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商品購銷運輸合同(通用16篇)
超市商品購銷運輸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訂立此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必須按要求提供有關證明、單據。
二、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商品價格不得高于甲方以同等方式提供給市其它商場的價格,否則乙方有權扣除高出部分的貨款。
三、乙方交貨時,應將商品合格證和必要的資料及證件等隨同商品或運單交付甲方;
若資料不全,甲方有權拒收或退貨,退貨費用皆由乙方承擔;
供貨的商品,若出現質量問題乙方必須包退、包換、包修,退貨商品應在甲方發出通知后7日內由乙方收回,否則甲方不負保管責任;
若因質量問題而導致甲方售予的消費者之經濟損失及其它任何損失,全部責任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送貨必須持蓋有甲方公章的送貨清單,有贈品的附贈送品清單。
五、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商品,條碼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按實際進貨額的5%向乙方收取條碼費,此款在結算時由甲方從乙方貨款中代為扣除。
六、包裝要求:
七、交貨時間:
八、交貨地點:
九、驗收標準:
十、驗貨方法:
十一、運輸費用:全部由 方承擔。
十二、付款方式:
十三、本合同有效時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十四、解決合同糾紛方式:若雙方協商不能解決,由甲方統一。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時間: 時間:
超市商品購銷運輸合同 篇2
需方: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維護雙方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品種、數量、基準質量
2、價格:按低位發熱量5000大卡計算為/噸。低位發熱量每低100大卡扣元/噸,低位發熱量每高100大卡補加元/噸,低位發熱量高出5300大卡以上不再追加補貼費用。全水份≤12%,水份高出1%扣元/噸,水份低1%補加/噸。
3、交貨時間:雙方蓋章之日起司煤場內。
4、煤炭數量質量驗收和獎罰:煤炭運至甲方指定煤場后雙方共同取樣并甲需方送至具有資質的檢測部門化驗為準;數量以甲方指定的具有技術監督局認證的地磅稱量為準。
5、付款方式:
5、本合同實際履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至當地人民法院。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市商品購銷運輸合同 篇3
供方:
需方:
第一條、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于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表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合同簽訂后,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于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于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后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托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后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并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并在收到貨物后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于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后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后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復。逾期不答復,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并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托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安樵儐巍钡膬热輵▏O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并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后十五日內作出答復。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于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應予答復并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復,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于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并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于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 %(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 月 日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電話: 電話:
超市商品購銷運輸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 郵編: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地址: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_
郵編: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 郵編: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國籍:
身份證: 護照:
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國籍電話:__________
地 址: 郵政編碼:
第一部分 協 議 書
根據《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用地依據及商品房座落位置。
甲方以方式取得位于、編號為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為 。
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 。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土地面積為 。地塊規劃用途為 ,土地使用權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
〔暫定名〕 ,主體建筑物的性質為 ,屬 結構,建筑層數為 層。工程建設規劃許可證號為 。
第二條 乙方所購商品房的面積。
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實得
建筑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共 〔套〕 〔間〕。(該商品房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
該商品房分另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 〔幛〕〔座〕 層 號房,
第 〔幛〕〔座〕 層 號房,
第 〔幛〕〔座〕 層 號房,
第 〔幛〕〔座〕 層 號房。
上述面積為〔甲方暫測〕〔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根據法律規定的房屋所有權與該房屋占用土地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致的原則,該商品房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在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時由政府主管部門核定。
第三條 該商品房銷售特征。
該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
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
該商品房為〔內銷〕〔外銷商品房〕。
外銷商品房批準機關為 ,外銷商品房許可證號為 。
第四條 價格與費用。
該商品房〔屬于〕〔不屬于〕政府定價的商品房。按實得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售價〕〔暫定價〕為( 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為(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除上述房價款外,甲方依據有關規定代政府收取下列稅費:
1.代收 ,計(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2.代收 ,計(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3.代收 ,計(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4.代收 ,計( 幣)億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5.代收 ,計( 幣)億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6.代收 ,計( 幣)億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上述代收稅費合計( 幣)億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第五條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異的處理。
該商品房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 %(不包括± %)時,上述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 %(包括± %)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 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 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
該商品房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房價款和代政府收取的稅費可作相應調整:
1.由于該商品房屬于政府定價的預售商品房,有權批準單位最后核定的價格與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價格不一致,按政府有關部門最后核定的每平方米價格調整。
2.預售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代政府收.
