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館整體轉讓合同(通用3篇)
餐館整體轉讓合同 篇1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經甲、乙雙方自愿、平等、友好協商,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就“一粥”飯店(許瓊餐館)整體轉讓事宜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座落在____縣城北壩鎮樟樹的“一粥”飯店轉租給乙方;該飯店內相關設施所有權一并轉讓給乙方,主要包括餐桌餐椅、廚房設備、空調、電視等原飯店所有設施。
第二條:乙方支付甲方轉租款及相關設施轉讓款共計人民幣(大寫:)整。
第三條:乙方支付款項由“一粥”飯店負責人許收取,乙方必須在合同簽訂當日向該負責人支付合同定金 (大寫 )整,合同剩余款項乙方必須于____日內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一粥”飯店承租權的轉讓應取得原房屋出租方的同意后,該合同項下之承租權轉讓方為有效。
第五條:乙方在支付“一粥”飯店全部轉讓價款后,甲方即向乙方移交合同項下之權利。乙方在付清全部轉讓價款的當天,即正式取得“一粥”飯店承租權及相關設施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一粥”飯店整體轉讓后,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繼續履行原“一粥”飯店與房屋出租方簽訂的合同期內的全部合同或協議,如乙方確需變更“一粥”飯店與原房屋出租方簽訂的合同期內全部合同或協議,
可與原房屋出租方另行簽訂協議。
第六條:“一粥”飯店整體轉讓前的債權債務由甲方享有和承擔,乙方在獲得“一粥”飯店整體轉讓權益之后所發生的債權債務概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第七條:乙方在獲得“一粥”飯店整體轉讓權益后,乙方在“一粥”飯店原址不得進行違法經營活動,應照章納稅,自負盈虧,承擔其民事責任。原“一粥” 飯店各項證件乙方可以繼續使用,也可乙方自己重新辦理各項證件,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乙方不按照合同的39;約定將轉讓價款支付給甲方,應向甲方支付轉讓總價款10%的違約責任金;甲方未能及時將合同項下之權利移交給乙方,應向乙方支付轉讓總價款10%的違約責任金。
除上述違約責任明確規定外,出現本合同其它爭議和違約責任,將按照《民法典》規定執行,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雙方共同簽署正本一式貳份,每份文本的條款內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壹份。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______
年月日
餐館整體轉讓合同 篇2
售房者:(以下簡稱甲方)
買房者: (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將自己的房屋自愿轉讓給乙方,總價值貳拾肆萬玖仟捌佰元整(249800元)。
(二)由于甲方原因,房屋要到公元20xx年2月底左右甲方才能把房屋轉交給乙方,因此,經甲乙雙方在公平自愿的協商下,由乙方先付給甲方伍萬整(50000元)作為定金,剩余拾玖萬玖仟捌佰元整(199800元)當甲方把房屋轉交給乙方時再一次付清。
(三)違約:雙方約定違約金為貳萬元整。若甲方違約除應退還乙方全部購房定金外,還應賠償乙方貳萬元整,若乙方違約甲方只需退還定金叁萬元整。
(四)甲方所售房屋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
(五)房屋所處位置:豫東新城15-3-304。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館整體轉讓合同 篇3
轉讓方:
住所:
受讓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就年日在訂立。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整體資產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萬元整體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整體資產。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十五日內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轉讓的整體資產。
第二條、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整體資產是甲方合法擁有的整體資產,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整體資產,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整體資產后,其在而轉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第三條、盈虧分擔:
本企業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并辦理投資人變更登記后,乙方即成為分享本企業利潤與分擔虧損。
第四條、費用負擔:本次整體轉讓有關費用,由承擔。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以下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