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管理制度(精選20篇)
出入管理制度 篇1
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確保學校教育教學正常有序進行,保證學校生命財產安全,學校嚴格執行出入管理制度,請全體教職工、家長、其他人員共同遵守:早8:30-晚4:30,學校園門落鎖,實行封閉式管理。
一、學生、家長進出園門
1、嚴格遵守入園、離園時間的規定。
入園:早7:30-8:30之間,學生進園后刷卡考勤。
離園:4:30以后分批離園,家長在園門外按班排成一列等候(雨雪天氣可進入院內排隊等候)。在約定時間未接回的學生將由教師組織在一樓門廳等候,確保安全;需延遲接的`學生,請家長提前告知以便妥善安排。
2、學生在園期間出入園門,必須由本班保、教人員帶到園門口,由家長持考勤卡領回。
3、家長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經本班教師同意并親自帶領方可入園。
4、晚間家長接到學生后及時離園,不要在園內逗留玩耍。
5、服從門衛、保安人員的指揮。
二、來訪人員進出園門
接待來訪人員時間:上午8:30-11:00,下午2:00-3:30。
1、來訪人員一律在門衛室嚴格登記,經批準后方可佩戴來訪證入園。
2、來訪人員應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不得做與來訪登記事由無關活動,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進入班級,不得在園內閑逛、逗留。
3、學校謝絕推銷商販閑雜人員進入。
三、教職工進出園門
1、所有教職工憑考勤卡出入學校。
2、教職工中途離園,必須有園長審核批準、登記,回園后銷假。
出入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給公司及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和生活環境,維護公司財產不受損失及員工人身安全,確保進出公司人員及車輛的安全管理,后勤保衛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人員出入管理
第二條公司職工自行騎車上下班應穿反光背心,佩戴出入證,以作識別,嚴禁赤足或穿拖鞋進入公司。
第三條外來業務人員進出公司需經相關部門同意,并及時通知門衛,門衛負責辦理登記,發放“安全告知卡”和“通行單”佩帶入廠;出廠時相關部門接待人員應在“通行單”簽字后,交門衛收回。
第四條外來施工人員憑“臨時出入證”進出,無“臨時出入證”者,需公司相關部門同意方可進廠,門衛負責辦理登記并配發“臨時出入證”佩帶入廠。
第五條公司職工及外協單位職工車輛因停車未落鎖的,經門衛值班人員發現,職工應到相關部門開車輛證明并蓋有效章,門衛核實后放行。
第六條公司職工、外協單位職工出廠時,如有包裹或其他物品,應主動配合門衛詳細檢查后方可出廠。
第七條外來業務人員攜帶物品出廠,應由相關部門開具物資出門證,單據上交物流門值班人員,并主動配合門衛詳細檢查后方可出廠。
第八條所有進出廠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我公司規章制度,若發現投機取巧、侵占公司財物、盜竊等行為,將根據公司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移送公安機關。
第九條出入證件管理
(一)職工上下班時未出示相關證件或沒有穿戴反光背心者,由保衛人員予以糾正,并作登記、多次未帶出入證或沒有穿戴反光背心者門衛有權禁止進入公司。
(二)新來員工應及時辦理出入證,到相關部門領取反光背心。
(三)公司員工遺失證件或反光背心,應立即向相關部門申請補發。
(四)外來人員遺失證件,保衛人員應請其交付工本費后返還身份證明文件。
(五)公司職工車輛及外協單位車輛出入證丟失或損壞,請持行駛證原件和車間證明到后勤保衛部,提交申請表及工本費辦理新證。
第三章車輛管理
第十條外來車輛進廠,門衛負責登記:車號、裝運物資、事由、入廠時間等事項。
第十一條提運本公司各種貨品車輛,憑據風險與物流管理部開具承運貨物車輛調度單及物資發貨通知單,經門衛對車輛進行檢查核實無誤后,方可出廠并登記。化肥公司臨沂物流中心倉庫的貨物出廠由物流中心出具相關出廠證明。
第十二條公司廢舊物資進廠裝運車輛由相關部門出具物資發貨單,出廠時在規定時間內由門衛核對物資發貨單上簽字蓋章,檢查無誤后放行。
第十三條空貨車出廠由門衛檢查后放行,空罐車出廠憑空車過磅單出廠并登記。
第十四條車輛入廠時隨車如有需帶出廠的物品,需在進廠時在門衛登記,出廠時,由業務部門出具證明,經門衛核實無誤后放行。
第十五條進廠運輸車輛司機必須正確佩戴公司統一配發的藍色安全帽。
第四章外部物品管理
第十六條外來施工單位及廠商攜帶自備工具或物品入廠時,應由外來施工單位及廠商在公司物資門進行登記,方可入廠。
第十七條外來施工單位及廠商攜帶自備工具或物品出廠時,應由相關辦部門核實后開具“物資清單”出廠證明,蓋有效章簽字后,注明出廠原因,并與“物品清單”相符,出廠時由門衛檢查物品核對“物品清單”,賬物相符后方可出廠。
第五章公司物品管理
第十八條拖外修造、加工或出借物品;需要攜返廠的樣品;送外檢驗校正儀器;自備裝運物品的'空容器或其他應再攜返的物品等,由相關部門開具物資出門證(物品清單、出廠原因、返還時間),公司分管領導簽批方可出廠。門衛妥善保管好物品出廠證明,逾期未返還通知主管部門或向分管領導匯報。
第十九條未經允許嚴禁攜帶公司物品出廠,一經發現視情節給予罰款x元,并建議公司給予辭退,情節嚴重者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移送公安機關。
第二十條對于主動舉報涉嫌盜竊侵占公司財產的行為,一經核實,視情況獎勵舉報人x元。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后勤保衛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出入管理制度 篇3
一、食堂采購一切物品,均需履行嚴格的驗收和入庫手續。
二、驗收員(保管員)對所購物品進行質量驗收,核對數量,杜絕質次、變質、過期食品的入庫。
三、經驗收合格物品辦理登記入庫手續,在進貨單上雙方簽字,并登記入庫臺賬。
四、工作部門需領用物品時,保管員需登記出庫單,雙方簽字,并核對數量及杜絕變質、過期食品出庫。
五、合理安排入庫數量,保持合適的庫存量,掌握先進先出的.原則,保證食材的新鮮度。
六、加強倉庫的管理,加強防火、防潮、防中毒、防四害的工作。
出入管理制度 篇4
1.0目的
通過對出入大廈的各類物品進行適當的控制,確保業戶財產和公司財產不受損失。
2.0范圍
適用于出入大廈的各類物品、設備、工具等的管理。
3.0職責
3.1管理處客戶服務中心負責物資出入手續的辦理。
3.2管理處客戶服務中心主管負責b類物資出入手續的審批。
3.3管理處客戶服務中心主任負責業戶遷出的批準。
3.4管理處主任負責c類物資出入手續的審批。
3.5管理處保安隊負責物資的檢查、核對及放行。
4.0內容
4.1出入物資的分類
4.1.1 a類物資:是指體積小,價值不高的可隨身攜帶物品,對此可不作控制,準予放行;
4.1.2b類物資:體積較大、較重,不便個人攜帶的.金額較高的物資,如辦公用品、貴重禮品、工藝品、裝修工機具、批量裝修材料。
4.1.3c類物資:易燃、易爆、有腐蝕性等的危險物品和化學品。
4.2出入物資的控制
4.2.1進出大廈人員隨身攜帶a類物資,門衛保安員可不予控制。
4.2.2當業戶或其它人員攜帶b類物資進出大廈時,應到客戶服務中心辦理手續。
a)申請人到客戶服務中心領取《物資出入放行單》,填寫相關資料并加蓋公司公章;
b)業戶詳細填報其物資后,管理員通知分管其區域的主管。業戶搬運物品為b類物資,如搬出物資為個別的家具和電器,并非搬家,且又查明無拖欠管理費用的情況,則該區域主管可簽字同意放行;如搬離物品較多或全部搬家,則需上門查看,并致電業主,詢問其同意與否。如同意,請收費室計算該戶所有費用,將金額報給業戶,在結清后請客戶中心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其搬家。如業主不同意,則請業戶自行和業主洽談,暫不辦理放行手續。
c)辦理好手續后,需向業戶說明:大宗物資在下班后或節假日方可經大堂出入。平時請走負2層,而且搬運車輛限高為2.2米。
d)業戶手續不全或費用未結清而欲搬出物資,則須耐心向業戶解釋,請業戶先結清費用再為其辦理相關手續。
f)大門保安隊員根據《物資出入放行單》核查需要放行的物品,無誤時,準予放行。
4.2.3當業戶或其它人員攜帶c類物資進出大廈時,辦理手續同4.2.2,《物資出入放行單》需請示管理處主任。如管理處主任同意可以進入則須保安隊攜帶滅火器材護送。
5.0記錄
《物資出入放行單》
出入管理制度 篇5
一、物品入庫有關制度:
(一)認真清點所要入庫物品的數量,并檢查好物品的規格、質量,做到數量、規格、品種準確無誤,質量完好,配套齊全,并在接收單上簽字。
(二)物品進庫根據入庫憑證,現場交接接收,必須按所購物品條款內容、物品質量標準,對物品進行檢查驗收,并做好入庫登記。