超市商品購銷運輸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 郵編: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地址: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_
郵編: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 郵編: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國籍:
身份證: 護照:
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國籍電話:__________
地 址: 郵政編碼:
根據《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用地依據及商品房座落位置。
甲方以方式取得位于、編號為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為 。
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 。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土地面積為 。地塊規劃用途為 ,土地使用權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
〔暫定名〕 ,主體建筑物的性質為 ,屬 結構,建筑層數為 層。工程建設規劃許可證號為 。
第二條 乙方所購商品房的面積。
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實得
建筑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共 〔套〕 〔間〕。(該商品房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
該商品房分另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 〔幛〕〔座〕 層 號房,
第 〔幛〕〔座〕 層 號房,
第 〔幛〕〔座〕 層 號房,
第 〔幛〕〔座〕 層 號房。
上述面積為〔甲方暫測〕〔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根據法律規定的房屋所有權與該房屋占用土地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致的原則,該商品房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在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時由政府主管部門核定。
第三條 該商品房銷售特征。
該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
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
該商品房為〔內銷〕〔外銷商品房〕。
外銷商品房批準機關為 ,外銷商品房許可證號為 。
第四條 價格與費用。
該商品房〔屬于〕〔不屬于〕政府定價的商品房。按實得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售價〕〔暫定價〕為( 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為(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除上述房價款外,甲方依據有關規定代政府收取下列稅費:
1.代收 ,計(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2.代收 ,計(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3.代收 ,計(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4.代收 ,計( 幣)億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5.代收 ,計( 幣)億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6.代收 ,計( 幣)億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上述代收稅費合計( 幣)億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第五條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異的處理。
該商品房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 %(不包括± %)時,上述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 %(包括± %)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 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 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
該商品房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房價款和代政府收取的稅費可作相應調整:
1.由于該商品房屬于政府定價的預售商品房,有權批準單位最后核定的價格與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價格不一致,按政府有關部門最后核定的每平方米價格調整。
2.預售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代政府收取的稅費標準調整時,按實際發生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優惠。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付清全部房價款 %的,甲方給予乙方占付款金額 %的優惠,即實際付額為(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第八條 付款時間約定。
乙方應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 銀行 (帳戶名稱: ,帳號: ):
1.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 %,計(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
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 %,計(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
3.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 %,計(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
4.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 %,計(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
5.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 %,計(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
第九條 交接商品房時的付款額約定。
在雙方交接該商品房時,乙方累計支付的款額應當占全部房價款的 %,計(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其余房價款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完權屬登記手續后 天內付清。
第十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
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
計算。逾期超過 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種約定,追究乙方的
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
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 。
第十一條 交付期限。
甲方須于 年 月 日前,將經竣工驗收(包括建筑工程質量驗收和按規定必須的綜合驗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二所規定的裝飾和設備標準的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1.人力不可抗拒的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
2.
3.
第十二條 甲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 月利息在 個月內按
利率計算;自第 個月起,月利息則按 利率計算。逾期超過 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 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 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
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
第十三條 設計變更的約定。
