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入股合作經營協議(通用3篇)
餐飲入股合作經營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現雙方就合作投資經營餐飲公司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現有餐飲加盟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的使用權,且擁有飲食技術密方,乙方擁有資金。現雙方決定利用各自優勢在____________成立一家餐飲有限責任公司,共同經營,共同獲利。
二、公司股東為甲乙雙方。公司經營地址在______________,具體地址暫定位于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稱暫定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經營范圍為__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______,執行董事為:_______________,具體以工商登記為準。公司經營場地由乙方負責承租解決。
三、公司注冊資本金為___________元。甲方占注冊資金的________%,乙方占注冊資金______%,并按此比例承擔風險,分享利潤。注冊資本金全部由乙方繳納,其中甲方應承擔的出資______%部分亦由乙方代甲方支付。如公司成立,則乙方不要求甲方償還該______%出資額,視為乙方對甲方的贈與。
四、品牌的使用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使用權系由甲方與公司簽訂加盟合同而來。該合同的有效期為______年,但可以續簽。首期加盟費為人民幣_____萬元,由甲方支付完畢。現雙方同意,由乙方承擔_____萬元的______%即________元,乙方于______________支付甲方。
2、使用權使用依據決定于加盟合同,甲方不作特別保證。
3、公司成立后,在____________地區僅限公司獨立使用該品牌,甲乙雙方均不得私自使用該品牌進行餐飲經營,否則既視為損害公司利益的違約行為,該違法經營行為的所得利益應歸公司所有。
4、公司由甲方實際經營管理。乙方負責投資及戰略擴展規劃。具體分工雙方再行制定公司制度。
五、甲方所有的飲食技術密方屬甲方個人所有,不屬公司財產,但甲方可授權公司使用,授權期限由甲方決定。但該授權使用非獨家、排他使用,不能限制甲方的其它使用。
六、本協議為構架協議,未盡事宜,則雙方應友好協商,再行簽訂補充協議。
七、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公司仍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則本協議自行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本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拒絕履行本協議,則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元。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如有爭議,交由管轄處理。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飲入股合作經營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合伙從事超市,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二條:合伙名稱:
經營地址: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煙酒副食、日用百貨。
第四條:合伙期限暫定年,自本合伙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合伙期限屆滿,經各合伙人協商一致可以續展延長經營期限,也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提前終止合伙經營。提前終止合伙或者延長合伙經營應須提前個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見,在期滿前辦理完畢有關手續。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 超市總投資萬元(¥元)。
2、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萬元(¥),占總投資總額的%。
3、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萬元(¥)。乙占投資總額的%。
4、合伙人的出資,于年月日以前交齊。
5、本合伙出資甲方占投資總額的%,乙方占投資總額的%,作為確定盈余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
6、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合伙人的分工、權利與義務。
1、甲、乙協商一致共同推舉甲方作為合伙負責
人,全面負責合伙業務的'日常經營與管理。客戶協調,業務開拓等事宜。
2、乙方享有對財物賬日的監管權利。
第七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余分配,扣除店里的水、電、租金、等日常經營費用,剩余的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預支每月10日前結算上一月的賬目,進行盈余分配。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伙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在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其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在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伙人各執一份,本合同
經雙方合伙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餐飲入股合作經營協議 篇3
甲 方: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合作、雙方共贏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設立和運營_________分公司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有關證明自己具有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義務的身份憑證進行資格審查認定。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有足夠身份的人為乙方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義務進行擔保。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委托乙方在工商部門代為設立_______分公司(辦事處)的必要文件,并授權乙方代為辦理設立手續。