(三)物品驗收合格后,應及時入庫。
(四)物品入庫,要按照不同的'材質、規格、功能和要求,分類、分別儲存。
(五)物品數量準確、價格不串。做到帳、卡、物、金相符合。
(六)易燃、易爆,易感染、易腐蝕的物資要隔離或單獨存放,并定期檢查。
(七)精密、易碎及貴重物資要輕拿輕放。嚴禁擠壓、碰撞,倒置,要做到妥善保存。
(八)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凍、防鼠工作。
(九)倉庫經常開窗通風,保持庫室內整潔。
二、物品出庫有關規定:
(一)物品出庫,保管人員要做好記錄,領用人簽字。
(二)物品出庫實行“先進先出、推陳出新”的原則,做到保管條件差的先出,包裝簡易的先出,易變質的先出。
(三)本著“厲行節約,杜絕浪費”的原則發放物品,做到專物專用。
(四)對于相關部門專用物品的領用必須要有總經理、使用部門。
(五)領用人不得進入庫房,防止出現差錯。
(六)保管員要做好出庫登記,并定期向主管部門做出入庫報告。
出入管理制度 篇6
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維護工廠安全及使人員、車輛、物品出入的管理有所遵循特訂定本規則。
第二條范圍
人員、車輛、物品出入廠門時,應遵守本規則規定,由守衛負責管理。
人員出入管理
第三條本企業人員
(一)本廠區人員:
1.上下班應穿著制服,佩掛胸章于左胸處,始得打卡出入廠。
2.助理工程(管理)師以上人員及因公需經常出入廠人員經廠處長核準者,得隨時出入廠(胸章標明符號)。
3.值班人員臨時因公需出入廠時,應憑“從業人員出入門證”,一式三聯經主管科長核簽,第一聯存其服務部門,第二、三聯出廠經守衛簽注出廠時間后第三聯暫存守衛室,第二聯由公出人員攜出分(本)廠者,公出人員可憑第二聯持經分(本)廠守衛簽注入廠時間后入廠,第二聯暫存分(本)廠守衛室。公畢出廠由分(本)廠守衛檢出原存出入門證第二聯簽注出廠時間后交公出人員持回;公畢返廠公出人員將第二聯交由守衛檢出原存第三聯分別注明入廠時間,第三聯翌日上午10時前由守衛轉送服務部門主管核查,第二聯暫存守衛室翌日上午10時前轉送考勤部門核對考勤紀錄,如遇有異常情形應即聯絡其所服務部門的主管處理。
4.非值班人員臨時因公需入出廠時,應于守衛室填具“從業人員出入門證”一式三聯經守衛查對簽注入廠時間后,第一聯存守衛室,第二、三聯由該員攜帶入廠;事畢經主管科長核簽,憑該證經守衛于第一聯簽注出廠時間,第一聯守衛室存查,第二聯翌日上午10時前轉送考勤部門,如遇有異常情形應即聯絡其所服務部門主管處理,第三聯于翌日上午10時前由守衛室送服務部門主管核查。
5.從業人員上班時間請假出廠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后打卡出廠。
(二)非本廠區人員:
如因公需入廠區者,應憑出差申請單第二聯或從業人員出入門證第二聯經守衛查對(但由本廠區洽辦人員陪同入廠者得免出示憑證)后于“本企業人員進廠登記簿”登記“日期”、“服務部門”、“接洽對象”、“臨時入廠證號碼”、“進廠時間”后發給“臨時入廠證”佩掛入廠;公畢經守衛收回“臨時入廠證”并登記出廠時間后出廠。
第四條企業人員
(一)包商及其雇用人員:
包商及其雇用人員應由包商填具“包商出入廠區申請書”一份,經工程主辦部門科長、守衛主管科長核準換發“包商入廠憑證”,“包商出入廠區申請書”由守衛室存查。
1.入廠:憑身份證明文件及“包商入廠憑證”交守衛核對無誤后換發“包商入廠證佩掛入廠。因趕工或原有工作人員未能到工,臨時增補人員不及事先辦理申請手續時得由包商填具“包商出入廠內申請書”由守衛核對身份證明文件后發給“包商入廠證”佩掛入廠,但限當日內補辦一切所需手續。
2.出廠:當日工作完畢出廠時,應交還“包商入廠證”,換回身份證明文件及包商入廠憑證。午間出廠用膳及工作中出入廠區時亦同。
3.洽公人員
接洽業務之廠商或顧客如有出入必要時,憑主辦部門科長核簽“車輛/人員出入門證”一式三聯第一聯填單部門自存,第二、三條經守衛簽注入廠時間后,第三聯暫存守衛室,第二聯交洽公者暫存。并以身份證明文件換發胸章佩掛入廠(但由經辦人陪同入廠者得免繳身份證明文件),公畢經洽辦人簽章后持出,經守衛檢出原存第二聯分別簽注出廠時間并收繳胸章發還身份證明文件后出廠。第二聯留守衛室存查,第三聯翌日上午10時前送主辦部門存查。
(二)參觀人員(本企業人員參觀亦同):
1.政府機關、民意代表、人民團體或本廠區人員親友如有必要入廠參觀時,由經辦人或申請人按經劃定準許參觀的路線別(各公司自行規定)填具“參觀申請登記單一式若干聯經總務科長核準后通知各有關部門并派員引導參觀。入廠時守衛應于“參觀申請登記單”(參觀聯)簽注入廠時間,參觀完畢出廠時簽注出廠時間,翌日送總務部門存查。
2.參觀非經劃定準許參觀之區域者,需呈經理或總經理核準。
3.本廠區廠處長級以上人員陪伴賓客參觀事前免辦申請手續,但應于當日內補填“參觀申請登記單”送守衛簽注入出廠時間后送總務部門存查。
4.參觀時間以常日班的上班時間內為限,若遇到例假日,事先來函核準者,及本廠區人員親友經值日廠處長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五條胸章管理
(一)本廠區人員(包括定期契約、聘約及臨時人員):
1.出入廠應佩掛胸章,對未依規定佩掛胸章者守衛應予糾正。入廠時如未帶胸章,應在守衛室登記借用’臨時入廠證”經守衛核對并將考勤卡留置守衛室后入廠,下班應繳回“臨時入廠證”換取考勤卡始得出廠,守衛應于翌日上午10時前將“借用臨時入廠證登記單”匯轉人事部門轉記于“借用臨時入廠證統計簿”對年累計借用達三次以上者,自第三次起每增借用一次即由人事部門簽請警告一次。
2.非值班人員臨時因公需入廠而未佩帶胸章者,應向守衛室借用“臨時入廠證”由守衛將該號碼登記于“從業人員出入門證”備注欄后始準入廠,待公畢繳回守衛室后始得出廠。
3.遺失胸章應即向主管部門申請補發,填具切結書及工本費每枚10元,嗣后找到不即繳回時,一經發覺,依人事管理規則第三十六條第十項規定簽報處。
4.使用他人胸章蒙混出入廠者,一經查覺,無論使用人或借與人均依人事管理規則第十四條第十五款規定予以免職處分。
(二)非本廠區人員:
1.本企業從業人員使用“臨時入廠證”于出廠時應將該證歸還守衛部門,如有未歸還者由守衛管理部門函使用人服務部門,要求退還原借“臨時入廠證”。如遺失“臨時入廠證應填具切結書及交工本費10元,守衛管理部門應即換制“臨時入廠證”以防他人留用:“臨時入廠證”借予他人使用或借故不予歸還者,由守衛管理部門通知其部門依人事管理規則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予以免職處分。
2.接洽業務的廠商、顧客遺失“洽公”胸章或包商及其雇用人遺失“包商入廠證”者,守衛人員應請其填具切結書交繳交工本費每枚10元,始得發還身分證明文件。主管部門應公布作廢,如有必要,應即換制,以防他人留用;如借予使用被查覺者,得取消其申請入廠洽公的資格并負借用人因此造成公司權益損失的賠償責任。(如因此造成分司權益損失時由發生損失部門估計損失金額填具“異常報告單”一式三份送廠處長以上主管批核后一份留存,一份送主辦部門于工程(資)款或貨款項下扣償,一份送會計部門憑以核對)。
車輛出入管理
第六條廠商車輛
(一)入廠:
1.交貨車輛憑主辦部門科長核發并注明“車行”“車號”“隨車人數”“裝運品名”“事由”“入廠范圍”的“車輛/人員出入門證”一式三聯(流程如本規則第四條的規定),經守衛查對簽注時間后入廠。
2.提運本公司各種貨品車輛,憑主辦部門科長核發的“車輛/人員出入門證”經守衛查對簽注時間后入廠。如提運貨品車輛,持有主辦部門廠處長核發的“料品交運單”(或“材料領用單”、“移轉交運單”、“物品出入門證”等)或主辦部門科長核發的“成品交運單”(或材料調撥單)亦可做為入廠憑證,經守衛查對簽注時間后入廠,而免辦理“車輛/人員出入門證”。
(二)出廠:
1.交貨車輛卸貨后空車出廠憑“車輛/人員出入門證”由洽辦人簽章,經守衛查驗簽注時間后出廠。如有他廠物品裝載于同一車輛內者,除于“車輛/人員出入門證”注明外,于進廠時由守衛隨車前往交貨地點會同卸貨后并隨車至廠門放行。
2.裝運本公司各種貨品的車輛憑廠處長核發編有統一流水號碼的“料品交運單”(或六聯式“材料領用單”、“移轉交運單”、“物品出入門證”)或科長核發編有統一流水號碼的“成品交貨單”(或七聯式“材料調撥單”)至指定地點由點交人點交裝車,車輛駛抵廠門時,守衛應加以抽查交簽注時間后放行。各公司對出廠須經守衛會點物品應予明文規定,由守衛會點裝運后隨車至廠門放行。
第七條公司車輛
本公司車輛入廠時,得免辦“車輛/人員出入門證”。但裝運各種貨品出廠時,應依第六條規定辦理。
物品出入管理
第八條外來物品
第一聯:守衛室→會簽→主管批核→守衛室
第二聯:守衛室→會簽→主管批核→有關部門→守衛室→有關部門〖ht〗
(一)入廠:廠商攜帶自備工具或物品(含廠商之樣品及進廠裝運成品的自備空容器等)入廠應由廠商填具“廠商自備工具物品進廠清單”一式二聯由主辦部門科長核簽,經守衛查對簽注入廠時間抽存第二聯,第一聯由廠商自存作為出廠的憑證。
(二)出廠:廠商攜帶自備工具或物品出廠應由廠商憑“廠商自備工具物品進廠清單”(如屬廠商帶余料出廠應由主辦部門另填開“料品交運單”注明出廠原因并廠商自備工具物品進廠清單第一聯交運)第一聯經主辦部門科長核準后,由守衛檢出原存查的第二聯查對,并分別簽注出廠時間后放行。第一聯于翌日上午10時前轉送主辦部門存查,第二聯留存守衛室。
