
代表確認:(簽字蓋章/日期)確認代表:(簽字蓋章/日期)
日期:日期:
第二條:質量標準
1、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塑膠成品,乙方必須執行保密原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漏訂單內容及加工方法,并不得私自或幫其他人/企業加工此類產品。
2、乙方以甲方提供的樣品(雙方對樣品進行封樣)為標準,并保證產品質量和性能滿足甲方的特殊要求,符合國家和行業內標準及規范。
3、因乙方生產原因出現次品或其他產品質量問題,乙方需承擔全部責任和所有經濟賠償。
第三條:交期、運輸和包裝
1、交貨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交貨。
2、交貨方式:乙方將貨物交付甲方指定車輛裝車,并提供檢測報告和送貨單后視為交貨。
3、運費和承擔:由乙方承擔。
4、包裝形式:乙方提供的貨物應該進行包裝,其包裝物乙方不予回收。
第四條聯系人和交貨地點
1、甲方聯系人:
乙方聯系人:
2、交貨地點:按甲方通知交貨(通知方式網絡或電話通知均有效)。
第五條付款時間
付款方式: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發票后,30天內(最后一天逢節假日的相應順延)以轉賬的方式支付。
第六條貨物驗收
1、驗收依據:雙方在交貨地點,按本訂單第二條約定的質量標準作為驗收依據或者是以主合同的驗收條款為準。
2、雙方授權的代表在驗收單上簽字后,可作為雙方結算的依據。
第七條違約責任
以主合同所定違約條款為準。
第八條糾紛解決的方式
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無法協商解決的,將由主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雙方簽字并蓋章后有效,對本訂單的修改及補充另行簽訂書面協議,作為本訂單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對本訂單的任何單方面的改動均為非法和無效,本訂單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訂單作為編號為 合同的附件,與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代表確認:(簽字蓋章/日期)
確認代表:(簽字蓋章/日期)
日期:
日期:
采購訂單購銷合同 篇7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有關規定,經充分協商,現就甲方向乙方采購 產品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0 合同適用范圍及期限:
1.1 本合同為甲乙雙方交易往來的框架性協議,甲方依據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規定向乙方采購相關產品,乙方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要求向甲方提供相應的產品與服務;
1.2 除本合同外,甲方在每次具體采購產品時均需另行向乙方發出采購訂單;
1.3 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滿前,雙方可以協商續展合同的期限。
2.0 訂單:
2.1 訂單的形式:采購訂單可以是電子郵件、傳真或者通過其他途徑向乙方發出的包含產品名稱、型號、價格、數量、交貨條款等內容的通知、合同類文件;
2.2 訂單的送達:甲方依照乙方所提供聯系方式、傳真或電子郵件形式發送訂單;具體每批交貨數量、價格和時間以訂單為準;
2.3訂單的生效:甲方訂單送達后,乙方對訂單內容有異議的,應在24小時提出。在指定時間內沒有異議的,訂單即產生效力。
2.4 訂單的更改:乙方應嚴格按實際訂單執行,甲方如有變動,應在乙方生產提前通知乙方。
3.0 包裝與標識:
3.1.乙方產品包裝完整,應當能達到防壓壞、防塵、防潮的基本要求;
3.1.2乙方產品必須要有完整標識,標識上要有產品名稱、型號規格、生產日期、數量、合格標記等。
4.0 交貨時間、交貨地點
以甲方訂單中約定的時間、地點為準,訂單對此沒有明確約定的,以甲方要求為準。
5.0 價格條款:
5.1 產品價格由經甲乙雙方協商在本合同中確定。具體見下表:
5.2 在甲乙雙方對產品價格重新達成協議前,同種產品均按第一次議定的價格執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進行調價;
5.3 價格解析:產品價格包含乙方將貨物運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并交付給甲方之前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運費、保險費、倉儲費等)、裝卸貨費、貨物稅費。
6.0 技術質量要求
6.1 按樣品或圖紙供貨的,產品須符合樣品或者圖紙要求;乙方經甲方認定批量供貨的產品,不得隨意更改設計、工藝、技術參數、外形尺寸等;如確實需要更改,必須先通知甲方,同時須提供樣品給甲方確認,經甲方確認合格后,才能供貨,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6.2 甲方在訂單上對產品技術另有特別要求的,還需符合該要求;
6.3 雙方既無約定的標準也無樣品或圖紙的,按國家同類產品國家標準或同類產品行業標準執行;
6.4 乙方必須保證百分之百的及時供貨能力,每次送貨時,必須提供產品有效的材質證明及合格檢驗報告;
7.0 質量問題處理:
甲方接收貨物后,應及時進行初步驗收;對乙方的產品初步驗收不合格時,應在七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兩個工作日內對品質異常進行調查、分析、處理,以書面的形式告知甲方,并對不合格物料進行處理,處理方式如下:
7.1.經雙方確認完全無法使用的物料,乙方必須在三個工作日內自行取回;
7.2. 對于不合格但可返修使用的物料,原則上由乙方負責取回返修,但如需要甲方特采使用,必須由乙方向甲方供銷部申請特采,特采批準后,方可由質檢簽單入庫,所有甲方返修產生的額外費用由乙方支付;
7.3.由于乙方提供的物料不合格,甲方要求退貨時,所產生的物流管理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7.4. 因乙方提供的物料不合格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產品發生質量問題,從而被第三方索賠時,經雙方協商或技術監督部門以及其他權威機構鑒定是乙方的責任時,乙方應承擔甲方乃至第三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8.0 付款時間、方式:
8.1 雙方對付款時間、結算方式,具體操作方法為乙方在每個月的 5 日(注:約定具體日期)向甲方提供匯總雙方上月1日至最后一日交易情況的《對帳單》供甲方核對;如雙方對《對帳單》內容有異議,則應根據本合同、甲方原始訂單、經甲方簽收的送貨單等資料進行核對;經雙方核對無誤的《對帳單》,甲方以單位蓋章或其授權的人員簽字的方式予以確認并反饋給乙方;乙方根據確認后的對賬單數量開具增值稅發票。
8.2甲方在收到發票核對無誤后 90 天內,向乙方匯兌、銀行匯票或銀行承兌匯票等方式支付貨款。
9.0 附則
