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設備買賣合同協議(精選16篇)
城市設備買賣合同協議 篇1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買方訂購以下產品
型號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修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
賣方提供的貨物必須是符合原廠質量檢測標準和國家質量檢測標準以及合同規格和性能要求。
三、交貨方式、時間、地點
賣方須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_日內交貨,由買方到賣方公司所在地提貨,當場交貨。
四、驗收
貨物到達后,由賣方完成對的貨物安裝調試,由買方對貨物的品種、質量、型號、數量進行檢驗,如發現貨物的品種、質量、型號、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買方有權拒絕接受。貨物由買方驗收合格并運走后,賣方不承擔貨物的品種、型號、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的責任。
五、貨款支付
買方首交訂貨款(大寫)______%貨款(即人民幣:______圓整)。在賣方交貨,并安裝完畢,買方驗收合格后,______日內買方一次性支付全部余額(大寫):______%貨款(即人民幣:______圓整)。
六、售后服務
本合同所指的貨物自驗收合格之日起,按______年內免費保修,具體實施辦法見產品保修卡;如是硬件本身的故障,免費上門服務;如是操作系統崩潰或受病毒、木馬攻擊及人為損壞方面的問題,需上門服務,賣方收取一定的服務費;送修免費。
七、違約責任
買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如拒收貨物對賣方造成損失,賣方有權追索。買方逾期付款,買方每日償付賣方欠款總額百分之______的滯納金;賣方交貨當時所交貨物的品種、型號、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標準的,買方有權拒收;賣方不履行售后服務的有關義務,對買方造成損失,買方有權追索。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產生的訴訟,由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受理。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賣方與買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購買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并按合同法有關規定處理。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城市設備買賣合同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今甲方向乙方采購一批電腦,為友好合作,特定如下合同,電腦的購銷合同格式。
一、采購產品名稱、價格和要求
甲方向乙方定購的電腦配置,(詳見附件一;電腦設備配置單)共計______________臺,單價為:______________元;總金額為:______________元。
二、產品的驗收、售后服務及質保
1、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配置供貨,甲方按照配置單收貨。
2、驗收合格標準:所有產品部件均為合同附件之約定的部件。
3、乙方對所提供的產品在質保期內出現的質量問題,在機箱鎖具沒有打開、設備沒有人為外力損壞的情況下發生的一切設備故障,乙方將按照相應配件廠商質保標準提供免費維修、免費更換等無償服務。
4、人為損壞和其它非自然原因造成的電腦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不予免費質保,但可以提供相關服務,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其服務費用收費標準見本協議附件。
5、軟件故障不屬于乙方維修范圍,但乙方可以根據甲方提供的軟件母盤,對需要軟件維修的電腦進行無償服務,交通費由甲方提供。
三、貨款結算
1、合同簽署后,甲方首先向乙方交定金______________元整;
2、乙方將電腦備齊后,運送并安裝到指定地點,由甲方清點驗收,驗收完畢后甲方將貨款萬元整一次性交付給乙方,乙方同時將電腦交付給甲方,合同范本《電腦的購銷合同格式》。剩余的_______%貨款,將作為質量保證金在電腦驗收_______個月后支付。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和乙方應充分協商,制定本合同約定的機器配置。在配置確定后,若有任何調整意向,應及時乙方說明。如果乙方已經定貨或者預付定金,則由甲方承擔損失。
2、甲方有對電腦設備的采購建議和調整的權利,并有對乙方的工作的監督權。
3、甲方有按時交付貨款的義務,如甲方因未及時交付貨款導致的商品交付延期或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保證按照配置單向甲方供貨。如出現定制的配件型號無貨或數量不齊時,則應及時向甲方說明協商調整,如因乙方單方面問題而出現有品種、數量、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由乙方負責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確保本協議中的安裝、維修工作的及時到位,并根據雙方約定的安裝維修工作單進行工作。如果因為乙方的原因給甲方帶來損失,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附則
1、本合同的附件,作為合同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執行日期:自雙方簽字蓋章日起。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城市設備買賣合同協議 篇3
一、上述房屋包括附屬設備,經雙方約定房屋價格(人民幣):;總款共計人民幣:(大寫)付款方式:由乙方首付給甲壹拾柒萬元,然后付清萬元整,剩余房貸有乙方自付
二、雙方約定,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一次性交清房款;甲方同時將房屋鑰匙、房屋產權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交付給乙方。
同時雙方應該同時為對方出具相應的收到憑證。
三、甲方必須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為交易本人,絕無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或產權親屬關系。
乙方買受后,如該房屋產權有糾葛,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經濟損失。
四、雙方對房屋質量無異議,房屋交付后,因房屋質量引起的糾紛,雙方不相互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并未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對此乙方完全知曉。
乙方同意甲方關于房屋產權過戶的承諾:甲方在能辦理產權登記時應該第一時間辦理產權登記,甲方辦理完全產權登記后,應立即協助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六、在辦理房屋產權轉移過戶登記時,甲方應予全力協助。
如因甲方的延誤,致使影響產權過戶登記,因而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七、合同生效后,房屋升值與甲方無關。
八、本協議簽訂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稅收、費用,概由甲方負責。
本協議簽訂后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書費用為乙方負責。
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承擔。
九、甲方在房屋出售給乙方即乙方付清房款與甲方簽訂本合同后不得將房屋另行轉讓給他人,如若違約本約定應賠償房款總價外還應賠付房款總價款20%的違約金。
十、本協議簽訂后,雙方應該共同遵守。
如違約,違約方除賠償對方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該賠償對方房屋總價款20%的違約金。
十一、甲方法定繼承人一致同意此次房屋買賣交易,并且同意本協議所有條款,甲方法定繼承人無此房屋的繼承權與使用權。
十二、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分歧應該協商解決,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協商不成,任一方均可起訴至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十三、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證明人
年月日
城市設備買賣合同協議 篇4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章 合同標的
第一條 合同標的要求:
1、設備名稱、品牌、型號: 。
2、產地、生產廠家、生產日期: 。
3、質量標準:
按原廠質量標準,即以說明書為準。說明書所載明的質量標準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第二章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條 合同價款:
1、本合同所列 設備 臺的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 。
2、該合同價格包括:設備主機價(含200米管件)。
第三條 支付方式:
第一期付款:合同簽訂后 20 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100 %。
第三章 設備驗收
第四條 設備的驗收程序:
1、設備進場后,在20個工作日內使用正常,乙方付清全部款項。
2、設備進場后,在20個工作日內由于各種原因,使用不正常,乙方按萬每月付甲方一個月租金,設備進場費由乙方負責,設備出場費由甲方負責。
第四章 其他
第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市設備買賣合同協議 篇5
供方:
需方:
第一條: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第二條:質量標準:符合國標2820-97。
保證全套設備是原廠全新設備,機架要求光滑美觀規范。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產品質量保修壹年或運行
小時(以先到為準)人為責任除外。
第三條:交(提)貨地點、時間:需方現場,提供現貨。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運費由供方承擔。
第五條: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無。
第六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裸裝。
第七條: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現場驗收,如有異議現場書面提出。
第八條: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隨機備件袋1個,電瓶2只,消聲器1只,油桶1個。
第九條: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供方負責調試。
第十條:結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簽訂后,需方付元作為定金,貨到現場需方付元后下貨,剩余元在安裝調試完畢后一次性付清。
第十一條: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無。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違約方負全責。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市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其它約定事項目:消音、降噪、排風等項目待需方廠房修建完畢后再安排安裝。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供方:委托代理人(簽字):開戶行:賬號:電話(傳真):
需方:委托代理人(簽字):開戶行:賬號:電話(傳真):
日期:
城市設備買賣合同協議 篇6
機器設備買賣合約
買方: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充分友好協商,就購買_________項目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質量及數量
序號
設備名稱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單價
總價
總額:人民幣大寫:
二、合同價格
設備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
總價中包括設備金額、包裝、運輸保險費、裝卸費、安裝及相關材料費、調試費、軟件費、檢驗費及培訓所需費用及稅金。
本合同總金額不得做任何變更與調整。
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四、付款方式
貨物驗收合格,設備安裝、調試運轉正常,乙方為甲方培訓結束、甲方無疑問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100%貨款。
五、交貨、包裝與驗收
1.交貨地點:按甲方指定的地點。
2.交貨時間: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內。
3.乙方將貨物一次運至交貨地點。并于到貨前24小時將到貨名稱、型號、數量、外形尺寸、單重及注意事項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設備包裝應符合國家標準,以保證設備在運輸過程中不受損傷,由于包裝不當造成設備在運輸過程中有任何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
5.設備由乙方負責送到施工現場,由乙方負責運輸、卸車。
6.設備到達現場,甲乙雙方均須在場并確認包裝的完好性后,由甲方驗貨。乙方應按甲方安排的時間派人到現場,對貨物進行清點驗收,并簽字確認。若發現貨物與裝箱單不符,乙方負責補齊或收回。如乙方不能按時到達,甲方有權開箱檢驗,并對缺件,損壞做出記錄,乙方應認可并負責解決。
7.乙方負責設備安裝及調試,直至設備正常運行。最終驗收在此之后進行。如設備不能通過驗收,乙方應退貨,退還甲方所有金額。
8.乙方應自帶用以安裝、調試過程中所需的各種工具、儀器儀表及易損件。
六、產品質量保證與售后服務
1.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制造和檢驗,材料及零部件均為全新未用過的,且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規定。以確保產品質量。設備須經技術檢驗,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才能出廠。
2.乙方負責免費為甲方培訓操作及維修人員。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維修保養。
3.設備投入正常運行后,乙方應定期回訪使用方。
4.乙方應在附件中明確售后服務內容、響應時間、范圍、方式、收費標準等,并進行其他售后服務工作。
七、責任與義務
1.在設備安裝調試時,如乙方提出,甲方應為乙方人員的飲食提供方便,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八、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期交貨,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每日按合同總價的0.3%金額計¥_________元計算。
2.甲方延期付款時應向乙方支付該此延付款數額的延期違約金,每日按該此延期付款額的0.3%金額計算,支付款辦理期為10個工作日。
3.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民法典》的有關違約責任規定。
九、合同的解除和變更
1.當合同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15日內給與答復,逾期未答復則視為已同意。