預售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對原設計方案作重大調整時,必須在設計方案批準后 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 天內提出退房要求或與甲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乙方要求退房的,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 利率付給利息。
第十四條 交接通知與乙方責任。
預售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商品房手續。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 天內,到甲方指定地點付清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應付款項。若在規定期限內,乙方仍未付清全部應付款,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條規定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交接與甲方責任。
在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應付款之日起 天內,雙方對該商品房進行驗收交接、交接鑰匙,簽署房屋交接單。若因甲方責任在乙方付清全部應付款之日起 天后仍未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七條 質量爭議的處理。
乙方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甲、乙雙方產生爭議時,以 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八條 甲方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甲方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投入正常運行:
1. ;
2. ;
3. ;
4. ;
5. ;
6. ;
第十九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乙方在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甲方給予協助。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 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款的 %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條 關于物業管理的約定。
該商品房移交后,乙方承諾遵守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在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甲方指定公司負責物業管理,乙方遵守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第二十一條 保修責任。
自乙方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筑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1. 墻面 保修 月;
2. 地面 保修 月;
3. 頂棚 保修 月;
4. 門窗 保修 月;
5. 上水 保修 月;
6. 下水 保修 月;
7. 暖氣 保修 月;
8. 煤氣 保修 月;
9. 電路 保修 月;
10. 保修 月;
11. 保修 月;
12. 保修 月;
13. 保修 月;
14. 保修 月;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壞,甲方無須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 乙方購買的房屋僅作 使用,乙方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之房屋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甲方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設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質。
第二十三條 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接時已清除該商品房原由甲方設定的抵押權。如交接后發生該商品房交接前即存在的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十四條 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號劃撥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甲方與 簽訂的 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定的甲方權利、義務和責任依法隨之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定補充協議。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二十七條 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商品房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經 公證(指外銷房)〕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除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外,責任方須按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按實際已付款(已收款)的 %賠償對方損失。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 天,由甲方向 申請登記備案。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 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 )/(代理人):_________ 代表人( )/(代理人):____________
(簽章) (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 于 簽 于
超市商品購銷運輸合同 篇6
甲方(買方)______ 合同編號:
乙方(賣方)______ 簽訂地點:
一、成交房屋: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二、甲方須向乙方提交購房計劃 平方米。
三、房屋交付日期: 年 月 日。
四、雙方協商房屋單價一次包定。
五、代收煤氣管道費每戶 元,電視天線費 元。
六、預購付款結算辦法。
1.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交納購房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 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合
同履行定金可抵 作購房價款。
2.自簽訂合同后,甲方應在10日內預付第一次購房價款。工程主體完工后預付第二次購房價款。工程竣工移交時結清購房價款。
甲方逾期付款,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滯納金。
七、乙方如因計劃、設計變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應提前通知甲方,雙方協商可另行安排房屋,甲方亦可解除合同。乙方在 日內
返還預收房款,不計利息。
八、本合同自雙方單位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章、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鑒證后正式生效。至乙方給甲方鑰匙之日起失效。
九、從交付房屋鑰匙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發現因施工質量影響生產、生活的,由乙方在限期內負責維修。
十、產權歸屬:
十一、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三、本合同正本貳份,副本 份。
超市商品購銷運輸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賬號:________ 開戶銀行/賬號: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訂購商品
1.商品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同時提交有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或進口許可等有關附隨文件。
3.上述商品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系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15日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后方可調價。價格變動自確認之日起生效,適用于確認之日后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說明書或樣式說明書。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采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志及其它說明等。商品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于POS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應當在《附件一》中說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于商品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商品質量說明的,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文件、單據,作為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2.雙方如變更或撤換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三、訂貨
