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攬合同范文集合(精選4篇)
承攬合同范文集合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協議,共同遵守。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作為公司項目部承攬施工該工程,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依法納稅,經營收入歸乙方所有。甲方收取乙方管理費人民幣 元。項目部的實際人員配置、運營和工程的施工由乙方具體實施,甲方予以監管。
二、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標準和安全施工的有關部門規定,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認真執行國家安全、質量生產操作規程。涉及工程中使用的特種設備或起重設備必須掛靠甲方名頭進行檢測以及備案的,甲方只負責蓋章以幫助履行相關手續,不負擔具體問題和責任。若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本項目的其他事宜而引起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撤銷項目部。
三、甲方有權對正在施工的工程項目和施工地盤進行正常的管理和指導,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甲方的管理。對發現有違反質量、安全操作規程施工或發現存有質量、安全隱患的情況,甲方有權責令停工整頓。
四、乙方不得將該工程轉包。在施工中,凡與其他單位和個人簽定的一切合同、協議、承諾以以及在經營中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等經濟責任和法律糾紛,完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五、乙方必須妥善處理好本工程的農民工的工資問題,所有涉及本工程項目的勞動工資問題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六、乙方應配備和組建好項目經理部,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質量管理體系、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項目經理及成員要有上級有關部門部門頒發的上崗資格證。并自覺遵守上級有關部門規定,按時做好技術檔案及安全內業等資料,隨時接受上級部門的檢查,并將有關證件材料及時上交公司。
七、現場保險費、質保金、相應的'規費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繳納辦理,并負責為本項目施工現場的全體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并對施工中發生的一切事故承擔全部責任及費用。
八、乙方必須遵守公司財務制度及有關部門規定,正確計算施工成本,賬簿設置齊全,以備稅務機關檢查,并及時上報統計財務報表。建設單位撥付工程款必須先進甲方賬戶,甲方不得擅自挪用乙方工程款,甲方扣除管理費及稅費,其余撥付給乙方。
九、由于建設單位工程款不能按期撥付導致工期延誤,乙方不承擔相應責任;由于乙方人員、材料、設備、施工方法等原因導致工期延誤,后果、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同時,若工程質量、工期沒有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十、乙方對安全生產負有直接責任,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并接受上級部門的處罰和法律責任。
十一、乙方自行負責收集整理各項施工文件,該工程的技術檔案在簽署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后30天內交公司一份存檔備查。
十二、依據施工合同,掛靠有效期在合同范圍內,有效期滿,雙方債權債務結清以及乙方結清以掛靠單位名義在外的債務后,本合同自動解除。
十三、本協議雙方簽蓋章后生效。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攬合同范文集合 篇2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貴州佛龍開發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稱):四川三和恒生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貴州凱里小區建設項目
工程地點:貴州凱里市
工程內容:由建筑設計院設計施工圖中確定的工作內容:土建工程、安裝工程、消防工程、小區環境、市政管網工程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設計圖所列的施工范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11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3.1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適用標準、規范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范但有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范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范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圖紙
4.1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4.3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托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
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征得發包人批準的,工程師應征得發包人批準。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不實行工程監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于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于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項目經理
7.1項目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7.3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提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承攬合同范文集合 篇3
第十五章 承攬合同
第二百五十一條 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
承攬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復制、測試、檢驗等工作。
第二百五十二條 承攬合同的內容包括承攬的標的、數量、質量、報酬、承攬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驗收標準和方法等條款。
第二百五十三條 承攬人應當以自己的設備、技術和勞力,完成主要工作,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承攬人將其承攬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負責;未經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五十四條 承攬人可以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攬人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 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負責。
第二百五十五條 承攬人提供材料的,承攬人應當按照約定選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檢驗。
第二百五十六條 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材料。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應當及時檢驗,發現不符合約定時,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更換、補齊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承攬人不得擅自更換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換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第二百五十七條 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圖紙或者技術要求不合理的,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于答復等原因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二百五十八條 定作人中途變更承攬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二百五十九條 承攬工作需要定作人協助的,定作人有協助的義務。定作人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承攬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攬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內履行義務,并可以順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攬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六十條 承攬人在工作期間,應當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監督檢驗。定作人不得因監督檢驗妨礙承攬人的正常工作。
第二百六十一條 承攬人完成工作的,應當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定作人應當驗收該工作成果。
第二百六十二條 承攬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攬人承擔修理、重作、減少報酬、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二百六十三條 定作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報酬。對支付報酬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定作人應當在承攬人交付工作成果時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應當相應支付。
第二百六十四條 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或者材料費等價款的,承攬人對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六十五條 承攬人應當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百六十六條 承攬人應當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經定作人許可,不得留存復制品或者技術資料。
第二百六十七條 共同承攬人對定作人承擔連帶責任,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六十八條 定作人可以隨時解除承攬合同,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承攬合同范文集合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確保運輸土方順利完成,本著互惠互利誠實原則,在公平、公正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雙方無條件執行。
一、工程概況:地鐵的.土方運輸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價及結算方式:每車每天__________元,每月為__________天,月合計__________元,正常情況下每天結算一次,(稅后價,不含裝車,卸土費用)。注:每車必須裝土20立方以上,以單位過磅為依據,否則按實際數量扣減結算,乙方提供手續齊全、合格運輸車輛不少于20輛。
四、工期:工期為兩年。本合同簽訂周期一年。試行天,雙方認為各方面無矛盾,簽訂正式壹年期合同。
五、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施工場地、道路正常施工,辦理施工的全部手續,確保車輛正常通行。
2、協商裝車場地、運輸、道路、外卸土方場地無任何干擾,確保正常施工運輸。
3、負責所需相關手續,車輛出現被扣,甲方給予協調,指定運輸路線,解決當地關系。
4、甲方負責乙方車輛正常運轉,如遇不可抗力、政府、業主干預等情況外甲方不負責,除此外甲方原因停工,甲方支付承攬費__________元。
七、乙方責任:
1、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指示、組織安排所需車輛,按時進場。(甲方安排乙方的車輛的地、吃、住停車場、加油)。
2、乙方保證車輛符合甲方要求的行車手續,聽從甲方的安排、調配,按甲方指令執行。
3、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4、乙方必須教育好司機,服從甲方的合理安排,服從當地的民俗習慣,要遵紀守法,配合甲方完成全部運輸任務。
5、因乙方及乙方司機原因造成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6、本合同期為一年,若由于乙方車輛原因不能正常工作,乙方及時調換車輛,補齊所需車輛,否則出現耽誤工期,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
八、安全事故:
乙方車輛在施工中,每輛車必須配有兩名司機。杜絕酒后駕車,做到文明行車,禮貌讓路,在正常運輸中,因自身原因,出現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九、特殊約定:
雙方發生爭議,無法協商,可向石家莊當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或有關部門給予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出現未盡事宜,雙方通過協商或另計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益。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進場后按此合同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