2.如乙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
1.甲乙雙方若發生合同糾紛,應本著互諒互讓、互相尊重、和平友好的原則協商解決。
2.本合同履約地為_________,若雙方不能通過協商達成協議,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向_________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3.如果有附件,附件也是本合同不可缺少之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免責條款
本合同因不可抗力而無法履行時,雙方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十二、其它約定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商定,并簽署書面補充協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市設備買賣合同協議 篇7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如下二手設備買賣合同:
第一條合同標的要求
1.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乙方同意出售。
3.質量標準:
(1)按原廠質量標準,即以說明書為準。
(2)其他:______________
4.技術標準:乙方提供的設備為原廠行貨,符合原廠行貨的技術標準。
5.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所列各項目的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
(1)雙方約定按以下第種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
①甲方在貨到并安裝驗收合格后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項。
②第一期付款:合同簽訂后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
第二期付款:貨到驗收合格后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
第三期付款:______________
③其他:______________
(2)付款信息
乙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乙方負責開具相關發票。
第三條交貨時間、地點和包裝
1.交貨時間: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交貨時間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
(2)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內。
(3)其他方式:以甲方指定人員簽收確認日期為準
2.交貨地點:乙方負責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地點并卸
甲方指定地點:______________
接貨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3.乙方負責包裝貨物,包裝標準:______________
原廠包裝標準并適于運輸需要;
其他:由于包裝不良所發生的損失,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的任何貨物銹損或丟失,乙方應負責賠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4.設備的運輸費、包裝費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設備的安裝與驗收
1.甲方在全部設備簽收后個工作日內驗收完畢。
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不合規定,應在天內
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接到書面異議后,應在個工作日內負責處理。
2.甲乙雙方應于到貨后在雙方有關人員監督下對設備進行驗收。如果5個工作日內因甲方原因沒有驗收,則視為該批設備驗收合格。
3.甲方在開箱清點時,如發現外包裝完好無損,但箱內設備發現短缺,損壞或不符合合同規定,乙方應及時補足,由此引起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驗收標準:按原廠質量標準,即以說明書為準。
5.乙方負責進行設備的安裝、調試。
6.其他:
第五條保修服務與培訓
1.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設備為全新、無損壞的設備,符合本合同、要求適合合同目的的設備。
2.乙方對銷售給甲方的設備在送貨之日起個月內,負責提供設備的發貨、安裝、調試和維護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務工作,并提供從驗收通過之日起的設備上門保修服務,到場的時間在小時內(從接聽用戶報障電話起)。在保修期間若因質量問題造成產品損壞,乙方負責更換。
3.保修期滿后,雙方可就有關設備的服務另行簽訂服務協議。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支持熱線:______________
5.培訓條款:_____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二手設備買賣合同的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乙方保證在日內按合同交貨地點
交貨。逾期一天,乙方按未提供產品總價值的%交納
違約金,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20%。違約期計算時應扣除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延誤時間。
2.乙方所叫產品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更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如因乙方安裝不善或不能提供合同規定的維護和保養服務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或設備質量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5.如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準時支付貨款,應自款項的最后支付日的七天后的次日起,沒日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部
分總值的%的利息作為違約金,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
同金額的20%。
6.按本合同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一次性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第七條不可抗力
1.合同簽訂后,簽約雙方任何一方,由于火災、旱災、地震、戰爭和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的事故影響本合同履行時,可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這一期限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2.受事故影響方應盡快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傳真或電報等)通知對方,并在十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寄交或傳達另一方審閱確認。
3.當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傳真或電報等)通知另一方,如不可抗力事故影響連續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的履行問題,并盡快達成協議。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所涉及的各款項均以方式結算,本合同
所涉及付款日期均以日期為準。
2.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所有的日期,除已有明確規定外,凡直接送達的,以收件人簽收日期為準;郵件送達的,以郵局郵戳日期為準。
4.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除服務條款外有效期至合同執行完畢。
5.本合同共有附件1份及相關資料,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二手設備買賣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
城市設備買賣合同協議 篇8
出賣方:
買受方: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第二條:
出賣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標的配件、數量、質量狀況以意向受讓人競標前的現場看樣為準,意向受讓人如參加競標成為本合同的買受人則視為對標的配件、數量、質量狀況無異議。拆卸后設備質量狀況由買受方自己負責。
第三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交貨時轉移,但買受方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前,標的物屬于出賣方所有。
第四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買受人自行至出賣方標的物所在地,自己負責拆卸及搬運。
第五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由買受方承擔。
第六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在出賣方所在地拆卸前現場驗收。
第七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由買受方承擔。
第八條:
稅費:本標的成交后所產生的一切稅費均由買受人承擔,按出售舊設備的稅率開具發票。
第九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合同簽訂當日買受方應付清貨款,再附開具增值稅發票結算。
第十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雙方協商。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按民法典處理。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同當地工商管理部門協調;協商或者協調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合同壹式壹頁,壹式貳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出賣方:
買受方:
年月日
城市設備買賣合同協議 篇9
購方: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買賣雙方自愿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供銷合同并共同遵守:
序號: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
金額:______________
(1)價格構成
1.本合同合計總價:____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
2.設備安裝調試后,買方付清全部貨款;
3.如買方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付清全部貨,超過期限,則需每天按合同總金額5%的違約金賠償給賣方。
(2)質量、技術
1.設備必須與所簽定的型號相符。
2.符合制造廠家的出廠標準。
(3)供貨方式
賣方負責運輸費用,并按買方約定時間送到指定位置。
(4)檢驗和交接
設備抵達和拆包時,買賣雙方須派代表在現場清點檢驗,簽署并記錄在案。
(5)安裝和培訓
1.賣方提供要求,買方負責裝修水,電及其他所需環境要求。
2.賣方負責在國內的設備安裝、調試及操作人員的培訓。
(6)售后服務:以上設備保修一年,終身維護。(備注:買方需使用賣方指定的耗材,否則,由此產生的機器故障不在保修范圍內。)
(7)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合同簽訂后,未經雙方同意不得撤消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雙方協商或調節不成時,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8)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簽署日期:____________
城市設備買賣合同協議 篇10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桂林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桂林市行政事業單位、團體組織辦公設備年度協議供貨商采購(編號:GLZFCG20--A0060)招標文件、中標通知書、供貨協議和第號協議供貨通知書,供需雙方就此次中標相關設備供貨涉及的有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貨物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
二、交貨時間:20--年_____月_______日前
三、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供方提供的貨物必須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符合國家檢測標準及出廠標準,并負責安裝、調試、維修等服務。安裝安全,使用后工作正常,并按出廠規定和投標承諾提供質量保證。
四、交(提)貨地點、方式:供方負責免費將貨物直接送至需方指定地點。
五、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由供方負責。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①具備供方提供的說明書或產品介紹中所列的全部功能及技術參數;
②驗收內容包括:數量、外觀、調試性能、技術參數情況、各種說明資料、合格證明等。
八、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供方應向需方交付所有隨機配件、附件、使用說明書、交貨清單等。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協議供貨商提供采購申報表、協議成交通知書(附采購明細表)、合同、驗收證明、發票等材料原件,交由招標公司核對無誤后,送采購辦辦理付款相關手續(每個月結束后十天內辦理)。
十、售后服務承諾:供方應全面履行招標文件規定的服務要求及投標文件中的各項承諾。
十一、違約責任:供方所交的設備品種、型號、規格、配置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標準的,需方有權拒收貨物。供方逾期交付貨物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償付貨款總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十二、合同爭議解決方式: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直至依法向合同簽訂地點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及投標承諾。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需方各一份、桂林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市設備買賣合同協議 篇11
出賣人(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 標的物(詳細描述)
1.1 品名:
1.2 規格型號:
1.3 產地:
1.4 制造商:
2 數量
2.1 數量:
2.2 供貨內容:
3 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
3.1 質量要求:
3.2 技術及設計制造標準:(可詳見技術附件)。
4 價款和支付
4.1 合同價款:
小寫:
大寫:
4.2合同價款構成:
4.3驗收合格后 日內,乙方應攜帶相關資料到甲方辦理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付款履行審查審批過程中,一個審查審批部門審查完畢后 日內,乙方應將相關資料提交甲方下一個審查審批部門審查。
4.4外部合同、非封閉結算關聯交易合同付款履行審查審批程序:
4.4.1 網下審查程序:買受人所屬單位承辦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價格管理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審計部門→買受人概預算與定額管理中心→買受人審計處(需審計處審查項目)網下審查需出賣人提交:合同結算資料網下送審記錄表、結算資料。
4.4.2網上審查程序:買受人所屬單位業務主管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財務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合同主管部門→單位領導(機關職能處室、直屬部門已經領導審批的不經過此步驟)→買受人企管法規處(需企管法規處審查項目)
網上審查時,出賣人應在買受人所屬單位承辦部門網上提交結算資料后將相關資料送交至買受人所屬單位合同主管部門。
4.5乙方逾期辦理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或因乙方原因延誤甲方辦理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時,每逾期一日或延誤一日應當承擔合同價款 %的違約金。違約金的支付由甲方合同主管部門直接扣除。
4.6本買賣按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
4.6.1 一次總付:驗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審查審批手續完成后 日內向乙方全額付款。
4.6.2 分期支付:驗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完成后 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 %,其余 %作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滿且無任何質量問題后 日內支付。
4.6.3本買賣封閉結算關聯交易管理范疇,按《遼河油田關聯交易封閉結算管理暫行辦法》中的規定付款。
4.7甲方向乙方支付價款前,乙方應先將符合甲方財務要求的發票提交給甲方。
4.8 乙方應對其指定的下列賬戶信息的真實性、安全性、準確性負責,甲方不承擔此信息外的任何責任。
開戶銀行:
賬 號:
5 交付
5.1 交付方式:
5.2 交付時間和內容:
5.3 交付地點:
5.4 出賣人應提供的單證和資料:產品合格證、質檢證、說明書、商檢證 。
5.5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隨機備品詳見清單。
5.6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6 包裝
6.1 包裝標準:
6.2 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及標識的具體要求:
6.3 包裝費用由出賣人承擔,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6.4 包裝不符合標準或約定,造成貨物毀損滅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責任。
7 運輸
7.1 運輸方式:
發貨地點:
到達地點:
收貨人:
7.2 運費及相關費用承擔:
7.3 出賣人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7.4 出賣人按照約定將貨物交運后,買受人變更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8 驗收與安裝調試
8.1 驗收
8.1.1買受人應在貨到后 日內,確定驗收日期,并提前 日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委派人員參加驗收。如果出賣人接到買受人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確定的時間參加驗收,視為已同意買受人單方進行驗收并接受驗收結果。如果買受人逾期未進行驗收,視為已完成驗收。
8.1.2驗收應依據本合同約定的相關要求和標準,如合同未明確約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辦理。
8.1.3 驗收結果與合同約定不符,出賣人應負責 。
8.2 安裝調試
8.2.1出賣人免費安裝與調試。
8.2.2出賣人應在驗收后 日內完成對設備的安裝與調試,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和標準,并保證設備正常運轉。買受人在安裝與調試過程中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8.2.3安裝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標準,并且運行成功,雙方代表可在 日內現場簽署安裝竣工書。但不免除出賣人在安裝調試過程中和質量保證期內所應承擔的責任。
8.2.4 設備整機經聯運測試完全符合約定的技術指標,經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后,即完成了對全部設備的最后驗收。
8.3 在安裝調試期間,如果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材料有缺陷或由于出賣人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說明書的錯誤造成買受人設備、材料損壞,出賣人應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并賠償買受人的損失。
8.4 雙方對驗收與安裝調試過程中因設備技術和質量等方面出現異議,應提交 產品質量和技術監督機構進行鑒定。
9 質量保證
9.1 質量保證期限自完成8.2.4約定事項之日起 個月。
9.2質量保證期內,由于出賣人責任導致設備停用時,則質量保證期應按實際停用時間相應順延。
9.3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出賣人不能按買受人的要求無償返修或返修后質量仍不符合約定的,質量保證金將不再返還。
9.4買受人派員或委托第三方監造設備,并不替代或解除出賣人對產品質量的責任。
10 保密
雙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給第三方或使用。
11 技術服務及培訓
11.1出賣人負責買受人進行與本機電設備有關的技術培訓。培訓的目的是保證設備能夠正常運行,使買受人掌握設備的整體結構和操作規程,達到能夠獨立進行設備管理及日常維護,具有初級故障診斷與處理能力的技術水平。
11.2培訓內容
11.2.1 為維護及安裝工作所必須的全部工作文件的講解;
11.2.2 設備的安裝和測試;
11.2.3 設備的操作和維護;
11.2.4設備的結構及與系統有關的知識。
12 違約責任
12.1 出賣人未按期交付貨物,每逾期一日,應向買受人支付遲延交付部分貨款金額 %的違約金,同時負責賠償給買受人造成損失。
12.2 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付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出賣人支付未付貨款金額 %的違約金。
12.3 如發生15.3.3情形, 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支付 違約金,如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2.4 出賣人未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對設備的安裝調試,應賠償由此給買受人造成的損失。
12.5 一方違反本合同第10條約定,應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12.6 發生其它違約情形,違約方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屬雙方過錯,應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13 不可抗力
13.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災、地震、臺風、洪水等自然災害及其它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導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
方或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后 小時內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其后 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效證明文件。
13.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采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4 爭議的解決
14.1因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14.2如協商不成,可選擇下列第 項確定:
14.2.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4.2.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2.3因關聯交易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雙方上級協商解決。如仍不能解決,可選擇仲裁方式解決。
15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5.1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15.2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合同。變更或解除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
15.3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5.3.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15.3.2 出賣人未按合同約定期限交貨,經催告后 日內仍未交貨,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15.3.3 貨物質量不符合約定,且出賣人未按買受人要求采取必要補救措施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15.3.4 買受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貨物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
15.4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15.4.1 合同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15.4.2 雙方解除合同;
15.4.3 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15.5 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不能免除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6 其他約定
16.1 標的物所有權自交付并經買受人驗收合格之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 所有。標的物的毀損、滅失的風險隨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而轉移。
16.2 出賣人就交付的標的物負有保證第三人不得向買受人主張任何權利的義務。如第三人就標的物向買受人主張權利,應當由出賣人負責處理由此發生的爭議,并承擔由此給買受人造成的全部損失。
16.3 買受人能夠證明第三人可能就標的物主張權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應的價款,直至出賣人依法提供相應的擔保。
16.4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16.5 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合同不一致,以本合同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6.6 本合同一式 份,買受人執 份,出賣人執 份。
買受人(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住所地:
聯系電話/傳真:
郵政編碼:
開戶行及賬號:
出賣人(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住所地:
聯系電話/傳真:
郵政編碼:
城市設備買賣合同協議 篇12
出賣方: 公司(以下稱甲方)
買受方: 公司(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舊設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買賣標的物
名稱 規格/型號 制造商 出廠年月 數量 單價 金額
總價(大寫) 第二條 設備資料
甲方向乙方盡可能提供現有的設備圖紙等技術資料。
第三條 設備驗收
1,乙方應于雙方在合同簽字蓋章后 日內先行驗收設備,并在設備驗收單證上簽字,以示符合乙方質量要求。
2,乙方驗收認可后,雙方將上述設備進行封存。
3,乙方在設備驗收單上簽字無異議后,若在接受后再出現任何質量問題,甲方概不對上述設備承擔質量瑕疵責任。
第八條 設備交付
1,甲方于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全部設備款后 日內向乙方交付已驗收的設備。
2,設備交付地址:上海市閔行區三魯路原甲方工廠內。
3,雙方應在交付設備清單上簽字,以示乙方收到上述設備。
第九條 付款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上述設備的全部轉讓款支付給甲方。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若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經另一方同意,并承擔合同總價的20%的約定損失賠償責任。
2,若乙方逾期付款,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額的日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三十日,視為乙方不再履行合同,應向甲方承擔約定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條款
第十二條 在本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處理爭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乙方對上述設備先行驗收合格并在驗收單上簽字之時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方: 買受方:
代表: 代表:
20--年 月 日
城市設備買賣合同協議 篇13
公司(以下稱買受方)
公司(以下稱為出賣方)經友好協商,特此訂立以下條款:
第1條定義
“驗收手冊”是指由出賣方提供并由雙方確認,供雙方檢驗設備是否符合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標準所用的一種文件。
“規定資料”是指與本系統相關的、執行本協議所必需的圖紙、數據和其他資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設備(結構或性能)不符合驗收手冊有關規定之處。
“現場驗收”是指買受方按照驗收手冊對出賣方安裝的設備所作的最后驗收。
“技術規格”是指本協議附表A.
