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財產租賃合同(精選3篇)
車輛財產租賃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開戶行: 開戶行:
賬戶: 賬戶: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人從年月日起將交付承租人使用,至月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第四條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第五條出租人與承租人的變更
車輛財產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租賃期共x年xx月,出租方從x年xx月xx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x年xx月xx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能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xx個月的。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xx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x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x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x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x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x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乙方:
日期:x年xx月xx日
車輛財產租賃合同 篇3
訂立合同雙方:
出租方:溧陽亞東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常州涵田度假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溧陽市天目湖旅游度假區內涵田度假村中央酒店、部分別墅酒店以及配套的員工宿舍樓內的家具設備等各項設施,出租給乙方作_經營 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為20xx年1月至6月止,到期后順延續簽,如遇特殊情況雙方再協商處理。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租金 萬元。
租金由乙方在20xx年12月底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同時提供發票。
第四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溧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出租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地址: 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合同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