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砂項目司機勞動合同(通用3篇)
采砂項目司機勞動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
根據國家勞動用工的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簽訂本勞動用工合同書。
一、勞動用工項目
1、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投資經營采砂項目(以下簡稱采砂項目),甲方已取得采砂項目合法經營文件、手續。
2、甲方需要聘用采砂項目的勞務用工人員,乙方同意任聘甲方勞務用工人員。
3、甲方項目的勞務用工時間計劃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以實際用工時間為準)。
二、乙方應聘職位及職責
1、乙方應聘甲方項目勞務用工職位(崗位名稱):_____________ 。
2、乙方職位的崗位職責:_____________ 。
三、乙方勞務報酬及支付
1、乙方勞務報酬每月____元人民幣。
2、乙方勞務報酬中包括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崗位津貼、勞動保險及其他勞務報酬。
3、甲方按月(每月月底)支付乙方勞務報酬。乙方如需預計費用,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辦理。
4、乙方計劃應聘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
四、甲方職責
1、保證采砂項目手續合法,正常經營,保護乙方合法權益。
2、按本合同書約定,按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務報酬。
五、乙方職責
1、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和甲方公司經營管理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生產勞動紀律。
2、忠實履行崗位職責,保質保量完成生產任務。
六、違約責任
1、在乙方履行職責,甲方不能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應按違約標的向乙方支付5%違約金。
2、如發生乙方不能履行職責,或出現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勞動法律的情況,甲方應予批評教育;經批評教育乙方仍不能履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與乙方的用工合同并辭退乙方。
七、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正式生效,自用工時間結束自動失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砂項目司機勞動合同 篇2
甲方(企業):
乙方(企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原則簽訂本協議,并共同遵半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期限自20xx年3月起,至20xx年11月止。
二、工作崗位:塔吊司機
三、工作要求及崗位職責:
1、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服從分配;嚴格遵守職業道德,熱愛并安心本職工作,有較強的敬業精神(做到優質服務,安全服務)。
2、乙方應按崗位職責和規范要求,按質按量完成本崗位要求的工作任務以及臨時指派的生產任務(做到不遲到,不早退,隨叫隨到)。
3、認真鉆研業務、技術,熟練掌握本崗位工作內容及要求;業務能力和實際操作技能,能夠達到相應崗位的等級水平(做到檢查、保養好機械并按要求填寫記錄)。
四、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1、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試用期間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乙方購買工傷險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崗位操作規程和公司的有關安全生產制度及其他管理制度。
五、工資報酬待遇
1、甲方對乙方實行承包塔機崗位工資辦法,每臺塔機工作十小時操作工按每月6000元發放。
2、甲方委托項目部解決食宿或按600元/月伙食補助。每月15日以現金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薪酬。
六、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協議終止:
1、本協議期滿的;
2、雙方應解除本協議書協商一致的;
3、嚴重違反工作(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七、甲、乙雙方違約責任
1、依據本協議第二項“四做到”發放整月工資,每月根據項目部反映情況一項做不到按1000元賠償。
2、依據本協議內容不得單方違約,違約者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20xx元。
3、合同期內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按排、調遣等工作并遵守公司制度。
4、合同中未約定的內容以公司的制度為準。
八、爭議: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審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砂項目司機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姓名: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住址:
聯系方式: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勞動合同期限為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 其中試用期為 月,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工作任務
第二條 乙方負責牌號為的汽車駕駛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愛惜公司的車輛,注意車輛的平時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周實施定期檢查及保養,以維護機件的壽命,確保行車安全。
第四條 乙方應每天清理所駕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第五條 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車燈、剎車系統、輪胎及其它部件的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維修。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
第六條 乙方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能自行檢修的,應立即報告主管,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
第七條 乙方對所駕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因工作性質特殊,乙方需機動作業。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九條 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按國家規定休假。
四、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其中試用期工資為 元。
五、社會保險第十一條 甲方在合同存續期間應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其中單位應繳部分由甲方繳納,個人應繳部分由乙方繳納,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二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以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金、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救濟費、供養直系親屬的撫恤金或定期生活補助費等,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及獎懲
第十五條 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出車,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第十六條 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乙方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第十七條 乙方在晚間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嚴禁酒后駕車。
第十八條 乙方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超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
第十九條 乙方因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如屬用車人執意所為,則乙方和用車人共同負擔。
因乙方違章導致的賠償費用超過保險公司理賠金額的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因違章造成的其它后果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二十條 上班時間內乙方未被派出車的,應在甲方指定的工作地點隨時等候出車,不得擅自外出;出車回來,應立即向主管報到。
第二十一條 乙方必須身帶手機,隨時與甲方保持聯絡。
第二十二條 乙方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適當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未經甲方領導批準,不得將所駕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甲方車輛學開車。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上述有關規定的,按照甲方有關勞動規章制度進行處罰,“萬公里行車安全獎”參照銅川供電局駕駛員安全行車獎有關考核辦法執行。
七、本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續訂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條 甲方可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的規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內,甲、乙雙方應將終止或續訂本合同的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雙方都有續訂合同的意向,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即終止勞動關系,辦理有關手續。當事人愿意續訂合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在本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當事人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 因履行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十六天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