第九條公司物品
(一)本廠與分廠或分廠間物品出入:調撥成品的出入廠應憑“成品交運單”;屬料庫材料調撥或移轉出入廠應憑七聯式“材料調撥單”;如使用部門領料須入廠門者,應憑六聯式“材料領用單”;半成品(由各公司自定)、機配件、固定資產及使用部門已領材料移轉出廠應憑“移轉交運單”;各項憑證均應經各主辦部門主管核準,并經守衛注明“車行”“車號”“隨車人數”“出入廠時間”后放行。
(二)拖外修造、加工或出借物品;需再攜返廠的樣品(含采購、修造或營業用樣品);送外檢驗校正儀器;自備裝運物品的空容器或其它應再攜返的'物品:
1.出廠時憑“物品出入門證”一式五聯由主辦部門填具出門物品欄的品名、規格、數量及入門物品欄的品名、規格、預定返廠數量送廠處長核準(出借由經理核準其余由廠處長或經理核準)后,第一聯由主辦部門自存,第二、三、四、五聯經守衛簽注出廠時間后第二聯暫存守衛室,于翌日上午10時前送會計部存查,第三聯由守衛室留存,第四聯交廠商(或借用人、攜出人)于物品回廠時查對之用,第五聯交承運商憑以申請運費(如自運第五聯做為物品簽收回聯存主辦部門)。
2.返廠時廠商(或借用人、攜出入)憑第四聯交由守衛查對并檢出原存第三聯分別簽注“姓名或車行”“車號”“人數”及“入廠時間”后,于第四聯填注實際返廠數量后暫留守衛室,第三聯交廠商(借用人或攜出人)隨物品送至主辦部門(請修、出借等部門)確實驗收后填記實際返廠數量經科長核簽后交廠商(借用人或攜出人)于出廠時交守衛與第四聯核對并于第三、四聯簽注出廠時間后出廠。翌日上午10時以前守衛將第三聯轉送會計部門,第四聯送主辦部門核對銷案。如物品分批返廠時,除最后一批比照前項規定辦理外,至其余各批物品返廠時應由主辦部門科長核發“車輛/人員出入門證”(需注明交貨品名規格數量及該批物品的“物品出入門證”編號于載貨內容及品名欄)(第一聯自存)第二、三聯交廠商憑該證經守衛查對并簽注入廠時間后第三聯暫存守衛室,第二聯持入(出)廠守衛于廠商出廠后將“車輛/人員出入門證”第三聯于翌日上午10時前送會計部門并原“物品出入門證”第二聯存查,第二聯由守衛室留存。守衛及主辦部門并應于留存的物品出入門證注明已分批返廠物品日期、品名、規格數量等,待最后一批物品返廠后守衛再將“物品出入門證”第三聯轉送會計部門結案。
3.由本公司供料拖外修造或加工物品時,其所供應的材料應由主辦部門辦理領料后,填開“物品出入門證”(應于入門物品欄注明要修造或加工完成物品的品名規格及預定返廠數量)辦理交運出廠。
4.會計部門應經常查對未入廠的送修出借或其它應再攜返物品,如逾預定入廠日期應即聯絡主辦部門催辦,如逾期10以上時,應按旬開立“物品出廠逾期未返催辦單”一式二聯送請主辦部門填具“未返廠原因”及“預定入廠日期”經廠處長核簽后一份存主辦部門,一份送回會計部門存查,但逾期1個月以上應呈報至經理,逾期2個月以上應呈報至總經理。
(三)赴廠外修繕攜帶工具材料:憑主辦部門科長簽準的“修繕攜帶工具材料清單”一式三聯,第一聯由主辦部門工具材料管理人員存查,第三聯暫存守衛室,第二聯交守衛查對簽注出廠時間由攜物人收存,于工畢經請修部門簽證,(如修繕需出入分(本)廠時,攜物人可憑第二聯交由分(本)廠守衛室加蓋)。并簽注入廠時間后由攜物人持入分(本)廠于工畢經請修部門簽證,經分(本)廠守衛核對并簽注出廠時間(回廠時憑第二聯交守衛檢出第三聯查對攜回數量并簽注入廠時間,第二聯暫存守衛室,翌日上午10時前送回主辦部門,第三聯由攜物人隨物繳回主辦部門銷案)。主辦部門對攜赴廠外修繕工具材料應切實跟蹤,如逾預定完工日期三日時,應由工具材料管理人員填“物品出廠逾期未返催辦單”一份送攜出人填具“未返廠原因”及“預定入廠日期”呈主管核簽。
(四)免列帳物品(限垃圾、廢棄物或廠商交貨后需歸還的空容器使用;其項目各公司自行明定)的出廠:憑經辦部門廠處長核簽的”免列帳物品出廠證”一式三聯經守衛查對簽注出廠時間后放行,第一聯守衛室存查,第二聯由守衛于翌日上午10時前轉送會計部門,第三聯交廠商送經辦部門憑以申請運費。(不需運費者第三聯免填)
(五)不合格、誤送或暫寄材料(含廠商交貨及代客戶加工的原料)的出廠:應憑經辦部門主管核簽的“料品交運單”(如已辦妥收料,其“料品交運單”備注欄必需注明請購收料單編號及“退貨”“物品退換”章;如未辦收料則在“料品交運單”上注明“未辦收料”其本單編號欄不必填寫,如為誤送或暫寄者均應注明出廠原因)經守衛查驗簽注出廠時間后放行。
(六)成品:出售的成品;客戶寄存或誤送的成品,贈送、樣品、送檢、試驗及送客戶確認或試用等無需返廠成品;客戶退回重加工或供料委制或加工成品等應憑“成品交運單”出廠。(除出售成品外均應注明出廠原因)
(七)其它:借與廠商材料、向廠商借用材料歸還(注明“歸還”章)、材料讓售(注明“標售比價單號碼”“合約號碼”“發票號碼”“繳款單號碼”)等應憑“料品交運單”出廠。
(八)經由守衛室轉送至會計部門的各種物品出廠憑證均應加蓋“守衛室”部門章以資識別。
附則
第十條外來車輛、物品出入廠時間
(一)入廠;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
(二)出廠:限每日下午6時前。
如遇特殊情形需在上列時間外出入時,主辦部門應事先通知守衛主管部門轉知守衛室。
第十一條
禁止攜帶照相機入廠(宿舍區除外),惟經管理部門廠長特準者,不在此限,但須嚴加管制,不得逾越指定準許攝影的標的。
第十二條
出入廠管理如有異常情形,守衛應即填報“異常報告單表3.6.22”一式二份呈主管批準后,第一聯存守衛室;第二聯交有關部門處理并填具處理情形呈廠處長以上主管核簽后送會守衛室將處理情形摘要記入第一聯處理情形欄后存有關部門。
第十三條
本規則經經營決策委員會通過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出入管理制度 篇7
第一條為加強平遙古城景區步行街的車輛管理,維護景區步行街交通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平遙古城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古城景區步行街是指平遙古城景區南大街、東大街、西大街、北大街、城隍廟街、衙門街柵欄封閉區域內的道路公共區域。
第三條平遙縣旅游秩序整治規范領導組辦公室根據城市規劃,制定步行街范圍和車輛管理規定,予以公布實施。平遙縣公安局古城旅游警察大隊負責步行街車輛日常管理和協調工作。
第四條步行街車輛管控時間:冬季(12月-3月)時間:早8:00-晚22:00;夏季(4月-11月)時間:早8:00-晚23:00;正月初一至正月十五重大節假日、重要勤務依據游客流量適當延長。
第五條步行街管控時間內禁止機動車通行、停放,古城居民婚喪嫁娶通過步行街的,需提前到管理部門將車輛情況、通行路線報備后通行。
第六條步行街管控時間內禁止兩輪自行車、電動車騎行、亂停亂放。
第七條古城景區及周邊禁止兩輪自行車、電瓶車租賃行業。
第八條古城景區及周邊賓館、客棧禁止向游客提供兩輪自行車、電動車使用、租賃業務。
第九條機動車違反上述規定的`,由交警部門依照規定予以處罰;非機動車違反上述規定的由古城旅游警察大隊暫扣車輛,由交警部門依照規定作出處罰;賓館客棧違反上述規定的由市場局予以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列入旅游黑名單。非法經營租賃兩輪自行車、電動車的由城管部門予以取締并對車輛予以沒收。
第十條平遙縣旅游秩序整治規范領導組辦公室為居民、經營戶在步行街封閉口提供兩輪自行車、電動車停放點,并予以公布。
第十一條倡導廣大游客居民、涉旅行業及機關工作人員綠色出行、嚴格遵守本規定。涉旅行業及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的,管理部門處罰后應向所在單位通報,并報告旅游聯席會議辦公室。
出入管理制度 篇8
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交通法規,進一點加強本站內部的交通安全管理,保證安全,減少交通違章和交通事故。根據《交通安全責任制暫行規定》、《道路交通管理規定》、《機動車和機動車駕駛員管理辦法》嚴格管理。
2、氣站所屬人員都要自覺遵章守紀,接受交通安全方面的宣傳教育,遵守本站的交通安全制度,維護交通秩序,爭做首都文明機動車駕駛員和文明市民。
3、氣站內成立交通安全監督小組,對進出氣站的`車輛及人員進行安全登記,同時負責氣站內交通安全的日常工作,并進行組織、實施、檢查和監督交通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
4、加強氣站內的非機動車和行人的交通管理,做到自行車安全閘有效,行人走便道,自覺遵守交通信號和標志,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1)要求進出站車輛限速5公里/小時,熄火加油,司機及車內人員嚴禁吸煙及接打手機等,任何車輛不得在站區內進行維修,氣罐車進站必須戴防火帽,卸氣時要將加氣機關閉方可卸氣。
1)站內嚴禁煙火。
2)嚴禁在氣站內從事可能產生火花性質的作業。
3)不準在氣場地檢修車輛。
4)不準敲擊鐵器和加氣設備。