1.乙方向甲方訂貨,應當提前72小時發出訂單,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為:(1)乙方電子商務平臺(2)電子郵件(3)傳真(4)訂貨合同(5)其他
2.訂單應當明確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后應當在24小時內對能否接受訂單予以明確答復,答復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復的,視為不接受訂單。如答復中對訂單具體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24小時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復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復以電子網絡為傳輸載體的,應當發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2.商品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給乙方,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也自交付時起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后12小時內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并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對于特殊情況下無法在12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4.乙方對于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后24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商品質量符合約定。供應商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
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后的10日內予以書面答復,否則視為認可。
五、商品促銷
1.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商品促銷計劃,以加速商品的周轉和銷售。
2.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產品狀況,有選擇地參加促銷活動,同時向乙方支付促銷服務費用或者給予商品價格優惠。
3.雙方應當就促銷方式、促銷期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及支付辦法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
六、商品退換
1.雙方在確定商品價格時,應當對商品退換、損耗問題予以充分考慮。甲方選擇的退換貨類型為______:
。1)不接受退換貨(2)有條件的退換貨(3)在商品總價值_______%損耗范圍內可接受退換貨
2.在選擇有條件退換貨的前提下,為了保持乙方合理庫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轉,雙方同意:
在第______種條件時甲方同意更換商品:
。1)殘、次品(2)滯銷、過季商品(3)其他
在第______種條件時,甲方接受乙方退貨:
。1)殘、次品(2)滯銷、過季商品(3)其他
對于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1/3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
3.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書面退換貨通知,甲方應當于收到后5日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并書面確認,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復或書面確認后未在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商品,并在對賬結算時予以扣除。
七、對賬與結算
1.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為 :
(1)預付貨款(2)貨到付款(3)鋪貨后按結算周期付款,鋪貨期為______日
2.采用第1條第(3)種方式結算的,雙方應當在本合同中明確對賬及結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銷售周期,甲乙雙方確認的對賬周期為:每月______次,具體對賬日期為每月______日。對賬日前3日,甲方應當按照進貨、銷售、退貨等清單載明的數量及數額向乙方提供《商品對賬單》,乙方持相關單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為認可《商品對賬單》的內容。
。2)雙方確認的結算周期為:
A 10日 B 15日 C 30日 D 45日 E 其他
3.如因商品種類不同,確定的對賬周期、結算周期不同,可就具體商品的對賬周期、結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對賬、結算辦法另行制作本協議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4.乙方應當盡力建立順利、便捷、無障礙的結算機制。結算期滿后,甲方可持《商品對賬單》及增值稅發票要求乙方足額支付貨款
5.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為:(1)現金(2)轉賬支票(3)電匯(4)
八、知識產權的保護
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識產權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秘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并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訂單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1日應當支付延遲交貨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取消該批次訂單;累計5次遲延交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1日,應當按日支付應當結算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商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乙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因甲方違約而解除合同的,已經支付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乙方不予返還;因乙方違約而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2.任何一方出現如下情形時,另一方有權無需預先告知即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不予返還;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條第2、3、4款約定的嚴重違約行為時;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停業處分,或其它喪失合法經營身份或資格的情況發生時;
。3)申請破產、進入清算程序,或陷入無力償付債務或資不抵債的狀態,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認為財務狀況惡化或有該可能性時;
。4)未經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
(5)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被取消時。
3.合同解除后,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方式進行對賬和結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2.合同期滿前1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為原合同自動順延1年。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并在通知方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后,視為送達。
2.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3.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超市商品購銷運輸合同 篇8
銷貨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