4.在_____________分公司設立后,甲方應將有關_________分公司的工商手續提供給乙方,并授權乙方進行運營。
5. 甲方作為總公司應對分公司使用證書、印章及經營或投標所需的人員證件、資質證書、業績、財務(審計)等資料給予支持(但使用證書所產生的費用由分公司承擔)。分公司每次需要使用總公司證書及印章時必須由總公司批準。所有加蓋總公司印章的文件,總公司應及時批準并留存復印件備案。分公司所需公章由總公司負責刻制。
6公司向分公司參加的招投標工作均由其自行完成,公司協助配合,所發生的費用由 分公司承擔。
7甲方有權對乙方設立和運營_________分公司業務的合法性進行監督。
8、甲方有權制定分公司的財務制度和管理制度,有權檢查分公司的財務賬目和業務合同執行情況,有權與乙方所聘用員工談話了解分公司各項情況。
9、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違反稅法和會計法強行要求會計不計實帳和虛開發票等違法行為,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負責代為設立_________分公司,并負責支付設立_________分公司所需的一切費用。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負責_________分公司設立后的一切運營工作,并負責支付_________分公司運營所需的一切費用。
3、乙方參與招投標的或未招投標的所有項目合同、中標通知書等均應申報甲方登記、備案存檔。
4、乙方應當按照法律規定交納分公司的各種稅費。
5、乙方應當遵守分公司的各項財務制度、管理制度及甲方對分公司的管理制定;乙方每半年須向甲方提交一份經營報告,年終提交一份年度工作總結報告及下一年度的經營計劃報告。
6、乙方應做到盡職盡責的管理施工項目,保證履行 《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7.乙方運營_________分公司的一切工作,只限于在_________分公司所在地,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乙方經營并管理的甲方名義的分公司的債權債務及一切財產均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8、乙方必須健全生產、財務管理、工資、社會保險等制度,乙方自行聘用會計人員,乙方每季度向甲方申報公司財務報表,甲方定期審核分公司的各項業務往來。
9、乙方不得利用_________分公司,從事任何與甲方利益和要求不一致的行為。否則應賠償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并獨自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0、乙方在_________分公司運營中,必須按相關法律規定開展工作,在工作過程中應愛惜、維護總公司的聲譽和品牌。。
三 乙方承包經營范圍、管理費用及交納方式
1、乙方承包經營范圍與甲方經營范圍相同;
2、乙方承包的工程完成額每年不少于,以工程竣工結算為依據;
2、管理費收取為比例提成制,乙方按照分公司承包工程工程款的0.5%向甲方交納管理費;
3、管理費的交納日期為分公司每次收到工程款的當日內,工程款分批支付的,乙方按照分公司每批收到的工程款的比例交納管理費;項目工程結束前,剩余部分需一次性交完 (工程造價 100萬元以內的簽訂合同時,一次性全額交清管理費)。
四 協議的解除
1、乙方不按約定交納管理費的,甲方可以解除協議。
2、乙方不遵守公司財務制度的,甲方可以解除協議。
3、乙方利用分公司從事犯罪活動的,甲方可以解除協議。
4、乙方不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組織施工建設的,甲方可以解除協議。
5、乙方不如實申報招投標項目或未招投標的項目合同等資料的及申報項目結果不實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同時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6、乙方未經甲方許可,對外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義簽訂與經營無關的各種合同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8、乙方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義對外設置虛假債務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及根據情形要求國家機關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
9、乙方因其他原因無法正常經營、損害甲方利益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五 違約責任
1、因分公司承包工程、建設施工等行為導致甲方向第三人承擔責任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償。
2、因分公司聘用工作人員、施工人員等用工導致甲方承擔工資、保險、人身損害賠償等責任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償。
3、乙方不如實申報招投標項目或未招投標項目資料及招投標結果的,乙方應當按照合同項目的造價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因乙方對外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義簽訂與經營無關的各種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損失的1.5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義對外設置虛假債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損失的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因乙方其他違約行為導致甲方受到經濟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六、其它
1.本協議書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后,方可生效。
2.本協議書如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未能的,依法解決。本協議書糾紛甲乙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均有權管轄。
3.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算。
4.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