5)嚴禁在氣現場穿、脫、拍打化纖服裝。
6)嚴禁直接向塑料容器內灌裝氣。
7)不得攜帶危險品進站。
8)站內禁用手機、BP機。
出入管理制度 篇9
一、產品的出庫
1、產品出庫必需有符合規定、符合制度、簽字齊全的出庫單,出庫單須寫明用途。
2、倉庫保管員嚴格執行憑出庫單發貨,無單不發貨,內容填寫不全不發貨,名稱不準不發貨。
3、出庫產品當面點驗清楚,出庫不得退。
4、產品不可以不經保管員直接出庫,如特殊情況急用,必須經相關領導批準。
5、出庫后及時清理現場,校對物、卡,結清帳目,做到帳、卡、物相符。
二、產品的入庫
1、產品入庫驗收須憑發票憑證。
2、對產品的數量、品種、規格進行驗收。
3、入庫產品驗收發現有損壞、質差或品種、規格不符等情況,保管員堅決不予入庫,并立即向領導匯報。
4、產品驗收入庫后及時做好收貨憑證。
5、保管員將產品入庫后及時填寫貨物收到記錄,并做好臺帳備查。
6、對入庫產品整齊擺放,進行標識;校對物卡,做到產品帳、卡、物相符。
7、倉庫保管員要以制度原則對事,以真誠友善待人,對入庫工作中業務往來人員服務熱情周到。
三、處罰規定
1、各倉庫白班時間必須時刻有保管員值班,違反本規定發現一次罰扣保管員考核分數2分,二次10分,累計三次崗位待業一個月(有特殊原因除外)。
2、現保管員與領用配合或協助弄虛作假,少報、瞞報生產成本,發現一次責任保管員下崗待業。
3、倉庫驗收時發現有盈虧、損壞、質差、無合格證或品種、規格不符情況不得置之不理,應立即向領導匯報,以便及時協調處理。違反本規定出現一次罰扣責任保管員考核分數5分,累計二次扣20分,累計三次崗位待業一個月。
4、倉庫保管員產品驗收入庫后,及時填寫貨物收到記錄,以備追查驗收責任,違反本規定,每發現一次罰扣責任保管員考核分數2分,累計二次扣10分,累計三次崗位待業一個月。
5、產品入庫后保管員,要及時清理現場,擺放整齊,進行標識,校對物卡,每違反一次罰扣責任保管員考核分數2分,累計二次扣10分,累計三次崗位待業一個月。
6、保管員辦理產品出入庫手續要迅速及時、認真準確(以半小時為限),違反本規定,每發現一次罰扣責任保管員考核分數5分,累計二次扣20分,累計三次崗位待業一個月。
7、18本倉庫以制度原則對事,以真誠友善待人,對入庫、發料工作中業務往來人員服務熱情、周到。違反本規定發現一次罰扣保管員考核分數5分,二次20分,累計三次崗位待業1—3個月。
一看全是罰款,以前我也做了個類似的,老板倒是很高興,覺得清楚明白,可是下面的員工就叫了,累計了分數和罰款的錢數,說要是一個月啥錯都不犯,是不是要給他相應的獎勵啊~
后來我仔細想想,我們是要求的.,人家才是干活的,要是能讓他們自動遵守,比我們增加檢查頻率好多了,這些,就內部流通看看,最好還是不要上墻啥的,影響干活的積極性
出入管理制度 篇10
庫房儲存管理和出入庫管理制度
為規范醫院所有醫療器械產品的倉庫貯存管理和出入庫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倉庫儲存
1、應當配備與經營產品相適應的儲存條件。按照醫療器械的貯存要求分庫(區)、分類存放,包括待驗區、合格品區、不合格品區、發貨區等,并有明顯區分(如可采用色標管理,設置待驗區為黃色、合格品區和發貨區為綠色、不合格品區為紅色),退貨產品應當單獨存放。
2、醫療器械與非醫療器械應當分開存放;
3、庫房的條件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庫房內外環境整潔,無污染源;
(2)庫房內墻光潔,地面平整,房屋結構嚴密; (3)有防止室外裝卸、搬運、接收、發運等作業受異常天氣影響的措施;
(4)庫房有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能夠對無關人員進入實行可控管理。
4、按說明書或者包裝標示的貯存要求貯存醫療器械;
5、貯存醫療器械應當按照要求采取避光、通風、防潮、防蟲、防鼠、防火等措施;
6、應作好倉庫安全防范工作,定期對安全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確認,并填寫“安全衛生檢查表”。
7、搬運和堆垛醫療器械應當按照包裝標示要求規范操作,堆垛高度符合包裝圖示要求,避免損壞醫療器械包裝;
8、醫療器械應當按規格、批號分開存放,醫療器械與庫房地面、內墻、頂、燈、溫度調控設備及管道等設施間保留有足夠空隙;
9、貯存醫療器械的貨架、托盤等設施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無破損 ;
10、非作業區工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進入貯存作業區,貯存作業區內的工作人員不得有影響醫療器械質量的行為;
11、醫療器械貯存作業區內不得存放與貯存管理無關的物品。
二、庫存養護
1、庫管人員要在質量管理部門的技術指導下,檢查并改善貯存條件、防護措施、衛生環境。按照醫療器械儲存養護標準做好醫療器械的分類存放。
2、醫療器械庫管人員對庫存醫療器械要逐月進行質量檢查,一般品種每季度檢查一次;對易變效期品種要酌情增加養護、檢查次數;對重點品種應重點養護。并要認真填寫“庫存醫療器械養護記錄”。
3、庫管人員要做好庫房溫、濕度的管理工作,當溫、濕度超過規定范圍時應及時采取降溫、除(增)濕等各種有效措施,并認真填寫“庫房溫濕度記錄表”,每天上、下午不少于 2 次對庫房溫濕度進行監測記錄;對庫存醫療器械的外觀、包裝、有效期等質量狀況進行檢查;
4、對庫存醫療器械有效期進行跟蹤和控制,采取近效期預警,超過有效期的醫療器械,應當禁止銷售,放置在不合格品區,然后按規定進行銷毀,并保存相關記錄。
(1)效期產品的醫療器械直接影響到該產品的使用效果,因此在采購入庫驗收、倉貯、出庫復核銷售及售后服務中都必須注意,在所有記錄表格中都必須明顯記錄其效期起止日期。
(2)采購時應注意是否近失效期產品,并按先進先出原則,認真做好保管。
(3)有效期產品的內外包裝破損不得銷售使用,應視為不合格商品,登記后放置于不合格區。
(4)對所有庫存品應根據醫院使用情況限量進貨。
6、庫管人員在日常質量檢查中對下列情況應有計劃地抽樣送檢,如易變質的品種、儲存兩年以上的品種、接近失效期或使用期的品種、其它認為需要抽檢的品種等。當發現不合格品種時要及時請示有關部門和領導同意后將“不合格醫療器械”移出合格區,放至不合格區,并做好記錄。
7、庫管人員和物資會計應當對庫存醫療器械定期進行盤點,做到賬、貨相符。
三、出入庫管理
1、入庫
(1)庫管員依據驗收的結果,將產品移至倉庫相應的區域,如:驗收結果為:不合格,需將產品移至不合格區域,產品經判定需退貨的,需將產品移至退貨區。如為合格品,將產品移至合格區域。
(2)建立入庫記錄,驗收合格的醫療器械應當及時入庫登記;驗收不合格的,應當注明不合格事項,并放置在不合格品區,按照有關規定采取退貨、銷毀等處置措施。
(3)驗收合格入庫商品,需填寫:“醫療器械驗收、入庫交接單”。
2、出庫
(1)器械出庫應遵循“先產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號發貨的原則。
(2)醫療器械出庫時,庫房保管人員應當對照出庫的醫療器械進行核對,發現以下情況不得出庫,并報告質量管理機構或者質量管理人員處理:
①醫療器械包裝出現破損、污染、封口不牢、封條損壞等問題;
②標簽脫落、字跡模糊不清或者標示內容與實物不符; ③醫療器械超過有效期;
④存在其他異常情況的醫療器械。
(3)醫療器械出庫應當復核并建立記錄,復核內容包括購貨者、醫療器械的`名稱、規格(型號)、注冊證號或者備案憑證編號、生產批號或者序列號、生產日期和有效期(或者失效期)、生產企業、數量、出庫日期等內容。
(4)醫療器械拼箱發貨的代用包裝箱應當有醒目的發貨內容標示。
(5)醫療器械出庫,必須有銷售出庫復核清單。倉庫要認真審查銷售出庫復核清單,如有問題必須由銷售人員重開方為有效。
(6)醫療器械出庫,倉庫要把好復核關,必須按出庫憑證所列項目,逐項復核購貨單位品名、規格、型號、批號(生產批號、滅菌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數量、銷售日期、質量狀況和復核人員等項目。做到數量準確,質量完好,包裝牢固。
(7)出庫后,如對帳時發現錯發,應立即追回或補換、如無法立即解決的,應填寫查詢單聯系,并留底立案,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系,配合協作,認真處理。
(8)發貨復核完畢,要做好醫療器械出庫復核記錄。出庫復核記錄包括:銷售日期、銷往單位、品名、規格(型號)、數量、批號(生產批號、滅菌批號)、有效期至、生產廠商、質量情況、經手人等,記錄要按照規定保存至超過有效期或保質期滿后 2 年。
(9)需要冷藏、冷凍運輸的醫療器械裝箱、裝車作業時,應當由專人負責,并符合以下要求:
①車載冷藏箱或者保溫箱在使用前應當達到相應的溫度要求;
②應當在冷藏環境下完成裝箱、封箱工作;
③裝車前應當檢查冷藏車輛的啟動、運行狀態,達到規定溫度后方可裝車。
(10)運輸需要冷藏、冷凍醫療器械的冷藏車、車載冷藏箱、保溫箱應當符合醫療器械運輸過程中對溫度控制的要求。冷藏車具有顯示溫度、自動調控溫度、報警、存儲和讀取溫度監測數據的功能。
出入管理制度 篇11