地址: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購貨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簽約地點:_________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并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后,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合同范本 )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_________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_________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_________以下的,甲方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 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并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_________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超市商品購銷運輸合同 篇9
甲方(采購方):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人:
電話:
乙方(供貨方):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在合約期內為甲方供應商品,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標的
乙方向甲方供應的商品為以[ ]為原料制作的[ ](以下簡稱“商品”)。
二、交付商品的標準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設計要求為甲方設計和生產樣品。乙方向甲方供應的商品的質量應當不低于乙方提供的樣品的質量。具體要求為:內、外盒的原材料均為,產品的配件均為[ ]。
三、商品的價格
3.1 乙方向甲方供應的商品價格為元人民幣/套(原價格),甲方本次采購的商品數量盡量不低于4000套。如果采購數量超過1000套,則所有商品每套單價在原價格基礎上降價500元;如果甲方采購商品的數量超過5000套,則所有商品每套單價在原價格基礎上降價1000元。如果甲方采購商品的數量超過5000套,則雙方另行協商更優惠價格。
3.2上述價格為合同商品送達甲方指定地點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的最終價格,且包含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供貨、運輸、保修、維修、保險等全部義務所發生的一切成本和稅費,除上述總價外,乙方不得就履行本合同向甲方主張其他任何款項或補償。
四、商品的包裝方式
4.1乙方向甲方供應的商品的包裝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通用方式。沒有通用的方式,應當采取足以保護商品的包裝方式,保證商品安全、衛生地運抵甲方。
4.2乙方對所有合同商品應使用新的適合該商品的未經侵蝕的材料進行包裝,并根據商品的特點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銹、防腐蝕、防震動及防止其它損壞的必要保護措施,從而保證合同商品能夠安全無損地運抵甲方指定的地點。
五、供應商品的數量、期限、地點、付款方式
5.1 甲方本次訂購的商品數量為1000套,乙方應在[ ]月[ ]號以前完成前500套商品的生產,在[ ]月日完成另外500套商品的生產。
5.2供貨的地點為乙方送達至甲方指定的在北京的地點,與送貨有關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5.3本合同簽訂后3個工作日內甲方付給乙方前50套商品的總價款的30%,乙方完成該等商品生產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3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價款的60%,預留10%結算總貨款作為質量保證金,驗收合格之日起三月內后,如甲方對乙方交付的合同商品質量無疑義,一次性付清。乙方在9月5號前支付另外50套商品的總價款的30%,待甲方完成商品生產并經乙方驗收合格后支付總價款的60%,預留10%結算總貨款作為質量保證金,驗收合格之日起三月內后,如甲方對乙方交付的合同商品質量無疑義,一次性付清。
5.4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的、符合財務制度要求的相應發票后方支付相關付款。
六、檢驗的標準與方式
6.1 乙方提供的樣品經過甲方認可后,雙方簽字確認,由甲方封存。對于乙方提供的商品,甲方在驗收時采用雙方確認的樣品之標準作為質量檢驗標準。
6.2合同商品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后,雙方應就合同商品的外觀、規格、數量、質量等進行檢驗。同時,甲方有權聘請產品質量檢測機構,對合同貨物進行檢驗,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檢測費用。檢驗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全性能、甲醛釋放量、基本環保指標及合同商品行業慣例檢測內容等。如經檢驗貨物與本合同及附件約定相符,雙方共同簽署《交貨檢驗單》。雙方應委派代表到場參加檢驗,如在檢驗過程中發現合同貨物有短少、缺陷、損壞、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或其他與合同規定不符的情況,雙方應做書面記錄,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免費更換、補足相關有短少、缺陷、損壞的合同貨物。同時,乙方應按本合同第八條之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3 檢驗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商檢費、額外的運輸費、支付給產品質量的監督部門的費用等由乙方承擔。
6.4甲方應會同乙方對商品進行檢驗,若檢驗合格,甲方出具驗收合格單;若不合格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重新生產,造成甲方使用延誤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6.5 驗收合格后,均不免除乙方根據本合同有關條款應承擔的義務。
6.6盡管有上述約定,乙方必須保證交付的商品符合國家環保、衛生、安全等標準,并保證甲方之顧客安全使用或者消費該商品。
七、質量保證
7.1 合同標的必須是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制造的全新的未使用過的、商用價值在一定時期內可以延續的經出廠檢驗合格的商品。
7.2合同商品三年三包(包修,包換,包退),十年保修,終身維修,四小時應答并服務到位,時間自雙方簽署驗收合格單之日起計算。此外,乙方應當為甲方提供終身維護服務,需要更換部件的,乙方提供的部件價格不應高于市場最低價。
7.3 在保修期內,對于有瑕疵的貨物,乙方應在有瑕疵的貨物被發現之日起一周內為甲方免費修理或更換完畢,并應當承擔運費等相關費用。
7.4如果因生產造成商品的性能和質量與合同規定不符,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無論是否在保修期內,乙方都應負責限期排除缺陷,修理或更換出現故障的部件、元件和商品,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7.5乙方提供的商品應達到國家行業或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所要求的環保標準。同時,乙方保證合同貨物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如未制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則必須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在合同商品交付后,如因合同商品存在缺陷造成乙方或其員工、顧客人身健康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八、違約責任和索賠
8.1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而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價款,并且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按照逾期未付的價款的5‰的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8.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質量標準交貨或商品數量短少的,或者未達到驗收合格標準的,乙方自行承擔運雜費并應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數量和甲方重新要求的期限交貨,并且每逾期一日(自原約定交貨日期起計算),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從其應向乙方支付的貨款中扣除。若逾期交貨超過10個工作日,甲方有權拒收商品或選擇退貨,乙方應承擔合同總價款的30%作為乙方的違約金。甲方拒收或退貨的,合同貨物毀損或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8.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地點交貨的,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地點重新交付并自行承擔費用,若逾期的,還應按照上述8.2條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8.4 因乙方提供的商品環保指標超標而導致甲方或者其顧客的人身傷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8.5 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索賠要求后十日內未能做出回復,該索賠要求將被視為已被乙方接受。
