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供貨銷售合同(通用3篇)
產品供貨銷售合同 篇1
甲方:(需方): 合同編號:
乙方:(供方): 簽訂地點:
一、 工程項目:
二、 供貨范圍:序號材料名稱單位數量單價(元)金額(元)備注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條件的期限:
2.1 產品必須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和甲方質量要求。
2.2 產品質量必需符合相應的規范要求,并且能保證通過本地供電局的驗收。
2.3產品自驗收合格后 個月內為“三包”期。質保期為自供方供貨完畢之日起一年。
三、交貨方式:
交貨地點:
交貨時間:
需方指定收貨人姓名及聯系方式: 。
四、運輸及裝卸費用負擔:運費及送達需方指定地點的裝卸費由 負責
五、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按生產廠家標準包裝,包裝物不回收。
六、驗收標準及方式:按需方提供的圖紙和技術規范標準(合同附件)現場驗收以及通過本地供電局的驗收為最終驗收標準,需方如有異議可在 天內向供方提出書面異議,供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 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需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七、產品價格、付款方式及期限:
7.1. 產品價格: 。
7.2. 付款方式: 。
7.3.依據《民法典》標的物所有權自 時起轉移,但需方未完全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供方所有。
八、違約責任:
8.1 甲方責任:
8.1.1 甲方必須按合同條款按時付款,如有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按總額款5‰計付違約金給乙方,違約金計算公式為:逾期天數×合同總金額×5‰。
8.1.2 最終驗收非供貨方的原因造成不能通過供電局的驗收或者需要整改的,甲方不能拒絕支付到期貨款,否則參照8.1.1款執行。
8.1.3 甲方不能以人事變更或者其他任何借口拒絕支付到期貨款,否則參照6.1.1款執行。
8.2 乙方責任:
8.2.1 乙方應按甲方需貨計劃準時供貨,以保證施工進度需要。
8.2.2在甲方無過錯的情況下,由于乙方自身原因無法按計劃供貨而影響工程進度,甲方可根據延期日期的長短按每逾期一天,從總額款中按5‰計違約金扣除。
8.2.3 供電局驗收如果出現供貨質量問題,由供貨方負責更換有問題的產品,并提供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售后一年的服務。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凡與合同有關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后仍不能達成協議時,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事項:
1、該產品中包含的所有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專利、商標等)歸乙方所有,該產品僅供甲方使用和再次銷售,甲方未經乙方許可,不得擅自實施該產品中所包含的專利或變更乙方注冊商標。同時未經乙方同意,甲方無權許可任何第三方直接實施該產品中包含的知識產權,否則,屬侵權行為,乙方將依法追究相關人的法律責任。
2、供方在安裝過程中有義務提供必要的技術資料及技術咨詢。
3、本合同中雙方確定的地址為郵寄地址,傳真和郵寄均是送達方式。
4、按照本合同中確定的地址和傳真方式送達的文件均視為對方已收悉。
5、如一方需要變更必須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需方貳份,供方貳份,雙方蓋章、代表簽字及乙方收到甲方預付貨款后生效。
甲方(需方)乙方(供方)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地 址 地 址
郵 編 郵 編
委托代理人
(簽章) 委托代理人
(簽章)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電 話 電 話
移動電話 移動電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戶 名 開 戶 名
開 戶 行 開 戶 行
賬 號 賬 號
稅 號 稅 號
產品供貨銷售合同 篇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產品:
品牌: 系列編號:備注: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資料:
1、商品目錄及相應的電子圖片、產品圖冊(產品品牌、品名、企業產品編號)及報價單,報價單是合同附件之一。
2、乙方向甲方提供有效證件如下: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同時還應提供乙方的企業介紹、各種證書、檢驗報告及產品介紹、折頁等宣傳資料。
3、產品材質小樣或樣品等。
三、產品質量、技術要求:
1、乙方確保發出的商品為質量合格產品,產品均應符合或超過中國國家家具行業標準對產品的檢驗測試。保證產品貨源的供應按約定期限交付。
2、 產品包裝內應有用中文標示出明確可辨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等級、顏色以及生產廠名稱、地址、電話等,產品外包裝應具有相應的強度、適宜搬運的規格尺寸及其它注意標志。
3、對因有質量問題的產品進行檢驗并作相應維修、調換或退貨處理,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全部法律責任。