第2條銷售主體事項
出賣方愿意出售,買受方愿意購買下列設備:
設備技術要求
設備性能必須符合所規定的性能,達到技術規格和規定數據的標準,并提交全部適用的,必要的圖紙、數據和其他技術資料。
出賣方應于20__年9月日之前準備且提交給買受方驗收手冊草案副本2份。由買受方在日內審議和批準驗收手冊。
本協議正文規定如與附件規定相抵觸,以本協議正文規定為準。驗收手冊若與技術規格或規定資料相悖,則以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為準。
第3條價格
……
第4條支付
買受方在收到出賣方的發票后,必須按下列期限付給出賣方款項:
4.1簽約后支付總價30%的定金;
4.2買受方處交付設備并安裝調試后,支付總價的60%的貨款;
4.3驗收保留款為總價10%的貨款,在設備調試合格后第12月內支付
第5條交貨與驗收
出賣方應在20__年11月25日前完成設備的安裝和調試工作;并完成驗收手冊所規定的各項檢測;同時,出賣方須在設備驗收單證上簽字,證明業已完成檢測。驗收單證上應注明雙方認可的,且應由出賣方在雙方議定的期間內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現場驗收應在20__年11月26日起進行。
第6條更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對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須作成書面形式,詳細說明更改對技術規格、價格、性能、設計、驗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將交付備件的更換性能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項的影響,而且應由雙方公司簽字。
為修補瑕疵或改善設備,出賣方可適當對技術規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這種更改不會嚴重影響總買價、功能特性、性能、備件的更換性能。
第7條保修
出賣方保證不會因設備材料和工藝方面的缺陷,以及設計不完善而導致設備達不到技術規格要求。
該設備及部件,從簽署現場驗收合格之日起,如在1年之內出現故障,出賣方負責在收到臺新公司通知7日內進行調換或修理,由此發生的費用均由出賣方承擔。如出賣方不履行上述保修義務,則應承擔買受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
第8條其它
本合同為雙方的完整協議,以前協議雙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協議適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項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陳述、談判、信函、承諾、協議、協商和合同,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均作廢。
賣方(簽章):_________ 買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市設備買賣合同協議 篇14
說明
1.方括號內的數字或文字(有的空著)為合同雙方談判時協商確定。
2.關于付款比例,可根據具體工程情況作相應調整。或采用其他付款方式,但相關條款要作相應調整。
3.第九十三條中的“鍋爐”、“汽輪機”、“發電機”在其相應的合同中選擇其一。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字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雙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需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供方)供需雙方達成協議,并同意按如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定義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詞的含義在此予以界定。
1.“需方”是指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繼任方和法人的受讓方。
2.“供方”是指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繼任方和法人的受讓方。
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4.“合同價格”是指在本合同第三章中規定的部分。
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十四章中所規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6.“技術資料”是指合同設備及其與電廠相關的設計、制造、檢驗、施工、安裝、調試、性能驗收試驗、驗收和技術指導等文件(包括圖紙和各種文字說明),和本合同附件三規定的用于合同電廠正確運行和維護的文件。
7.“合同設備”是指供方根據合同所要供應的機器、裝置、材料、物品、專用工具、備品備件和所有各種物品,如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示和規定。
8.“性能驗收試驗”是指為檢驗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性能保證值按本合同附件五規定所進行的試驗。
9.“臨時驗收”是指當性能驗收試驗的結果表明已達到了合同附件一規定的保證值后,需方對每臺機組合同設備的驗收。
10.“最終驗收”是指需方對每一臺機組的合同設備保證期滿后的驗收。
11.“日、月、年”是指公歷的日、月、年。
12.“電廠”是指_____電廠。
13.“服務”是指由供方提供的與設計、制造、檢驗、施工、安裝、調試、性能驗收試驗、驗收直至最終驗收證書簽發相關的技術指導(包括人員培訓)服務。
14.“現場”是指位于_____,由需方為建設電廠所選定的地方。
15.“備品備件”是指根據本合同提供的備用部件,根據附件二足夠3年運行用。
16.“試運行”是指單機、整機或各系統和/或設備進行的試運行。
17.“機組”是指鍋爐、汽輪機、汽輪發電機和附屬設備組成的一個完整機組。
18.“書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簽名的文件。
19.“分包商”或“分供貨商”是指由供方將合同供貨范圍內任何部分的供貨分包給其他的法人及該法人的繼任方和該法人允許的受讓方。
20.“最后一批交貨”是指該批貨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設備的已交付的貨物總價值達到合同設備價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設備不影響機組的安裝、調試和性能驗收試驗。
21.“開始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后,由需方通知供方使用本合同設備的工程項目已被正式列入(國家)開工計劃的通知之日。
第一章 合同標的
本合同所定設備將用于___________項目。
第一條 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
設備名稱:
設備規格(型號):
數量: 套
第二條 凡供方供應的設備應是全新的、技術先進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第三條 設備的技術規范、技術經濟指標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條 供方詳細的供貨范圍按合同附件二。
第五條 供方供應的技術資料按合同附件三。
第六條 本合同包括為保證所供應的設備安全可靠、高效正常運行與維護所必需的專用工具與備品備件、技術服務(其中也包括技術配合和現場技術服務)及技術資料(其中包括圖紙、資料、說明書等等)
第二章 供貨范圍
第七條 合同供貨范圍詳見附件二。
第八條 本合同供貨范圍包括了所有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備品備件、服務及技術指導,但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現有任何漏項和短缺,在發貨清單中并未列入而且確實是供方供貨范圍中應該有的,并且是滿足合同附件一對合同設備的性能保證值要求所必需的,均應由供方負責將所缺的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及備品備件、服務及技術指導等補上,且不發生費用問題。
第三章合同價格
第九條 供方按本合同供應的一套合同設備總價格為 萬元(大寫: )。其中第一套合同設備價格為 萬元、第二套合同設備價格為 萬元。該價格還包括供方所應納的稅、技術資料(含郵遞費用)和技術配合、技術服務費、從制造廠到始發站/碼頭的運輸、裝卸、保險費及所有設備包裝費。
第十條 按合同供貨范圍(分部套及技術服務費)的分項價格見附件六。
第十一條 本價格在合同交貨期內為不變價,若因需方原因推遲交貨期,其價格變動按第十四條規定執行。
第四章 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第十二條 本合同使用貨幣種類為人民幣。
第十三條 付款方式:銀行托收或票匯。
第十四條 合同價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后一個月內,供方在提交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需方支付給供方合同總價款的 %( 萬元)作為預付款。(1)金額為合同總價款 %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2)金額為合同總價款100%的形式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合同開始日期起1個月內,且供方在提交金額為合同總價款 %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經審核無誤后,需方支付給供方合同總價款的 %作為預付款。若合同生效日期與開始日期時間相差超過2個月,則合同交貨期開始順延,順延時間為生效日期與開始日期時間相差減去2個月;順延時間每超過6個月,則合同價增加 %,順延時間不到六個月則合同價不變。(注:第十四條1和第十四條2付款之和為合同總價款的10%)
3.貨款的支付供方按交貨順序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每批設備(部組件)交給指定的運輸部門,在辦理好全部運輸手續后,應將全套的該批設備的商業發票(金額為該批設備價格的80%,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清單、質量檢驗合格證明、貨運提單提供給需方,需方在 天內驗明上述文件無誤后,支付該批貨物貨款的80%。
4.每套合同設備經 小時試運行通過并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金額為該套合同設備技術服務費80%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經審核無誤后一個月內,需方支付給供方該套合同設備技術服務費的80%。
5.剩余合同總價的10%作為設備質量保證金,待每套合同設備保證期滿沒有質量問題,在供方提交下列單據經需方審核無誤后,需方應在一個月內支付給供方該套合同設備價格的10%:(1)金額為該套合同設備價格10%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2)該套合同設備最終驗收證書的影印件一式五份。
第十五條 付款時間以需方銀行承付日期為實際支付日期,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一百條計算遲交款違約金的依據。
第五章 交貨
第十六條 本合同設備的交貨期及具體分部套交貨時間詳見附件四。
第十七條 交貨地點:凡供方制造的部套為供方廠鐵路專用線(車上)/碼頭(船上);凡供方分包給其他單位制造的部套(除必須返供方廠的部套外),其交貨地點為分包單位鐵路專用線(車上)/碼頭(船上)。若供方(包括分包部分)沒有鐵路專用線/碼頭,則供方的交貨地點為附近的鐵路貨運站(車上)/碼頭(船上)。