8.6乙方制作的本商品的外觀設計/實用新型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不得為自己或者任何第三方制作相同和類似的商品,或者以本合同商品的設計理念為基礎改良的類似商品,一經發現,乙方必須給與甲方至少10萬元以上的賠償金,如果該等賠償金不能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等。
九、不可抗力
9.1如果任何一方當事人受到戰爭、流行病、瘟疫、火災、臺風、地震、洪水以及其他任何受影響一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無法履行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受影響的一方當事人應盡快將此類事件的發生以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四(14)日內以特快專遞將有關當局或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當事人。
9.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當事人對于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合同義務的遲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擔任何責任。但該方當事人應盡快以傳真的方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消除的情況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如因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該方當事人不能免責。
9.3 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應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減少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不良影響。
9.4雙方當事人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后立即繼續履行其合同義務,合同期限也應相應延長。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超過九十日,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以書面通知方式終止合同。終止于另一方收到上述通知后十五個工作日內生效。
9.5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除因此受到影響的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的其他部分。
十、稅 費
甲乙雙方應各自承擔國家有關機構根據稅收征收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向其征收的所有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稅費及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雙方當事人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的,均應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本合同經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12.2雙方當事人之間的一切聯絡往來應以書面形式進行。各方往來通知中,如使用特快專遞方式,以收件方簽收日期為通知送達之日;如通過傳真方式,以傳真發出日為通知送達日;如使用掛號郵寄方式,以郵件收件郵戳日期為通知送達之日。
12.3 雙方未盡事宜,另行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和乙方各持壹份。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超市商品購銷運輸合同 篇10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訂購商品
1、商品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
商品價款
名稱
商標
規格
型號
生產廠家
計量單位
數量
質量要求
包裝要求
單價
總價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其他事項:
2、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甲方同時提交有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或進口許可等有關附隨文件,其購買價格有權保密,乙方不得以此拒絕接收相關文件。
3、上述商品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系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15 個工作日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后方可調價。價格變動自確認之日起生效,適用于確認之日后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說明書或樣式說明書。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采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志及其它說明等。商品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于pos 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應當在(附件)其他事項中說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于商品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商品質量說明的,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委托代理人
1、甲方指派 為委托代理人;乙方指派 為委托代理人。
2、本合同甲乙雙方委托代理人在其主管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文件、單據,作為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3、雙方如變更或撤換委托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7 個工作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委托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三、訂貨
1、乙方向甲方訂貨,應當提前3 個工作日或 個工作日發出訂單,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為:
(1)傳真 (2)訂貨合同 (3)其他____________
2、訂單應當明確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后應當在2 個工作日內對能否接受訂單予以明確答復,答復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復的,視為不接受訂單。如答復中對訂單具體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復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復以電子網絡為傳輸載體的,應當發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2、乙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后12 小時內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并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對于特殊情況下無法在12 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3、乙方對于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后發現質量問題24 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商品質量符合約定。供應商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
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后的10 個工作日內予以書面答復,否則視為認可。
五、商品促銷
1、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商品促銷計劃,以加速商品的周轉和銷售。