為切實做好疫情防控,確保秋季開學工作平穩有序,根據上級有關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門衛管理辦法》,園內實施封閉性管理,無關人員一律不允許進入校園,外來人員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得進入園內,特殊情況入園要嚴格執行入校必經園長審批、必掃健康碼、必測溫合格、必登記(身份證、體溫)、必戴口罩要求;對外來入校人員要嚴格管控,對所有入校人員規范測溫,對外來入校人員相關信息進行詳實記錄。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門衛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門衛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門衛有權拒絕其進入并做好解釋工作。
4、在教育活動時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學校門衛查驗核實后方可放行并將請假條存檔備查。
二、外來人員入園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憑有效證件在學校門衛室進行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學校門衛有權拒絕其進入并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并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2、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學生情況時,需由學校領導或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學生,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并登記后進入。
四、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學校門衛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校園。學校因教學需要購買的化學實驗藥品,必須由實驗保管員帶入并登記。
2、學校保衛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請示學校、學校領導同意并查驗登記后方可放行。
3、學校門衛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出入管理制度 篇12
我校為了積極創建平安校園,有效預防違法犯罪,保護學校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證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從12月份開始,對學校校門保衛實行“保安制”。現將我校進出校門管理制度制訂如下:
一、家長進出學校制度
1、家長來校確須進校者,保安用電話向被訪部門或被訪人員取得聯系,經同意后再開始辦理登記手續。
2、登記時請出示身份證、工作證、駕駛證等有效證件,認真填寫(來客來訪單)。
3、當家長離開學校時,應及時將簽有被訪者姓名的回執聯交于保安。
4、當家長給子女送雨具、鑰匙等物件,可寫紙條交給保安代送。
5、學校因停車場地小,家長的交通工具不得進入校門。
6、家長若將校內學生接出校外,須得班主任批準,經核實后才能出校門。
二、學生進出學校制度
1、原則上,學生在學習日(星期一——星期五)期間,進校后不能隨意進出學校。
2、雙休日,學生無特殊原因,不能來學校。
3、非放學期間,學生出校大門必須有班主任批條。沒有批條的,一律不準外出。
4、去校外跑步或集體活動時,必須有老師領隊,排隊出校門。
出入管理制度 篇13
1、即日起,學校嚴格管控人員及車輛進入校園,禁止所有人員在辦公、教學區域活動(本校值班人員及防控疫情工作人員除外),未經同意不在校園舉辦任何活動。
2、全體師生要嚴格按照福清市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要求,不要隨意外出或結伴游玩,不要互相串門,盡量呆在家中,不去人群密集的地方;全體學生家長需配合學校及各班主任做好每日健康狀況上報工作;由湖北等地回福清市的師生或家長,應密切關注自己的健康狀況,自覺居家醫學觀察兩周(14天),并主動向學校及所在鎮(街道)社區(村)報告情況。觀察期間要佩戴口罩,不與外人接觸,室內勤通風、勤換氣,家居用品每天清潔并定期消毒。
3、開學時間暫延至2月16日(農歷二十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4、開學后,全體師生每天進入校園都要佩戴口罩并做好體溫測量登記工作。
5、所有外來人員謝絕入校。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進入校園的需得到學校相關負責人同意后才能入校,要求入校人員必須佩戴口罩,并配合學校做好體溫測量登記工作。沒有佩戴口罩人員一律不能進入校園。
出入管理制度 篇14
為規范學校車輛出入和停放管理,維護校園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校園安全和師生人身安全,營造安全、文明、和諧的校園環境。結合我校實際,制訂如下規定:
本規定適用所有進入學校,并在校園內通行、停放的車輛。
一、機動車輛管理
(一)車輛進出
1、無牌無證車輛、外來車輛(含教職員工家、親屬和朋友的車輛)一律禁止進入校園(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公務車輛除外)。
2、所有符合規定允許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含摩托車和電瓶車)進出校門時應主動接受門衛詢查。
3、教職員工車輛上班一律提前半小時以上(特殊情況可在上班后5分鐘至半小時時間段內)進校園,下班一律在靜校半小時后出校園。上班時間內教職員工車輛不得隨意進出校園,特殊情況須報校長室批準同意后方可出入。
4、凡參加在校園內舉辦的各種會議或活動的外單位車輛,由主辦單位提前向學校申請,經學校同意后通知門衛放行,并按要求停放。
5、特種車輛(公安、消防、救護、搶險等)進出校門門衛要主動進行疏導,確保安全通行。
(二)車輛行駛
1、車輛進入校園后,一律禁止鳴號,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下課期間不允許任車輛在校園內行駛。
2、嚴禁在校園內無證駕車(包括汽車、摩托車)、練車和試車。嚴禁酒后駕駛,嚴禁超載。駕照在實習期內者不得駕車進入校園。
3、基建等各類工程用車必須到校長室辦理相關手續批準后方可進出校園,且在工程區域內和指定路線上行駛。
(三)車輛停放
1、機動車輛須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嚴禁亂停亂放。
2、車輛停放時,須拉緊手剎、關閉電路、鎖好門窗以保安全。車輛在校園丟失(含車內財物丟失)或損壞車主自行負責。
3、距離校門、路口、消防水栓15米內禁止停放各種車輛,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4、來校參加會議或活動的外單位車輛不得在校內停放過夜,特殊情況須經校長室批準。
二、非機動車輛的管理
(一)進出校門的非機動車(人力自行車)必須證照齊全、手續完備。
(二)進出校門的非機動車必須遵守校園安全管理規定,停放時須在自行車棚或劃定的停車線區域內有序停放,嚴禁亂停亂放。車輛在校園丟失或損壞車主自行負責。
(三)校園內禁止騎車帶人,不準雙手脫把或手中持物騎車;不準扶身并騎、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四)學生必須年滿12周歲并在法定監護人同意且簽署安全責任狀后方可騎自行車上學,并按學校規定進行管理。
三、管理辦法
(一)學校與駕車上班的教職員工簽訂校園車輛出入和停放安全責任狀,未簽訂安全責任狀的一律不準駕車進入校園。
(二)進入校園的車輛,應自覺服從管理,凡違反本規定發生安全事故,造成師生人身傷害或校園公共財產損害的,一切責任和后果由駕車者承擔。
(三)加強門衛查驗和校園內的巡邏督查,值日人員負責檢查校園內的車輛,對違反規定行駛和亂停亂放的車輛一律予以扣留,由學校或上交相關部門處理。
出入管理制度 篇15
物品出入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1.0目的控制閑雜人員進入發表下區,規范物品出入管理保障小區內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2.0適用范圍適用于物業部務封閉小區人員及物品出入管理.3.0職責3.1安全處主管,副主管負責檢查執行情況...