第十八條 合同生效后6個月內供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四的規定向需方提供預計每批貨物名稱、總重量、總體積和交貨日期的初步交貨計劃。及本合同項下的貨物總清單。在每批貨物預計啟運[ ]天前及[ ]天前,供方應以電報或傳真將第二十一條中的各項內容通知需方。
第十九條 每批合同設備交貨日期以貨物始發鐵路部門/水運部門發貨時間戳記為準。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九十五條計算遲交貨物違約金時的根據。
第二十條 需方可委托供方負責代辦設備運輸,運雜費、保險費等均由需方承擔。供方需向承運部門辦理申請發運設備所需要的運輸工具計劃。
第二十一條 在每批貨物備妥及裝運火車車輛/船發出[ ]小時內,供方應以電報或傳真將該批貨物的如下內容通知需方:
(1)合同號;
(2)機組號;
(3)貨物備妥發運日;
(4)貨物名稱及編號和價格;
(5)貨物總毛重;
(6)貨物總體積;
(7)總急裝件數;
(8)交運車站/碼頭名稱、車號/船號和運單號;
(9)重量超過20噸或尺寸超過9米×3米×3米的每件貨物的名稱、重量、體積和件數。對每件該類設備(部件)必須標明重心和吊點位置,并附有草圖;
(10)對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他危險品和運輸過程中對溫度等環境因素和震動有特殊要求的設備或物品)必須特別標明其品名、性質,特殊保護措施、保存方法以及處理意外情況的方法。
第二十二條 發貨計劃中沒有開列的貨物應配合安裝進度進行交貨。
第二十三條 在保證期內和在保證期滿后至第一次大修時止由于供方的過失或疏忽造成的供應設備(或部件)經雙方確認的損壞或潛在缺陷,而動用了需方庫存中的備品備件以調換損壞的設備或部件,則供方應負責免費在[ ]個月內將動用的備品備件補交,運到指定目的車站/碼間,并且通知需方。
第二十四條 供方應按附件一和附件三規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滿足作電廠設計所需的廠家圖紙、資料、技術文件。按附件一和附件三的規定提供全部安裝圖紙、資料、技術文件每套合同設備[ ]套。應分別列出上述圖紙技術文件的清單及符合附件三規定的交付進度。
第二十五條 每批技術資料交郵后,供方應在[ ]小時內將技術資料的交郵日期、郵單號、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件數及重量、合同號等以傳真或電報通知需方。
第二十六條 技術資料以交郵印截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此日期將作為按合同第九十六條對任何延期交付資料進行延期違約金計算的依據。如果技術資料經需方或需方代表檢查后發現有缺少、丟失或損壞,且非需方原因,供方應在收到需方通知后[ ]天內[對急用者應在 天內]免費向現場補充提供缺少、丟失或損壞的部分。如因需方原因發生缺少、丟失或損壞,供方應在接到需方通知后[ ]天內[對急用者應在 天內],向現場補充提供缺少、丟失或損壞部分,費用由需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 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廠及裝貨車站檢查包裝質量和監督裝車情況。供方應提前[ ]天通知需方交運日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時參加檢驗時,供方有權發貨。上述需方代表的檢查與監督不能免除供方應負的責任。
第二十八條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遲設備發貨時,由需方負擔倉儲費及必要時的保養費。并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該批設備的款項。
第二十九條 到貨站(整車)/碼間(整船):
(零擔)/(散貨):
第三十條 收貨單位:
第六章 包裝與標記
第三十一條 供方交付的所有貨物要符合“gb19173”包裝儲運指示標志的規定,按(79)機電聯字第1029號文及國家主管機關的規定具有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設備和零件散失。并應按設備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霉、防銹、防腐蝕和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合同設備安裝現場。產品包裝前,供方負責按部套進行檢查清理,不留異物,并保證零部件齊全。
第三十二條 供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在裝配圖中的部件號、零件號應標記清楚。
第三十三條 供方應在每件包裝箱兩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目的站/碼頭;
(3)收貨單位名稱;
(4)設備名稱、機組號、圖號;
(5)箱號/件號;
(6)毛重/凈重(公斤);
(7)體積(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為2噸或超過2噸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側面以運輸常用的標記和圖案標明重量及掛繩位置,以便于裝卸搬運。按照貨物的特點、裝卸和運輸上的不同要求,包裝箱上應明顯地印刷“輕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樣。
第三十四條 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簽或直接在設備本身上注明上述有關內容。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
第三十五條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包括分件名稱、數量、價格、機組號、圖號的詳細裝箱單、合格證。外購件包裝箱內應有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技術說明(如有的話)各一份。另郵寄裝箱清單各2份。
第三十六條 附件二中列明的備品備件應按每臺設備分別包裝,并在包裝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發貨。
第三十七條 備品備件及工具應分別包裝并按第三十二條注明上述內容。
第三十八條 各種設備及松散零星的部件應采用好的包裝方式,裝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內,并盡可能整車發運以減少運輸費用。
第三十九條 柵格式箱子及/或類似的包裝,應能用于盛裝不至于被偷竊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造成損壞的設備及零部件。
第四十條 所有帶坡口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須用保護蓋或其他方式妥善防護。
第四十一條 供方及/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號標明任何兩個箱件。
第四十二條 對于需要保證精確裝配的明亮潔凈加工面的貨物,這些加工面應采用優良、耐久的保護層(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裝前發生銹蝕。
第四十三條 供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使用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和防潮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注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單位名稱;
(3)目的站/碼頭;
(4)毛重;
(5)箱號/件號。
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兩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項號、名稱和頁數。
第四十四條 凡由于供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供方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規定負責及時修理、退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非供方包裝原因發生貨物損壞和丟失時,需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并通知供方7天內到達現場調查。供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保險公司交涉,需方協助供方盡快處理,同時供方應盡快向需方補供貨物以滿足工期需要。
第四十五條 需方應對多次使用的專用鐵路包裝箱、包裝架等,在該部件到貨清點之后[ 個月]內返供方。
第七章 技術服務與聯絡
第四十六條 供方需派代表到現場進行技術服務,指導需方按供方的技術資料和圖紙進行安裝、分部調試、啟動調試和試運行,并負責解決合同設備在安裝調試、試運行中發現的制造質量及性能等有關問題。
第四十七條 供方應在合同生效后6個月內以郵寄方式向需方提交執行第四十六條中規定的服務工作的組織計劃一式兩份。
第四十八條 在合同生效后[ ]個月內,雙方確定技術聯絡會的次數、時間和地點。
第四十九條 供方有義務在必要時邀請需方參與供方的技術設計,并向需方解釋技術設計。
第五十條 如遇有重大問題需雙方立即研究協商時,任何一方均可建議召開會議,在沒有非常情況下,另一方應同意參加。
第五十一條 各次會議及其他聯絡方式雙方均應簽訂會議或聯絡紀要,所簽紀要雙方均應執行。如涉及合同條款有修改時,需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批準,以修改本為準。
第五十二條 供方提出并經雙方在會議上確定的安裝、調試和運行技術服務方案,供方如有修改,須以書面形式通知需方,經需方確認后方可進行。為適應現場條件的要求,需方有權提出變更或修改意見,并書面通知供方,供方應給與充分考慮,應盡量滿足需方要求。
第五十三條 需方有權將供方的設備設計、安裝和技術服務方案以及供方所提供的一切有關合同設備的資料和圖紙等復印分發給需方和有關各方,需方并不由此而構成任何侵權。
第五十四條 為合同設備安裝工程而雇傭的其他合同商,對蓋有“密件”印章的圖紙文件,需方應予以保密。
第五十五條 如果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參加合同設備的部分技術服務或去現場工作,應事前通過供方征得需方同意,費用應由其自行負擔。
第五十六條 對于供方主要部件的訂貨合同和分包合同,供方應對其分包商的一切有關供貨范圍、設備及技術接口等問題負責。
第五十七條 對于需方選購的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配套設備,供方有提供技術配合的義務,并不由此而發生任何費用問題。
第五十八條 供方派到現場服務的技術人員應在本合同生效后[ ]個月內提交需方予以確認。需方有權提出更換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現場服務人員,供方應根據現場需要,重新選派需方認可的服務人員。如果需方在書面提出該項要求[ ]天內供方沒有答復,將按第九十七條視為延誤工期等同處理。
第五十九條 技術服務和聯絡的具體要求見附件七。
第八章 質量監造與檢驗
第六十條 供方應在本合同簽字日起[ ]個月內,向需方提供本合同設備的設計、制造和檢驗標準的目錄。設計、制造和檢驗標準應符合附件一和附件五的規定。
第六十一條 需方有權在合同設備制造過程中派駐廠代表,在電力工業部駐廠總代表組的統一組織下進行監造和出廠前的檢驗,了解設備組裝、檢驗、試驗和設備包裝質量情況,并簽字確認。需方監造檢驗的標準應使用附件一和附件五所列的相應標準。供方有配合監造的義務,在監造中及時提供相應資料,并不由此而發生任何費用問題。
第六十二條 需方監造的范圍及具體監造檢驗項目見附件五。