2、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產品狀況,有選擇地參加促銷活動,同時向乙方支付促銷服務費用或者給予商品價格優惠。
3、雙方應當就促銷方式、促銷期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及支付辦法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
六、商品退換
1、雙方在確定商品價格時,應當對商品退換、損耗問題予以充分考慮。甲方選擇的退換貨類型為_____:
(1)不接受退換貨 (2)可接受全部退換貨 (3)有條件的退換貨(4)在商品總價值 %損耗范圍內可接受退換貨
2、在選擇有條件退換貨的前提下,為了保持乙方合理庫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轉,雙方同意: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同意更換商品:
(1)殘、次品 (2)其他 __ __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接受乙方退貨:
(1)殘、次品 (2)產品存在質量問題(3)其他
對于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1/3 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特殊商品另行約定 。
3、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書面退換貨通知,甲方應當于收到通知后5 個工作日或 個工作日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并書面確認,15 個工作日或 個工作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復或書面確認后未在15 個工作日或 個工作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商品,并在對帳結算時予以扣除。
七、對帳與結算
1、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為_____:(1)扣率結算方式(2)貨款和有關費用收取分開結算的方式。
2、采用第1 條第(1)、(2)種方式結算的,雙方應當在本合同中明確對帳及結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銷售周期,甲乙雙方確認的對帳周期為:每月_____次,具體對帳日期為每月 日。對帳日前3 個工作日,甲方應當按照進貨、銷售、退貨等清單載明的數量及數額向乙方提供(商品對帳單),乙方持相關單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為認可(商品對帳單)的內容。
(2)雙方確認的結算周期為:
a10 日 b15 日 c30 日 d45 日 e60 日
3、如因商品種類不同,確定的對帳周期、結算周期不同,可就具體商品的對帳周期、結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對帳、結算辦法另行制作本協議附件或在(附件)中列明。
4、乙方應當盡力建立順利、便捷、無障礙的結算機制。結算期滿后,甲方可持(商品對帳單)及增值稅發票要求乙方足額支付貨款。
5、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為 :(1)現金(2)轉賬支票(3)電匯(4)其他_______。
八、知識產權的保護
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識產權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秘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并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訂單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1個工作日應當支付延遲交貨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個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取消該批次訂單;累計5次遲延交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1 個工作日,應當按日支付應當結算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0個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商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乙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提前30 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支付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乙方不予返還;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2、任何一方出現如下情形時,另一方有權無需預先告知即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不予返還;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條第2、3、4 款約定的嚴重違約行為時;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停業處分,或其它喪失合法經營身份或資格的情況發生時;
(3)申請破產、進入清算程序,或陷入無力償付債務或資不抵債的狀態,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認為財務狀況惡化或有該可能性時;
(4)未經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
(5)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被取消時。
3、合同解除后,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方式進行對帳和結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滿前1 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為原合同自動順延。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促銷服務費
甲乙雙方可以協商約定,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服務項目 內容 期限 ;乙方收取促銷服務費的項目 標準 數額 用途方式 。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并在通知方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后,視為送達。
2、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3、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蓋章):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 :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蓋章):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超市商品購銷運輸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著平等互利、誠信合作、共謀發展的合作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共同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供貨產品: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品供乙方超市銷售,詳細供貨商品名稱由乙方參見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目錄,由乙方自行選定。
二、供貨價格:具體價格參見乙方提供的價格表。
三、產品質量: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產品必須附合國家行業規定的相關標準,且是在保質期內的商品,若甲方提供的商品本身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應無條件包退包換貨,并對因質量問題引起的合理索賠及相關損失承擔責任。
四、送貨及驗收
1、雙方合作期間,甲方對乙方________市區的超市直接送貨到其指定收貨處,由乙方收貨人員驗收簽字確認,若經乙方收貨人員驗收簽字后出現數量短少、品種不附或損壞等情況,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2、若乙方在或異地開店,則在原價格不變的基礎上,甲方代辦托運,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市場維護:為了維護整體市場及雙方共同利益,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乙方在銷售過程中產品的正常零售價應不低于甲方供價的____%-____%之間進行銷售,以免因銷價低而影響整體市場或因價格過高而導致商品滯銷。
七、退換貨規定
1、若因甲方所提供的產品在保持期內,出現的爆袋、漏氣、漏油、變質等質量問題,甲方無條件包退換貨。
2、若因商品滯銷,乙方應在離商品保質期前_________以上要求甲方退換貨,否則,甲方對一切過期商品一律不予退換。