1.0目的
控制閑雜人員進入發表下區,規范物品出入管理保障小區內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部務封閉小區人員及物品出入管理.
3.0職責
3.1安全處主管,副主管負責檢查執行情況.
3.2安全處當值班組長,安全員負責實施人員及物品出入管理.
4.0程序要點
4.1人員進出管理.
4.1.1對熟悉的住戶進入小區時:
a)當值安全員立即起立,并主動問好;
b)待住戶離開崗位后,當值安全員方可坐下;
c)及時按>認真登記.
4.1.2當陌生人進入小區時:
a)當值安全員立即起立,敬禮,并說:"您好!請問您去哪一棟,哪一座?"
b)當來人說明是住戶時,當值安全員應禮貌的要求對方出示業主證/臨時出入證,經核對證件無誤后,將證件交還本人(從驗證到將證件交還來人應在30秒內完成)并說:"不好意思,剛認識您,謝謝合作,請進!"
c)當來人說明是業主/租客,但無攜帶業主證/臨時出入證時,當值人員應立即報告班,組長前來處理:
如來人能出示有效證件,應禮貌驗證后按>登記完畢后放行,登記應在1分鐘內完成::;
如來人不能出示有效證件或不愿辦理來訪登記手續時,當值班,組長應禮貌陪同來人共同進入小區內,直到證實來人確是業主/租客時,當值班,組長方可離開.
d)當來訪說明是來訪者,當值人員應首先詢問其去哪一棟,哪一座,哪個單元.探訪誰:
如來人能準確說出去向,則應驗證后按>嚴格登記完畢后允許來人進入小區;
如來人無法說出要訪的人姓名或單元號碼,當值人員應說:"對不起,請您與您的朋友聯系好后,再來訪好嗎?"
如來人說明是施工人員,則需核對有無有效的施工證,如有,驗證后按>嚴格登記完畢后再放行;如沒有施工證,則要求其辦理有效的`施工證后方可進入.
4.1.3對公司領導或員工進入小區檢查或進行工作時,當值人員應主動問好,然后在值班記錄本上記錄姓名/部門/進入時間/離開時間等.
4.2物品出入管理
4.2.1租客、來訪人員及施工人員進入小區攜帶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時,當值安全員應禮貌的拒絕物主將此類物品帶入小區內.
4.2.2當值安全員應對施工人員進入小區內的施工用具/材料作好登記工作.
4.2.3租客/來訪人員及施工人員攜帶物品離開小區時,當值安全員應禮貌檢查放行手續:
a)如已經辦理了有效的放行手續時,禮貌核查放行物品與放行條列明的物品是否相符,不相符只放行放行條列的物品;
b)如沒有辦理有效的放行手續時,應要求物主在辦理有效放行手續后放行.
c)物品經核對無誤放行后.當值安全員應及時在放行條上簽署姓名及日期.
4.2.4物品放行后,當值安全員應及時將物品的種類/數量等登記在>上.
4.3當值安全員在具體工作中,言行舉止應嚴格依照>的規定進行工作.
4.4每班下班前,當值安全員應收集所有放行條交班/組長/并由班/組長上交安全處統一保管,>及放行條保存期為3年.
5.0記錄
5.1《住戶出入登記表》
5.2《來訪/施工人員出入登記表》
5.3《批放行登記表》
5.4《物品放行條》
6.0相關支持文件
6.1《物業部員工服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6.2《安全處員工培訓實施標準作業規程》
出入管理制度 篇16
對養護管理工作的指導思想及目標本單位堅持“養護質量第一”的宗旨,確保植物良好生長勢頭。
一組織措施
1、組織建立現場管理的保證體系,設立以養護技術負責人為核心的養護質量管理保證體系,實行質量目標管理。根據養護的特點,明確各崗位工作標準職責,形成一個合理有效的質量管理保證體系。
2、建立完整的質量檢驗和監督保證體系:自檢、互檢,組長復檢,技術負責人及單位領導檢查。
二常規養護技術措施
1、澆水
(1)澆水工作應視天氣情況而定。晴天時,花草、木本植物每天澆一次。陰雨天根據降雨情況確定澆水時間及澆水量,并及時排水,注意防澇。
(2)清洗大樹易把水射到人行處,所以開水槍前要注意行人動態,開啟時要短距離起噴(示意過往行人),原則上草地每次噴灑10分鐘,其余各處噴灑20分鐘。
2、噴藥
(1)這里所指的噴藥,是指大面積全面定期噴射廣普性殺蟲藥作預防措施及殺滅病蟲害,要注意用藥安全及藥物機具的管理。
(2)準備好高壓噴槍、白膠桶及勞動保護用品。
(3)作業前注意風向,從下風地段開始,先噴高處,后噴低處,帶好膠手套、口罩(面罩)。
(4)注意觀察行人動態,做好安全防備工作,嚴防藥液噴射到人。
(5)每次操作由2人進行,1人開機配藥及注意行人動態,1人操作噴槍,兩人操作前應預先約定操作動作、信號、手勢及旗幟顏色,以便及時聯系。
(6)工作完畢后,注意回收保管好藥物并及時清潔好機具,用肥皂洗擦皮膚裸露部分。
三養護管理內容及技術規范
1、修剪:
(1)根據植物的生長特點、地理環境、景觀要求,按照操作規范合理修剪,保持樹形整齊美觀,骨架均勻,樹干基本挺直。
(2)沿路綠化地平面低于路沿平面5厘米左右,綠地內無雜草、無污物雜物、無積水。
(3)地被植物生長旺盛,修剪合理,無死株、缺檔。修剪高度控制在設計要求內,并具有美感,無裸露地面,無成片枯黃。
2、施肥:
根據各類植物的生長特點及植物對肥料的需要,要求每年全面施肥不得少于4次,新種植物視生長情況,適時適量進行施肥,以保持各類植物的生長旺盛達到一定景觀效果,保證生長正常。
3、除草:
各類綠地、樹穴、綠帶要結合松土并及時清理各類雜草,雜草率控制在3%以內。
4、抹芽:
主要針對喬木、大型灌木,對不定芽要及時清除,以保持樹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長形態美觀,營養集中。
5、病蟲害防治:
根據各類植物的寄生對象及時做好預防處理,及時采取措施防治,樹木基本無病蟲害,病蟲危害程度控制在3%以下,無藥害。
6、抗旱抗澇:
旱季及新種植物及時進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脫水而造成枯死;冬季期間做好抗旱工作,防止植物受損。
7、日常監管:
(1)養護過程中發現的壞死苗木在7日內更換,補植樹同原有樹種保持一致,有扶架措施,保證補植樹成活率達100%。
(2)無黃土、建筑垃圾裸露,景觀綠化帶內保持清潔,無明顯坑塘及嚴重積水現象,無妨礙觀瞻及安全隱患。
(3)產生垃圾在當天內自行清運。
(4)綠地內保持無雜草、無污物、無雜物、無雜藤攀緣樹木。
(5)工作人員著裝統一,行為規范。
(6)保護綠地紅線和紅線內的花草樹木,對任何侵占和破壞行為要加以制止并及時報告綠化管理部門。經上級批準臨時借用的綠地,監督限期內恢復原狀,如超過審批面積及數量,要立即上報。
(7)加強監管,使綠地內沒有堆放東西和停放自行車、機動車,沒有人力車和機動車駛進草地,沒有設攤擺賣,沒有在草地上踢球等進行損害花草樹木的'活動,沒有在樹上掛標語、晾衣服等現象。
四對養護管理人員的組織安排
本單位在實際操作中,將養護分為四個組,即樹木及花灌木養護組、專職機械養護組、草坪養護組、植保組。設立養護相關工作崗位。
(一)養護技術人員崗位職責
1、熟悉一班人的政治思想、技術根基、文化素質、工作態度、思想情緒、生活習慣以及其他切身問題,便于各項工作的開展。
2、工作前把工程情況、工作性質、質量要求、安全防護、機械設備及分部分項技術問題認真向工人交底,并保留書面資料。
3、對工人分配生產任務時,必須落實安全措施,完成任務后做好自查自檢記錄。
4、技術人員是工作的排頭兵,必須上前一步熟悉有關業務,參加現場勞動,苦活、臟活、重活要于在前頭,工作要做到“沖鋒在前,撤退在后”。
5、注意各班組、各工序的密切配合與協調,以總體管養工作大局為已任,做好施工日記等當天資料。
6、對社會來講“節約有功,浪費犯罪”,所以工段長一定要率領全體工作人員做到勤儉節約,反對浪費。
7、對違反工作規律,不利工作質量、安全生產和工作進度的異樣情況要勇于出頭,堅決制止。
8、團結就是力量,技術人員是養護工作的核心,所以要特別謙虛謹慎。
(二)養護管理的作業機構
要想做到良好養護,達到二級標準,必須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來確保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園林養護二級管養規范規程》、《園林綠化管理標準》、《城市園林綠化技術規范》要求并結合本單位情況實行統一領導和分級管理,以此保證決策權的集中和指揮權的統一,并實行逐級授權、分級管理;進行分工協作,使各項工作組往專業方向發展,保證單位企業總目標和養護組分目標的協調,各個職能機構在行動上配合協調,職能部門與主管人員之間工作協調,整個管理組織保證精干、高效、多功能。
