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庫車位購買合同(通用3篇)
車庫車位購買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出賣人與買受人經友好協商一致,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買受人購買的由出賣人開發的車庫,達成如下協議:
一、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 ,規劃用途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施工許可證號為。
二、買受人所購車庫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車庫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第 [幢][座],編號為 (具體位置附圖),屬 結構,層高為 最新車位買賣合同范本最新車位買賣合同范本。該建筑位于地上底層。該車庫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
三、計價方式與價款:
該車庫按建筑面積計算,單價為人民幣 元/O,總金額人民幣 元整。
四、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該車庫按建筑面積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交房后,如果該車庫實際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有差異,雙方按實際建筑面積與本合同約定的單價互補差價,不追究雙方的違約責任。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在簽定本合同時,買受人需一次性付清該車庫的全部總價款最新車位買賣合同范本合同范本。
六、買受人逾期付款違約責任:
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的萬分之三作為違約金。
七、關于產權情況的約定:
由于該車庫層高不足2.2米,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該車庫僅有使用權,沒有產權。
八、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皆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簽于省市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簽于省市
車庫車位購買合同 篇2
出售人: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共有人:
身份證號:
代理人:;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買受人: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民法典》、《法律規定,雙方在自愿、平等、公正的基礎上誠信協商,就買賣回遷安置房及配套車位事宜達成合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安置房及配套車位情況
1、雙方買賣的回遷安置房及配套車位座落在西安市蓮湖區【區】
【小區】【幢】單元號。安置房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2、安置房編號為:,安置號為:。
第二條賣方對安置房及配套車位現狀的聲明
1、賣方應在簽約前向買方出示該安置房回遷安置房分配證明書、《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安置房買賣合同、購置發票、大修基金發票、車位買賣合同及買賣票據等與安置房及配套車位相關的資料。賣方保證所提供的相關資料真實、完整、有效,否則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賣方承擔。
2、賣方特此告知買受人安置房、配套車位存在下列情況:
、懦鲎鉅顟B:【存在出租□、不存在出租□】,若該安置房、配套車位存在出租,則賣方保證承租方已明確表示在同等條件下放棄優先購買權,關于租賃的補充約定及說明:
⑵該安置房內戶口情況:【該房產內已有□、未有□戶口落戶】,關于戶口問題的補充約定及說明:。
3、該房屋共有權人對出售該房屋的意見:同意出售。
第三條買方對購買情況的聲明
1、買方已親自實地看房,并對該安置房及配套車位的現狀及疑慮詢問過賣方,在明確賣方所告知的事項后自愿簽訂本合同。買方已親自審查過該安置房及配套車位相關權屬資料,了解產權信息,愿意購買該安置房及配套車位。
2、買方應在簽約前向賣方出示身份證、戶口簿及履約能力證明,保證所提供的相關資料真實、完整、有效,否則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買方承擔。
第四條轉讓款及付款方式
1、買賣雙方協商一致約定安置房及配套車位轉讓款為:
,該轉讓款包含該安置房及配套車位轉讓款、交付前已繳納及已發生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物業費、燃氣管道初裝費等。
2、買方采取銀行轉賬方式支付賣方安置房及配套車位的轉讓款。
買方應在合同生效后內向賣方提供的銀行賬戶支付%的轉賬款即。
剩余轉讓款作為賣方履約保證金,待安置房辦理不動產權證書條件成熟時配合買方辦理且拿到不動產權證書后內予以支付。
若安置房買賣時允許更換新證且賣方配合買方更換新的安置房分配證明書,則履約保證金不予保留。
第五條稅費承擔
該安置房產權變更【更換新證□或變更登記□】時所涉及的稅費,買賣雙方共同約定由【賣方繳納□、買方繳納□、分別負擔繳納□】。
備注:按照相關規定,賣方需付稅費有:營業稅及附加印花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交易手續費。買方需付稅費有:印花稅;契稅;交易手續費;房屋登記費。其它費用:如更換新證費用,以實際發生的稅費為準。
第六條房屋的交付
賣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將該安置房及配套車位交付給買方,交付同時履行如下手續:
⑴買賣雙方共同對安置房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進行驗收,記錄水、電、燃氣表的讀數并在物業交接單上簽字。
、埔平话仓梅康拈T禁卡、鑰匙、水電氣卡等物品。
2、安置房交付日以前的物業費、采暖費、稅費、電費、燃氣費、有線電視費、網絡費等相關費用由賣方承擔,交付日以后發生的相關費用由買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信守契約。合同生效后,買賣雙方應當誠信履約,無論合同約定是否清晰明確應以有利合同目的落實的方式履行。任何一方要求補充或者變更合同非主要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并征得對方的同意。未征得對方的同意之前,不得擅自變動合同約定條款,否則構成違約。
2、一般違約。一方履行不符合約定的,違約方應停止違約行為,依約繼續履行并支付對方違約金元;守約方亦有權書面通知違約方限期改正。
3、根本違約。因賣方將安置房及配套車位二次轉讓或未配合辦證或其他不誠信行為致買方不能取得安置房不動產權證書或喪失對安置房或配套車位的占有使用,買方有權書面通知解除合同,要求違約方承擔,若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經濟損失;若守約方采取訴訟途徑維權的,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的爭議解決成本。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時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先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果起訴至人民法院的,雙方共同約定由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其他
1、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貳份,買方、賣方各執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合同未盡事宜,由買賣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里的地址、電話、傳真、郵箱等信息是通知、送達相關材料和信息的聯絡方法;上述聯絡方法變更的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依據變更前的聯絡方法通知及送達相關材料和信息視為通知、送達成功。
賣方:買方:
簽約地點:簽約時間:年月日
車庫車位購買合同 篇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真實、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 小區 號地下停車位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位于 小區 幢與 幢之間的地下庫,編號為號的停車位,具體車位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車位平面附圖為準,車位大小為 米× 米。該車位為劃線分隔,無隔斷墻,無封閉,并由開發商劃好車位分隔線,甲方保證對該車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權,甲方保證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甲方確保提供給乙方的該車位原始收據及相關材料(如該車位上一次買賣協議)齊全、真實有效。確保該車位無任何其他權屬爭議(含:如屬共有財產,則甲方已經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產權糾紛、經濟糾紛。如交接后發生該車位交接前存在的他權屬爭議、產權及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三、乙方確認于本協議生效之日付清甲方該車位轉讓款人民幣 元整,由甲方出具收條。
四、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該車位轉讓款后,將關于該車位的原始收據原件及相關材料(如該車位上一次買賣協議)交付給乙方,由乙方出具收條。如今后乙方進行車庫的產權變更辦理,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無條件配合。
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該車位轉讓款后,甲方相關于該車位的權益(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已經全部轉移到乙方,甲方無權另行處置該車位。
六、轉讓后,甲乙雙方須到 小區所在的物業公司備案,就車位物業管理相關事宜辦理移交手續。
七、甲乙雙方均不得違反本協議;如甲方違反協議,則守約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收回已付款項,并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如乙方違反協議,守約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收回已交付的該車庫權屬憑證原件,并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
八、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未盡事宜應協商解決,發生爭議由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本協議雙方確認簽字后即日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所: 住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