3、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導致的蟲蝕、鼠咬、霉爛、變質等原因,甲方不予退換貨。
4、甲方事先申明或有明文規定,不能退換貨的商品,甲方一律不予退換貨。
5、乙方所產生的一切退貨必須有甲方人員簽字確認的退貨單方可生效,否則甲方不予確認其退貨,乙方無權憑單方面出具的退貨單扣出甲方貨款。
八、價格調整:在合作期內,若市場因素或廠家供價調整,則無論調高調低,甲方均應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乙方也應在此期限內全力配合甲方調整供價及零售價格,否則甲方不對因價格不附停止送貨而給乙方帶來的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九、關于訂貨:乙方每次補貨時,應提前兩天通知甲方業務人員或傳真書面訂單,以避免送貨不及時而導致缺斷貨現象。
十、乙方配合:在雙方合作期內,乙方應重視所供貨商品,給甲方系列商品提供較好的陳列位置,且保證合理的陳列面,并在店內條件允許情況下,給甲方商品提供免費堆頭或端架,以達到最佳銷售效果。
十一、促銷支持:在合作期內,甲方將根據乙方所銷售的商品數量及廠家政策支持等情況,合理給予乙方促銷政策支持,對甲方給予的促銷政策,乙方應全力配合執行,否則,甲方將有權取消支持,并不予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十二、款項保證:乙方承諾,對甲方的貨款,嚴格按照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貨款,若乙方無故拖延甲方貨款或未按合同付款,甲方有權停止供貨,并對此產生的一切后果不承擔責任。
十三、關于費用:雙方在合作過程中涉及到的一切費用(包括入場費、促銷費、檢驗費等),必須經甲方相關負責人員簽字確認方可生效,否則,乙方無權單方面從甲方貨款中扣出。
十四、合同執行
1、雙方應嚴格遵守以上合同條款,如合作中遇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附件,該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2、若雙方在合作期內有分歧,經雙方協商無法解決導致清場的,則雙方應在清場后_________之內貨款兩清,否則,違約方每天應按未付款_________%賠償對方違約金。
3、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執行。
十五、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市商品購銷運輸合同 篇12
供方:
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規定,經供需雙方友好協商,對《東莞市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合同編號QXC20100037》作如下補充:
一、對砼的要求
1、砼的強度必須達到設計要求。
2、砼的坍落度:到工地時的坍落度必須滿足需方要求。
3、砼不得產生離析。
二、澆筑時間
1、每批次砼的到場時間必須滿足需方要求時間。
2、在澆筑每批次砼的過程中,不得斷料,如遇特殊情況,砼供料中斷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
三、過程控制
1、凡在澆筑底板模板砼時供方必須派技術人員現場指導,控制砼的`質量和砼的進料時間。
2、凡每批次澆筑砼時,砼的質保資料應及時送到需方資料室。
3、供方的商品砼車輛應在明顯的地方掛上該車砼的強度等級及抗滲等級標識。
未見事宜,雙方現場友好協商,本協議一式三份,供方一份需方二份。
供方:
需方: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超市商品購銷運輸合同 篇13
銷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并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后,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 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并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并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后,10日內作出答復,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注明。有固定購銷關系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貨。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的
超市商品購銷運輸合同 篇14
采購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本著相互尊重、誠實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甲方采購自動滴灌種植系統產品一批并在單位內安裝自用事項協商同意,并訂立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甲方認真了解并通過詳細核算,決定訂購乙方如下產品:
產品明細
備注:以上費用含運輸費、安裝費。
二、乙方義務:
1、現場施工人員應遵紀守法,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2、提供的產品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數量和技術要求,供貨及安裝期時間為一周,計劃從20--年 04月29日開始,到20-- 年05月日3之前完成供貨及安裝。
三、甲方的義務
1、負責施工過程所需要的水電供應,并向乙方服務人員提供相應的支持。
2、提供安全的場所供乙方存放產品和其他工作相關的物品。
3、安排指定人員協助施工,如有變更,應提前一天書面通知乙方并協助相關事宜。
4、指定人員配合項目施工及其驗收。
四、驗收內容:
1:按照甲方采購清單的產品全部安裝到位。
2、按照設計方案的內容菜苗栽種和種子播種完成。
3、全套灌溉設備實現自動供水。
五、結算方式:
1.工程安裝苗木栽育完成經甲方驗收確認后五天內一次性結清。
2.合同執行期間,增加的貨物,經雙方確認后,應在工程結束后一次性結清。
六、爭議解決: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應向本合同履行地,即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申請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市商品購銷運輸合同 篇15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需方:_____ 代表:______ 電話:_____
供方:_____ 代表:______ 電話:_____
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并嚴肅地履行。
1.交貨期限和地址:____________
2.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
3.包裝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
4.交貨方式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
5.副次品率及處理:____________
6.數量超差幅度:_____________
7.驗收方式:_______________
8.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
9.違約罰則:按《民法典》及其它相關規定執行。
10.爭議解決辦法:
11.附則: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另附件____張,本合同一式___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需方 供方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超市商品購銷運輸合同 篇16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產品名稱、規格型號、計量單位、數量、生產廠家、總金額及交(提)貨時間:
產品名稱
規格型號
生產廠家
計量單位
數量
總金額
交(提)貨時間
第二條: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按供需雙方確定的樣衣及包裝驗收。
第三條:包裝方式及回收處理:按各型號,分類包裝。
第四條:交(提)貨地點、方式:由供方送貨到需方廠倉庫。
第五條:運輸方式及運費承擔:運費由供方負擔。
第六條:驗收標準:按原質量驗收。
第七條:結算方式及期限:貨到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貨款。
第八條:違約責任:供方交付貨物不符合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需方有權將貨物退回,退回費用由供方負擔,如對需方造成損失的,供方應承擔全部費用及連帶責任;供方逾期交付,每延期一天,供方應承擔總貨款1%的違約金。
第九條: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在不可抗力時間結束后15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據實際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本合同約定,不得變更和解除合同;
3、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供方 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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