五管養標準
1、病蟲害防治措施
(1)應設專人負責病蟲害防治工作,加強蟲情預測預報,建立植保檔案。
(2)應根據本地區不同樹種和不同生長階段的主要病蟲發生規律,制訂長期和年度防治計劃,采取生物、化學和物理等方法進行綜合防治。
(3)對病蟲害采取防治措施時,應十分注意保護天敵。
(4)應重點防治下列病蟲害:
①根部病蟲害:立枯病、根腐病、根癌病、蠐螬、螻蛄、金針蟲、地老虎、線蟲等。
②葉部病蟲害:銹病、白粉病、褐斑病、黃化病、叢枝病;蚜蟲、紅蜘蛛、卷葉蟲、避債蛾、巢蛾、天社蛾、刺蛾等。
③枝干病蟲害:腐爛病;透翅蛾、木蠹蛾、天牛、吉丁蟲、介殼蟲等。
(7)使用藥劑應嚴格執行國家植物保護條例的有關規定,尤其應注意以下幾點:
①正確選擇藥劑,防止植物產生藥害。
②在有效范圍內,宜使用低濃度農藥。應注意換用不同藥劑,防止病蟲產生抗藥性。
③不得使用高污染、高殘毒的藥物,提高防治效果。
④必須執行植保操作規范,確保人畜安全。
2、草坪的管養
草坪二級管養的標準是目的草種生長良好,草坪整齊雅觀,四季常綠,覆蓋率達98%以上,雜草率低于3%,無坑洼和積水,無裸露地。
(l)生長勢:生長勢中等,生長量達到該草種該規格的平均年生長量,葉色濃綠,無枯黃葉。
(2)修剪:考慮季節特點和草種的生長發育特性,使草的高度一致,邊緣整齊。
(3)灌溉、施肥:根據草坪植物的生長需要加強淋水和施肥,保證肥水充足,肥料的施用方法和用量科學,防止過量或不均勻引起肥傷。在雨水缺少的季節,每天的淋水量稍大于該草種該規格的蒸騰量,使含水量保持在:砂土為3—6%,砂壤土為6—12%,壤土為12—23%。需水量大的植物,其土壤含水量一般要求砂土為4.5—6%,砂壤土為9—12%,壤土為18—23%,粘土為22—23%:需水量少且不耐澇的植物,其土壤含水量控制在:砂土為3—4.5%,砂壤土為6—9%,壤土為12—18%,粘土為21—22%。特別在10—2月份要勤淋水多施肥,適當進行根外追肥,使草坪保持優良的長勢度過干旱的秋、冬季。
(4)除雜草:經常除雜草,使混合草坪的目的草種純度達97%。
(5)填平坑洼:及時填平坑洼,使草坪內無坑洼積水,平整雅觀。
(6)補植:對被破壞或其它原因引起死亡的草坪植物應及時補植,使草坪保持完整,無裸露地。補植要補與原草坪相同的草種,適當密植,補植后加強保養,保證一個月內覆蓋率達98%。
3、灌木和花卉管養
灌木和花卉二級管養的標準是標準時生長良好,花繁葉茂,造型美觀,具有一定的藝術感和立體感。
(1)生長勢:生長勢中等,生長量達到該種類該規格的平均年生長量;樹葉健壯,枝多葉茂,葉色鮮艷,下部不光禿,無枯枝殘葉,植株基本整齊,花卉適時開花,花多色艷,常年開花植物一年四季鮮花盛開,花壇輪廓完美,無殘缺,綠籬無斷層。
(2)修剪:考慮每種植物的生長發育特點,既造型美觀又能適時開花,花多色艷:花灌木和草本花卉在花芽分化前進行修剪,以免將花芽剪除,花謝后及時剪掉殘花老枝,常年開花植物要有目的地培養花枝,使四季有花。綠籬和花壇整形效果要與周圍協調,增強園林美化效果,精雕細刻,產出精品。
(3)灌溉、施肥:根據植物的生長和開花特性進行合理灌溉和施肥。在雨水缺少的季節,每天的淋水量要稍大于該種類該規格的蒸騰量,使含水量保持在:砂土為3—6%,砂壤土為6—10%,壤土為12—23%,粘土為22—23%。需水量大的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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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公司財物安全,使出入公司人員、車輛、物品管理有序,維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所有進出公司人員、車輛及物品。
第二章人員出入管理
第三條公司員工
(一)員工上班時間因公出公司辦事,須在門衛處登記,寫明事由,員工返回後核簽返回時間。
(二)員工上班時間請假出公司,工作日內不能返回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并打卡後方可離開公司。
第四條非公司員工
非公司員工來公司洽商事務,先由警衛打內線詢問接待人是否在公司內及是否接洽,如接待人同意接洽,則來賓須填寫“出入門證”“出入門證”共兩聯經警衛簽注進公司時間後,存根聯存警衛室,另一聯由來客自持,事畢經接待人簽字後交警衛出,由警衛核對簽注出公司時間,留安保部存查。
第五條胸卡及出入證管理
(一)公司員工
1.公司胸卡由安保部負責監制。
2.出入公司應佩掛胸卡,對未按規定佩掛胸卡者警衛有權糾正。
3.遺失胸卡應即時向安保部申請補發,工本費每枚5元。找到後不立即繳回,一經發現,記警告一次。
4.使用他人胸卡蒙混出入公司者,一經發現,記警告一次。
5.公司員工因胸卡遺失等原因申請補發者,在未拿到正式胸卡前,應申請領取“出入證”。
6.胸卡補領後須將“出入證”歸還安保部。“出入證”借予他人使用或藉故不予歸還者,安保部通知使用人所屬部門負責人限其兩天內歸還并記警告一次。如遺失,交工本費10元。
(二)非公司員工
1.公司來賓,來公司洽商事務需停留3天(含)以上者,由接待部門負責去安保部主管處爲來賓辦理“出入證”,辦證時須填寫登記表,并交10元押金。
2.非公司員工離開時,應由接待部門或主辦部門負責將“出入證”收回交安保部主管,安保部主管屆時退回押金。
3.非公司員工遺失“出入證”者,應交工本費每枚10元。安保部應立即換制,以防他人留用;如借予他人使用被查覺者,即取消其進公司資格并承擔借用人造成公司權益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三章車輛出入管理
第六條外來車輛
(一)進公司:
1.交貨車輛憑“送貨單”填寫“出入門證”,按本制度之第四條有關規定辦理。
2.提運公司各種貨品車輛,一律事先填寫“出入門證”,按本制度之第四條有關規定辦理。
(二)出公司:
1.交貨車輛卸貨後空車出公司憑主辦人員簽收的`“送貨單”或開具的“入庫單”和簽字的“出入門證”,經警衛核對簽注時間後出公司。
2.裝運公司各種貨品的車輛憑主辦部門簽發的“出庫單”和簽字的“出入門證”,警衛核對簽注時間後出公司。
第七條公司車輛
公司車輛進公司時,免辦“車輛/人員出入門證”。但裝運各種貨品出公司時,應持有“出庫單”或“用車申請單”,警衛核對簽注時間後出公司。
第四章附則
第八條任何人員禁止攜帶照相機、攝影機進入公司。經行政總監批準者不在此限,但須嚴加管制,不得逾越指定準許攝影的范圍。
第九條本制度由總務部制訂并負責解釋,經總經理批準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十條本制度實施後,凡既有的類似制度自行終止,與本制度有抵觸的規定以本制度爲準。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出入管理制度 篇18
1.管理目的
為加強車輛、人員出入公司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環境,保護公司的技術和商業秘密,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范圍
本制度管理范圍包括公司人員及車輛出入、外來人員及車輛進入公司大門的登記、公司人員引導接待、進入車間及實驗室參觀、出公司大門等事項,凡不屬于公司及山東大學膠體中心編制的人員均屬于外來人員。
3.管理職責
門衛是公司大門管理的直接責任者,有權利對進出公司的人員、車輛進行詢問和檢查,并有責任和義務制止不符合規定的人員、車輛出入。除上下班期間為方便員工出入外,大門應處于關閉狀態,平時至少要保證一人在門衛值守,以便及時對出入大門的`車輛、人員進行登記、檢查和放行。
4.管理細則
4.1上級領導檢查工作的出入管理
(1)上級領導到公司檢查、指導工作時,事前有通知的,門衛應根據安排提前將大門敞開,等候領導光臨;事前沒有通知的,門衛問明情況后,應首先打開大門放行,并立即向公司領導電話通知,以便領導及時進行接待。
(2)上級領導檢查工作由在公司的領導接待,并陪同參觀和介紹企業情況,直至領導離開公司。
(3)辦公室負責協助公司領導做好接待工作,并提前準備好會議室、接待室及所需的招待物品,同時要留好影像資料,為公司宣傳提供素材。
4.2公司及中心人員、車輛的出入管理