9.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訂單及其他資料的傳真件、電子郵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以及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確認的修改方案等均作為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2.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現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需)方(蓋章) 乙 (供)方(蓋章)
簽約代表人: 簽約代表人:
日期: 簽訂日期:
采購訂單購銷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根據經濟合同法,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第二條 訂貨
(一)實際訂購以訂購單形式確定,每款最低訂購數量為╳╳。
(二)訂購物品的品種、規格、數量及交貨日期以訂購單為準。
(三)乙方收到訂單,需在 個工作日內對貨期進行確認,然后簽字回傳。
第三條 交貨
(一)交貨日期: 從下單之日起 天內交貨(乙方送貨的,到貨日期以甲方實際簽收之日為準;甲方自提的,以通知提貨之日為準)。并以采購訂單上的交貨日期為準。
(二)交貨方式:
1、乙方送貨到甲方工廠倉庫(運費由乙方承擔)。
2、乙方發貨到,甲方自提。
3、乙方發貨到,甲方自提。
(三)交貨地點:
(四)簽收:甲方在收到乙方貨物時應按送貨單進行清點,甲方經辦人簽收確認。
第四條 包裝規格
(一)標準紙箱裝包裝,紙箱不能破爛。紙箱不回收。
(二)紙箱須標識產品代碼、名稱,數量。
(三)產品包裝物:由乙方負責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包裝。紙箱不回收。 第五條 質量與檢驗標準
(一) 乙方須保證其生產的產品符合國家標準、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或甲方出具的《企業檢測標準》之___________________。驗收以甲方確認樣板為準。凡屬不符合認定標準的均為不合格品,甲方有權拒收或退貨。
(二)異議:甲方在產品驗收或使用過程中對產品質量問題有異議的,應立即封存有關的產品,并以書面向乙方提出。乙方收到甲方提出的異議后,應在 天內會同甲方對產品進行檢驗,并對有質量瑕疵的產品提出返工、更換、退貨等處理意見。
(三)溢、欠裝:訂貨數量在 套(件)以下,交貨數量與訂貨數量誤差在 %以內的,按實際交貨數量進行結算,按實際交貨數量進行結算;超過此標準的,甲方有權決定是否按實際交貨數量收貨及結算。
(四)不合格品處理條款:抽檢不合格率高于、等于 %的由乙方三天內收回并處理至符合標準。 第六條 付款條款(注:實際合同只能是以下其中一款):乙方需提供與簽訂合同一致的單位賬號。
A、貨到驗收合格后60天付款。
B、貨到驗收合格后30天付款。
C、貨到驗收合格后5天內付款。
D、其它付款形式(面談)
第七條 保證
(一)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產品準確的相關資料,并保證乙方不因生產產品而導致對第三方權益的侵害。如有違此保證,由甲方承擔責任。
(二)乙方保證其生產的產品符合國家標準或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及甲方要求。并保證甲方不因使用所提供的產品而導致對第三方權益的侵害。如有違此保證,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通知
本合同簽訂后,除另有約定外,雙方對合同內任何約定的變更、中止的請求或聲明、任何可能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事件等均應在合理期限內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對方,并承擔被通知方由此已發生的損失,必要時雙方須對變更內容進行書面認可。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所指的“損失”,得包括相關的生產成本、預期利潤、支出(包括因產品原因造成的賠償、為減少前述損失而發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等)。以上損失為累加計算的。
(一)乙方逾期交貨的,應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部分產品金額 %的違約金;逾期超過 天的,甲方有權拒絕收貨及拒付貨款,甲方因此發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二)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應向乙方支付貨款金額 %違約金。乙方有權不按訂單日期交貨。乙方因此發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在乙方開始生產后對產品的質量和數量等要求變更的,當按本合同第八條的要求通知乙方。
第十條 不可抗力
如合同一方因人力不可預測、不可抗拒之原因,導致本合同未能得到正確履行的,不屬違約,但應在上述原因發生后三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上述原因的影響持續超過 天者,另一方有權中止合同的履行,發生之損失各自承擔。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對于任何本合同的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得循平等協商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尋求解決方法,對無法達成一致解決意見者,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 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人民法院訴訟)。仲裁(訴訟)期間,除因仲裁(訴訟)導致無法履行的條款外,其它條款的履行不受影響。
第十二條 合同的修改和補充
本合同在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蓋合同章(或公司公章)后生效,雙方在合同履行中達成與本合同相關的補充和修改協議如、質量標準協議、采購訂單、補充協議、備忘錄、會議紀要等,應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 解釋
本合同除雙方約定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進行解釋。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第十五條 合同一經簽字蓋章,即告生效。訂購單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一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若國際方面涉及到產品相關原材料價格有較大浮動時,乙方必須提前 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提交甲方,單價變動經雙方確認后方可生效執行。
第十七條 本協議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