第六十三條 供方應為需方駐廠代表的監造檢驗提供下列方便:
1.根據本合同設備每一個月度生產進度提交符合附件五要求的月度檢驗計劃;
2.提前[ ]天將設備的監造項目和檢驗時間通知電力部總代表組和需方(或需方駐廠代表);
3.電力部總代表組和需方駐廠代表有權查(借)閱供方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標準(包括工廠標準)、圖紙、資料、工藝及實際工藝過程和檢驗記錄(包括中間檢驗記錄或稱不一致性報告)及附件五規定的有關文件。對于檢驗記錄,如需方認為需要復印存檔,供方應提供方便。
4.向需方駐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第六十四條 需方的監造檢驗一般不得影響工廠的正常生產進度,應盡量結合供方工廠實際生產過程。若需方廠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時間及時到場,供方工廠的試驗工作可正常進行,試驗結果有效,但是需方代表有權事后了解和檢查試驗報告和結果。
第六十五條 需方代表在監造中如發現設備和材料存在質量問題或不符合本規定的標準或包裝要求時,需方代表有權提出意見并暫不予簽字,供方須采取相應的改進措施,以保證交貨質量。無論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義務主動及時地向需方提供合同設備制造過程中出現的較大的質量缺陷和問題,不得隱瞞,在需方不知道的情況下供方不得擅自處理。
第六十六條 不論需方人員是否參加監造與出廠檢驗或者需方代表參加了監造與檢驗,并且簽了監造與檢驗報告,均不能被視為供方按合同第十章規定應承擔的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對設備質量應負的責任。
第六十七條 由供方供應的所有合同設備部件出廠時,應有供方制造廠簽發的產品質量合格證作為交貨的質量證明文件。對附件五列出的某些主要設備,還應有全套需方代表簽字的監造與檢驗記錄和試驗報告。
第六十八條 貨物到達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應及時到現場,與需方一起根據運單和裝箱單組織對貨物的包裝、外觀及件數進行清點檢驗。如發現有任何不符之處并由雙方代表確認屬供方責任后,由供方處理解決。當貨物運到現場后,需方應盡快開箱檢驗,檢驗貨物的數量、規范和質量。需方應在開箱檢查前[ ]天通知供方開箱檢驗日期,供方應派遣檢驗人員參加現場檢驗工作,需方應為供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檢驗時,供方人員未按時赴現場,需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檢驗結果和記錄對雙方同樣有效,并作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賠的有效證據。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開箱或最后一批設備到達現場[ 個月]后仍不開箱,產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擔。
第六十九條 現場檢驗時,如發現設備由于供方原因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規范時,應做好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各執一份,作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或更換的依據;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損壞的設備,所有修理設備的費用由供方承擔;如果非供方原因或由于需方原因,發現損壞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應盡快提供或替換相應的部件,但費用由需方自負。
第七十條 供方對上述索賠如有異議,應在接到需方索賠通知后[ ]天內提出復議,否則索賠即告成立。如有異議,雙方需進行協商,如果供方認為有必要,需方可同意供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后[ 個月]內,自費派代表赴檢驗現場同需方代表共同復驗。
第七十一條 如雙方代表在會同檢驗中對檢驗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中國商品檢驗局進行商檢。請商檢局出具的商檢證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終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商檢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第七十二條 供方接到需方按本合同第六十八條至第七十一條規定提出的索賠后,應按第七十三條的規定盡快修理、換貨或補發短缺部分,由此產生的制造、修理和運費及保險費均應由責任方負擔。
第七十三條 供方修理或換貨的時間,以不影響電廠建設進度為原則,但不遲于發現缺陷、損壞或短缺等之后 個月,對于關鍵部件重新供應的時間,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七十四條 需方對到貨檢驗的貨物提出索賠的時間,不遲于貨物抵達電廠工程設備儲放場之日起的 個月。
第七十五條 本章以上條款所述的各項檢驗僅是現場的到貨檢驗,盡管沒發現問題或供方已按索賠要求予以更換或修理均不能被視為供方按合同供方按合同第十章及附件一的規定應承擔的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
第九章 安裝、調試(試運)和驗收
第七十六條 本合同設備由需方根據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檢驗標準、圖紙及說明書進行安裝。雙方應充分合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設備盡快建成投產。
第七十七條 本合同設備安裝完畢后的驗收工作按照附件一、附件五的要求進行。
第七十八條 合同設備的安裝完畢后,供方應派人參加調試,并應盡快解決出現的問題,其所需時間應不超過 個月。在此期間,如合同設備都能安全穩定運行,即可由雙方選擇適當時間進行性能驗收試驗,這項驗收試驗由需方負責,供方參加。
第七十九條 性能驗收試驗應在每套合同設備全部設備運轉穩定,達到額定出力下連續穩定運行 小時完畢后,應在 個月內進行。當每套合同設備全部設備運行穩定,達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規定的各項性能保證值指標,則考核認為合格。此后 天內,需方應簽署并由供方會簽的本合同設備初步驗收證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果合同設備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保證指標時按第八十一條和第九十二條辦理。
第八十條 在不影響本合同設備安全、可靠運行的條件下,如有個別微小缺陷,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由供方免費修理上述微小的缺陷的條件下,需方可同意簽署初步驗收證書。
第八十一條 如果在第一次性能驗收試驗時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性能保證值時,則雙方應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并由責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在第一次驗收試驗結束后[ ]個月內進行第二次驗收試驗。
第八十二條 在第二次性能驗收試驗后,如仍有一項或多項指標未能達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規定的性能保證值,雙方應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責任,經雙方確認:
如屬供方原因,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執行;
如屬需方原因,本合同設備應被認為初步驗收,此后 天內由需方代表簽署并由供方代表會簽本合同設備初步驗收證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供方仍有義務與需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設備性能達到保證值。
第八十三條 每套合同設備最后一批設備到達現場之日起[ ]個月內,如因非供方原因該合同設備未能進行試運行和性能驗收試驗,期滿后即視為通過最終驗收,此后 天內,應由需方簽署并由供方會簽本合同設備最終驗收證書。
在合同設備穩定運行 小時后,如果非供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驗收試驗的延誤超過[ ]個月,則此后 天內需方應簽署并由供方會簽的本合同設備初步驗收證書。
第八十四條 不管合同設備性能驗收試驗進行一次或兩次,需方將于初步驗收證書簽發之日起至一年并完成索賠后止 天內按照第九十條規定簽發最終驗收證明書。
第八十五條 按第七十九條及第八十二條出具的初步驗收證書只是證明供方所提供的設備性能和參數截至出具初步驗收證明時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視為供方對設備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設備損壞的潛在缺陷所應負的責任解除的證據,同樣,最終驗收證書也不能被視為供方對設備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設備損壞的潛在缺陷應負責任的解除的證據。潛在缺陷指設備的隱患在正常情況下不能在制造過程中被發現,供方對糾正潛在缺陷所應負的責任,其時間應保證到一年保證期終止后到第一次大修(通常為一年)。
當發現這類潛在缺陷時(經雙方確認),供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條及第八十九條1的規定進行修理或調換。
第八十六條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的任何時候,對由于供方責任需要進行的檢查、試驗、再試驗、修理或調換,在供方提出請求時,需方應做好安排以便進行上述工作。供方應負擔修理或調換機器人員的費用。如果供方委托需方施工人員進行加工和/或修理、調換設備或由于供方設計圖紙錯誤或供方技術服務人員的錯誤造成返工,供方應按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費用(所用費用按發生時的費率水平計費):
p=ah+m+cm
式中:p總費用(元);
a人工費(元/小時人);
h人時(時人);
m材料費(元);
c臺班數(如班);
m每臺設備的臺班費(元/臺班)。
第十章 保證與索賠
第八十七條 保證期一般是指合同設備簽發初步驗收證書之日起一年(簽最終驗收證書)或供方發運的最后一批交貨的設備到貨之日起[ ]個月(簽最終驗收證書)二者以先到日期為準。該保證期的具體內容按第九章和第十章有關條款執行。
第八十八條 供方保證其供應的本合同設備的成套設備是全新的、技術水平是先進的、成熟的、質量優良的,設備的選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經濟運行和易于維護的要求。供方保證根據本合同附件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圖紙是清晰、完整統一和內容正確、準確的并能滿足合同設備的設計、安裝、調試、運行和維修的要求,合同設備在投產后的第一年內,年可利用小時數要求大于[ ]小時;第二年及以后年可運行小時數要求大于[ ]時,年強迫停機率小于[ %],供方為“合同設備”承擔的保證期應到需方出具最終驗收證書為止。