4、對國家有環保或其它技術要求的產品,須向甲方提供相關部門證明材料和生產許可證。
四、商品的訂購、運輸、驗收及售后服務保證
1、甲方派專職人員負責與乙方相應部門的專職人員進行日常的貨物查詢、接受訂單、數據管理、對帳結算等業務。
2、乙方向甲方提供商品目錄中的所有商品,若其中某種產品已不生產或無法提供,須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隨時提供新增產品樣品、圖片、價格等相關資料。
3、乙方按附件中商品價格進行供貨,乙方提高或降低產品價格,須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否則甲方對超過訂單價格不予支付。
4、乙方接到甲方訂單(傳真或電子郵件)及收到貨款之日起標準產品七天內發貨到雙方約定的交貨地點,因未按時發貨,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或者乙方應當按照每日千分之五作為對甲方的損失補償金。
5、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要求對產品進行包裝,并隨貨提供相關說明書、產品合格證、保修卡等有關資料。
6、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進行初驗,如當時發現與甲方訂單產品不符時,甲方有權拒收,并及時通知乙方,由乙方另行送貨,由此產生的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7、經驗收確認產品有質量問題或有短缺時,甲方指定人員或甲方客戶在驗收現場向乙方配送人員提出異議,乙方或乙方配送人員將根據客戶需求,給出解決方案,最終讓客戶滿意。
8、甲方或者消費者提出的產品質量問題,應及時通過書面形式及圖片資料將具體情況反映給乙方,乙方在收到質量報告后一周內對問題進行核實及做出退貨或換貨的處理。
五、甲乙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1、 甲方應保守合作事宜的商業秘密,維護乙方及產品聲譽,積極開展產品的市場銷售。
2、 乙方不得有傷害甲方商譽的言論和行為。
3、 乙方協助并支持甲方做好產品銷售及企業形象的宣傳,提供適于設計人員、銷售人員學習的產品知識、安裝知識、售后服務的資料,提供合理數量的銷售印刷品、技術和安裝手冊及其它相關資料。
4、 乙方應對甲方訂單貨物涉及的包裝、運輸、安裝、售后服務等出現的問題需在2天內了解情況,并在5天內給予解決方案。
六、價格及返利、結算
1、價格:鑒于甲乙雙方旨在建立長期合作伙伴關系,乙方向甲方提供產品價格為最低出廠價,保證向其它銷售商的產品價格不低于此價,若低于此價,一經甲方發現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所訂該款商品累計超出部分200%的賠償金。
2、返利:甲乙雙方在商定的價格基礎上,乙方同意按甲方訂貨額給予折讓返利,折讓金額從訂貨額中直接扣除。返利標準如下:
(1)返利金額:在合同期內按甲方給乙方實際結算貨款的總額計算。達到 萬元(含)乙方向甲方返利總額的 %;(備注: ) 達到 萬元(含)乙方向甲方返利總額的 %;(備注: ) 達到 萬元(含)乙方向甲方返利總額的 %;(備注: )
(2)返利時間:
(3)返利支付方式:
3、合作期間內的特價產品或促銷產品的價格,乙方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雙方對于此類產品的結算另行核算。
4、結算方式:訂貨付30%以上訂金,訂貨周期為帳辦理發貨。
七、協議生效與終止
1、甲、乙雙方簽定合同之后3個月為試銷期。在試銷期內,雙方無異議,合同期限將順延為一年。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終止協議,須提前兩月通知對方。合同終止的叁周內雙方完成結算,并結付余款。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產品供貨銷售合同 篇3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簽定時間: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簽定地點:
第一條 產品質量
符合產品技術條件,有特殊需求雙方另行約定。
第二條 產品驗收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需方收到貨物請當場驗收,必需在材料員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驗收后簽字有效。如發現產品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不符合合同規定的,需方應在收貨后十天內向供方提出書面或口頭異議,否則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第三條 交貨方式:送貨上門;交貨地址: ;運費負擔:由供方負擔,卸貨由需方負責。
第四條 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合同生效后,預付10萬,第一次供貨開始在2個月內付70%,余款6個月內付清并支付供方月息1.5%,超出上述期限的需方自愿支付給供方的違約金每天按千分之一計算(所欠部分)。
第五條 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六條 因本合同產生糾紛,供需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能協商的,原告所在地法院享有管轄權。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各份有相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其他事項:供方不得影響工程的用量,需方不得問他人購入模板。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