(1)原則上,公司及中心人員車輛工作期間進入公司和正常下班時間離開公司時,憑《員工證》和《車輛出入證》出入,不需要另外登記,門衛應及時開門放行。
(2)工作期間,公司人員外出需要到辦公室開《出門證》,并經直接上級簽字審批,門衛查驗《出門證》后放行;公司車輛外出需持《派車單》,經門衛檢查后放行。門衛同時對工作期間人員出入情況進行登記。
(3)休息日、節假日及下班后,原則上不允許公司車輛出門,如有特殊情況,必須有公司副總以上領導的簽字方可放行;在此期間,門衛有權對出公司大門的車輛(包括私人車輛)進行檢查。
4.3施工單位人員、車輛的出入管理
(1)臨時性在我公司進行施工的,如吊車、叉車、挖掘機等機械進場或者設備調試人員、車輛等,采取進廠登記、出廠檢查的管理辦法。進入公司時,需到門衛登記人員、車輛的信息,并經聯系公司業務對接人引導進入公司;工作人員、車輛出門時,門衛應進行詢問,并對車輛進行檢查,如發現無《物資出門證》的公司物品或物、證不符的情況,門衛應當及時制止其出門,并向公司領導匯報,等候公司處理。
(2)在我公司長期進行施工的,如基建、設備安裝等,原則上由施工大門出入,不得出入公司正門,如需從公司正門出入的,必須與公司簽訂《進場施工協議》,并辦理車輛、人員《臨時出入證》。
(3)施工單位人員只能在施工地點活動,不能進入與施工無關的區域,一經發現,公司人員均有權利和義務進行勸離,經勸阻無效的,可匯報公司領導進行處理。
4.4業務往來單位與客戶出入管理
(1)與我公司存在業務往來關系的客戶進入公司洽談業務或者進行參觀時,應首先在門衛室進行登記,并用內線電話與業務對接人員進行聯系,經公司人員同意后,門衛發放《臨時出入證》,人員方可進入。
(2)一般情況下外來車輛不得進入公司,需停放在公司門外停車區域內,,因運送貨物必須要進入時,經登記車輛信息并抵扣車輛行駛證后,可予以放行,
進入公司后車輛只能停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停放。
(3)外來人員進入公司后,只能到聯系部門辦理業務,不得隨意進入實驗室、車間、倉庫等,如需在公司內參觀,必須有公司相應人員陪同,參觀地點涉及研發項目的,必須經項目負責人同意。如發現外來人員擅自在以上區域內活動,公司人員均有權利和義務將其勸離,經勸阻無效的,可匯報公司領導進行處理。
(4)外來人員出公司時,需向門衛交還《臨時出入證》,經門衛檢查后方可離開,門衛有權要求進行開包檢查。
(5)外來車輛出公司時,門衛要對車輛進行檢查,經檢查沒有問題后,可歸還《車輛行駛證》并放行;如出廠攜帶公司物資,如設備、原料、成品、樣品、備件、文件資料等,必須有公司領導簽字的與實物相符的《物資出門證》,否則門衛需將車輛扣留,并匯報公司領導進行處理。
(6)公司原則上不允許工作時間私人會客,特殊情況需經部門領導同意,其出入的管理辦法參照業務往來單位與客戶出入管理條款執行。
4.5物資出門管理
凡攜帶公司物資出門的,必須由物資的管理部門開具《物資出門證》,并經公司領導審核簽字,如產品出廠時,由倉儲部門負責,設備及備件出廠時,由設備動力部門負責,樣品、文件資料出廠時,由提供部門領導負責。
物資出廠時,門衛要收繳《物資出門證》,并對照實物進行核對,如缺少《物資出門證》或者證、物不符,門衛必須堅決阻止物資出門。
5.附則
本規定自20xx年6月1日起執行,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制定和解釋。 附:《出門證》 《物資出門證》 《進場施工協議》
xx有限公司
總經理辦公室 20xx年6月1日
出入管理制度 篇19
一、保安人員
1.保安人員應嚴格執行學校及保安公司所制定的各項條例;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履行職責,按時到崗,儀表端莊,講文明、懂禮貌,尊重家長、熱愛學生,使學校門衛成為社會、家長認可學校的良好窗口。
3.保證校門交通疏導安全,確保師生出入安全。禁止大門左右附近設攤。
4.禁止商販、產品推銷員、拾荒、乞討人員進入校園;禁止寵物進入校園。
5.保安人員夜間當班者對22時至凌晨5時進出校園所有人員(含學校教職工)進行登記。
6.雙休節假日期間,以及沒有上課階段,應對進出校園人員進行登記。
7.認真做好報刊、雜志、信件的收發工作。
二、人員出入
1.外來人員進出校門,保安人員一要熱情相迎;二是做好有關登記。
2.嚴格執行校外人員進出登記制度。家長和外單位人員來訪,應在門衛與學校相關人員電話確認后,作好登記記錄,注明來訪者姓名、單位、校方接待人、訪客證號碼、進校時間等方能進入學校,離校時,來訪者需在門衛處進行注銷登記。
3.家長來校為孩子送學習用具等物品,原則上不進校園,由保安人員接待并代送。
4.家長、親戚等中途帶小孩離校,必須憑班主任簽字同意后的離校證明單方可離校,并保存此單以便日后查用。
三、車輛出入
1.學校校車和本校私車出入校門應主動示意讓其減速行駛。并要求進校車輛停放指定區域。
2.本校教職工的自行車、電動車輛出入校門必須下車推行。要求進校自行車、電動車輛應停放在制定位置。
3.外單位車輛原則上不得進校,也不得寄停校內。
四、攜帶物品
1.攜帶公物(如:建筑裝潢材料、儀器設備、工具器材、辦公用品、圖書等)出校門,憑學校相關領導簽字確認方可出校。
2.攜帶私人大件物品(包括行李)出校,須憑學校主管領導簽發的出門單,經保安人員核對無誤后放行。
五、對外接待和會客
1.因公來校接洽業務、聯系工作的人員,憑介紹信或工作證辦理進校手續。離校時應交出會客單,會客單上應有被訪者簽名。
2.凡來校參觀、訪問或集體活動的,應事先經相關部門領導批準,并事先通知保安。
出入管理制度 篇20
1 .倉庫保管員一旦接到采購部門轉來的采購單,即應按物資類別、來源和入庫時間等分門別類歸檔存放。
2 .物資在待驗人庫前應在外包裝上貼好標簽,詳細填寫批量、品名、規格、數量及人庫日期。
3 .內購物資人庫
( 1 )材料人庫前,保管人員必須對照采購單,對物料名稱、規格、數量、送貨單和發票等一一清點核對,確認無誤后,將到貨日期及實收數量填人請購單。
( 2 )如發現實物與采購單上所列的內容不符,保管人員應立即通知采購人員和主管。在這種情況下原則上不予接受人庫,如采購部門要求接收則應在單據上注明實際收料狀況,并請采購部門會簽。
4 .外購物資人庫
( 1 )材料進廠后,保管人員即會同檢驗人員對照裝箱單及采購單開箱核對材料名稱、規格和數量,并將到貨日期及實收數量填人采購單。
( 2 )開箱后,如發現所裝載材料與裝箱單或采購單記載不符,應立即通知進貨人員及采購部門處理。
( 3 )如發現所裝載物料有傾覆、破損、變質、受潮等現象,經初步估算損失在20xx元以上者,保管人員應立即通知采購人員、公證人員等前來公證并通知代理商前來處理,此前應盡可能維持原來狀態以利公證作業。如未超過20xx元,可按實際數量辦理人庫,并在采購單上注明損失程度和數量。
( 4 )受損物品經公證或代理商確認后,保管人員開具索賠處理單呈主管批示,再送財務部門及采購部門辦理索賠。人庫以后,保管人員應將當日所收料品匯總填人進貨日報表作為人賬依據。
5 .交貨數量超過訂購量部分原則上應予退回,但對于以重量或長度計算的材料,其超交量在3 %以下時,可在備注欄注明超交數量,經請示采購部門主管同意后予以接收。
6 .交貨數量未達訂購數量時,原則上應予以補足。但經請購部門主管同意后,可采用財務方式解決。屆時保管部門應通知采購部門聯絡供應商處理。
7 .緊急材料人庫交貨時,若保管部門尚未收到請購單,收料人員應先詢問采購部門。確認無誤后,方可辦理人庫。
8 .驗收與退貨
( 1 )為保證企業產品與服務的高質量,須高度重視來料質量標準問題。質量管理部門應就材料重要性及特性等,適時召集使用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按照生產要求制訂材料驗收規范,呈總經理核準后公布實施,作為采購、驗收依據。
( 2 )屬外觀等易識別性質檢驗的物料,驗收應于收料后一日內完成。
( 3 )屬化學或物理檢驗的材料,檢驗部門應于收料后三日內完成。
( 4 )對于必須試用才能實施檢驗者,由檢驗部門主管于材料檢驗報告表中注明預定完成日期,一般不得超過7d 。
( 5 )檢驗合格的.材料,檢驗人員在外包裝上貼合格標簽,交保管人員人庫定位。
( 6 )檢驗不合格的材料,檢驗人員在外包裝上貼不合格標簽,并于材料檢驗報告表上注明具體評價意見,經主管核實處理辦法,轉采購部門處理并通知請購單位,通知保管部門辦理退貨。
( 7 )對于檢驗不合格的材料辦理退貨時,應開具材料交運單并附材料檢驗報告表呈主管簽認,作為出廠憑證。
9 .本制度呈總經理核準后實施,修訂時亦同。