第八十九條 1.本設備合同執行期間,如果供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和技術資料有錯誤,或者由于供方技術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返工、報廢,供方應立即無償換貨和修理。如需換貨,供方應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換貨的一切費用,換貨或修理期限應不遲于證實屬供方責任之日起的[ ]個月內,對于那些在[ ]個月內不可能修理或調換的貨物,可經需方特殊允許另行商定期限。供方可委托需方在現場進行損壞設備的修理,所有費用由供方負擔。
2.由于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說明書及非供方技術人員的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壞,由需方負責修理、更換,但供方有義務盡快提供所需更換的部件,對于需方要求的緊急部件,供方應安排最快的方式運輸,所有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第九十條 合同規定的保證期滿后,由需方在 天內出具合同設備保證期滿最終驗收證書交給供方。條件是:在此期間供方應完成需方在保證期滿前提出的索賠和賠償。但供方對非正常維修和誤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損造成的損失不負責任。
第九十一條 在保證期間,如發現供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如屬供方責任,則需方有權向供方提出索賠。如供方對此索賠有異議,按第七十條辦理。否則供方在接到需方索賠文件后,應立即無償修理、換貨、賠款或委托需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運費及保險費由供方負擔。
第九十二條 如由于供方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設備,而使合同設備停運或推遲安裝時,則保證期應按實際修理或換貨所延誤的時間作相應的延長。
第九十三條 由于供方責任,在第九章規定的性能驗收試驗后,如經第二次驗收試驗(由于供方原因)仍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保證指標時,供方應承擔違約金,其計算方法如下:
鍋爐:
(1)如果鍋爐效率在[ ]時低于保證值,每降低0.1%絕對值,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2)如果按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額定條件下,鍋爐出力低于保證值,每降低10t/h,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在[ ]工況下,空氣預熱器內漏風系數δa值在按圖紙要求安裝和經過認真調試后,并經供方駐現場代表簽字認可后,投產時要求≤[ ],運行一年后要求≤[ ],以上要求每升高0.01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汽輪機:
(1)如果汽輪機熱耗高于保證值,每增高4.18kj/kwh,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2)汽輪機在[銘牌工況]條件下出力每降低1mw,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如果汽輪機在額定轉速下,各軸承的振動值每高于保證值0.01mm,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發電機:
(1)發電機在額定氫壓、額定功率、額定電壓、額定功率因素,氫氣冷卻器入口冷卻水溫度為[ ]℃的條件下,且定、轉子各部分的溫度(或溫升)不超過本合同附件一的規定值,出力每降低1mw,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2)發電機的效率比保證值每降低0.1%絕對值,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如果發電機在額定轉速下,各軸承的振動值每高于保證值0.01mm,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如上述任何一項的違約金比率超過以上條款指出的違約金比率的5倍時,需方有權要求供方以更大的違約金比率來支付違約金,其具體違約金可由雙方協商決定。如果達不成協議,需方有權要求暫停全部或一部分性能考核試驗。此時需方有權要求供方在需方同意的時間內盡快提供替換件。每套合同設備按照以上(1)至(3)項累積計算的最大違約金總額將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10%。供方支付最后一筆違約金或者供方提供的滿意替換件被需方接受之日,即為需方承認設備可以初步驗收并出具初步驗收證書之日。
第九十四條 如合同設備在保證期內發現了雙方共同確認的系供方責任的十分嚴重的缺陷(如設備性能達不到要求等),則其保證期將自該缺陷修正后開始計算一年。
第九十五條 如果不是由于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遲交貨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規定的交貨期交貨時(不可抗力除外),實際交貨日期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九條規定計算,需方有權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違約金:
遲交1~4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
遲交5~8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
遲交9周以上,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
不滿1周按1周計算。
由于鐵路運輸的責任而導致1個月以內的遲交,供方出具有關的設備入庫單及車皮發運單,經需方代表確認后,需方可以考慮免于遲交違約金。每套合同設備遲交貨物的違約金總金額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 %]。供方支付遲交違約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繼續交貨的義務。對安裝、試運行有重大影響的設備遲交超過6個月時,需方應保留與供方協商的權力,共同商定供方應向需方支付賠償金的數額,如協商不能達到協議時,需方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九十六條 如由于確屬供方責任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三的規定按時交付,經雙方確認屬嚴重影響施工的關鍵技術文件時,則每遲交1周,需方將要求供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遲交時間的計算以第二十六條規定為準。
第九十七條 如果由于供方服務的疏忽和/或錯誤,在執行合同中造成雙方一致承認的延誤,每延誤工期1周供方將向需方支付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 %]違約賠償金,每套合同設備這部分賠償金最多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 %]。且供方需支付由于供方技術服務錯誤或違約造成需方的直接損失。
第九十八條 供方對于根據本合同承擔的每套合同設備索賠責任不論單項或多項累計將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 %]。
第九十九條供方支付遲交違約金并不解除按合同附件四繼續交貨的義務,對安裝試驗有重大影響的部套,遲交超過[ 個月]時,需方保留與供方共同商定供方向需方支付賠款額的權力。
第一百條 如果由于需方原因,遲付貨款,需方須按下列方式支付違約金:
遲交1~4周,每周罰遲付金額的[ ];
遲交5~8周,每周罰遲付金額的[ ];
遲交9周以上,每周罰遲付金額的[ ];
不滿1周按1周計算。
需方除支付以上違約金外,還應支付遲交款的相應利息,每套合同設備以上違約金款總額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 %]。
第十一章 合同的變更和修改、暫停(中止)和終止
第一百零一條 本合同一經生效,合同雙方均不得擅自對本合同的內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單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對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修改、取消或被充的建議。該項建議由一方以順序編號的修改通知書向對方簽發,修改通知書副本經對方簽署人會簽后退還給修改通知書簽發一方。如果雙方共同認為該項修改會對合同價格和交貨進度有重大影響時,供方應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書后[ ]個工作日內,提出影響合同價格和/或交貨期的詳細說明。雙方同意后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托)簽字并經主管部門審核后生效。將修改后的有關部分抄送原合同有關單位。
第一百零二條 如果供方有違反或拒絕執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時,需方將用書面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 ]天內確認無誤后應對違反或拒絕人作為修正,如果認為在[ ]天內來不及糾正時,應提出修正計劃。如果得不到糾正或提不出修正計劃,需方將保留暫停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分權利。對于這種暫停,需方將不出具變更通知書,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和索賠將由供方負擔。
第一百零三條 根據第一百零二條規定,如果需方行使暫停權利后,需方有權停付到期應向供方支付暫停部分的款項,并有權將在執行合同由預付給供方的暫停部分款項索回。
第一百零四條 在合同執行期間,若因需方原因要求對合同設備進行重大的變更和/或要求增加超出附件二以外的范圍,需方應考慮供方的設計和生產周期及由此而發生的費用變化;供方接到需方的書面通知后,應充分考慮需方意見,與需方一起盡早完成合同修改。
第一百零五條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若因國家計劃調整而引起本合同無法正常執行時,供方和/或需方可以向對方提出暫停執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關條款的建議,與之有關的事宜雙方協商辦理。
第一百零六條 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貨,需方應按供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 %]并賠償需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一百零七條 因供方原因而不能交貨,供方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 %]并賠償供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一百零八條 如果供方破產或無償還能力,或為了債權人的利益在破產管理下經營其業務,需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供方或破產清算管理人或合同歸屬人終止合同,或向該破產管理人、清算人或該合同歸屬人提供選擇,按其給出的合理忠實履行合同的保證,執行經過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第一百零九條 若第一百零八條中考慮的情況確實發生,需方有權從供方手中將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工作接管并收歸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內從供方的現場房屋中遷出所有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材料,這些東西的所有權已屬需方,供方應給需方提供全權處理并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這類設計、圖紙、說明和材料,需方對這種終止合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對供方的任何索賠不承擔責任。此外,雙方應對供方已經實際履行的合同部分評價達成協議,并處理合同提前結束的一切后果。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百一十條 不可抗力是指:嚴重的自然災害和災難(如臺風、洪水、地震、火災和爆炸等)、戰爭(不論是否宣戰)、叛亂、破壞、動亂等等。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響合同義務的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義務的期限相當于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時間,但是不能因為不可抗力的延遲而調整合同價格。
