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店投資經營合伙合同(通用3篇)
餐飲店投資經營合伙合同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住所地:
丙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住所地:
鑒于甲、乙、丙三方有意共同投資設立、經營______________餐飲店(以下簡稱餐飲店),經雙方友好協商,就餐飲店的設立和經營管理等相關事項達成一致,并形成如下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為了規范______________餐飲店的經營行為,保護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二、______________餐飲店性質為個體工商戶。合同各方對餐飲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三、合伙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合同各方的出資方式、數額及繳納出資的期限
甲方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
乙方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
丙方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
五、合同各方出資份額比例
甲方對_________________餐飲店出資份額為_______%。
乙方對_________________餐飲店出資份額為_______%。
丙方對_________________餐飲店出資份額為_______%。
六、合同各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出資的,每逾期一天,按所逾期支付金額的_______%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除支付違約金外,造成守約方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各方均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仍應按照前款規定的違約責任承擔各自責任。
七、利潤分配依據
本合同約定的各方所持______________餐飲店的出資份額比例分配利潤。
八、債務承擔
1、______________餐飲店對外債務由餐飲店財產償還。
2、______________餐飲店財產不足以償還對外債務時,對外剩余債務由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各方所持的出資份額比例承擔債務。
3、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其出資比例自對方對外償還債務之日起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當負擔的部分。
九、餐飲店的利益分配、虧損和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合同雙方協商決定。
十、餐飲店由甲方負責經營管理,享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權利: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餐飲店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餐飲店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5、制定增加餐飲店出資的方案。
十一、乙、丙不參與餐飲店的經營管理,但乙、丙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監督、檢查甲方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餐飲店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十二、新合伙人入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合同各方一致同意。
2、合同各方向新合伙人告知餐飲店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伙合同。
4、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餐飲店的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十三、合同一方退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2、退伙需提前__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經其他人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4、合同一方退伙,其它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餐飲店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餐飲店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5、退伙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餐飲店的實際情況,由其他合伙人一致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6、退伙人對給餐飲店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退還的財產數額。
7、合同一方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該方的繼承人對該方在餐飲店中的財產份額享有繼承權。
十四、合伙人出資份額轉讓的條件:
1、合伙人轉讓出資份額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對待。
4、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伙合同即成為餐飲店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合同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十五、餐飲店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合伙應當解散:
1、合伙期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3、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4、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十六、合伙解散后按下列順序清算餐飲店:
1、清算由全體合伙人擔任,并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
2、清算餐飲店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3、處理與清算有關的餐飲店未了結的事務。
4、清算后有盈余的,則按清償債務、清繳所欠相關稅費、員工工資、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5、清算后如虧損或餐飲店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餐飲店財產償還,餐飲店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本合同規定的出資比例承擔。
6、清算結束后,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_____日內向工商機關申請辦理個體工商戶注銷登記。
十七、合同各方違反本合同的,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繼續履行出資和賠償損失。
十八、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合理且實際可行的補償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十九、由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的,按事故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各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以及逾期履行合同。
二十、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采取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餐飲店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應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或由雙方協商解決并簽署相應的補充文件。補充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補充文件簽署之前,甲、乙、丙仍依本合同履行。
二十三、本合同書自甲、乙、丙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合同雙方須認真全面履行。本合同書如需公證,以公證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乙、丙三方按出資份額承擔。
二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持______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餐飲店投資經營合伙合同 篇2
第一條 投資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以上各方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并由甲方以其名義受讓_________股權,并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暫定名,以下簡稱“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總額(以下簡稱“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以10倍的溢價受讓_________股權,并以該股權作為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資人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_________。
第三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 事務執行
1、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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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地點:________
餐飲店投資經營合伙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商鋪做安防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合作項目
第一條:
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為位于電腦城,并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商鋪內一切貨源和安防配套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為:
乙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電腦城商鋪,并裝修,同時按照雙方確定的安防材料設備的標準及規模進行裝修
3、本合作項目期限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乙方確認本項目的
第一期投資為萬元,甲方負責商店的進貨和管理和技術。
第三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甲、乙雙方各占商鋪內50%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三個月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為合作項目的后續發展基金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乙方前期需要承擔
第一期投資的30%虧損!若超過30%則以雙方各承擔一半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項目經營管理
第四條:項目經營的39;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是項目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
2、商店管理由甲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乙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后實施執行。
3、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訂,甲乙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每一個月甲乙雙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商鋪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雙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商鋪和有損甲乙雙方的經營的活動,商鋪經營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為其它人提供擔保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雙方同意通過。
第九條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
第三人的,
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條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一條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退出合作經營:
1、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作經營造成損失
2、執行合作經營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3、合作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經營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退出合作經營后以退出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未經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經營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第十三條退出合作經營的合作人對其退出前已發生的合作經營債務,與其他合作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章合作經營的終止和清算
第十四條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終止合作經營,合作經營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1、合作經營協議書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作人不愿意繼續合作經營的
2、全體合作人決定終止合作經營的。
第十五條合作經營終止后,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作經營終止后____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作人或者委托
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第十六條合作經營終止后,如合作經營存在借款,財產應優先償還借款,如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全體合作人須按照自己的投資比例以自己的財產承擔償還義務。
第六章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合作人履行合作經營協議發生爭議時,合作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作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退出合作。
第十八條本協議書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本協議書由全體合作人共同訂立,自合作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本《協議書》共一式兩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