第一百一十一條 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后,盡快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以傳真或電報通知另一方,并在[ 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審閱確認,受影響的一方同時應盡量設法縮小這種影響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誤,一旦不可抗力的影響消除后,應將此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第一百一十二條 如雙方對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估計將延續到[ 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的執行問題(包括交貨、安裝、試運行和驗收等問題)。
第十三章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一百一十三條 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一百一十四條 凡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后仍不能達到協議時,則提交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調解。如仍不能解決,可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一百一十五條 仲裁地點為[ ]。
第一百一十六條 仲裁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一百一十七條 由上述過程發生的費用除上述仲裁裁決另有規定外,應由訴方承擔。
第一百一十八條 在進行仲裁期間,除提交仲裁的事項外,合同仍應繼續履行。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項
第一百一十九條 本合同生效需滿足下列條件: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托)簽字,加蓋合同專用章;
(2)本合同取得審查單位(電力工業部成套設備局)審查(加蓋合同審查章);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簽發“最終驗收證書”之日并貨款兩清止。
第一百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正本 份,副本 份;供需雙方各執正本 份,副本 份。審查單位正本 份,副本 份。
第一百二十一條 雙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二條 供方須將本合同供貨范圍中主要設備分包商的名單提交需方予以確認,供方應從被需方確認的名單中選定最后分包商并通知需方。分包商一旦選定,供方不得擅自改變。供方應對分包商的過失、疏忽和/或其他任何違反合同的行為承擔全部責任。
第一百二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雙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資料,雙方除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給與“合同設備”和相關工程無關的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四條 合同雙方應指定2名授權代表,分別負責直接處理“本合同設備”的技術和商務問題。雙方授權代表的名稱和通訊地址在合同生效后的2周內通知對方。
第一百二十五條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百二十六條 合同雙方承擔的合同義務都不得超過合同的規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對另一方作出有約束力的聲明、陳述、許諾或行動。
第一百二十七條 本合同列明了雙方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條款。任何一方不承擔本合同規定以外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
第一百二十八條 任何一方向對方提出的函電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書寫并按對方下述地址派員遞送或掛號、航空郵寄、電報、傳真或電傳發送的,在取得對方人員和/或通訊設施接收確認后,即被認為已經被對方正式接收。
第一百二十九條 本合同雙方的地址如下: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 供方
名稱:名稱: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電傳:電傳: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納稅人登記號:納稅人登記號: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簽字: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審查單位:(蓋章)合同審查單位:(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城市設備買賣合同協議 篇15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互利互惠、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窗簾買賣及安裝達成如下一致條款,以資共同信守。
一、增加項目總價:合同增加項目為坐墊60張;窗簾6個;臺裙1張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不含稅收,如需開發票另加6%稅收)注:該單價、總價,如未作特別說明,均已包含了材料費、制作費、安裝費、運輸費。
二、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安裝完工之日即結算增加工程款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以下兩種方式由甲方自愿選擇:
(1)當面交付現金;
(2)通過銀行轉帳。
三、交貨方式、期限
1、乙方自行送貨安裝。
2、交貨工期為____日。
3、交貨、安裝地點:_______
四、違約責任
(1)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訂購的窗簾型號、制作比例應向甲方償總價值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交售,每逾期1天,應向甲方償付遲交部分總價值____%的違約金。
3、甲方拒收乙方按合同交售的窗簾坐墊臺布應賠償乙方的運輸費用,并向乙方償付甲方拒收部分總價的雙倍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每延誤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價值____%的違約金。
五、因甲方窗體問題或因甲方要求變更延誤安裝時間視為合同延期。
六、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七、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八、其他約定本合同的.未盡事宜,雙方另定補充協議,將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應。補充條款甲方: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城市設備買賣合同協議 篇16
甲方(聘方):________
乙方(被聘方):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合同期限:美容師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學員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勞動合同期滿,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可續簽合同。
一、工作時間:
1.甲方聘用全日制工作時間人員,早9:00晚19:00; 有客人下來工作
晚11:3021:30;
2.乙方在特殊情況下可向甲方申請,但需提前向甲方說明,被甲方批準后即可,離開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
二、考勤制度:
1.乙方每月休息4天,休息需提前兩天提出。休息時間超過2天需提前1周提出;
2.乙方要做到不遲到、不早退,超過5分鐘扣5元;遲到早退超過半小時不打招呼視為曠工,曠工一天扣50元,特殊情況酌情處理;
3.乙方全勤不休息甲方支付20元全勤獎。
三、工資制度:
1.甲方包乙方每天午餐及住宿;
2.具體工資發放: 乙方底薪元,業績超過3000元底薪900元、6000元1050元、10000元1500元、15000元20元。項目提成:美容8元、局部身體保養8元、背部刮痧2元、種睫毛1次3元、眼護4元、頸護、脫毛、燙睫毛、去黑頭、手護、排毒各提2元、全身美體12元;
3.美容師工作滿________年另加30元工齡工資,每增加________年工齡工資遞增;
4.乙方純個人銷售的營業額的現金收入有5%的提成工資;
5.銷售及做護理提成第一名并個人業績超過8000元的可享受整月總營業額的0.5%分紅;
6.每月15號發放上____月工資及提成;
7.乙方對自己顧客的隨身物品負看管責任,如有丟失負賠償責任;
8.在工作中由于乙方失誤令顧客不滿,視情節輕重扣除2~10元;
9.衛生不合格扣除2~5元;
10.甲方安排給乙方的工作,如無故不完成扣除乙方2~10元。
四、工作要求:
1.乙方在每日早9:00前吃完早飯。早上打掃衛生包括桌面、墻壁、柜子、門窗、推車、超聲波、噴霧器、玻璃門、鏡子、被罩、衛生間、床、地面、面盆,要隨時保持干凈,服務顧客前的準備工作要提前檢查完畢,服務完顧客要隨時收拾;
2.美容師不可隨意使用、動用店內物品及公款;
3.節約用電、用水、美容用品,杜絕鋪張浪費;
4.乙方因操作不當引起的事故由乙方本人承擔;
5.如乙方不愿在本店工作需提前一個月申請。如未申請擅自離職的將扣除所有工資;
6.在合同期限內,甲方不可無正當理由辭退員工。無特殊原因乙方也不可隨意離職。 本制度如有異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變更,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